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组织成员自律、规范行为、维护组织正常运转而设立的。

本章程的目的是明确自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自律会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和正常运营。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成员:自律会成员由组织内部自愿报名参加,并经过组织批准的人员组成。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率作用。

2. 自律会主席: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工作,代表自律会向组织管理层汇报工作情况。

3. 自律会秘书: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组织文件归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等。

4. 自律会委员: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协助主席和秘书处理自律会的日常事务,参与决策和提出建议。

三、职责和权力1. 制定自律准则:自律会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自律准则,明确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

2. 宣传和教育:自律会负责向组织成员宣传自律准则,加强道德教育,提高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3. 监督和检查:自律会有权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自律准则的行为。

4. 处理纠纷和投诉:自律会负责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维护组织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5. 提出建议:自律会可以向组织管理层提出关于自律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组织的发展和改进提供参考。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自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自律工作的进展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2. 特殊会议:自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特殊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自律教育:自律会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4. 纪律处分:自律会有权对违反自律准则的组织成员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资格等,严重情况下可建议组织管理层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5. 绩效评估:自律会定期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提出改进意见。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为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促进成员自律和团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成员由组织内部自愿报名参加,经组织批准后正式加入。

2. 自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等职务,由自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3. 自律会成员按照工作岗位和职责划分为不同的小组,每个小组设立组长,由自律会成员推选产生。

三、会议制度1. 自律会设立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会前需提前三天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

3. 临时会议由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自律会成员提议,会议召开前需提前一天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

4. 会议议程由会长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问题讨论、决策等。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

四、自律要求1.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

2. 自律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举止,不得有迟到早退、懒散怠工等行为。

3. 自律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组织内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4. 自律会成员应保守组织内部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5. 自律会成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等行为。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自律会成员,组织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机会等。

2. 对于违反自律要求的自律会成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和开除等。

六、章程修订1. 对于本章程的修订,需由自律会成员提出提案,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自律会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并在组织内部进行公示。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自律会成员。

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规定。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议制度、自律要求和奖惩制度等方面。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团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自律会成员,包括会员、管理层和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组织架构2.1 自律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管理自律会的日常事务。

2.2 自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并保留会员信息和相关文件。

2.3 自律会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特邀会员由执行委员会决定邀请。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享有参预自律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3.2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伤害自律会的声誉和利益。

3.3 会员应积极参预自律会的活动,共同维护自律会的良好氛围。

四、执行委员会的职责4.1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自律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4.2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并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作发展。

4.3 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会员评议制度5.1 自律会定期进行会员评议,评估会员的表现和贡献,并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惩。

5.2 会员评议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发布评议结果。

5.3 评议结果将作为会员晋升和退出自律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会员晋升和退出6.1 会员晋升根据会员评议结果和个人表现进行,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6.2 会员退出自律会的情况包括:自愿退出、违反章程和规定、被执行委员会决定开除等。

七、章程的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表决通过。

7.2 对本章程的修改将在自律会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及时向会员通知。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自律会的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8.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由执行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与义务、执行委员会的职责、会员评议制度、会员晋升和退出等方面的事项。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律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会员间的良好合作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加入的会员组成的自律组织,旨在提升会员的自律能力,推动个人和团体的发展。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践行道德规范,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开展自律教育活动,组织自律评议和奖惩,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自律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自律会的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相关规定,参与自律会的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七条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愿加入自律会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申请成为会员的个人或团体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

第九条经自律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条自律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优秀会员两个等级,优秀会员由自律会根据会员的自律表现评定产生。

第三章自律教育活动第十一条自律会将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会员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自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个人成长与发展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自律会可邀请专家、学者、行业领袖等进行讲座和培训,为会员提供专业的自律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会员应积极参与自律教育活动,增强自己的自律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职业水平。

第四章自律评议和奖惩第十五条自律会将定期进行自律评议,对会员的自律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第十六条自律评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遵守道德规范情况、职业操守等。

