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与对策研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与对策研究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着一些障碍,限制了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和推广。
针对这些障碍,制定相应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障碍分析1.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操作指引。
另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充分认识和理解。
这导致了一些科研成果难以获得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而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科研成果孤立化和低水平运营在高校科研领域,科研工作往往是由个体或小团队完成的,缺乏与产业界的紧密合作和对接。
这导致了许多科研成果存在孤立化的问题,难以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相对接。
同时,由于高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及运营水平相对较低,缺乏市场化运作的经验和能力,导致科技成果无法有效转化为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品。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3.资金和市场开发难度大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资金和市场开发是两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由于科研成果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使得资本市场对于高校科研成果的投资意愿较低。
另外,高校本身并不具备开发市场的能力,缺乏与企业合作或独立开发的经验和资源,这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市场开发难度。
二、对策建议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了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需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加强对高校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与教育。
同时,高校科研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高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困境和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困境和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科研成果在高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些科研成果不仅能够促进学术界的进步和发展,还有着很大的商业价值。
科技转化的快速发展,使高校成为一个有着很大的商业潜力的场所。
然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困扰着许多大学。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转化能力不足由于高校本身的学术氛围和特殊的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人才和机构缺失,难以真正实现成果转化和运营,导致很多科技成果躺在硬盘里,无法得到进一步的应用。
2. 市场需求不确定高校科研成果的市场需求并不是很确定,这给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了许多难题。
在转化科研成果时,要考虑到市场需求是否大、市场前景是否广、市场对产品的应用需求是否强烈等问题。
3. 知识产权缺乏保护高校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很多科研人员的成果因为没有得到法律保护,导致商业盗用或者转化方面的延迟。
以上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有问题,那么应该如何应对这些困境呢?1. 增加科技转化的人力高校要将科技转化作为科研的重要方向,及早将转化专员和机构纳入科研管理结构,进行人才培养、流动和引进,使得科技转化的人才稳定、专业化,增强转化的能力。
2. 合作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在高校中,应该积极地引导科研成果和企业相结合,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高校可以依托企业的销售渠道、知名度和市场信息的优势,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应用,从而让科技成果能够更大范围、更深入地服务社会。
3.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高校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优秀的科技成果进行开发和推广。
专项资金可以为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和效益。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利用专利技术、著作权保护等手段,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保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及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及对策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高校科研成果日益丰富,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科技成果的转化却面临着诸多困难,这也成为了制约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一个瓶颈。
本文将围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技术壁垒高高校科技成果往往涉及到前沿科技和高端技术,其技术壁垒较高,对产业化企业要求高,转化难度大。
2. 缺乏市场需求部分高校科技成果在转化时面临着缺乏市场需求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基础研究成果,很难与实际市场需求对接。
3. 缺乏转化机制当前,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业的转化团队和有效的转化平台,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效果。
4. 人才流动性差高校科研人员与产业界的交流合作不畅,人才流动性较差,导致科技成果难以在产业界得到有效的应用。
5. 缺乏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是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难以为科技成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1. 加强技术转化团队建设高校应该加强技术转化团队的建设,引进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形成一支具有技术转化能力的专业团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的支持。
2. 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校与产业界应该加强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在产业界的应用,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4. 加强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高校在开展科研工作时,应该密切关注产业需求,加强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加强产学研用的对接,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高校应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克服相关的难点,采取相应的对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从而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000字】。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院技术转移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手段,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但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优化管理运营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队伍、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借力技术转移联盟、加强国际技术转移,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助推创新型国家建设。
