逻辑推理理论(简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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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逻辑推理

十大经典逻辑推理

十大经典逻辑推理
1.倒推法:从结果推出原因,逆向思维。

2. 类比法:将不同领域的问题进行类比,找到相似之处,推导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归纳法:从一些特定的事实或现象中,总结出普遍规律,进而推导出结论。

4. 演绎法:从一般原则出发,逐步推导出具体的结论。

5. 等价转换法:将一个命题转换成另一个与之等价的命题,从而推出结论。

6. 假设法:假设某些条件成立,然后根据这些条件推导出结论。

7. 对比法:将两个相似或相反的事物进行对比,从中得到结论。

8. 消解法:找出命题中的矛盾点,通过消解矛盾点来推导出结论。

9. 逆否命题法:将命题的逆命题和否定命题进行推导,从而得出结论。

10. 经验法则法:依据过去的经验和常识,推导出结论。

- 1 -。

逻辑推理(基础篇)

逻辑推理(基础篇)

我是推理小能手一名青年死在了一座26层高的大楼旁边,警方断定死者是从这座楼的楼顶上落下坠地而死。

警方发现在这名死者的手心上用笔写着一个“森”字,像是在暗示着杀人凶手的名字,却因时光有限而只写了一个字。

笔就落在他手边的地上,而且惟独他的指纹。

看来确是坠楼的同时掏出笔写在手心上的。

警方按照顾电梯的人员举报找到了案发当初也在楼顶上的5名疑犯,他们都与死者认识,找到了他们,但是他们谁都不承认自己是推死者坠楼的人。

他们分离叫:张宇、刘森、赵方、张森、杨一舟。

这时警方想起了死者手心上的那个字,认定了杀人凶手。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那个杀人凶手是谁吗?为什么是他呢?第 1 页/共7 页五个人的名字分离是:“张宇、刘森、赵方、张森、杨一舟”。

倘若凶手是赵方和杨一舟,那么被害人只写他们名字中的一个字就可以代表凶手了,比如赵方的“方”或杨一舟的“舟”字,剩下“张宇、刘森、张森”这三个人的名字中有相同的字,倘若凶手是张宇,被害人只写“宇”就可以了;倘若是刘森的话只写个“刘”就可以代表他了,所以凶手就只剩下张森了。

例1(★★)体育馆里正在举行一场出色的乒乓球双打比赛。

两位播音员正在议论这四个运动员的年龄问题:⑴小A比小B衰老。

”⑵“小C比他的两个对手年龄都大。

”⑶“小A比小D年龄大。

”⑷“小B比小C年龄大。

”例2(★★★)小明、小强、小亮、小文和小红一起去爬山。

小文在小亮和小红之前爬到尽头,小强是紧跟着小文之后爬到尽头的。

有两个人在小明之后小亮之前爬到尽头。

这5个人登山到尽头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第 3 页/共7 页例3(★★★)赵、钱、孙三人中,一位是射击运动员,一位是体操运动员,一位是跳水运动员。

已知:例4(★★★)甲、乙、丙三个小学生都是少先队的干部,一个是大队长,一个是中队长,一个是小队长。

一次数学测验,这三个人的成绩是:请你按照这三个人的成绩,判断一下,谁是大队长呢?拓展小王、小张、小李一位是工人,一位是农民,一位是教师,已知:例5(★★★)刘玉、马明、王建三个男孩都有一个妹妹分离是小雅、小花、丽丽,六个人在一起打球,举行男女混合双打。

逻辑推理基本知识

逻辑推理基本知识

把不同排列顺序的意识进行相关性的推导就是逻辑推理。

逻辑推理就是,当人类听到别人陈述的事情时,大脑开始历经复杂的讯号处理及过滤,并将信息元素 ( Information element ) 经过神经元(Neuron) 迅速的触发并收集相关信息,这个过程便是超感知能力。

