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冲管理制度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篇1: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防备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防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订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有猛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进行。
第十二条顶板、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依照《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第1部分:顶板岩层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的测定方法》冲击倾向性鉴定。
第十七条煤层应当具有充分的支护强度,采空区中全部支柱必需回净。
第三十五条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靠近大型地质构造及三维空间坐标等参数。
第四十八条接受钻屑法进行局部监测时,钻孔参数应当依据实际条件确定。
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地压不安全;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判定冲击地压不安全的参考指标。
第四十九条接受应力监测法进行局部监测时,应当依据冲击不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应力传感器埋设深度、测点间距、埋设时间、监测范围、冲击地压不安全判别指标等参数,实现远距离、实时、动态监测。
可接受矿压监测法进行局部增补性监测,掘进工作面每掘进确定距离设置顶底板动态仪和顶板离层仪,对顶底板移近量和顶板离层情况进行定期观测;回采工作面通过对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进行监测,分析采场来压程度、来压步距、来压征兆等,对采场大面积来压进行推想预报。
第五十条冲击地压矿井应当依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发生类型,选择区域和局部监测方法。
可以用试验室试验或类比法先设定预警临界指标初值,再依据现场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进一步修订初值,确定冲击不安全性预警临界指标。
第五十一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需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必需建立实时预警、处置调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
防冲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得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与相关单位得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得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她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与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就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得瞬时释放而产生得突然、剧烈破坏得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得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得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得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得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得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得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得,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得。
(二)埋深超过400米得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得坚硬岩层。
防冲综合管理规定

防冲综合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防冲综合管理制度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防冲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治理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防治目标紧跟防冲技术发展,积极采取当前有效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手段和综合治理措施,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解危;通过提高分析水平和严格现场监督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冲击地压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努力做到“有震无灾,有冲无害”防治目标。
二、成立防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组织人员培训、排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措施审批、方案落实、考核及技术总结等,负责组织冲击地压事故抢险、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健全冲击地压防治机构设置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简称防冲办),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防冲办主任负责防冲卸压解危工作的具体开展。
成立防冲工区,防冲工区区长、技术员,具体负责防冲方案的落实。
防冲副总、防冲办、防冲工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四、建立防冲安全目标责任体系按照上级关于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的工作要求,建立矿长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分管副总具体组织实施,防冲办、防冲工区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区队负责人具体落实,全矿职工共同参与的防冲管理责任体系。
五、建立健全防冲综合管理制度防冲办结合各级监管部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矿防冲综合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综合管理制度包括:1、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防冲工作组织协调制度;3、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防冲设施管理规定;5、防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6、冲击地压监测预警闭合处理制度;7、冲击危险区域限员准入管理制度;8、冲击危险区域物料设施固定标准;9、防冲设施设计、防冲工程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10、防冲安全培训制度及计划;11、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分析制度;12、防冲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13、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14、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15、防冲管理网络图。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1274-40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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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防冲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治理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防治目标紧跟防冲技术发展,积极采取当前有效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手段和综合治理措施,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解危;通过提高分析水平和严格现场监督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冲击地压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努力做到“有震无灾,有冲无害”防治目标。
二、成立防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组织人员培训、排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措施审批、方案落实、考核及技术总结等,负责组织冲击地压事故抢险、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健全冲击地压防治机构设置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简称防冲办),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防冲办主任负责防冲卸压解危工作的具体开展。
成立防冲工区,防冲工区区长、技术员,具体负责防冲方案的落实。
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三、人员准入制度1. 凡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合格证书。
2. 人员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时,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明确人员进入的时间、区域、危险程度和人数。
3. 井下现场设立管理站,负责人员准入、限员、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人员培训与考核1. 矿井应定期对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班组长、技术员、区队长、防冲专业人员等,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矿井冲击地压防治主要技术措施、重大隐患判断等。
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五、人员限员制度1. 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区域:掘进工作面从迎头退后200米范围内)进入人员不得超过9人;采煤工作面及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进入人员生产班不得超过16人、检修班不得超过40人。