Abstract: Technology transfer is an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connection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economic, which is important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ystem. The func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is to speed up transformation of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s well as serv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a series of issues still exist in the growthprocess of college and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It is needed to optimize management operation mode, set up comprehensive talentteam, build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draw support from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Alliance and enhanc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order to raise the transformation yield of scientific-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boost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关键词院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研究Key words: university;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research中图分类号院G640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06-0237-020 引言技术转移是指为提高生产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等一系列活动[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与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与对策第一章:背景介绍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各高校不仅承担着培养人才、推进科学研究等基本任务,还肩负起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使命。
然而,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难点与问题也随之出现,阻碍了科技成果实现转化的过程。
本文将从难点和对策两个方面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
第二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2.1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移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一些创新人才和研究机构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导致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知识产权纠纷,进而导致科技成果的无法转化。
2.2技术转移机制不完备技术转移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
然而,目前技术转移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技术交易缺乏较为规范的机制和法规法制,导致技术转移中人员配备不充分,对于技术转移的信息和资讯的来源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2.3人才队伍不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技术转化人员、市场开拓人员、成果推广人员等。
目前我国高校的科技转化相关人才亟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第三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3.1加强政策引导为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准确定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形成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3.2建立技术转移机制构建和完善技术转移市场,建立科技转移平台,在平台上直接展示科技成果,促使科技成果在短时间内加速对外输出和转化,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3.3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高校科技转化事业倾斜,创造有利于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的相关机制和条件,提高技术转化、市场开拓和成果推广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第四章:结论高校科技成果是重要的社会财富,有效的转化和利用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然而,在转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需要高校和政府共同努力,建立符合实际的科技转化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水平。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及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及对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社会化、产业化和经济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境,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之一是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不高。
高校科研项目通常以基础研究为主,对新理论、新技术进行研究,而市场则更加关注实际应用和经济效益。
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鸿沟,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困难。
对策是加强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对接,通过市场调研、需求分析等方式,提前预判市场需求,重视实际应用价值,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科研方向和项目选择,提高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匹配度。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之二是创新人才的缺乏。
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然而目前高校培养的人才大多偏向于学术研究,对市场化运作和商业模式缺乏了解和经验。
需要增加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具有科技创新和商业化能力的人才。
可以通过建立创新创业实验室,组织创业训练营,引入企业导师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之三是缺乏专业化转化机构和平台。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专业化的机构和平台来提供技术转让、专利法务、市场推广等服务,然而目前高校在这方面的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专业的人员和资源支持。
对策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平台,引入专业化的人员和资源,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
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开展技术转让、专利申请、市场咨询等工作,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支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点之四是缺乏资金支持和投资机构的参与。
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资金的支持,尤其是在初期阶段,由于风险较高,往往难以获得传统投资机构的支持。
需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提供风险投资和创业支持。
高校也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孵化器等,提供初创企业的启动资金和扶持政策,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
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

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高等院校作为重要的科研机构之一,拥有强大的科技资源,在“科技强国”的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利用其科技资源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国内各高校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囿于国家现有体制机制等原因,高校在技术转移问题上存在多重困惑和障碍一、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概况三十余年以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的发明创造呈现爆炸式增长状态,以专利申请和授权为例,高等院校已经成为专利申请和被授权的重要主体。
比如2011年,我国国内职务发明申请共324224件,其中企业申请231551件,所占比重为71.4%;高等院校申请63028件,所占比重为19.4%;科研单位申请25222件,所占比重为7.8%件;机关团体申请4423件,所占比重为1.4%。
同样,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情况是,企业授权58364件,所占比重为61.4%;高等院校授权26616件,占28.0%;科研单位授权9238件,占9.7%;机关团体授权851件,占0.9%。