之后由经验累积学习到的语言基础进行语言的处理及判断,找出正确的事件逻辑。

一、直接推理——关系推理①矛盾关系推理:矛盾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

规则:一个假,则另一个真;一个真,则另一个假。

由一个命题的真必然推导出另一相应命题为假,由一个命题的假必然推导出另一相应命题为真。

②反对关系推理:反对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真,但可同假。

规则:一个真,则另一个假;一个假,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由一个命题的真必然推出另一命题为假。

③下反对关系推理:下反对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假,但可同真,至少有一真。

规则:一个假,则另一个真;一个真,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由一个命题的假必然推出另一命题的真。

④差等关系推理差等关系——全称命题与特称命题之间全称真则特称真,特称假则全称假的关系。

规则:由一个全称命题真推出相应的特称命题必真,由一个特称命题假推出相应的全称命题必假。

二、间接推理——三段论三段论:指由两个包含有一个共同词项的直言命题作为前提从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结构形式:根据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三段论有四中不同的结构形式。

一、中项分别是大前提的主项和小前提的谓项大前提 M(中项)———P(大项)小前提 S(小项)———M(中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所有科学都是实践的产物自然科学是科学——————————所以,自然科学是实践的产物规则:1、小前提必须肯定2、大前提必须全称二、中项分别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谓项大前提 P(大项)———M(中项)小前提 S(小项)———M(中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我们的军队不是愚蠢的军队——————————所以,我们的军队不是没有文化的军队规则:1、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2、大前提必全称三、中项分别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的主项大前提 M(中项)———P(大项)小前提 M(中项)———S(小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黄铜不是金子黄铜是闪光的——————————所以,有些闪光的不是金子规则:1、小前提必肯定2、前提之一必全称3、结论必特称四、中项分别是大前提的谓项和小前提的主项大前提 P(大项)———M(中项)小前提 M(中项)———S(小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有些植物是中草药中草药能治病——————————所以,有些能治病的是植物规则:1、如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则大前提全称;2、如大前提肯定,则小前提全称;3、如此小前提肯定,则结论特称;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全称肯定命题。

推理知识点总结讲解

推理知识点总结讲解

推理知识点总结讲解一、逻辑推理逻辑推理是推理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它基于逻辑规则进行推断和判断。

逻辑推理包括三种基本形式: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假设推理。

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原则或前提出发,得出特殊结论的推理方式。

它遵循“若...则...”的逻辑关系,即如果前提成立,则结论一定成立。

演绎推理又分为三种形式:假言推理、拟言推理和假设-构造推理。

假言推理是基于假设的推理方式,即如果某个条件成立,则结论也成立。

例如,“如果今天下雨,就不会出门”,这是一种典型的假言推理。

拟言推理是根据一般原则推断特殊情况的推理方式,通常使用“所有......都......”或“没有......不......”的形式。

例如,“所有人都会死”,“没有人不会死”,这是一种典型的拟言推理。

假设-构造推理是通过对假设进行推演,得出结论的推理方式。

它常用于解决复杂的问题,通过制定假设,探究各种可能性,最终得出结论。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特殊事实出发,得出一般规律或结论的推理方式。

它是从已知事实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通过具体案例得出普遍结论的推理方式。

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两种形式。

完全归纳是通过观察所有具体事例,得出结论的推理方式;不完全归纳是通过观察部分事例,得出结论的推理方式。

3. 假设推理假设推理是推理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方法,通过对假设进行推断,得出结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根据已有信息进行假设,然后根据假设得出结论。

假设推理是一种基于推测和猜测的推理方式,需要根据已知信息进行逻辑推断,从而做出合理结论。

二、推理误区与问题解决在推理过程中,由于一些特定的原因,推理出现了偏差,这种偏差导致了一些错误的判断和结论。

这种错误称为推理误区,推理误区有很多种类,其中比较典型的包括:直觉偏见、逻辑谬误、非逻辑推理和谬误推理。

如何避免这些推理误区,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1. 直觉偏见直觉偏见是一种在推理过程中的误判断,人们在得出结论时,容易受到已有知识和信念的影响,而产生判断偏差,导致错误的结论。

逻辑推论的名词解释

逻辑推论的名词解释

逻辑推论的名词解释逻辑推论是指基于前提和逻辑规则,通过一系列推理步骤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的过程。

