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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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科教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

1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类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旳目旳: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措施为主旳一种终身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旳目旳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崇高旳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旳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旳对象:继续医学教育旳对象是以完毕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旳人员为主。

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旳权利和应履行旳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负责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部(负责护士)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筹划、实行措施。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旳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旳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收集整顿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旳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旳同步,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旳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措施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旳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旳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旳规定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同步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筹划选择外出进修、参与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估: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收集整顿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刊登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他形式旳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措施》旳有关规定。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1、有明确学分的使用——非向导录入,论文、科研、论著、专利、进修等使用——向导录入。

2、带★号的必须录入。

3、活动名称——证书上的项目名称、论文等的题目
4、省级继续教育——举办方式一般为“考试”。

5、二级、三级学科不能对号入座的选择“其它”。

6、学分——证书上的学分,学时——有学时的如实填,无的为0.
7、活动日期——项目举办日期或获得证书的日期。

论文发表日为每月15日。

8、人事局举办的不填。

因为不为:医疗卫生专业。

9、向导录入的:6-12个月进修选择序号为32,6个月以内的选择序号为7.
10、添加人员——
姓名—不能出现空格;身份证末位为X的,无大小写之分;职称评定时间—资格证书上的评定时间,无职业医师证或未晋级人员可以填最低职称及刚工作时的时间,填写未聘就可以了;学历—最高学历;人员状态—无资格证书前的为不计达标,如考取资格证书后修改为正常;照片—宽高比按要求要上传
10、适用人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1、学分填写时间段:2010年7月1日——至今,先查询是否录入已录入的不要重复录入,
12、浏览器:最好用IE浏览器,像素:1280*800
13、流程:登入网址:(收藏,已方便下次登录)——医疗卫生机构入口——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密码不要修改——人员管理(录入修改人员数据)——添加(带★号的必须录入,上传照片)——保存。

人员信息录入后——返回主页——学分管理——向导录入或非向导录入学分——学分管理——科室录入学分查询管理——选择2010年6月点击查询——全选——上报(上报后省级才可看到)。

卫生技术人员如何查询继续教育学分及2019年公共课程文件提示

卫生技术人员如何查询继续教育学分及2019年公共课程文件提示

如何查询继续教育学分及2019年公共课程文件提示
继续医学教育2019年度(2018.7--2019.6)即将结束,请及时查看2019年度个人学分合格情况,如不合格请尽快参加学习获得学分。

还未购买华医网上网学习卡的学员请及时在线购买,合理安排参加项目学习和公共课程考试,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以免耽误注册、晋级及考核。

一、查询学分可登录网站:
1、单位管理员登录医疗卫生机构入口,统计查询第四项可以导出
不合格人员。

2、学员可选择卫生技术人员入口登录后查询学分,用户名为本人
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姓名全拼。

3、学员可下载“掌上华医”APP,登录继教管理系统,查询学分。

4、学员也可关注华医网微信公众号,应用里边选择继教学分管理,
登录后进行查询。

二、2019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公布通知已下发:
1、2019年新开设公共课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的必修课程,学习周期两年。

2、2018公布的《全科医学概论》、《医学文献检索》、《急诊与灾难医学》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

3、2017-2018年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请相关人员根据各自情况选修,经考试合格者,视为相应必修课程合格。

4、全省统考时间安排在2019年第四季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

请相互转告提醒!。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促进医务人员自觉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学分授予对象。

医院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分登记管理机构。

教学管理部门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

(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1.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年所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网络学分不得超过10分,本单位主办的学术活动所得学分不得超过15分。

2.学分不得跨年度计算,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3.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

(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类1.I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外出进修学习。

2.Ⅱ类学分出版论著、科研立项、成果、专利、推广应用技术等,市级医药卫生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活动及院级学术活动。

(六)学分授予标准1.I类学分计算方法按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规定,授予I类学分。

2.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先制订自学计划,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执行。

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

(2)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1~3作者,余类推):SCI期刊10~8学分,国外期刊8~6学分,核心及统计源期刊6~4学分,通期刊4~2学分员人(3)科研项目: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1~3申请人,余类推):国家级课题10~8学分,省、部级课题8~6学分,市、厅级课题64学分,院级课题4~2学分。