我国高校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在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和授权的比例分别如下图:图1.1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主体分布图(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图1.2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主体分布图(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由上图可见,高等院校在我国在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所占比例方面位居第二,是国内技术类申请各方中仅次于企业的重要主体之一。
同时,我们从高等院校技术类授权所占比重(28.0%)远远高于其技术类申请所占比重(19.4%)的分布情况可以推测,高等院校的技术类申请中的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要远远高于其他各方的技术类申请中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也说明高等院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实践“科技强国”战略方面正日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校专利技术转移的障碍与破解策略

高校专利技术转移的障碍与破解策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高校专利技术转移逐渐成为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高校专利技术转移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和挑战,这不仅影响了转化效率,也制约了技术创新的发展。
因此,破解这些障碍,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对于高校专利技术转移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障碍分析1. 缺乏有效的转化机制和平台目前,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仍然存在转化机制不够成熟、转化平台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专利技术的转化机制过于僵化,缺少创新灵活的转化模式。
另一方面,转化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加剧了技术转移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资源匮乏等问题。
2. 缺乏科技成果的产业应用环境高校技术转移的有效性与科技成果的产业应用环境息息相关。
然而,目前高校技术转移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缺乏有效的产业应用环境。
对于很多科技成果而言,市场需求不明确、产业合作不充分、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技术转移的可行性和效果受到限制。
3. 人才和资源的短缺高校专利技术转移需要一支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才队伍去推动,而目前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结构和素质不适应的问题。
此外,转化过程中还面临着投资资金、创业支持等资源的匮乏问题,限制了高校专利技术的转移和商业化发展。
4. 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高校尚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手段不完善的问题。
一旦技术被他人侵权或抄袭,高校难以追索权益,进而也会降低高校专利技术转移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二、破解策略1. 健全转化机制,完善转化平台高校应积极探索创新性的转化机制,如采用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等模式,创造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加快高校专利技术的转移进程。
同时,政府、企业和高校应加强合作,建立一体化的转化平台,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转化效率。
2. 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应用环境在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应用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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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高等院校作为重要的科研机构之一,拥有强大的科技资源,在“科技强国”的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利用其科技资源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国内各高校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囿于国家现有体制机制等原因,高校在技术转移问题上存在多重困惑和障碍一、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概况三十余年以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的发明创造呈现爆炸式增长状态,以专利申请和授权为例,高等院校已经成为专利申请和被授权的重要主体。
比如2011年,我国国内职务发明申请共324224件,其中企业申请231551件,所占比重为71.4%;高等院校申请63028件,所占比重为19.4%;科研单位申请25222件,所占比重为7.8%件;机关团体申请4423件,所占比重为1.4%。
同样,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情况是,企业授权58364件,所占比重为61.4%;高等院校授权26616件,占28.0%;科研单位授权9238件,占9.7%;机关团体授权851件,占0.9%。
我国高校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在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和授权的比例分别如下图:图1.1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主体分布图(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图1.2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主体分布图(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由上图可见,高等院校在我国在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所占比例方面位居第二,是国内技术类申请各方中仅次于企业的重要主体之一。
同时,我们从高等院校技术类授权所占比重(28.0%)远远高于其技术类申请所占比重(19.4%)的分布情况可以推测,高等院校的技术类申请中的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要远远高于其他各方的技术类申请中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也说明高等院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实践“科技强国”战略方面正日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尽管我国高校技术科技成果申请和授权数量巨大,但技术转移工作却存在重大障碍因素,从而造成科技成果大量闲置和流失。
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如下:(一)国家和社会整体上重视申请、轻转化的氛围,导致科技成果申请的数量大幅攀升,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比例较小目前国家和地方对专利等科技成果的数量非常重视,从资金资助上对专利的申请进行奖励,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政策相对不足,从而导致大量垃圾专利、无价值专利的产生。
而美国大部分高校每年申请的专利不足100件。
(二)无形资产多头管理,反而导致无人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校资产管理机关负责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
教育部《高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财务处室对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实施财务管理。
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规定,高校应当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一般归口于科技处室。
这样一来,在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的管理方面,就存在高校科技部门、资产监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三个机构共同管理的情况。
但是,科技成果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特征,从专利权、技术秘密权等以权利为表现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专利、技术秘密等以无形资产为表现形式的科技成果,往往要经过报批、审计、评估等程序。
多头管理的结果是:其一,科技成果形成时归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因程序复杂,极少有高校将所有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列入高校资产管理体系,从而导致各高校的无形资产大部分飘在账外,明明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资源,却在会计账表和现有的信息系统中几乎没有反映;其二,只有极少数科技成果在处置或转化时,才进入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视野,且程序复杂,反而阻碍了成果的转化。
