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档案销毁制度1为进一步做好对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加强档案销毁和移交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是指档案价值鉴定,即辨别档案的保管价值并确定其保管期限。
档案的鉴定工作包含归档鉴定和复审鉴定。
二、档案鉴定应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既要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要服务于现实工作。
三、档案归档鉴定由档案管理部门引导归档部门进行。
四、定期组织档案复审鉴定。
各单位应加强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领导、档案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
五、档案的鉴定应采用直接鉴定法,对照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以檀卷或件为单位,依据文件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
六、鉴定后应填写“档案鉴定工作表”,对保管期满经过鉴定仍具有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按规定进行销毁。
七、经过鉴定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注意更改期限,调整档案的排架次序。
檀卷内文件有更改的应重新组卷。
八、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登记销毁清册,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便销毁档案,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和不归档的文件资料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当废品出售。
九、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派二名以上人员进行监销,有关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十、档案部门应在檀卷目录中注明已销毁的档案,并将鉴定工作表按编号次序排列装订成册,连同鉴定工作报告、销毁清册等料子构成鉴定工作卷,放在全宗卷内永久保管。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需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销毁制度2第一条成立学校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鉴定领导小组由校档案馆、校保密委员会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构成。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构成,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二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料子,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对拟销毁的档案作出鉴定。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本(三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档案鉴定销毁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合规销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或组织)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鉴定销毁程序1. 鉴定准备阶段:(1)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档案鉴定工作;(2)成立档案鉴定委员会,负责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3)制定档案鉴定计划,明确鉴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4)委托资质合法的档案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工作。
2. 鉴定过程阶段:(1)档案鉴定机构按照鉴定计划,对待鉴定的档案进行详细的鉴定工作;(2)鉴定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核、比对和核实,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3)对鉴定结果存在疑点或争议的档案,进行再次鉴定或专家评审。
3. 鉴定结果处理阶段:(1)档案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鉴定意见和处理建议;(2)根据鉴定意见和处理建议,拟定档案销毁清单;(3)按照档案销毁清单,组织档案销毁工作;(4)对销毁的档案进行记录和备案。
四、档案销毁管理1. 档案销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2. 档案销毁应使用专用的销毁设备和工具,确保档案无法恢复;3. 档案销毁应按照销毁清单和程序进行,不可随意销毁;4. 档案销毁后,应及时记录销毁信息,包括销毁时间、销毁人员等;5. 销毁的档案应保存销毁证明和销毁记录,备案归档。
五、监督和责任1. 档案鉴定委员会负责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销毁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3. 档案鉴定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4. 档案销毁人员应严格执行销毁程序,确保销毁的合规性和可靠性;5.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相互配合,确保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即为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的范本,具体操作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和修改。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本(二)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藏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己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本着“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及时进行鉴定销毁工作。
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目的:
档案销毁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档案的安全销毁流程,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合规性。
适用范围:
档案销毁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部门和员工,包括印章刻制服务部门。
销毁申请:
3.1 销毁申请表:需要销毁档案时,填写销毁申请表,包括销毁档案的类型、数量、销毁原因等信息。
3.2 批准程序:销毁申请应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和批准,确保销毁行为符合规定和业务需要。
销毁方式:
4.1 物理销毁:对纸质档案采取物理销毁方式,如撕毁、破碎、烧毁等。
4.2 数字销毁:对电子档案采取合适的数字销毁方式,如数据擦除、文件删除、加密破坏等。
销毁安全控制:
5.1 安全存储:在销毁前,档案应进行安全存储,确保未被未授权人员访问或泄露。
5.2 销毁环境:选择合适的销毁环境,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5.3 监控措施:对销毁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包括监控摄像、监管人员等。
销毁记录:
对档案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销毁人员、销毁时间、销毁数量等信息。
销毁违规处理:
对违反档案销毁制度的行为,如未经批准销毁、未按规定销毁等,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违规行为。
销毁通知: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销毁行为得到适当的授权和确认。
销毁统计和报告:
定期统计档案销毁的情况,生成相关报告,包括销毁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式等信息,用于监控和评估档案管理的效果。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本(4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规范档案销毁工作,保护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档案的销毁工作。
三、制度内容1. 销毁程序(1)档案鉴定:在进行销毁前,应进行档案鉴定。
对待销毁的档案,应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销毁条件。
调查核实包括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进行实地勘察等。
(2)鉴定决定:经过档案鉴定,由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作出是否销毁的决定,并填写鉴定决定书。
鉴定决定书应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归属单位、鉴定意见等内容。
(3)销毁申请:根据鉴定决定书,销毁单位向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销毁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销毁计划。
(4)审批批准:销毁申请经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档案销毁工作。
审批批准文件应包括档案销毁的依据、销毁范围、销毁方式等内容。
(5)销毁程序:按照审批批准的要求,由专业的档案销毁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