第十七条自律会将根据自律评议的结果,对会员进行奖惩。

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惩罚方式包括警告、限制会员权益、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十八条自律会会员可对自律评议结果提出申诉,自律会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组织内部成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形象而设立的。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架构、会员资格、会员权益和义务、会议程序、纪律处分等相关事项,确保自律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自律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三个组织机构。

2. 主席团由自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自律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常务理事会由自律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制定和执行自律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4. 会员大会由所有自律会会员组成,定期召开,讨论并决定自律会的重大事项。

三、会员资格1. 自律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候选会员两类。

2. 正式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认同并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积极参与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3. 候选会员是指正在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的人员,需经过自律会的审核和评定。

四、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自律会各项活动和决策的权利,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会员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维护自律会的形象和利益。

3. 会员应保守自律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会议程序1. 自律会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会员。

2. 会议应有主席和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3. 会议应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根据情况进行表决或达成共识。

4. 会议决议应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所有会员。

六、纪律处分1. 自律会会员如有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等,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决定。

3. 纪律处分的决定由主席团或会员大会作出,并通知被处分的会员。

七、附则1.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为促进团学系统建设,加强学生干部培养,结合学生宿舍工作需要,经学院团委研究,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为保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团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和主要负责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自律性组织。

第二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以倾听学子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传播公益理念,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工作方针;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开创我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自律委员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全校师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维护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充当广大同学最忠实的代言人。

第四条自律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以“政治合格、工作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为总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工作原则。

第五条自律委员会的基本工作:(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成为新世纪的优秀人才。

(二)充分发挥自律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职能。

弘扬正气,表彰先进,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协助相关院系建设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监督和保证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全校学生中的实施。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自律意识,开展各项积极健康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深入到广大同学当中,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提高组织的凝结力和执行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本组织的内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制定行为规范、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组织的声誉等。

第四条自律会的成员由本组织的核心成员组成,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五条自律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遵循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自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成员若干人,由自律会成员互选产生。

第七条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八条自律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责任心,熟悉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自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个人关系和利益的影响。

第十条自律会成员应当保守组织内部的秘密,不得将内部事务外泄。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自律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明确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2. 监督组织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3. 处理违规行为,依据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4. 维护组织的声誉,及时回应外界对组织成员行为的质疑和批评。

第十二条自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

第十三条自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自律会应当与组织其他部门和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组织成员的违规行为,自律会应当依据事实和证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 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赋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 纪律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赋予记过、降职、停职等纪律处分。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本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加强自身的自律,规范行为准则,共同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制定行为规范,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并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

第五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章程,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组织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自律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组织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自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监督委员组成,负责监督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八条自律会设立纪律委员会,由纪律委员组成,负责处理违规行为,依据章程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自律会设立宣传部、培训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自律意识,开展自律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自律会设立成员大会,定期召开,讨论重要事项,决定组织发展方向和制定重要政策。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遵守组织章程,不得伤害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3.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背职业规范的行为。

4. 尊重他人,不歧视、侮辱他人,不进行言语或者身体上的侵犯。

5. 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不泄露组织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 公平竞争,不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进行商业贿赂。

7. 爱护环境,不进行污染环境的行为,积极参预环保活动。

第十二条自律会成员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组织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自律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懈怠或者敷衍塞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行为准则的成员,自律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纪律处分措施:1. 提醒谈话:对于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提醒和教育。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赋予书面警告,并要求改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理工大学自律委员会章程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2011/10/27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辅助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以“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创新、自我发展”为宗旨,以营造“文明、自律、创新、发展、至真、至善、至美、至趣”的公寓文化为主旋律,以创建高水平大学生公寓为工作的总目标。

