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管理制度.doc
机要 管理制度

机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要工作,保障国家重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要工作是指保管、传送、处理和利用国家重要文件和资料的一系列工作。
机要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机要工作实行保密管理制度,坚持"机密文件保密,限制文件限制,公开文件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机要工作要坚持服务国家重大决策、安全和稳定的原则,坚持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机关规章制度,第五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在国务院机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家保密局具体负责管理机要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专门负责、专业分工的制度,在全国各级机要部门全面推行专业化和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管理科技化、信息化的制度,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机要工作的管理水平,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八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制度,加强对机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机要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制度,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机要管理模式,提高机要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第十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保障待遇、激励机制的制度,建立健全机要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保持机要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壮大。
第十一条国家机要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奖惩严明的制度,建立健全机要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确保机要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机要设施第十二条国家机要工作设施包括保密控制区、限制控制区、公开控制区。
各控制区的设立、范围和级别由国家保密局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保密控制区主要用于机密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处理和利用,必须设置保密设施和按照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限制控制区主要用于限制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处理和利用,必须设置限制保密设施和按照限制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公开控制区主要用于公开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处理和利用,必须设置公开保密设施和按照公开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机要部门管理制度

机要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要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机密和重要文件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要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机要秘书、打字员、文件管理员等。
第三条机要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要工作制度,确保国家机密和重要文件的安全。
第四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履行好机要工作的职责。
第二章机要工作管理第五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收发和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文件管理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制度,保证文件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
第八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机要设施管理制度,对机要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机要工作流程第九条机要部门要严格执行文件的密级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进行严格的密级控制和管理。
第十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机要通信的管理,规范机要通信的使用和保管,确保通信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加急文件处理制度,确保加急文件的及时处理和传送。
第十二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机要会议管理制度,确保会议文件的保密和会议记录的完整。
第四章机要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机要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定。
第十四条机要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出色的机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机要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机要工作安全第十六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机要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七条机要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做好机要工作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机要部门要加强对机要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程序。
单位保密机要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保密机要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保密机要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保密机要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密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二)安全原则:确保保密机要室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三)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执行;(四)高效原则:提高保密机要室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保密机要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二)熟悉保密业务,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三)责任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办公软件使用能力。
第五条保密机要室工作人员应参加保密业务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保密机要室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保密机要室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保密机要室应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和设备,如保密柜、保密桌、保密门等。
第八条保密机要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保密机要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保密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调换、拆卸。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十条保密文件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保密文件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确保文件安全。
第十二条保密文件借阅、传阅、复制、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确保文件安全。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保密机要室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执行保密工作:(一)收文:接收公文,进行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传阅、承办、催办等环节;(二)发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发文手续,确保文件安全;(三)会议:召开会议时,对会议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四)宣传: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医院机要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机要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医院内部重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 机要室负责人负责机要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要室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 机要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机要室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
