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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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2年)PDF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2年)PDF

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

各市分类标准见附表。

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鲁政发199995号文件即行废止。

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人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槐荫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含开发区、临淄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长岛县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寿光市威海市370 青岛市各县级市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市、莱阳市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济南市长清县、章丘市、平阴县淄博市除张店区、临淄区外的各县区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潍坊市除潍城区、奎文区、寿光市外的各县市、区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340 济宁市各县临沂市各县济南市济阳县、商河县枣庄市除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外的其他县区310 东营市烟台市栖霞市、海阳市莱芜市德州市德城区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德州市除德城区外的各县市滨州市菏泽市牡丹区280 聊城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菏泽市除牡丹区外的其他县26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2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620 760 620 500 620 620 500 620 500 620 620 620 500
620 500 5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0 500
650 550
7.5 6.5
550 450 550 450 550 450 650 550 550
6.5 5.5 6.5 5.5 6.5 5.5 7.5 6.5 6.5
6.5 5.9 5.4 5.4 5.4
莲花县 420 九江市 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 520 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永修县 480 湖口县、星子县 450 都昌县、修水县、武宁县 420 新余市 渝水区 480 分宜县 450 鹰潭市 月湖区、贵溪市 480 余江县 420 赣州市 520 章贡区 南康市、瑞多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 480 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 寻乌县、安运县、全南县、定南县、石城县、上犹 450 县 吉安市 吉州区、青原区、井岗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 480 450 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峡江县、遂川县 宜春市 480 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 铜鼓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 450 抚州市 480 临川区、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 450 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 上饶市 信州区、德兴市、广丰县、獒源县、铅山县 480 上饶县、玉山县、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 450 横峰县、鄱阳县 420 山东省 济南市 760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620 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 760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620 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 淄博市 760 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 620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500 沂源县、高青县 东营市所辖区、县 760 烟台市 760 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山东省各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表

山东省各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表

2007.08.01
潍民字〔2007〕27号
市辖区 市中区 任城区 微山县 鱼台县 金乡县 济 嘉祥县 宁 汶上县 泗水县 梁山县 曲阜市 兖州市 邹城市 市辖区 东港区 岚山区 五莲县 莒 县 日 照 市辖区 东港区 岚山区 五莲县 莒 县 市辖区 兰山区 罗庄区 河东区 沂南县 郯城县 临 沂水县 沂 苍山县 费 县 平邑县 莒南县 蒙阴县 临沭县 市辖区 德城区 经济开发区 运河经济开发区 陵县 宁津县 庆云县 德 州 临邑县 齐河县 平原县 夏津县 武城县 乐陵县 禹城市 市辖区 东昌府区 阳谷县 莘 县 聊 茌平县 城 东阿县 冠 县 高唐县 临清市 市辖区 滨城区 滨 州
210
2007.08.01
235
2008.01.01
230 230 230 23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200 200 200 20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230 230 190 190 190 190 190 230 190 220 220
潍民字〔2007〕27号 惠民县 阳信县 无棣县 沾化县 博兴县 邹平县 市辖区 牡丹区 曹 县 单 县 成武县 巨野县 郓城县 鄄城县 定陶县 东明县 市辖区 市中区 薛城区 峄城区 190 190 220 210 220 26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78 178 178 178 178 178 178
2008.01.01
2008.01.01
2007.01.01
15
2008.01.01
7
潍 坊
235 奎文区 市辖区 潍城区 寒亭区 坊子区 奎文区 青州市 诸城市 寿光市 安丘 昌邑市 高密市 临朐县 昌乐县 市辖区 泰山区 岱岳区 宁阳县 东平县 新泰市 肥城市 市辖区 莱城区 钢城区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最低⼯资标准是多少我们知道就是职⼯在公司上班的话都是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对于职⼯每个⽉的⼯资规定也是有说明清楚的。

那么,国家规定最低⼯资标准是多少?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国家规定最低⼯资标准是多少国家规定的⼀⼩时最低⼯资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资标准除以21.75天除以8⼩时,即可计算出⼀⼩时的最低⼯资标准。

⼀、⼀般全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消费⽔平不同,各地最低⼯资的标准也是不⼀样的。

⼆、国家法律规定,国家每两年对最低⼯资标准进⾏调整⼀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全年⽉平均⼯作时间和⼯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全年⽉平均制度⼯作天数和⼯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制度⼯作时间的计算年⼯作⽇:365天-104天(休息⽇)-11天(法定节假⽇)=250天季⼯作⽇:250天÷4季=62.5天/季⽉⼯作⽇:250天÷12⽉=20.83天/⽉⼯作⼩时数的计算:以⽉、季、年的⼯作⽇乘以每⽇的8⼩时。