(三)无形资产处置机构不健全,且程序复杂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规定,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情况下,高校科技处室一般主管专利的申请事项,加上目前国家整体上重申请、轻转化政策,目前在无形资产处置上的现状是:高校要么没有知识产权转化机构,要么转化机构在现有体制下无所适从。
而美国斯坦福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大多数高校设置有技术转移办公室(TTO)负责技术转移工作,并取得了大量成效,形成了诸如硅谷等新兴产业技术集聚效应。
另一方面,当发生专利技术的转让、授权等事项时,要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要求对专利等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资产变动数额的大小负责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审批。
这样就牺牲了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的宝贵时间。
(四)缺乏专利运营的体制机制,导致高校科技成果无法与社会对接高校科技成果要与社会对接,首先要存在与社会对接的通道,从内部来讲,需要存在技术转移的机构,从外来讲要鼓励专利运营机构的设立和运转。
目前教育部仅允许高校存在一家资产公司,使得高校缺乏技术转移的商业化运营机构。
同时,社会上的专利运营机构也几乎没有。
自2000年高智发明进入中国并引起高层重视以来,相关专家对高智发明、高通公司、IBM等公司的专利运营模式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专利运营公司作为专利管理的运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的科技创新能力。
2012年5月,国内第一家专利运营机构北京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成立,揭开了国内专利运营机构设立的序幕,对国内专利运营事业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
(五)技术转移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相对缺失,无法刺激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校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的重要力量。
高校应当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知识创新的中心、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器、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智力支柱等多重角色。
在我国科研体制和创新体系中,对大学技术转移的考核制度相对缺失,似乎大学、科研院所进行技术转移只是份外之事,只是教授和研究员的业余工作。
政府或国家对于高校技术转移的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规定极少。
1999年3月科技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2007年4月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科委等机关下发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均从不同方面规定了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激励数额。
尤其是 2012年1月南京市委、市政府于颁发的《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采取了个高的奖励办法。
但这些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上的一些有益尝试,在国家层面上尚缺乏类似的规定。
因此,针对高校技术转移绩效考核制度,将技术转移工作纳入大学科研院所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并制订适当的激励政策,已经是当务之急。
(六)技术无形资产投资相对缺失,使得高校技术资本化无法实现高校的技术转移一般采用技术转让、实施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
采用技术转让和实施许可方式实现技术转移,发明人或产权人可以较为直接和简单地拿到费用,因此这两种方式被高校广为采用。
相比技术转让和实施许可方式,采用技术入股方式,发明人或产权人获取收益的周期较长,并且在法律上存在重大障碍,因此在实践中较少采用,从而造成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相对缺失的状态。
其原因主要在于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
2005年10月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规定,高校资产公司是高校无形资产的唯一投资主体,高校资产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但在实践中,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由高校的科研处(室)管理,而科研处(室)却无可以进行商业运作的公司作为合法的持股主体,造成技术持股无法开展的被动局面。
另一方面,技术资产入股投资之后,由于技术股份回收收益的周期较长,要想转让股份获取利益,往往需要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公司负债率为根本依据,高校资产公司为避免负债率过大,从而导致没有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往往拒绝采用技术入股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
(七)专利侵权行为的赔数额过低,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屡禁不绝尽管2013年新修改的专利法第65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但是,众所周知,专利侵权的调查取证难度巨大,却权利人损失数额难以确定。
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过低,造成侵权行为的成本低廉,在客观上刺激或放纵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高校技术转移体制机制的建议高校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技术转移工作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国家经济和企业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体制机制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虽然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工作起到了促进工作,199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对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规定,但仅限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非知识产权的管理的全面性规定。
大学技术转移工作固然可以适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规定,但由于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特殊性,有必要制订一部针对大学技术转移的《大学技术转移法》,对大学技术转移的下列问题做出统一的规定。
(一)强化对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的资助力度通过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政策,鼓励有市场价值专利的形成和产生,从而促进大学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允许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统一处置无形资产鼓励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置技术转移办公室统筹管理技术转移工作。
技术转移办公室有权对科技成果统一处置。
不再要求科技成果在处置前统一入账,而是规定在技术转移成功后才归属学校资产管理体系。
(三)简化无形资产处置的程序,在技术转移方面赋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在技术转移办公室有权对科技成果统一处置的前提下,在发生专利技术的转让、授权、投资入股等事项时,可由学校和市场自行协商确定专利处置的价值,且在专利资产变动数额的巨大(比如超过5000万)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校内允许技术转移办公室设立技术转移商业化公司,校外鼓励专利运营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改变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一个学校只能有一个资产公司的规定,由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技术转移的行政事务,技术转移商业化公司负责商业化运作,使高校科技成果与社会或市场充分对接。
同时鼓励或允许地方参照北京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促进国内专利运营实体的产生。
(五)改变现有技术转移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从国家整体上制订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提高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激励数额,尤其是鼓励高校采用科技成果完成人投资入股自办或合作开办企业,同时建立针对高校技术转移绩效考核制度,将技术转移工作纳入大学科研院所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