1. 机要室应设在安全、保密的地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 机要室应设置明显的“机要室”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机要室工作人员进入时应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登记姓名、单位、事由等。
4. 机要室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盗门、报警器、监控设备等。
5. 机要室内部文件和资料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 机要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归还手续,确保文件和资料不
外泄。
7. 机要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扫描、传播机要室内的文件和资料。
8. 机要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机要室内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清理,对过期、失效的文
件和资料及时销毁。
9. 机要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机要室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
运行。
10. 机要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奖惩
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要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国家秘密、医院内部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本制度由医院机要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机要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机要室(以下简称“机要室”)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信息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要室是负责管理、传递、分发、保密、销毁国家秘密、内部信息的重要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机要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机要室全面工作;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立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第四条机要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管理、传递、分发、保密国家秘密、内部信息;2. 制定和完善机要室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4. 对机要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5. 对机要室工作进行档案管理;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五条保密制度1. 机要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2. 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严格的管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3. 机要室内部不得谈论国家秘密,不得在非涉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4. 严格执行文件销毁制度,确保销毁过程安全、保密。
第六条传递制度1.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时,必须使用专用信封、密码袋,确保传递安全;2. 传递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传递流程和保密要求;3. 传递过程中,应避免在公共场所停留,确保文件、资料不被泄露。
第七条分发制度1. 分发涉密文件、资料时,必须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2. 分发人员必须核对文件、资料内容,确保无误;3. 分发完毕后,及时收回文件、资料,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机要室设备、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2.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设施;3. 对报废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机要室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家秘密、内部信息泄露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要人员管理制度

机要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要人员的管理,提高机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机要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要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机要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激励、换岗和保密工作等方面。
第三条机要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维护国家机密安全。
第四条各级机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人员管理机制,完善机要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机要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机要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保密意识。
第二章机要人员的选拔第五条机要人员的选拔应当根据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奉献精神等综合素质,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机要人员的选拔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选拔的原则和规定,确保选拔出优秀的机要人员。
第七条机要人员的选拔应当严格保密,严禁泄露选拔信息和材料,确保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机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人员选拔工作机制,明确选拔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加强对选调干部的培训和监督。
第三章机要人员的培训第九条机要人员的培训应当根据其工作性质和保密等级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机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
第十条机要人员的培训应当注重实效性和实践性,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效果和实际应用。
第十一条机要单位应当为机要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条件,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跟踪。
第十二条机要人员应当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活动,积极主动地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
第四章机要人员的考核第十三条机要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成绩、保密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机要人员的考核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对机要人员的考核指导和监督,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机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人员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机要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
机要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机要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机要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机要室的工作人员,以及与机要室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机要室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机要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机要室主任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要室的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机要室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机要室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位置。
第八条机要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盗门、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
第九条机要文件、资料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条机要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销毁等工作,应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机要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应佩戴工作证,不得携带无关物品。