销毁过程应留有相关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人员、销毁方式等。
(6)销毁备案:销毁工作完成后,销毁单位应将相关销毁记录和销毁情况如实填写入销毁备案表,并按规定将备案表报送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
2. 销毁条件(1)无保存价值:被销毁的档案应是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对于组织、个人没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利益的档案。
(2)不属于保密档案:被销毁的档案应是不属于保密档案的文件资料,不包含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涉及国家、组织和个人重要利益的内容。
(3)合法销毁:销毁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档案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销毁方式(1)物理销毁:利用专业的档案销毁设备,如碎纸机、撕毁机等对档案资料进行物理销毁,确保文件的焚毁、破坏以及重新组合等操作,使其无法还原。
(2)数字销毁:对电子化档案资料进行数字销毁,采用安全的数据删除工具进行全盘擦除,并对删除操作进行记录。
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工作,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断档案的存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档案主管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认真进行鉴定工作。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清册至少应一式两份。
四、鉴定小组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并在有关案卷的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负责人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
五、经鉴定,仍有保存价值的案卷,应采取提高保管期限档次的办法延长保管时间。
六、档案销毁后,应在保管期限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在案卷目录上注明,销毁清册应在立卷目录上注明,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应立卷划为永久保管。
七、销毁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XX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事。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是组织和个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为了确保档案的质量,优化档案存储空间,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鉴定销毁的原则1、审慎原则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极其谨慎,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份档案。
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时间、保存价值等因素,避免误判和错毁。
2、全面原则对各类档案进行全面鉴定,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确保不遗漏任何有价值或需要销毁的档案。
3、依据标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鉴定销毁工作。
4、多人参与原则成立专门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由档案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部门人员、保密部门人员等共同参与,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档案鉴定销毁的组织与职责1、成立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报告。
2、设立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档案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保密人员等组成。
负责具体实施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包括档案的筛选、鉴定、编制销毁清单等。
3、档案部门的职责(1)制定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
(2)组织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把关。
4、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1)提供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意见,协助档案部门对涉及本部门业务的档案进行鉴定。
(2)确认本部门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范围。
5、保密部门的职责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中的保密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档案鉴定的标准1、档案的内容(1)具有重要凭证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根据其价值大小确定保存期限,如 30 年、10 年等。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5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第一条根据《____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____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
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____,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
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鉴定材料《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
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第一条根据《____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____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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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销毁制度
一、认真执行档案销毁原则,坚持档案销毁标准,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的标准,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档案销毁前,要经过档案销毁鉴定领导小组对其准备销毁的档案进行统一鉴定,并提出销毁意见。
三、凡是需销毁的档案,须编制销毁清单,同时要提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
销毁清单永久保存。
四、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办公室领导审查后,由主管行长批准方可销毁。
五、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或泄密。
销毁会计档案,还要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对销毁的档案要在销毁清单上标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档案借阅复印制度
一、档案借阅
(一)、凡本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
(二)、利用者应在指定地点阅档,遵守档案保管和保密制度。
(三)、查阅永久保存的档案,均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短期保存的档案,原则上也不得借出档案室,但因需要,要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
凡借出的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永久、长期案卷要当日借、当日还,不过夜;短期案卷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四)、查阅党委会议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
行务会议、行长办公室会议记录须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员按指定内容调出,查阅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案卷。
(五)、借阅档案,不准损坏、不得任意删改、涂写、拆卷。
要保证案卷完整无损。
如:发现涂改、拆页等或丢失、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按《中国光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对外部查阅档案
(一)、凡外单位来本机关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并有正当理由方可查阅。
(二)、利用者应认真遵守本机关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三)、利用者应在指定地点阅档,谢绝借出。
三、档案复印
(一)、查阅摘录或复印的重要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后限期退回。
(二)、凡中共中央、国务院,省级绝密、机密和尚未公开的文件、材料,一律不得复制或翻印。
(三)、复印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掌握复印范围、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