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合集下载

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4号礼嘉镇政府,翠云、鸳鸯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北部新区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于2009年2月5日经北部新区管委会第1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的规定,结合北部新区经开园实际,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按社(户)全部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征地通告公布的土地面积计算,每亩16000元。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28000元。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6•【字号】渝两江管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4号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9日管委会第9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2月16日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辖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创新创业等产业发展以及品牌建设的资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下设子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确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产业促进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园区管委会和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核和管理,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一)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品牌战略;(二)支持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检测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入;(三)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等配套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四)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支持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物流配送、商贸网络建设、电子商务、会展等生活服务业项目;(六)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改制上市;(七)支持两江新区重点项目及其产业链配套项目的贴息,支持优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八)用于对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配套扶持;(九)用于管委会批准的标准厂房和产业楼宇入驻企业的租金补贴;(十)其他符合两江新区产业发展扶持方向的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0•【字号】渝两江管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7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已经两江新区管委会2016年第85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0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引导帮助重点人群创业,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直接管理区域8个街道和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

其中直接管理区域是指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是指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镇、复兴镇。

本办法所称农转非人员是指在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内依法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4050”人员是指女性满40 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园区公司指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复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

第三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按以下职责分工实施。

新区社会保障局为补贴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补贴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审批工作;新区财政局负责补贴的预算安排、经费审核、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补贴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审核工作。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作委员会文件渝新工委发﹝2010﹞55号★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关于机关干部“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人员安排的通知礼嘉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党组织:按照《全市机关干部“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实施方案》(渝委组〔2010〕78号)的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北部新区管委会机关干部参加“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人员安排通知如下(见附件):一、活动时间及地点第一批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开县(已派出)。

第二批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9日,万州(第1组),城口(第2组)。

第三批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5日,开县(第1组),万州(第2组),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城口(第3组)。

第四批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9日,万州(第1组),巫溪(第2组),开县(第3组)。

第五批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6日,城口(第1组),开县(第2组)。

二、活动对象参加“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的对象为管委会机关部门、参公事业单位干部,镇街新提任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单见附件)三、有关要求(一)参加“三进三同”活动的带队领导,要加强管理,确保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干部不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要出成果;每名干部要撰写1篇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的党性分析材料。

参加活动的干部要按照区党工委《关于印发〈北部新区机关干部“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安排和组织管理,在“三进三同”中了解民情,增进感情,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二)参加活动的干部要坚持吃住在农家,做到入乡随俗,用农家筷、吃农家饭、睡农家床、盖农家被,主动与当地群众一道,身体力行参加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活动,亲身体验群众生活,增进与普通群众的感情;要认真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所需、所忧、所怨,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所在村提1项发展建议、所居农户做1件好事并结成帮扶对子,真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的区域划分

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的区域划分

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的区域划分展开全文1、首先明确几个概念:北部新区是经济开发区,不是行政区,而渝北区是重庆市在民政部批准和备案的国家法定行政区,北部新区这种经济开发区是市政府牵头成立,通过良好规划、发展良好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产业和经济的特殊区域,其管委会属于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具备行政职能,没有四大班子建制,但是出于实际情况北部新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政府职责,譬如区域内的在、人口管理。

2、重庆北部新区于2001年4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区域范围是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面积130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

目前已是重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科技创新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示范区。

2016年2月24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

决定撤销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作委员会、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其职能职责划归中共重庆两江新区工作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至此,成立15年的北部新区载入史册。

3、目前没有北部新区的提法了,原来属于北部区域托管的区域已经完全并入国家级两江新区。

4、截至2016年12月,两江新区全域规划总面积1200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建设面积550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利用的山地及原生态区共650平方公里,涉及到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三个行政区部分区域,及原北部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两江工业园区等功能经济区。

其中,江北区涉及街镇为: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华新街、五里店、江北城、寸滩、铁山坪、郭家沱、复盛、鱼嘴镇;渝北区涉及街镇为:龙溪、龙山、龙塔、双凤桥、双龙湖、回兴、悦来、人和、鸳鸯、天宫殿、翠云、大竹林、木耳、礼嘉、龙兴、石船、古路、玉峰山镇;北碚区涉及街镇为:水土、复兴、蔡家岗、施家梁镇。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21号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21号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21号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委发﹝2016﹞7号)规定,原重庆北部新区予以撤销,对两江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优化调整。