第十二条机要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机要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造成机要文件、资料丢失、损坏或失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因工作失误造成机要文件、资料丢失、损坏或失泄密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机要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机要文件收发登记制度第十八条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销毁等工作,由机要室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收到的机要件,要注意检查邮封是否破损,逐件核对封内文件。
第二十条严格收发登记手续。
收文登记要注明来文单位、发文字号编号、标题、密级、份数、收文时间;发文登记要注明发文字号、编号、发文时间;严格实行监签手续,杜绝漏签现象。
机要员管理制度

机要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要员管理工作,提高综合保密管理水平,保障国家重要机密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机要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要员是指从事保密工作职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重要机密和商业机密工作人员。
第四条机要员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密要求,加强守法诚信意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管理机要员应当实行定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对机要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第六条对于机要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彻底清理涉密工作。
第七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加强对机要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其保密意识,提高工作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第八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国家和单位机密安全。
第九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机要员管理台账,对机要员的信息进行统一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保密档案,对机要员的保密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国家和单位机密安全。
第十一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机要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对机要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十二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机要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机要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三条机要员管理应当建立机要员激励机制,对机要员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和鼓励。
第二章机要员录用管理第十四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进行政治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信仰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证人员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指派专人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第二十条对于录用机要员,应当确定其宣誓时间和方式,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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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管理制度1
一.制度名称
机要管理制度
二.目的意义
为了加强公司正规化管理,规范公司机要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三.具体内容
3.1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3.1.1收文
3.1.1.1凡寄送公司的文件,统一由公司接待文秘签收。
接待文秘收文后,按
轻、重、缓、急分别办理,急件、急电要随到随办。
3.1.1.2凡正式来文,均要建立登记,按收文时间、内容和来文单位、发文字
号等在“收文登记传阅表”上逐项填写,并统一编号。
3.1.1.3接待文秘在来文登记后,先送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批办或拟办意见,
由接待文秘按批办或拟办意见分送公司有关领导批示或送有关部门办
理。
3.1.1.4对需要办理相关工作的文件,各主办部门要及时办理,有时限要求的,
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不完的,请提前做出请
示或说明。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文件,主办部门请主动协调、及
时处理。
3.1.1.5文件办理结果请在“收文登记传阅表”上注明,并按“复命程序”执
行,同时告知行政人事部。
3.1.1.6文件办理结束后请交公司行政助理存档。
3.1.2发文
3.1.2.1发文部门撰写人应填写“发文单”,并经有相应权限级别的领导审批签
发,经行政人事部经理规范审核,必要时经财务部经理经济审核或公
司法律顾问法律审核,统一由公司行政助理登记编号、安排打印,并
及时交相关部门下发文件。
3.1.2.2经领导签发的文件,请勿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签发人同意。
未经领导签发的文件,请勿印发。
3.1.2.3打印的文件校样由承办部门负责校对,校对者应在“发文单”上签名。
公司行政助理负责复印、用印和分发、存档。
3.1.2.4重要的机密文件都要加盖“秘密”章后下发。
3.1.2.5公司各部门不能对外行文,只能内部行文。
3.1.3公文归档
3.1.3.1公司的公文立卷归档工作由公司行政助理负责办理。
3.1.3.2凡收文和公司发文,均应立卷归档。
归档公文必须是原件,收文按一
文一份、发文一文一份印件连同“收文登记传阅表”和“发文单”一
并立卷保存。
3.1.3.3公文立卷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每年归档一次,按其内容分类管
理,依时间顺序排列。
3.1.3.4各部门应注意收集与公司业务、办公有关而未下发的
政策性文件,并
转交公司行政助理存档。
3.1.3.5公司总经理可以直接到行政助理处查阅公司所有文件。
3.1.3.6其他人员只可查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若需查阅其他文件,需征
得总经理同意方可查阅。
3.2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在此指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其它印章由相关部门根据其使用要求制订有关管理流程。
3.2.1公司公章管理
3.2.1.1使用印章者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相应权限级别的领导审批,
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权限核定后方可到公司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3.2.1.2公司公章原则上不能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3.2.2公司合同章管理
3.2.2.1盖章申请人应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应权限的领导批准后
到合同章保管人处盖章。
3.2.2.2如因工作需要而携章外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到相关部门领取合同章。
3.2.2.3如加盖的合同章有编号,应注明所盖合同章的编号。
3.3介绍信管理
3.3.1介绍信的使用规定参考3.2.1公章使用规定。
3.3.2介绍信填写清楚、详细,必须留下填写详细的底根;请勿将空白介绍信
带出公司。
3.4图书资料管理
3.4.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采购图书、声像、软件、资料等,按照公司申购程
序和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到有关资料后,应到行政人事部接待文秘处办
理登记手续后进行费用报销。
3.4.2行政人事部接待文秘及时将有关资料的目录和简介通过公司信息化管
理系统公布给全体员工。
3.4.3所有员工借用、借阅公司图书、声像、软件、资料等,
应妥善保管,准
确使用,任何损坏或遗失,将按原值赔偿。
3.5责任规定
3.5.1行政人事部
3.5.1.1及时处理收文,及公司发文,审核文件签发权限。
否则将追究行政人
事部相关人员失职责任。
3.5.1.2保管公司印章,按照公司审批权限,加盖公司印章和开具介绍信,否
则将追究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失职责任。
3.5.1.3负责公司图书资料管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遗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
员应按原值赔偿。
3.5.2经理人员:对公司收文应及时办理。
做好发文审核工作。
对需要加盖印
章的文件认真审核,对不能有效进行审核和控制的经理人员,公司将追
究其领导责任,并将视情节予以降低直至收回其审批权限的处理。
3.5.3员工:对于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随意更改,否则,公司将
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妥善保管借阅、借用的图书资料,准确使用,
任何损坏或遗失,将按原值赔偿。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要管理工作中有关事务的处理。
五.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六.生效时间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