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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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办公效率、保障设备安全和延长设备寿命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流程。

在现代办公环境中,各种自动化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经成为办公必备的工具,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正文内容一、设备购置与报废管理1.1 确定设备购置标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确定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等标准,确保购置的设备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1.2 设备采购流程:建立设备采购流程,包括设备需求申请、采购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过程合规有序。

1.3 设备报废处理:建立设备报废处理流程,包括设备报废审批、数据清除、设备回收等环节,确保设备报废符合法规要求。

二、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2.1 设备维护计划: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维护、预防性维护和紧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2 设备保养标准:确定设备保养标准,包括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内容,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3 设备故障处理: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包括故障报修、维修人员派遣、故障原因分析等环节,确保设备故障及时得到解决。

三、设备使用与管理3.1 设备使用规范:制定设备使用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指南、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备。

3.2 设备使用监控:建立设备使用监控机制,包括设备使用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统计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3 设备使用培训: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设备更新培训等,提升员工的设备操作技能。

四、设备信息安全管理4.1 设备数据备份:建立设备数据备份制度,包括定期备份、数据加密、备份介质管理等,确保设备数据安全。

4.2 设备信息保护:加强设备信息保护措施,包括设备密码设置、网络安全防护等,防止设备信息泄露。

4.3 设备信息监控:建立设备信息监控系统,包括设备使用监控、数据流量监控等,确保设备信息安全。

五、设备更新与升级管理5.1 设备更新计划:制定设备更新计划,包括设备更新周期、更新标准等,确保设备更新及时。

办公机器管理制度范本

办公机器管理制度范本

办公机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机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机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公司办公机器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办公机器管理应该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管理、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办公机器进行维护,保持办公机器的高效运转。

第六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办公机器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办公机器的操作技能。

第二章办公机器的使用第七条公司提供的办公机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任何个人私人事务禁止使用公司办公机器。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办公机器时,不得打印、复制、传输或传播含有淫秽、暴力、宣扬、煽动民族仇恨等非法信息的资料。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脑时,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系统文件,不得下载未经授权的软件和文档。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脑时,不得登录公司不相关的系统,不得擅自访问公司机密文件。

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办公机器时,应该注意节约用电,避免浪费资源。

第三章办公机器的维护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负责办公机器维护的保养人员,对办公机器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办公机器时,应该注意保护机器,避免碰撞、摔落等造成机器损坏。

第十四条如果发现办公机器出现故障,员工应该及时向维修人员报修,维修人员应该尽快处理故障。

第十五条维修人员在对办公机器进行维修时,应该及时通知相关员工,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章办公机器的安全第十六条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护办公机器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泄露。

第十七条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脑时,应该定期更改密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员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该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机器,避免机密信息泄露。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对办公机器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办公机器的规范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专门负责办公机器管理的部门,制定办公机器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办公电脑管理制度三篇

办公电脑管理制度三篇

办公电脑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办公电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局域网的正常运作,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3、公司授权于行政部网管负责对全公司的电脑进行统一管制及维护。

二、使用规定1、部门配备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①个人填写《外部网络开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②部门经理审核;③办公室主任审核;④总经理核准;⑤网管开通。

3、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查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无关的网页,资料。

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等。

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4、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等。

5、加强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

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网管,由网管负责进行处理。

6、离开座位超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7、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须找网管检查电脑运行是否正常,未按上述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接手人承担。

8、电脑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篇二:办公电脑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办公电脑的管理,提高电脑的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通畅,特制定此办法。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系统)是覆盖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部及学院(统称“二级单位”)的综合性校务管理信息系统,是“互联网+重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为保障OA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公文管理、会议管理、事务管理、简报信息、信息公开、督办管理、部门协同及部门通讯录、行事历等。

第三条OA系统用户涵盖学校正式在册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展到非正式在册工作人员。

第四条OA系统用户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分为管理用户和普通用户,具备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校长办公室是OA系统的主管部门,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OA系统建设的协调与管理。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制定OA系统建设计划、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单位OA系统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系统规范有序运行。

校长办公室设OA系统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用户培训及业务咨询工作。

第七条二级单位是OA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OA系统。

第八条信息化主管部门是OA系统的技术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系统开发与建设、系统运行技术支持、系统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建立OA系统经费保障机制,将OA系统建设经费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统筹管理。

第三章二级单位管理职责第十条二级单位应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作为OA负责人;确定一名系统管理员和一名系统中转员(两者可以兼任),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管理和日常办公信息的处理。