为了加强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新区法治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相关规定,管委会对原两江新区、原北部新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重庆北部新区建设领域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暂行办法》等3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9日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责任部门公文字号1管委会办公室重庆北部新区建设领域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暂行办法渝新委发﹝2014﹞115号2经济运行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37号3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08]51号4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4〕15号5关于加强两江集团政府投融资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渝两江管发〔2011〕270号6建管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重庆北部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140号7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3〕53号8两江新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1〕166号9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机动车清洗(美容)场所管理办法重庆北部新区机动车清洗(美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新委发﹝2013﹞116号10财政局重庆北部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渝新委发[2008]71号11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49号12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职工薪酬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30号13社发局北部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暂行办法的渝新委办发﹝2013﹞14号14社会保障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80号1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392号1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06号17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429号18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522号19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9号20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发展家政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602号21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北部新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10〕165号22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困难残疾人大额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12〕92号23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245号24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603号2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以农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565号2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低保人员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48号27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争先创优活动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07号28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维护农民工利益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渝新委发[2009]65号29政务中心两江新区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3〕5号30纪检组重庆北部新区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严格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渝新委发〔2008〕207号31重庆北部新区造价咨询专家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新委办发〔2009〕57号32环保分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北部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渝新委发〔2009〕229号33国土分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综合整治房屋修缮类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127号34市场监管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奖励补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渝新委发﹝2013﹞57号3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渝新委发〔2011〕169号3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内陆技术标准高地的实施意见渝新委发〔2011〕137号37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质量强区和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渝两江管发〔2014〕7号38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直管区微型科技型企业创业园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渝两江管发〔2014〕49号——结束——。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3.30
•【字号】渝两江管发﹝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

渝两江管发﹝2017﹞29号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驻新区派出机构: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相关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情况,现决定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专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等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本通知印发日起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19号)主城各区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各公共设施产权单位,有关单位:近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同市市政委对主城区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类型检查井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现有相当多的检查井均存在井盖破损、安装不平整、井框沉陷、井框周边路面开裂沉陷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安全及舒适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以及《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占道公共设施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渝市政委〔2010〕204号)精神,现将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主城区城市道路(重点是车行道)由各公共设施产权单位所设置的各类型检查井。

二、整治技术要求位于车行道上的检查井应按市市政委统一要求选取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不得使用复合材料检查井井盖;对有破损、残缺的检查井井盖应予以更换;井盖的安装放置应做到井盖上文字与路沿石平行或垂直,不得随意斜向安装放置;矩形井框的设置应与路沿石平行或垂直;除特殊要求外,井盖颜色一律应与车行道或人行道相协调或一致;车行道检查井井盖顶面与井框周边路面高差控制在±5mm以内,如超过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调平处理;检查井井框出现破损沉陷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修补调平处理。

调平井盖高程宜略高于路面高度(控制在0~+3mm)。

三、整治时间及工作要求2010年8月20日前,各公共设施产权单位应完成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渝新委发﹝2010﹞131号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的通知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驻区机构,水电气企业,各中学: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9日举行,重庆市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12日—14日举行。

为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现将《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2010年高考、中考即将举行。

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召开之际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现根据重庆市2010年高考中考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北部新区实际,制定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万无一失,管委会成立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北部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熊雪任组长,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泽武任副组长,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教育局、社发局、建设局、市政局、交通局、法制办、综治办、经开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高新区环保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园工商分局、经开园工商分局、经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统筹全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李忠渝任办公室主任,陈昌武、吴介明、曾珠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开展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9日举行,重庆市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将于6月12日—14日举行。

北部新区高考中考考务工作按行政区划分别纳入渝北、九龙坡两区统筹安排。

高考未在辖区内设立考场,全区5所高中学校(含职业学校)共1100名考生将分别在渝北区、九龙坡区各高考考场参加考试;中考考场分设在渝高中学、经开育才中学,全区11所学校共计3100名考生将在此进行中考。

(一)日常考务工作日常考务工作由各考场学校、送考学校负责落实。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的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根据渝北、九龙坡两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方案,加强监考与送考教师的培训,加强参考考生的安全教育、诚信教育、卫生习惯和预防疾病的教育,加强送考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参考学生的食宿管理;要明确带队领导、教师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强化各方面工作督查,严防各种责任事件与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破坏、校园暴力、卫生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尽可能将事故发生率和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维护高考中考秩序和社会稳定。

渝高中学、经开育才中学作为中考考场学校,要按照九龙坡区、渝北区教委的安排,负责制定和完善考场工作手册,制作考点所需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标语、工作牌等,做好考场布置、监考教师培训等各项前期工作;按照试卷保密要求,做好中考试卷的运输、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按照考务细则与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确保考场正常秩序,杜绝违纪作弊事件发生;负责做好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饮食、休息及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考场用水、用电、用气等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考场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保考送考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配合相关学校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保考送考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统筹全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负责做好各项联络协调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和水电气等企业落实各项保考送考工作。

监察室职责:负责加强对考试期间考风考纪监察,维护高考中考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信访办职责:负责考试前考试中的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积案,特别是涉校涉生案件,确保无人破坏考试环境。