以“先做人、后做事;己不正、不正人”为工作原则,以“把无的做有、把有的做大,把大的做强、把强的做精”为工作的目标追求。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学工处、团委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在学生公寓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学生公寓党小组共同参与学生公寓社区内治安综合治理和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通过治安联防,宣传、组织,增强学生的治安防范责任感,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公寓文化,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不断优化宿舍小环境,营造素质教育大氛围”。

第四条自律会全体成员必须纪律严明、实事求是、待人和气、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勤于观察、思考,善于总结、汇报;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的学生社区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自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督察部、公关部、各区自律委、各楼楼管会,各学院自律委员会。

其职责是:一、校自律会各部门职责(一)主席团: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制定、布置自律会工作计划;讨论和实施各部门的决议,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并有权在常委会上讨论并提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建议,报请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批准后生效;有权制定、修改、补充自律会的规章制度,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同时负责对各种条例的解释,抓好自律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自律会有关文件,掌管好自律会各种文书、资料及各种物品;负责办公用品的申请、领取和使用;负责安排自律会有关会议,做好与会人员的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每学期的自律会学生干部的考评。

(三)宣传部:负责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积极配合自律会各部开展工作,做好活动的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对各楼宣传栏提供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换,对各楼宣传组进行考核;及时向各级刊物、报纸等校内外媒体投递稿件。

(四)文体部:负责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策划公寓各楼层、宿舍间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社区文化,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对自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提供各类辅助性材料。

(五)生活部:为广大同学提供生活服务;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发扬舍己为人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为全校同学排忧解难。

(六)督察部:负责安排学生公寓的纪律检查,安全防护工作。

在一定范围内酌情处理突发紧急事件,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维护好公寓日常管理秩序,督促公寓中广大同学的讲文明,引导文明健康的社风;在开展活动时负责好会场治安,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负责组织纪律的考核与审查,包括各区自律会的考勤。

(只在校级设立)(七)公关部:积极加强对社会企业、组织的联系、公关,力求为学生公寓自律会的文体活动提供最大的经济支持。

加强与学校各个团体组织、领导的交流与沟通,为自律会营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只在校级设立)二、各区自律会和各学院自律会职责在管辖社区内开展活动,营建文明的社区文化,促进同学情感、构建和谐校园。

其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可参考校自律会。

同时,积极配合校自律会的各项活动,树立自律会的良好形象。

三、楼管会各部门职责(八)楼管会:负责管理、组织本楼内的各项事务、及时了解本楼情况,做好本楼纪律、卫生、文化建设,为“文明公寓楼、文明楼层、文明宿舍”评比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上传下达有关信息,为争当“文明公寓楼”努力工作。

其中,楼长职责:按照上级指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项工作;辅助楼管员做好本楼的安全管理和各种检查工作,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对各种情况(包括突发性事件)作出及时、合理的解决办法;完成自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正确的、全面的把宿舍的情况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所在公寓的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

副楼长职责:极协助楼长开展工作;联络本楼各层层长,把本层情况及时、真实的反馈给楼长。

层长职责:积极配合楼长的工作,对安排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并按时完成;紧密联系各宿舍舍长,明确工作并落实到位;及时、全面的反映各层具体情况;组织各宿舍舍长学习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不定期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例会制度第六条为了保证自律会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校自律会常委会、各区自律会常委会每周召开一次。

校自律会开会时间:(待填写)校自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遇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确定,报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批准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

各区自律会常委会参加人员为各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各楼楼长。

第八条各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部例会制度,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监督。

第九条楼管会的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地点在各楼楼管会,时间自行确定,由各区自律会负责监督。

第十条所有例会尽力做到简洁、高效、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禁止在例会上嬉笑、打闹。

手机必须静音,与会期间不得玩手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违反会场纪律的给予批评、警告,并记录考勤。

第十一条所有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格式应统一。

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和保存。

学期末交秘书处,作为评议的参考。

第十二条建立严格的请假制度。

(校自律会例会开始前,与会成员需提前10分钟到会,地点定在2号公寓楼3楼会议室)如有重要事情,需至少提前一天向督察部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请假。