⼆、⽇⼯资、⼩时⼯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条的规定,法定节假⽇⽤⼈单位应当依法⽀付⼯资,即折算⽇⼯资、⼩时⼯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

据此,⽇⼯资、⼩时⼯资的折算为:⽇⼯资:⽉⼯资收⼊÷⽉计薪天数⼩时⼯资:⽉⼯资收⼊÷(⽉计薪天数×8⼩时)。

⽉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三、2000年3⽉17⽇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全年⽉平均⼯作时间和⼯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现在最低⼯资标准都是有提升的,因为物质⽔平的提⾼,很多职⼯的⼯资也是要上涨的。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加快,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因政策和社会环境变化而变化。

联合国《关于全职工作者最低工资的经济和社会补偿的宣言》确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国家在制定全国性最低工资水平时,考虑健康水平、居住条件、家庭情况和其他社会因素,以保障工人的利益和拒绝贫困。

二、法定最低工资标准1.定义国家法律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即政府授权的最低工资率。

这一标准规定了合法雇主奖励员工的最低工资。

国家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是基于特定的行业,考虑了职位的难度和经验需求等因素,以确定合理的报酬水平,保护基本劳动权利,避免低收入者的困境。

2.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一些国家和地区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制定、修改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工人的基本劳动权利和确保他们获得较高的报酬水平,有效抑制低收入者的困境。

除特别规定外,最低工资标准仅适用于以下三类人:首先是合法雇主奖励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是最低工资标准应遵循全国性最低工资水平,各地最低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国性最低工资水平;最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的最高工资标准。

三、全球最低工资标准分析1.全球最低工资标准联合国《关于全职工作者最低工资的经济和社会补偿的宣言》支持政府制定、修改和实施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这一宣言,最低工资标准应至少达到以下标准:(1)保持低收入者免于贫困;(2)抵御不公平的收入分配,特别是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分配;(3)保障工人的基本劳动权利,确保他们获得和保持合理的报酬水平;(4)满足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5)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之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变化;(6)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考虑健康水平、居住条件、家庭情况和其他社会因素;2.全球最低工资标准比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目前全球最低工资标准分布如下:以美元为单位,印度最低工资标准为3.03美元/小时,欧洲最低工资标准为9.22美元,加拿大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45美元,澳大利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62美元,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介于7.25美元/小时-10.10美元/小时之间。

最低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最低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txt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二○○四年一月二十日最低工资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国家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不仅关乎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也是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

不同城市之间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基本满足生活需求。

其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经济的
发展,城市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保障低收入家庭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另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注重公平和可持续性。

在设定城市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应当注重公平原则,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公平地享受生活保障政策。

同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也应当注重可持续性,避免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确保生活保障政策的长期稳定实施。

最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相衔接。

城市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只是城市社会救助政策的一部分,应当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得到全面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与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公平和可持续性,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相衔接,以帮助低收入家庭基本满足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和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以上几点,更好地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划分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划分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划分
一类地区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开发区;大连市: 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
二类地区沈阳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开发区、千山风景区、文化旅游开发区;抚顺市: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锦州市: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开发区、松山新区;营口市各区县;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台子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三类地区鞍山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抚顺市: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本溪市:本溪县、桓仁县;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锦州市: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县、义县;辽阳市:辽阳县、灯塔市;阜新市各区县;铁岭市各区县;朝阳市各区县;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葫芦岛市: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其他地区:大连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

