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讨论及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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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书写要求

死亡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书写要求

死亡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书写要求
1.死亡记录
病人住院期间因救治无效死亡者,应在死亡后立即完成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用红墨水笔书写在“死亡记录”专用单上。

其内容与出院记录大致相同,但必须着重记述
(1
分)。

(2
(3
(4
(5
(6)对死亡病例不论诊断明确与否,应努力说服死者家属,作尸体病理解剖,并将
尸体检查结果纳入病历中存档。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凡住院死亡病例应在1周内由科室组织死亡病例讨论,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断治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用蓝黑墨水笔分别记入病历(另
立专页,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其内
容包括:
(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

(2)病人姓名、科别、年龄、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最后诊断(包括尸检
(3
(4。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院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一)凡院内死亡的患者,必须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须尸检的病例,待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应再次进行讨论。

(二)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应全科参加,由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应由医务科召集相关科室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程序
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

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3.讨论内容应包括:(1)诊断;(2)治疗;(3)死亡原因;(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各科建立专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经科主任或主(副)任医师审阅签字后,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死亡病例的结论性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五)医务科及临床科室应每年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记录要求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记录要求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记录要求2 临床病例讨论记录本科年月至年月病例讨论制度1、临床病例讨论(1)医院和科室都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临床病例讨论,必须事前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将病历及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作好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住院医师报告),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详细记录,可全部或摘要归入病案内。

2、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快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术前病例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要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前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的讨论。

4、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员参加。

讨论内容要记入病历。

经讨论应明确死亡原因,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从中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

5、出院病例讨论会:(1)科室应定期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一般每月一次,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讨论会可分科举行,由科主任主持;或分病区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

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3)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下列各项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排列顺序是否合乎要示;c、出院诊断是否正确,疗效判定是否准确。

d、在治疗上有哪些经验教训。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记录要求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记录要求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

年月至年月
诏安同济医院医务科印发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要求说明
1、疑难、危重病人讨论,主要是对诊断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进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

(1)疑难病例范围:一般是指入院7-10天未能确诊的患者;
(2)危重病人范围:指生命体征不稳定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

2、全科讨论主持人:要求是本科主任(副主任)或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间一定要具体到分钟。

4、参加讨论的人员,要求注明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有院外专家参加的讨论应注明其医疗机构名称和技术职称。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客观记录,每位医师发言要逐一清楚记录,并要求另起一行。

6、告病危、病重病人填写一式三份,科室留存一份,病人家属一份,上报医务部一份。

6、讨论记录要求有主持人总结性的意见。

科室:讨论性质:疑难危重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年月至年月
诏安同济医院医务科印发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及说明
1、死亡病例讨论由本科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技术职称医师主持,全科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2、要注明参加死亡病例讨论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记录要字迹工整、客观,其“死亡日期”与“讨论日期"应记录具体到分钟.
3、“讨论意见"栏医师发言的意见逐一记录清楚,每位医师的发言记录均要求另起一行.
4、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其讨论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在诊治中的①经验;②教训;③探讨本疾病的学术观念;④教学等内容。

5、死亡病例讨论应该在患者死亡以后7天内完成。

科室。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一、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一)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二)死亡病倒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等。

要记录每一位发言人的具体内容,重点讨论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注意事项及本病国内外诊治进展等。

(三)每一死亡病例均要求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根据病情可简可繁。

(三)另立专页,主持人审阅签名。

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格式讨论日期: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主持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主持人签名/记录者签名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示例2010-3-16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主持人: 王××主任医师参加人员: 李××副主任医师、张××主治医师、高××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多名。

讨论意见:高××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患者女性,67岁,退休工人,因意识不清、呕吐20小时于2010-03-05,16:00点入院。

患者于3月4日晚9点无明显诱因地突发头痛,呈撕裂样,即之意识不清, 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

近2年测血压偏高(具体数字不详),未进行治疗。

入院时查体: T37.2℃,P80次/分,R20次/分,BP200/10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轻度意识障碍。

皮肤粘膜无黄疸、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及肿大。

头颅外观正常,双眼裂等大,双侧瞳孔3mm,等大,光反射存在,眼底检查未见玻璃体下出血,颈部有抵抗感。

双肺(一),心率80次/分,律齐,心音有力,A2>P2,未闻及杂音。

腹部无异常发现。

脊柱四肢无畸形。

神经系统查体:眼底视乳头边界清,动脉细,反光强。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一、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一)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二)死亡病倒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等。

要记录每一位发言人的具体内容,重点讨论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注意事项及本病国内外诊治进展等。

(三)每一死亡病例均要求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根据病情可简可繁。

(三)另立专页,主持人审阅签名。

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格式讨论日期: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主持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主持人签名/记录者签名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示例2010-3-16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主持人: 王××主任医师参加人员: 李××副主任医师、张××主治医师、高××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多名。

讨论意见:高××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患者女性,67岁,退休工人,因意识不清、呕吐20小时于2010-03-05,16:00点入院。

患者于3月4日晚9点无明显诱因地突发头痛,呈撕裂样,即之意识不清, 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