若不请假则以缺勤计。

一学期内请假不能超过三次,无故缺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无视批评,继续缺勤,由负责人报常委会处理免除其职务。

因有课和重要事情的特殊情况可先报督察部批准,并作出书面解释。

第十三条例会迟到一次口头批评,累计二次给予书面批评,三次以上,可申报常委会处理。

第四章值班制度第十四条为保证落实自律会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使自律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自律会值班人员为全体成员。

其中校自律会及各区自律委常委在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签到值班;分区自律委在各区主管处签到值班;楼管会在各楼管理员处值班。

各学院值班甴学院安排。

第十六条进入值班室要求衣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举止文明。

不得带闲杂人等进入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长时间逗留。

第十七条各值班人员有工作证的值班时间应佩戴工作证,热情有礼貌接待来访者,热心帮助解决困难,对其提出的问题都要尽可能的做出解答。

接电话要礼貌用语。

如遇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映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交下一值班人员。

向其说明自己值班的大致情况。

第十九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

如有急事可找相关人员替岗或临时请假。

值班考勤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假、旷班超过三次者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超过四次即劝其退职,督察部负责实时督察。

第二十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拿走或转借办公用品,不准在值班室擅自翻看有关档案及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保持值班室卫生,在值班结束时要整理好卫生。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钥匙管理规定,不得外借其他人员,丢失钥匙及时报告。

第五章自律会民主评议办法第二十三条为了提高自律会的工作成效,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干部评议实行上级负责和下级参与制。

对校自律委常委的评议由公寓中心宣传教育部和相应范围内的副部长以上干部组成的评委会具体负责,其中考评分值分别占40%、60%;对各分区自律会主任、部长、各楼楼长的评议由各区公寓中心主管自律会的部门负责,各区楼管员、自律会主任协助,同时参考中心宣传教育部意见,三者分值分别占40%、30%、30%;对各部副部长、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长和成员之间互评相结合,分值各占40%、50%;对各楼副楼长、层长的评议由各部部长和各楼楼长与相应的楼管员负责评议,其中部长、楼长的分值占30%,楼管员占40%,副楼长、层长相互间的评议占30%。

所有评议应与自评结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评议的内容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出勤率。

其中工作成效占40%,工作态度占15%,工作能力占15%,出勤率占30%。

第二十六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每个档次的比例为优秀占20%、良好占50%、及格占20%、不及格占10%。

第二十七条评议在每学期末进行,对评议不及格的干部,不得再担任下一届自律会的任何职务。

对评议优秀的干部报学工处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对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中做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授予“家园”突出贡献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八条评议结果公示后,自律会任何人如对操作过程及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六日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量化制度细则为了进一步落实自律会的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律会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依据相关制度,制定自律会干部考核量化细则。

一总则1.学生干部每位成员原始量化分数为100分。

2.学生干部量化分被扣25分时给予警告,被扣除35分时停职处分(检查)。

3.学生干部量化分低于50分者,开除自律会系统,并一年内不再录用。

4.学生干部考核量化制度由自律会秘书处进行实施,督察部配合,各部门监督。

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大结,上报秘书处,由校秘书处再递交主席团。

二细则第一部分:扣分细则1.学生干部例会期间,凡迟到者或早退者(5分钟内为限)扣除3分,旷会者(迟到五分钟者以上的视为旷会)扣除6分,请假者扣除3分。

2.凡经反映学生干部有违纪行为的,经调查核实扣除9分,情况严重者给予停职处分。

3.学生干部在会议场合凡被举报吸烟、酗酒,一次扣除6分,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的,发现一次扣除3分。

4.学生干部凡被通知开临时会议后,必须按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扣除3分,未到者扣除6分,请假者扣除3分。

5.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学生干部接到工作任务,除考试外,其他原因请假的扣除3分,迟到者扣3分,私自离去者或未到者扣除9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