(4)科研成果:获得成果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获奖者排序按20%学分递减):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授予25学分;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25学分;市厅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20、18、15学分。

(5)专利项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发明专利2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20学分;外观设计专利15学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科教科每年对全院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交流。

2.积极组织全院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中医适宜技术的学习。

3.每月开展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4.加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宣传并积极组织学习。

5.积极组织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有计划的安排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讲座、各种学术活动、学习班、短期培训等。

6.鼓励参加成人在职高等学历医学教育和自学考试以及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课程学习。

7.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科内学习执行情况,不断深化继续教育内容。

8.全院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得学分必须符合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

9.继续教育考核与晋升、聘任、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对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或继续医学教育所得学分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切实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我院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根据南昌市卫生局、南昌市人事局洪卫科教字[2007]1号关于转发《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技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医院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教育活动。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教、人事、医务科长任成员,下设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科教科统一负责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护理人员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由护理部承担,人事科协助晋升前的阶段性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他业务管理部们根据专业要求共同协助完成。

第五条成立院继续教育委员会,由院不同学科组专家成员组成。

委员会的职能是:1、研究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提出建议;2、研究和提出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对医院申报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及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初审;4、对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5、负责对卫生技术人员分学获得情况及个人晋升、续聘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在省、市继续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全院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本院的安排接受培训和考核。

重点学科医务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否则将调离重点科室岗位。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作人员负责.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院内的自学项目;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八、继续教育内容:1、基础理论知识;2、本专业技术知识;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九、继续教育形式: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十四、学分成绩由医院医务科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向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汇报.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建立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院基本教育之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主要目的是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从而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使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职称评审、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申报必备材料.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一条龙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转变成自觉行动.把开展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范围和对象: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初、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为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实行学分审验制度.二、内容和形式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丰富,专业层次繁杂,为做到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突出“四性”、“四新”,即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且按照初、中、高三个层次进行.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新毕业生或具有师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卫生部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进行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二是士级职称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单位根据师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注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内容.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的实用性,积极学习旨直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3、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内容有:本专业的综述,以“四新”为内容的学术专题讲座、报告、科学研究、出版着作等.4、继续教育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病理讨论、技术操作示教、长期或短期专业培训班、研讨班,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发表论文,出版着作或译着,为医学继续教育提供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获科技成果及科技进步奖,专业进修等.积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三、学分授予和要求根据卫生部、区卫生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把继续教育项目分为I类和II类学分.I类学分是由国家、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II类学分是由卫生局、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的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人每年最低必须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人分15-20学分,I 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四、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小组,由院长、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以及各科主任组成.业务院长负责全面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学术类、专题类由医务科负责.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把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承担部分费用.五、考核建立学分登记制度.授予学分须严格考核,由医务科根据本单位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情况,按规定授予的学分载入学分信息系统,一个周期结束,由卫生局统一验印,验印后的学分方能生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继续医学教育规划为了大力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医学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中的又一院校老师,所以,医院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严格、规范和统一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总体目标: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技术指导、会诊、带教,“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继续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的申报,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一、积极组织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申报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2015年前争取申报成功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达到2个,并组织项目顺利实施,取得的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二、在2015年前,每年度将选送1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科室内发表进修心得.三.2015年前,每年轮转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省、市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不省于5-8次,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次/周,护士长查房1-2次/月,并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五、鼓励医护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本、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2015年前35周岁以下的医师本科学历争取达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15%,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备案.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八、医务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月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保证继续教育学分合格率100%.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二、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应按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室的通知安排参加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决定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集开会或以书面形式决定有关事宜.三、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会议由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并提供会务资料,起草会议决议、决定.四、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或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主任:黄泽康副主任:张红泽陆美芬成员:林寒梅黄愈喻黄运福曾珊珊王丽云吴友英王文武韦英花李百灵毛彩菊黄爱芬姚群英杨昌廷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人员职责一、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具体工作.二、负责办理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备案及学分打印等工作.三、负责公共课程考试的报名、考务安排及学分证书的登记与发放工作.四、协助科室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会议、院内讲座的安排及协调工作.五、负责继续医学教育档案、技术档案的登记工作.六、负责新分配医师、调入医师、护理、医技等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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