近2年测血压偏高(具体数字不详),未进行治疗。

入院时查体: T37.2℃,P80次/分,R20次/分,BP200/10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轻度意识障碍。

皮肤粘膜无黄疸、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及肿大。

头颅外观正常,双眼裂等大,双侧瞳孔3mm,等大,光反射存在,眼底检查未见玻璃体下出血,颈部有抵抗感。

双肺(一),心率80次/分,律齐,心音有力,A2>P2,未闻及杂音。

腹部无异常发现。

脊柱四肢无畸形。

神经系统查体:眼底视乳头边界清,动脉细,反光强。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规定]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解读]死亡讨论记录的要求为:1.住院患者死亡后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讨论。

尸检病例如病理报告与原讨论结果相差甚远,可在出具病理报告一周内再次组织讨论,并追加入病历保存。

2.死亡病例讨论由住院医师认真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如实反映讨论者意见,不得任意归纳、综合。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对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审查签名。

3.死亡病例讨论以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目的。

着重对患者入院后诊断、病程经过、死亡时情况、诊疗措施及临危时抢救的主要经过进行认真讨论。

例:死亡讨论记录时间:2009-01-22 15:00地点:XX科多功能厅主持人:XXX副主任参加人员: XXX副主任、XX副教授、XX副教授、XX住院总、XXX医师、XX医师、XXX 医师、XXX医师、XX医师、XXX医师及进修医师数名XXX医师汇报病史:患者因“头痛、头晕、恶心、呕吐2天,惊恐、全身抽动1天”入院。

入院后家属介绍病史,称18天前曾被不明来源狗咬伤鼻部,咬伤后即在当地防疫机构进行了伤口处理,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及破伤风疫苗,至入院时已注射过3次狂犬疫苗。

2009年01月15日,患者感右侧面部及头部疼痛,伴头晕、恶心、呕吐、心慌,无发热、咳嗽、咳痰、腹胀、腹痛、腹泻等。

在当地诊所按“感冒”输液治疗,无明显好转。

2009年01月16日,患者至XXX区第五人民医院就诊,查血常规提示WBC 9.4×109/L、N 80.1%;TCD提示“脑动脉硬化”,给予“氨曲南、胃复安、头孢”等药物治疗后,夜间患者出现惊恐症状,伴全身抽动,对声音及其他刺激反应强烈。

为求进一步诊治于今晨来我院就诊。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具体要求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具体要求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具体要求1. 讨论必须按时进行,不能拖延!就像约好了朋友吃饭,你总不能一直让人家等着吧。

比如说有个病例,大家都约好了时间,结果有人却姗姗来迟,这怎么能行呢!2. 参与人员要齐全呀,各方面的专家都不能少!这就好比搭积木,少了一块都不完整呀。

想想看,如果缺少了关键的专家,那对病例的分析能全面吗?3. 讨论得深入,不能浮于表面!不能像蜻蜓点水一样浅尝辄止。

就像挖宝藏,不深挖怎么能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呢?就曾有个病例,要是不深入探讨,怎么能找到真正的病因呢!4. 每个人都要积极发言,别闷着呀!这可不是沉默是金的时候。

好比一场比赛,你不积极参与,怎么能赢得胜利呢?有次讨论,有人不说话,那不是浪费机会嘛!5. 得认真记录讨论内容,这可很重要啊!就像写日记一样,把重要的都记下来。

有个病例的讨论,要是没记录好,以后怎么回顾借鉴呢?6. 要尊重不同意见,别固执己见!这不是争强好胜的时候呀。

就好像走路,多一条路不是更好走吗?那次讨论有人就非得坚持自己的,差点吵起来,多不好呀!7. 分析原因要客观,不能带主观偏见!不能像戴了有色眼镜一样。

好比裁判,得公正评判呢。

有个病例要是带着偏见去分析,那能对吗?8. 提出的措施得切实可行,不能空谈!不是说说就算了的。

就像计划旅行,得有实际能做到的安排呀。

有次讨论提的措施根本没法操作,那不是白费劲嘛!9. 讨论完了要总结,这可不能忘啊!就像跑完步要放松一样。

不然前面做的不都白费啦?有个病例讨论完不总结,过段时间就都忘了,多可惜呀!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这些具体要求都得做到位,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对医疗水平的提升有帮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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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及记录要求
1、凡死亡病例均应在科内进行讨论,一般要求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即使完成;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二周内完成。

2、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医疗组组长主持,科室(或医疗组)全体医师(需要时请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人员及分管副院长参加。

3、讨论中应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病史、治疗与抢救经过以及死亡原因(急诊死亡病例由当时负责抢救的值班医师介绍,参加抢救的其他医师予以补充),本组上级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可酌情补充并做详尽的分析论证。

参加讨论人员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诊疗意见、死亡原因、抢救措施进行详尽分析,借鉴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

4、讨论情况及结论应由经管住院医师详实记录在病历中,讨论主持者须审核、签名。

5、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并在《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中如实登记。

6、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由科室指派专人妥善保存,不得丢失和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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