第十一条二级单位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OA系统建设任务;(二)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保密;(三)督促和检查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和中转员的工作;(四)组织开展本单位OA系统用户培训;(五)负责OA系统其它有关事宜。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1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手机、普通电话等通信设施的保密管理 (3)第三章传真机的保密管理 (5)第四章复印机的保密管理 (5)第五章声像设备的保密管理 (6)第六章碎纸机的使用管理 (6)第七章扫描仪的使用管理 (7)第八章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管理 (7)第九章附则 (8)第十章附件 (8)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申请审批表 (10)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外单位人员现场维修)记录表 (11)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自行维修)记录表 (12)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外送维修)记录表 (13)涉密信息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 (14)涉密信息设备(含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清单 (15)信息设备维修保密协议书 (1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打印机、声像设备等)的购置、配备、维修、报废等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密办负责保密审批、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负责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

保密办计算机安全保密员建立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打印机、声像设备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登记台帐,并定期更新。

使用进口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事前应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第五条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六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3统。

第七条严禁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二章手机、普通电话等通信设施的保密管理第二十六条严禁在手机、普通电话等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谈论国家秘密信息。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办公流程,现就学校办公自动化(以下简称OA)系统的规范使用,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OA系统是数字化校园的一个子系统,是学校实现办公自动化的基础平台,包括周程安排、公文处理、通知公告、综合信息、站内信、移动办公等功能模块。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三条本系统运行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政办公室为主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行;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用户管理、信息日常管理、资料收发及检查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办公自动化工作流程。

第五条信息中心安排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OA秘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责任第七条各部门分管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OA系统使用管理;(二)完成学校OA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的各项任务;(三)负责组织本部门使用OA系统人员的培训;(四)负责本部门OA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五)对本部门OA系统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六)负责本部门OA系统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各部门OA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单位OA系统中用户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文件和信息的传递、分发、清理及内部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在OA系统中非涉密信息的互相传递(发送、接收)工作,确保信息处理及时、准确、畅通;(三)负责本部门在OA系统中信息的日常维护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四)确保本部门办公网络安全、畅通;(五)接受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并具体负责培训和指导本部门其他人员对OA系统的使用操作;(六)处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其他事务。

第四章帐户管理第九条各单位的相关教职员工(统称用户)在系统中分配唯一实名制帐户。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白银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管理,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的规定,结合市级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系统的应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试用期,市直机关实行办公业务双轨运行,即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同时进行,试用期为半年。

第二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起,系统投入正式运行,所有非涉密一般文件除印发少量纸质文件存档或对外使用外,均以电子文件形式运行。

涉密和不便通过系统流转的公文,仍按纸质文件流转。

第三条OA系统,主要运用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公文流转。

第四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电子邮件、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日程计划、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关联系统、常用工具等功能,旨在实现政务信息、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公务管理流程,提高机关办公效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使用OA系统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以及各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OA系统的规划、开发和推广实施工作。

第七条市数字白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办)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

其主要职责:(一)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二)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三)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系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培训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五)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使用单位第八条使用系统的单位,应向市数字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证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如下办法。

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方案。

二、各处室的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微机中安装的软件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不得随意卸载。

不得随意在微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能随意使用外来软盘,以免感染病毒。

四、配置给个人的微机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配置给处室的打印机、碎纸机、复印打印一体机、数码照像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供处室工作或机关大型活动(会议)使用,不得用作他用。

如确需外借,需处室负责人同意。

数码照片一般不作冲洗,储存电脑备用,确需冲洗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办公自动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要及时与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不得在故障未排除前继续操作,更不得自行拆卸,以免造成资料丢失或设备损坏。

经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检查需要修理的,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七、各处室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履行保密职责。

微机设备上应设置个人密码口令,要定期不定期更换口令。

八、离休干部信息库、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等涉密微机严禁联接互联网,其他微机未经同意也不得联接互联网。

九、严禁在微机上玩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聊天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十、各处室要指定专人对处室的自动化设备进行管理。

各处室的处长、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总责。

十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转、使用及保养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及处室负责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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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使办公自动化设备在公司生产和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公司机关部门及各单位配置的单位价值较高(2000元以上),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用于办公的设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包括基础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取得、使用、维护、报废和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IT支持中心是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标准和报废更新标准,结合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现状,对拟购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具专业审查意见。

(二)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的审定工作。

(三)负责依据公司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公司相应采购管理职责和程序组织实施。

(四)负责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因工作需要办理调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审批。