2. 将采掘工作面每条顺槽安装LED屏的地点作为防冲限员管理站,各安装一部防爆电话,便于调度室与进出人员的联系。
六、交接班制度1. 严禁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必须采掘工作面顺槽口以外场所进行交接班。
2. 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3. 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交接地点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处分。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4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其给矿井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制定了以下细则。
一、建立健全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煤矿应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组。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应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牵头负责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技术指导组应由矿井设计专家、地质专家、安全专家等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对矿井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理地压危险。
工作组由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矿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加强矿井巡检和监测,提醒矿工注意地压危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预警地压危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地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监测终端和数据分析软件。
地压传感器应布设在矿井不同位置,能够准确测量地压的大小和变化趋势。
数据采集器负责收集地压传感器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测终端。
监测终端负责接收和存储地压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数据分析软件负责对地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矿井巡检和预防措施执行为了避免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矿井管理人员应加强矿井巡检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首先,要加强巡检力度,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其次,要落实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通风系统畅通,并及时清理瓦斯积聚物。
然后,要加强巷道支护工作,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支护设施。
再次,要加强矿井涌水防治工作,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要加强对煤层顶板和底板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四、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矿工对冲击地压的认识和防范能力,煤矿应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防冲变化管理制度

煤矿防冲变化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冲击地压变化管理工作制度:当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时,防冲科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向防冲科科长、分管防冲的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并立即停产,采取相关的卸压解危措施,直至经卸压并检验,指标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⑴微震室记录到某一区域煤炮频繁或震动能量较大时,应及时通知科长及主管工程师,组织人员在此区域进行电磁辐射及钻屑法检测。
⑵工作面发现煤炮声突然频繁、煤壁有连续声响、煤壁突然外鼓、围岩活动明显加剧等现象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沿避灾路线撤出该区域,并设好警戒。
⑶当工作面电磁辐射指标出现明显变化和钻屑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撤人和设好警戒,在防冲科人员现场协调指挥下采取相关解危措施采取解危措施后,要及时进行效果检验,如未能解除冲击地压危险,必须停止生产,直到卸压效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实施深孔爆破时必须有当班跟班区长现场指挥,瓦安员负责监督,严格按矿有关规定及措施执行。
2、矿总工程师每天签批冲击危险监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单,分析冲击地压变化情况,交防冲科执行。
3、防冲科、区队每天排查冲击地压因素变化情况,排查人员有签名,有记录,有落实。
4、针对排查出的变化因素组织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分析人员有签名。
防冲科对排查出的变化因素要有分析处理意见并下发区队;现场如有冲击地压及矿压显现异常变化,班组迅速按应急预案响应,防冲科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监测处理,5、应力变化区不得设置峒室、放置设备物料或有人员逗留,并加大防冲监测及治理力度。
附:卸压解危措施一、钻孔出煤粉卸压1、煤层卸压孔钻具采用MSZ1.2型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机钻眼, L=1000mm麻花钻杆、Φ42mm钻头。
2、卸压钻孔布置卸压钻孔布置在巷道内,垂直于煤壁、平行于层面,钻孔直径42mm,深度10m,走向间距5m,卸压钻孔距底板1.2m。
二、大直径卸压钻孔1、煤层卸压孔钻具采用架柱式风动钻机钻眼,Φ108mm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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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结合本矿现场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
二、为加强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监控,有效地防治冲击地压的发生,准确掌握矿井建设期间矿压显现规律,适时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
三、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
四、防冲队伍由领导小组直接管理,由专人负责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全面落实矿井冲击地压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
五、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作为评价待采区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的重要依据。
与科研院所开展矿井冲击性地压及巷道变形监测、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评价,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
七、严格按规定进行巷道变形量观测及记录。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观测并记录。
顶板离层观测频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监测资料要定期分析并有处理记录。
八、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总下沉量超过40mm时必须及时汇报防冲小组并加强观测,该离层仪的观测应改为每班一次,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九、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防冲小组,并和防冲小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然后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十、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不具备锚网支护条件的可采用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
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
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十二、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
点避灾。
十三、监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十四、在有冲击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
十五、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一定要遵循以下程序: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十六、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建立冲击地压汇报制度,及时分析冲击地压发生的条件及应采取的对策。
矿井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发生前后有关技术参数及破坏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七、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中对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工作面数量、推进方向等进行规定。
十八、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编制设计说明书。
说明书中除了一般采掘工程设计的内容外,应包括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冲击地压危险程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等。
十九、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有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