(大连市自行决定,由辽宁省政府批准,可以理解为2.5类)
笔者根据辽宁省公布相关数据整理总结,仅供学习交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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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个失效-性能下降自动着陆主系统和一个独立的辅助指引系统,该指引 系统在主系统失效后可以引导驾驶员人工完成着陆。
(21)全球导航卫星着陆系统(GLS):使用增强的 GNSS 信息给飞机提 供进近引导的系统,它由 GNSS 提供水平和垂直位置,最后进近下降使用几 何高度。
(22)跑道视程(RVR):RVR 表示在跑道中心线上,航空器上的驾驶员 能看到跑道面上的标志或跑道边灯或中线灯的距离。
准,除非选择了适用的起飞备降机场。
7.4 目视参考
确定起飞标准时,应能够确保在不利的情况下中断起飞或者关键发动
机失效而继续起飞时,具有足够的目视参考以控制飞机。
7.5 对于多发飞机,如果飞机在起飞中任何一点关键发动机失效后能够停
住,或者能够以要求的越障余度继续起飞至高于机场 450 米(1500 英尺),
7
超过 3000 米的机场,为 8000 米),两者取较小数值。但是 A、B 类飞机最
小能见度不得小于 1600 米,C、D 类飞机不得小于 2000 米。起飞最低标准
中的云底高至少应当高出控制障碍物 60 米。云底高数值按 10 米向上取整。
7.3 机场用于起飞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该机场可用着陆方向着陆的最低标
v) ⅢC 类(CatⅢC)运行: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限制的精密进近着 陆。 备注:III类运行中,如果DH和RVR不在同一类别中,则按照RVR确定运行属 于哪一类别(IIIA、IIIB、IIIC)。
(10)低能见度起飞(LVTO):RVR 低于 400 米时的起飞。 (11)低能见度程序(LVP):在 II 类与 III 类进近及低能见度起飞时, 为确保运行安全而使用的机场程序。 (12)稳定进近(SAp):一种进近操作方式,该方式从预先确定的点 或者高度/高下降到跑道入口之上 15 米(50 英尺)或者更高的点开始拉平 操作,飞机的构型、能量和飞行路径可控,并可进行适当的管理。 (13)连续下降最后进近(CDFA):一种飞行技术,在非精密仪表进近 程序的最后进近阶段连续下降,没有平飞,从高于或等于最后进近定位点 高度/高下降到高于着陆跑道入口大约 15 米(50 英尺)的点或者到该机型 开始拉平操作的点。
5.飞机类别 5.1 类别的确定
飞机分类中所考虑的标准是飞机在跑道入口时的指示空速(Vat),它等 于最大审定着陆重量着陆构型下失速速度 VS0 的 1.3 倍或是 VS1g 的 1.23 倍。 如果 VS0 和 VS1g 都可获得,则 Vat 取计算结果的较大值。着陆构型由制造商或 运营人定义。
A 类:Vat 小于 169 千米/小时(91 海里/小时); B 类:169-223 千米/小时(91-120 海里/小时); C 类:224-260 千米/小时(121-140 海里/小时); D 类:261-306 千米/小时(141-165 海里/小时); E 类:307-390 千米/小时(166-210 海里/小时)。 5.2 类别的改变 飞机类别一旦确定,不因日常运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经局方批准, 运营人可以规定一个永久性的着陆重量限制(小于最大审定着陆重量),并 用该重量计算 Vat 以确定飞机类别。
(6)决断高度(DA)或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和类精密进近中规 定的一个高度或高,在这个高度或高上,如果不能建立为继续进近所需的 目视参考,必须开始复飞。
注:决断高度(DA)以平均海平面为基准,决断高(DH)以入口标高 为基准。
(7)最低下降高度(MDA)或最低下降高(MDH):在非精密进近或盘 旋进近规定的高度或高。如果不能建立为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不得 下降至这个高度或高以下。
注⑤:使用 RVR 低于 400 米的起飞最低标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i) 机场 LVP 正在实施中; ii) 跑道中线灯间距不大于 15 米。
8.I 类 PA、APV、NPA 的最低标准
8.1 最低标准通常包括 DA/H 或 MDA/H 以及 RVR 或 VIS 两个要素。
8.1.1 I 类 PA 使用 ILS 或 GLS。除非特殊批准,其 DH 不低于 60 米(200ft),
ii) Ⅱ类(CatⅡ)运行:DH 低于 60 米(200 英尺)但不低于 30 米(100 英尺),RVR 不小于 300 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iii) ⅢA 类(CatⅢA)运行:DH 低于 30 米(100 英尺)或无决断高, RVR 不小于 175 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iv) ⅢB 类(CatⅢB)运行:DH 低于 15 米(50 英尺)或无决断高,RVR 小于 175 米但不小于 50 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15)增强目视系统(EVS):一种通过传感器把从外部视野获得的光 学影像叠加到 HUD 上,并能为驾驶员在低能见条件下提供飞行引导的显示 系统。