它是逻辑学中重要的研究对象,被广泛应用于数学、哲学、语言学等诸多领域。

一、逻辑推论的基本原理逻辑推论依赖于一些基本的原理和规则,其中最基本的原理是“真相传递性”。

这一原理表明,如果前提A正确,推论B从A中得出,那么B也是正确的。

而这一推论过程必须符合逻辑规则,如充分性和必要性、例举等。

二、逻辑推论的种类根据推理过程的不同方式,逻辑推论可分为几种经典的形式,包括:1. 假言推理:在假设前提为真的前提下,推导出必然的结论。

例如,如果A成立,那么B就会发生,A成立,因此B发生。

2. 设构推理:通过构建一个不存在的条件前提,来推导出对应的结论。

例如,如果存在一个小孩是玛丽的儿子,那么这个小孩就是玛丽的儿子。

3. 反证法推理:通过假设结论为假,然后推导出与已知事实或前提矛盾的结论,从而推断出结论必然为真。

例如,假设A为假,由其导出的推断与已知事实产生矛盾,因此结论A为真。

4. 归谬法推理:通过论证一个命题的对立命题与已知事实产生矛盾,从而推断出原命题是成立的。

例如,假设A为假,由其导出的推断与已知事实产生矛盾,因此结论A为真。

三、逻辑推论的实际应用逻辑推论是人类进行思维和决策的基础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下面以数学和语言学为例,探讨逻辑推论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

1. 数学领域:逻辑推论在数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数学运算涉及到一系列逻辑判断和推论,如定理的证明,数学公式的推导等。

通过逻辑推论,数学家能够从已知条件出发,推导出新的结论或定理。

这也是数学推理在解决数学难题和发展数学理论中的重要作用。

2. 语言学领域:逻辑推论在语言学中的应用主要涉及自然语言理解和文本分析。

在自然语言处理中,通过逻辑推论可以从文本中推导出潜在的含义、逻辑关系和故事情节,从而实现机器对自然语言的理解。

在文本分析中,逻辑推论也使得研究者能够从一组语句中推导出隐含信息,揭示出文本背后的逻辑结构。

逻辑推理公式六句口诀

逻辑推理公式六句口诀

1、全同关系
指一组词所指代的是同一个概念,即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或者表达相同意义的词语。

2、全异关系指一组词的两个词语所代表的事物完全不一致。

全异关系又分为两种情况:完全全异以及不完全全异。

1)完全全异即对于同一类事物只分为A、B两种情况。

除了A和B没有其他情况。

2)不完全全异即对于同一类事物分为多种情况,A、B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其他情况。

3、包含关系
又称种属关系,是指种概念和属概念间关系,可表示为:A是B的一种。

4、交叉关系
指两个词语所代表的集合有相同部分也有不同部分。

可表示为: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

逻辑推理知识点总结大全

逻辑推理知识点总结大全

逻辑推理知识点总结大全逻辑推理是一种通过推断和判断来得出结论的思维方式。

它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于判断事物之间的关系、分析问题的本质以及解决复杂的逻辑难题。

本文将对逻辑推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常见的逻辑推理方法进行全面总结。

一、逻辑推理的基本概念1. 命题与命题关系:- 命题是陈述真实或假定的陈述句,可以是真、假或未知的。

- 命题关系包括充分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等价命题等。

2. 逻辑联结词:- 逻辑联结词用于连接命题,包括“与”、“或”、“非”和“如果...就...”等。

- 通过逻辑联结词构成复合命题,可以通过真值表进行推理。

3. 推理形式:- 演绎推理:通过前提得出结论,具有必然性。

- 归纳推理:通过观察和实例得出概括性的结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逻辑推理的理论1. 命题逻辑:- 命题逻辑研究命题的结构和关系,通过真值表和逻辑联结词进行推理。

- 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包括合取三段论、析取三段论、假言推理等。

2. 谓词逻辑:- 谓词逻辑研究命题的量化和谓词的逻辑关系。

- 通过量词和谓词逻辑符号进行推理,包括全称量化推理和存在量化推理。

三、常见的逻辑推理方法1. 假设推理:- 在推理过程中假设某个条件为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结论的合理性。