教育局职责:负责协助管委会办公室做好各项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督促中考考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做好中考试题的运送、保管工作,负责督促送考学校完善各种工作方案与安全预案,负责督促中考考场学校加强考前培训,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社发局职责:高考中考前,对所涉考场学校、送考学校及辖区内考生食宿点开展一次卫生检查,指导考点学校、送考学校加强疾病预防工作;做好高考中考期间辖区内疫情监测、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置工作;中考考试期间,落实1—2名医务人员到考场学校全程值守,对学校食堂食品制作流程进行监测,协助学校处理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防疫应急事件。

负责对考点与考生住宿点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加强管理,防止歌城、茶楼噪声影响考试进行与学生休息。

建设局职责:负责考试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对影响考试和考生休息的施工企业进行教育处理,督促国有企业规范施工,不得影响考生赴考,降低扬尘污染,给学校和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市政局职责:负责考点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对可能影响考生车辆通行的道路问题、工程施工进行整治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市容良好。

交通局职责:负责联系相关专业部门、执法单位做好高考中考送考车辆的安全检测与营运资格核查,负责对运送考生的违规营运车辆进行查处。

法制局职责:负责全区综合治理,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创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经开区、高新区公安分局职责:制定详细的保考工作预案,安排足够警力加强高考、中考学生食宿点的巡查。

加强中考考场及周边的监控与安全保卫,落实2名干警全程值守中考考场,担任考场执勤任务,维护考场秩序和安全,预防考试期间人为破坏活动、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协助中考考场学校做好中考试题的运送工作;负责高考、中考送考过程中送考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送考车辆的安全畅通,保证考生按时安全赴考;负责中考考场周边的交通安全管制工作,确保考试期间,除中考工作专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均不得进入考场封闭线内。

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分局职责:负责对考场周边噪声进行监测,对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的建筑工地发放停工通知,对影响考试和考生休息的噪声、油烟等及时作出处理工商分局职责:负责对影响考点及考生住宿地周边企业的管理,负责全区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的清理教育,确保考试期间不影响考生备考休息,严肃查处违规企业。

经开区、高新区消防支队职责:负责对中考考场学校、辖区内高考中考考生食宿点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协助送考学校对考生开展灾害自救、互救教育,做好各项防火防灾工作。

相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职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考场学校及辖区内考生食宿点周边的安全稳定工作;配合市政部门做好考场周边市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考场外部环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影响考试进行与考生休息的其他各种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职责:确保高考中考期间辖区内考生集中住宿点的正常供水供电供气。

三、工作要求高考、中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涉及面宽,影响面大,各相关单位、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从服务全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松懈;要切实加强对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人员,落实岗位职责,积极支持、通力配合、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共同确保高考、中考工作万无一失。

所有参与高考中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市、区相关考试政策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对在高考中考的各个环节中因工作失职严重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造成试题试卷泄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高考中考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相关责任人员联系电话务必24小时开机,以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以便及时对考试期间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妥善处置,为考生考试创造一个良好的考场考试环境。

附件:1. 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 高考中考日程安排附件1:北部新区2009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组长熊雪北部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二、副组长刘泽武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三、成员名单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教育局、社发局、建设局、市政局、交通局、法制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高新区环保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园工商分局、经开园工商分局、经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负责人办公室成员名单一、主任:李忠渝二、副主任:陈昌武吴介民曾珠三、成员:艾克柔唐久明陈虎杨莉朱吉良李新民李尚彬邓文荣桂勇曾静附件2:高考中考日程安排(一)高考日程安排6月2日前,制订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6月2日,组织召开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会,部署全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及学校工作职责;6月3-5日,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保考送考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6月5日,各高考送考学校按要求做好赴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和食宿点安全、卫生、防疫等情况;6月5日,各高考送考学校领队人员带领考生进驻已联系的食宿点,到相关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高考工作册》;6月5日,区分管领导带队,巡察辖区内各高考考生食宿点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督查各单位、部门与学校高考保考送考工作落实情况;6月6日,区分管领导带队,到各考生食宿点看望慰问各参考考生;6月6日,各参考学校按渝北、九龙坡安排,带领考生到各考场学校熟悉考场,接受考前教育;6月7日—9日,组织学生参加高考;6月28日—30日,组织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二)中考日程安排6月2日前,制订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6月2日,组织召开北部新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会,部署全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及学校工作职责;6月5日前,各中考考场学校完成考点考务工作手册,并上报区教育局及渝北区、九龙坡区教委;6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对中考考前所涉保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6月10日前,各考点学校完成考场、保密室的布置等工作,各送考学校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和食宿点安全、卫生、防疫等情况,对考生进行安全、诚信、卫生防疫等教育;6月11日,各考点学校开展监考人员培训,做好考场安全保卫、环境清扫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其他各项考务准备工作;6月12日—14日,组织学生参加中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