(16)合成目视系统(SVS):一种综合考虑飞机高度、精确位置、地 形/障碍物数据库、人为景象等驾驶舱实际的外部环境数据后,由计算机生 成并显示的系统。
(17)飞行控制系统:包含自动着陆系统和混合着陆系统的系统。 (18)失效-性能下降(fail-passive)飞行控制系统:如果飞行控 制系统失效后,不会出现明显的配平偏差以及飞行轨迹和高度偏差,只是 不能完成自动着陆,这种飞行控制系统称为失效-性能下降飞行控制系统。 飞行控制系统失效后,驾驶员应接替操纵飞机。 (19)失效-工作(fail-operational)飞行控制系统:如果在一个 警戒高度下飞行控制系统失效,飞机仍能够自动完成进近、拉平和着陆, 这种飞行控制系统称为失效-工作飞行控制系统。在失效的情况下,自动 着陆系统将作为失效-性能下降飞行控制系统工作。 (20)失效-工作混合着R 不是直接测量的气象元素,它是经大气投射仪测量后考虑大气 消光系数、视觉阈值和跑道灯强度而计算的数值。RVR 数值的大小与跑道灯 光的强度有关。当 RVR 小于飞机起飞、着陆要求的数值时,应考虑将跑道 灯光强度调大直至最强(5 级灯光),以提高飞机运行的正常性。
(23)能见度(VIS):当在明亮的背景下观测时,能够看到和辨认出 位于近地面的一定范围内的黑色目标物的最大距离;在无光的背景下观测 时,能够看到和辨认出光强为 1000 堪德拉(cd)灯光的最大距离。
7.起飞最低标准 7.1 起飞最低标准通常只用能见度(VIS)表示。基本起飞最低标准:
(1)一、二发飞机,VIS 为 1600 米(其中一发飞机的云底高不低于 100 米);
(2)三、四发飞机,VIS 为 800 米。 7.2 如果在仪表离场程序中规定一个安全飞越障碍物所要求的最小爬升梯 度(或使用缺省值 3.3%),并且飞机能满足规定的上升梯度时,起飞最低 标准才可以只用 VIS 表示。但在起飞离场过程中必须看清和避开障碍物时, 起飞最低标准应当包括 VIS 和云底高,并在公布的离场程序图中标出该障 碍物的确切位置。要求看清和避开障碍物所需要的能见度,按起飞跑道的 离地端(DER)至障碍物的最短距离加 500 米,或 5000 米(对于机场标高
注②:对于夜间运行,至少要求有跑道边灯和跑道末端灯。
注③:D 类飞机采用较高值。
注④:除注 1 说明的情况外,必须获得所有相关 RVR 报告值,并达到
规定要求。
i) B、C 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和中间点两个位置的跑道视程(RVR)报
8
告; ii) D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中间点和停止端三个位置的跑道视程(RVR) 报告。
(3)类精密进近(APV):有方位引导和垂直引导,但不满足建立精密 进近和着陆运行要求的仪表进近。
(4)非精密进近(NPA):有方位引导,但没有垂直引导的仪表进近。
1
(5)目视盘旋:为仪表进近的延续,飞机在仪表进近程序中不能直线进 近着陆时,着陆前在机场上空保持目视着陆跑道或跑道环境并最终对正着 陆跑道的机动飞行。
3
(14)平视显示器(HUD):一种可以把飞行数据投射到驾驶员正前方 的透明显示组件上的显示器,它可以使驾驶员保持平视就能获取飞行信息。 平视显示着陆系统(HUDLS)是具备进近着陆引导能力的平视显示系统,它 可在整个飞机进近、着陆或复飞阶段提供平视显示引导,包括自身专用的 传感器、工作状态信号牌、计算机、平视显示器等。HUDLS 典型用于人工 操纵飞机进行 II 类和 IIIA 类进近。
注:最低下降高度(MDA)以平均海平面为基准;最低下降高(MDH) 以机场标高为基准,如果入口标高在机场标高之下大于 2m,则以入口标高 为基准。盘旋进近的最低下降高(MDH)是以机场标高为基准。
(8)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机场可用于起飞和进近着陆的运行限制,用 以下数据表示:
i) 对于起飞,用跑道视程(RVR)和/或能见度(VIS)表示,如需要, 还包括云底高;
注:在可同时获得 RVR 和 VIS 值时,以 RVR 为准。VIS 允许使用的最小 数 值 为 800 米 。 我 国 民 航 气 象 服 务 机 构 一 般 提 供 的 是 主 导 能 见 度 (prevailing visibility)报告,即观测到的达到或超过四周一半或机场 地面一半的范围所具有的能见度值。
3.定义 (1)仪表进近程序(IAP):根据飞行仪表和对障碍物保持规定的超障
余度所进行的一系列预定的机动飞行。这种机动飞行是从起始进近定位点 或从规定的进场航路开始,直至能够完成着陆为止;如果不能完成着陆, 则开始进行复飞,加入等待或重新开始航路飞行。
(2)精密进近(PA):使用精确方位和垂直引导,并根据不同的运行 类型规定相应最低标准的仪表进近。
ii) 对于 PA 和 APV,用 DA/H 和 VIS/RVR 表示;对于 NPA 和盘旋进近, 用 MDA/H 和 VIS/RVR 表示。
(9)精密进近运行分类:根据决断高(DH)和跑道视程(RVR)(或能 见度(VIS))将精密进近和着陆分为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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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Ⅰ类(CatⅠ)运行:DH 不低于 60 米(200 英尺),VIS 不小于 800 米或 RVR 不小于 550 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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