- 假设推理常用于数学证明和逻辑谜题的解答。

2. 反证法:- 通过假设结论为假,推导出矛盾或不合理的结论,从而得出原命题为真的结论。

- 反证法常用于证明数学定理和推理思维的训练。

3. 直觉推理:- 直觉推理基于个人直觉和经验,通过观察和类比得出结论。

- 直觉推理在日常生活和实际问题解决中起着重要作用。

4. 统计推理:- 统计推理基于概率和样本数据,通过推断总体特征和概率分布得出结论。

- 统计推理在科学研究和市场调查中广泛应用。

结论:逻辑推理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它在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掌握逻辑推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了解常见的逻辑推理方法,我们可以提高逻辑思维的能力,更好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提升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逻辑推理三段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逻辑推理三段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逻辑推理三段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逻辑推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学术领域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思维方式。

它是一种运用逻辑规则和推理原理进行论证和推理的方法,旨在通过合乎逻辑的推理过程来得出结论或解决问题。

三段论作为逻辑推理中最基本的形式之一,是由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组成的推理结构。

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通过已知的前提和普遍规律,得出特殊的结论。

三段论通常由一个主张前提(前提1)、一个中间前提(前提2)以及一个结论组成。

逻辑推理和三段论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无论是在辩论中还是在解决问题时,逻辑推理都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和判断事物的关系。

三段论作为逻辑推理的基本形式,它的应用场景也非常多样化,比如法律案件的推理、科学实验的论证等等。

逻辑推理在我们的思维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我们分析问题、判断事物的真伪,并且通过合理的推理方式来得出合理的结论。

因此,掌握逻辑推理和三段论的方法,对于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提升作用。

然而,三段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它的逻辑结构相对简单,无法应对复杂的逻辑情况。

在现实世界中,很多问题并不仅仅是一般到特殊的关系,而是复杂多变的。

因此,在运用三段论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

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思维的深入研究,逻辑推理和三段论也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可以期待更高级的逻辑推理方法和更复杂的推理结构的提出,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和科学问题。

综上所述,逻辑推理和三段论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常用的工具和方法。

它们可以帮助我们分析问题、判断事物的关系,并得出合理的结论。

然而,三段论也有其局限性,我们在运用时需要注意其适用范围。

未来,逻辑推理和三段论还将继续发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科学需求。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展开对逻辑推理三段论的深入研究。

整篇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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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常识(逻辑学习总体把握)一、逻辑推理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导出另外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

一切推理都必须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

一般来说,作为推理依据的已知判断称为前提,所推导出的新的判断则称为结论。

推理大体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一)直接推理只有一个前提的推理叫直接推理。

例如:有的高三学生是共产党员,所以有的共产党员是高三学生。

(二)间接推理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前提的推理就是间接推理。

例如:贪赃枉法的人必会受到惩罚,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所以今天你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惩罚。

一般说,间接推理又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等三种形式。

(1)演绎推理所谓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性的前提得出了特殊性的结论的推理。

例如:贪赃枉法的人是必定会受到惩罚的,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所以,你们今天是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惩罚的。

这里,“贪赃枉法的人是必定会受到惩罚的”是一般性前提,“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是特殊性前提。

根据这两个前提推出”你们今天是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惩罚的”这个特殊性的结论。

演绎推理可分为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

a三段论b假言推理c选言推理(2)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即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普遍的一般的结论的一种推理。

一般情况下,归纳推理可分为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a完全归纳推理也叫完全归纳法,是指根据某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别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该类事物普遍具有这种性质的结论。

正确运用完全归纳推理,要求所列举的前提必须完全,不然推导出的结论会产生错误。

例如:在奴隶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封建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文学艺术是有阶级性的。

(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四种社会形态构成了整个阶级社会。

)b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根据同一类事物中部分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普遍具有这种性质的结论。

这是一种不完全归纳推理。

但是,这种推理通常仅考察了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性质就得出了结论,所以结论可*性较低。

