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正式版

合集下载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维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叉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权归厂方所有,经厂方授权的员工方可使用。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五条厂方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或租赁机动车辆,并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厂方应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包括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或租赁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厂方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第九条厂方应为机动车辆购买保险,以保障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赔付相关损失。

第十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的年度淘汰计划,对老旧、不安全的车辆进行及时淘汰。

第十一条厂方应建立机动车辆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日期、时间、里程等信息。

第十二条厂方应委托专业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资质考核,对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及时培训和整改。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岗前培训,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速稳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使用第十八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厂方的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搭载超过车辆载重限制的物品或人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与整洁,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避免在弯道、坡道等危险路段停车或超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和车辆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降低运行费用,提高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公司起重吊车、铲车、电瓶车、拖拉机、汽车等。

3、工作要求____起重吊车、铲车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明确一名负责人统一管理。

3.2电瓶车、拖拉机等车辆由所属车间或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管理。

3.3各负责单位在承担管理的同时负责考核,严格要____作人员落实各类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4各单位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倒班作业的,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车辆排放整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部件维护保养齐全。

3.5驾驶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操作,违反者按违章、违纪处理。

____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批准备案管理,对培训合格准予上岗者核发上岗证。

公司安全科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负责检查考核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对无证驾驶人员和不按规程操作、维护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生技办设备组按设备保养维护规定,严格检查各单位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完好状况,作为每周联查的一项必查内容列入联查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维护、修理,造成设备带病使用、部件不全、非正常损坏等,考核处理。

3.7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日常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责任单位负责____进行,需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由各单位请示生技办设备组统一安排进行,执行生技办设备维修通知单制度,外购机件的,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4、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出厂,确因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4.2各种机动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____元。

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安全科、调度室负责监管。

4.3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违者一人次扣款____元。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厂内交通安全和生产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员工私家车、厂车、仓储车辆等。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条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归属于车辆的所有人,管理责任由车辆的所有人承担。

第四条使用权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由厂方或相关部门分配给有资质的员工,使用权的分配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程序。

第五条使用资格获得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2. 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 无涉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4. 无严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 遵守交通法规、公司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进场手续未经许可,禁止将未经登记、未办理进场手续的机动车辆驶入厂区。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登记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应进行登记,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基本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的使用性质等。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停放位置厂内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禁止随意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九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的时间限制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禁止在禁行时间段内使用机动车辆。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方或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加油厂内机动车辆的加油应在规定的加油区域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加油。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维修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应由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机动车辆驾驶员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

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1、认真执行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长、超高、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合理和高效,保护职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一切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机动车辆是指本厂独立具有行驶能力且装有发动机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特种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依法治车、安全第一、效率为重、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备案并取得合法的车辆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转让、注销或报废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年检,并按照规定进行强制保险。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并确保车牌号码清晰可见。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按规定随车携带车辆证明和行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查登记,并保留有关台帐和档案。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二)车辆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使用时间和里程;(三)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道路,严禁违法操作或超员载物;(四)车辆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五)车辆使用者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可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车辆维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并按照规定保留维修记录;(二)车辆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三)车辆保养和维修不得影响生产工作,应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四)车辆保养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销;(五)车辆保养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和使用正品配件。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定。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员工私家车辆以及外来车辆。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也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全员学习知晓,自觉遵守。

第二章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第五条机动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同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车辆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安全知识,并且保持车辆的整洁和清洁。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

第九条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违法操作等。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三章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追尾、变道不慎等。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车辆前灯和后尾灯,并保持良好的视野。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时,必须降低车速并提高注意力,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必须掌握好刹车和加速的技巧,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必须注意行车秩序,给予行人和其他车辆优先通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在超车时必须选择安全的时机和地点,并进行合理的提醒和示意。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在停车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地点,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停车。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厂内交通安全和生产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员工私家车、厂车、仓储车辆等。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条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归属于车辆的所有人,管理责任由车辆的所有人承担。

第四条使用权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由厂方或相关部门分配给有资质的员工,使用权的分配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程序。

第五条使用资格获得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2. 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 无涉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4. 无严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 遵守交通法规、公司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进场手续未经许可,禁止将未经登记、未办理进场手续的机动车辆驶入厂区。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登记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应进行登记,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基本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的使用性质等。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停放位置厂内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禁止随意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九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的时间限制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禁止在禁行时间段内使用机动车辆。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方或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加油厂内机动车辆的加油应在规定的加油区域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加油。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维修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应由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机动车辆驾驶员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5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5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二)安全技术要求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____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

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正
式版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1.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二)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
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
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

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件应
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
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

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

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

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

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

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

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

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

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3.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4.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三)安全管理
1.各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行政人事处负责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部门认真执行。

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
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3.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3.4车辆事故记录。

4.行政人事处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5.车辆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不能酒后驾驶,驾驶过程中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它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以及上下车时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车辆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
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在场内行驶,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公里。

(四)安全技术检验
1.各使用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并做好检修台帐记录。

2.特种场内机动车辆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合格后方可行驶作业,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须予以复检。

3.从事厂内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驾驶作业。

(五)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生产技术处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
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处。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