(五)负责机关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方案制定、购置发放、调剂调拨、验收转资、财务结算、运维服务、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六条财务处负责根据申请部门(单位)同类办公自动化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公司内部同类办公自动化设备闲置情况,出具新购和更新审核意见;负责公司机关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财务、资产核算工作。

第七条规划处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投资计划的审批。

第八条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物的完整性及台账的准确性,并提供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的环境。

第三章购置管理
第九条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管理包括:投资计划的报批,供应商资质准入,采购实施,合同签订,验收转资,财务结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投资计划,按照公司投资管理
办法履行审批程序。

其中:公司机关部门在机关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公自动化管理模块中填写《长城钻探工程公司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申请表》报审。

办公自动化设备审批报废后,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可申请更新。

新增员工申请新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配备标准:
(一)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配备台式机1台,如有对外业务需要,可再配备笔记本1台;科级及以下员工可以选配台式机或笔记本1台。

(二)每个办公区配备公用四合一(打印、复印、传真、扫描)网络打印机一台,不再单独配备同类设备。

凡部门现有办公自动化设备总数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予增配或调换(各单位参照执行)。

(三)严格控制高标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

如:彩色激光打印机、彩色复印机等。

(四)公司配备给员工个人工作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按照资产随人走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需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不再新配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十二条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准入管理,执行公司市场准入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机关部门购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IT支持中心对型号、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入库、领用发放等手续;同时,由IT支持中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持固定资产转资验收单、投资计划文件、购货合同、发票等凭据办理验收转资、财务结算等手续。

第十五条各单位购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办理验收入库、领用发放、验收转资、财务结算等手续。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正确、合理的使用与维护设备,减少设备故障,降低硬件维修费用,确保良好运转,延长寿命周期,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按公司规定,定期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台账完整准确,并与实物一一对应,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规程操作和任意拆装,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维护不当,造成办公自动化设备资产损坏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第十九条个人计算机设备类资产使用人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并爱护设备,下班不使用时须关机切断电源;公用办公自动化设备需明确具体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设备的维护保管。

第二十条含有涉密资料的计算机设备使用人由于工作原因
需更换新计算机设备或离职的,其原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经使用人及计算机管理员进行数据处理,使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拨给其他人员使用。

第二十一条加强数据保密工作,防止数据外泄。

计算机类设备需送外维修(非硬盘问题),必须将硬盘拆下,交由使用人或计算机管理员保管后,方可将设备送外修理。

第二十二条因员工离职等原因闲置的个人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由设备所属单位(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收回后内部调剂使用。

其中,半年内无法调剂利用的应上交公司IT支持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三条设备使用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的安全完整,对于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财产损坏及灭失的,对当事人及所在部门进行追责。

第二十四条当发生办公自动化设备丢失、损坏事件时,使用人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如被盗窃,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当地公安机关。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机关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硬件故障时,由部门综合人员从平台的“办公设备管理”模块提交维修申请,经IT支持中心审核批准后,派工程师进行维修。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由各单位按照公司
相关规定自行安排。

第六章调拨管理
第二十七条因工作需要,办公自动化设备需调拨的,由调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到IT支持中心办理《办公自动化设备调拨通知单》,经IT支持中心审批同意后,赴财务资产处开具《资产调拨单》,二级单位凭《办公自动化设备调拨单》和《资产调拨单》进行账务划转,并组织实物移交。

第七章报废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确属丧失使用价值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及时报废处理。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可申请报废:
(一)达到或基本达到效用年限(5-8年),且破损严重经鉴定无修复利用价值的。

(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三)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四)因技术落后、无配件来源,使用性能不能满足正常办公需要的。

(五)能耗超过原机标准20%,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达到或超
过新购设备价格40%的。

(六)经论证,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正常办公的。

(七)经政府职能部门或公司检验鉴定,确认不符合安全、环保的相关规定,要求停止使用、且又无改造价值的。

(八)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无修复利用价值的(因事故报废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要有事故处理报告)。

(九)丢失的设备在丢失满3个月后,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

(十)长期闲置,且无使用价值的。

第三十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程序
(一)所属单位应依据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标准,结合本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实际状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实地逐项审核后,按照公司资产报废相关要求,向公司提出资产报废申请。

(二)IT支持中心负责对申请报废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报废鉴定意见。

(三)公司下达报废文件,各单位完成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后续工作。

第三十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批复前应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不得擅自拆卸零部件。

办公自动化设备批复报废后,要按照公司保密相关规定处理后,再按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封存,保持设备完好。

第三十二条报废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重新使用,对于可利用的零部件,应加强管理,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IT支持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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