一般为了提高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所得出的结论的可*性,要列举前提的数量尽可能多,考察个别对象数量越多,结论也就越具有可*性。

例如:金导电;银导电;铜导电;铁导电;铝导电;锡导电;所以,一切金属都导电。

(3)类比推理是指从特殊性的前提得出特殊性的结论的推理。

一般情况下,这种推理根据两个事物的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推出这两个事物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

类比推理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提供假设,启发人们思考问题,找出规律或事物本质等。

因为类比推理的结论是一种或然性的判断,它的可*性及可*程度一般决定于两个类比对象共有性质之间的联系程度:一般说,类比现象的相同性质越多,则结论的可*程度越大。

并且,以类比对象的本质属性而不是一些表面现象为根据进行类比,其结论的可*性越大。

例如:我们在动物、植物中发现细胞,又在植物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由此类比,推导在动物细胞中也有细胞核,后来用显微镜观察,果然在动物的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

这种通过表面到实质的假设,最终得以证明正是类比推理的特点。

二、间接推理三、逻辑方法矛盾法、假设法、代入法、排除法、列表法、计算法。

第一部分:逻辑方法矛盾律相互矛盾的命题1、规律:不能同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2、构成矛盾的命题:(1)“如果P则Q”,与“P并且非Q”:——(P→Q)=P∧-Q“只有P则Q”,与“非P并且Q”:(2)“P并且Q”,与“非P或者非Q”:“P或者Q”,与“非P并且非Q”:(3)“必然P”,与“可能非P”:“必然非P”,与“可能P”:⊿几组关系比较:(1)“所有S是P”,与“有些S不是P”:矛盾关系“所有S是P”,与“所有S不是P”:相互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所有S是P”,与“这个S不是P”:矛盾关系(2)“所有S不是P”,与“有些S是P”:矛盾关系⊿区分:从属关系:不可能P=必然非P可能不P=可能非P例如:所有的天气预报不可能都是准确无误的,即:有的天气预报必然不是准确无误的解析:否定词在模态词前,是对P对模态的双否定—(可能都P)=必然有些不是P=有些必然不是P例如:所有的天气预报可能不都是准确无误的,即:有的天气预报不必然不是准确无误的可能—(都是P)=可能有些不是P=有些可能不是P=有些不必然不是P解析:否定词在模态词后,只进行性质判断的否定例如:黑板是黑色的。

黑板不是黑色的。

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两者不能同真。

“黑板是黑色的”和“黑板是红色的”这两个判断是互相反对的,两者也不能同真。

如果把这组判断放在同一议论中都加以肯定,那就违反了矛盾律。

又如:①入夜,朝教学大楼望去,整座大楼灯火辉煌,只有一个教室的灯没亮。

②生活会上,大家互相做了自我批评。

上述两例都违反了矛盾律。

解析:①“灯火辉煌”和“灯没亮”、“整座大楼”和“一个教室”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整座楼灯火辉煌,就应当看不见一个教室灯没亮。

例②“自我批评”是自己检查和反省自己的缺点错误;“批评”不同,可以“自我批评,但不能“互相自我批评”。

排中律:相互矛盾的命题简洁地说,排中律是关于人们思想认识必须保持明确性的规律。

在逻辑思维上,排中律要求:在同一议论中,一个概念或者反映事物的某种本质,或者不反映事物的这种本质,二者必居其一;一个判断或者反映事物的某种情况(情形),或者不反映事物的这种情况,二者必居其一。

同时,排中律还要求,对于互相矛盾的两种思想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不允许都加以否定或者都加以肯定。

以上所述,换句话说,人们在一般议论过程中,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对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表明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排中律的一般逻辑公式表现:为A或者是A,或者是非A。

有的也这样表现即甲或者是甲,或者是非甲。

简析这个公式:“甲对象”,或者具有“甲属性”或者不具有“非甲属性”。

实质上,排中律的内容就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定有一真。

例如:“鲁迅是革命家”和“鲁迅不是革命家”,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在议论中我们一定要肯定一个而否定一个,决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或者加以肯定。

因为这两个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注意:排中律它只适用于矛盾关系的判断,因为只有互相矛盾的判断,才能够说二者必居其一。

碰到不是矛盾关系,排中律就不能适用,也不需要用。

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反排中律也就必然违反矛盾律,但如违反矛盾律就不一定违反排中律。

因为,运用矛盾律只能指出两个自相矛盾的论断,其中必有一假;运用排中律就可进一步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其中必有一真。

矛盾律主要是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关系的判断中都起作用;排中律则只在互相矛盾的关系的判断中起作用。

所以,掌握排中律的关键在于弄清楚排中律的内容就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须有一真。

同一律通俗地说,同一律是关于人们思想保持确定性的一条规律。

在逻辑思维上,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运用概念或判断都应当保持确定的同一内容,不能任意改变,所议论的命题即论题也应保持同一,不能改变或“中途”转移或“偷梁换柱”。

同一律的公式表现为A是A(或甲是甲)。

例如: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衣食住行,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

这个例子,前后五次使用“群众”这一概念,其意思保持一致,符合同一律的要求。

如果违反同一律,就会犯错误。

例如:要搞好群众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我就是群众,当然应该依*我。

这个例子,前后三次使用“群众”这一概念,但它们含义是不同的。

前两个“群众”泛指人民群众,不指某一个具体的人;后一个“群众”则特指“我”,意为非干部或党团员。

因此,前后不是同一概念。

这段话违反了同一律要求,在逻辑上称为犯偷换概念与混淆概念的错误。

第二部分:直言命题推理一、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规律:1、全肯和特否,全否和特肯之间的矛盾互推2、部分不推全3、特肯不推特否(例如:有的人不及格,不能推出有的人及格)即:(1)A-----E:不能同真,可以同假(2)I-----O:可以同真,不能同假(3)A-----O、E-----I,不能同真,不能同假(4)A-----I、E-----O,肯定前件,则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则否定前件;否前肯后,不能确定全肯A---------------E全否特肯I--------------O特否二、三段论*三段论的一般规则: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包括:项:在一个三段论中,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大项或小项如果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质: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前提之一是否定的,结论也应当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须是否定的);量: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必然是特称的。

(1)所谓三段论是推理中最普通的一种形式。

它由三个简单判断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

例如:不法分子都害怕法律的制裁(大前提);杀人犯是不法分子(小前提);所以杀人犯害怕法律的制裁(结论)。

(2)三段论的推理一般有三个特点:①有三个判断;②每个判断都有两个概念,整个推理共有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都出现两次;③在前提中都有一个概念起媒介的作用。

在逻辑学中,阐述三段论时,概念和判断都有一定的名称。

即,在作结论的判断中的谓项称为大项(P);作主项的称为小项(S);在结论中不出现,在前提中起媒介作用的称为中项(M)。

一般,包含大项的判断称为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判断称为小前提。

(3)我们在运用三段论时,还要遵守三个原则:①一个三段论必须(也只能)有三个概念,特别是中项必须是同一概念,否则就会产生错误(通常把这种错误说为“偷换概念”)。

例如:茅盾著作不是几天可以读完的;《白杨礼赞》是茅盾著作;所以,《白杨礼赞》不是几天可以读完的。

分析:这里,在大前提中的“茅盾著作”指所有茅盾著作构成的总体,而小前提中的“茅盾著作”则是茅盾许多著作中的一种具体的著作,两者含义不同,已经不是三个概念,而是变成了四个概念,致使推理产生了错误。

②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周延是在一个判断中对于主项和谓项是否全部断定,如全部断定就是周延,否则就是不周延。

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例如:劳模都参加了这次代表大会;刘波参加了这次代表大会;所以,刘波是劳模。

分析:在这个推理中,大前提里,中项并没有全部断定,因为参加代表大会的并不一定都是劳模。

在小前提里,中项也没有完全断定,因为出席代表大会的肯定不是只有刘波一个人。

由于在大小前提中,中项都是不周延,所以,这个推理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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