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资料
医院生活垃圾回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就诊人员等。
三、垃圾分类1. 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消毒剂、废口罩等。
3. 厨余垃圾:食堂剩余食物、蔬菜、水果、茶叶渣等。
4. 其他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烟蒂、尘土等。
四、垃圾投放要求1. 各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明确各类垃圾投放区域。
2. 垃圾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 严禁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五、垃圾收集与运输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垃圾收集,每日定时收集,确保垃圾不过夜。
2. 收集后的垃圾应采用密封容器进行封装,防止二次污染。
3. 垃圾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垃圾不泄漏、不撒落。
六、垃圾处理1. 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2. 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3. 厨余垃圾:采用生物降解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其他垃圾: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集合3篇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集合3篇【范文大全】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集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处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第五条医院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容器、废矿物油容器等;(二)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纺织品等可回收的废弃物;(三)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茶叶渣等;(四)干垃圾(其他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引导员工和患者进行分类投放。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分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收集与运输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分类结果,分别收集各类生活垃圾。
第九条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专门处理。
第十条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路线,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
第四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档案,记录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以上的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管理生活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医院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生活垃圾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废纸、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等。
第二章生活垃圾收集与分类第四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明确标识并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第五条医院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医院内各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分类投放意识。
第三章生活垃圾运输与处理第七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垃圾运输工具和人员,进行生活垃圾的定期运输。
第八条医院应选择合法的垃圾处理单位,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或私自处理生活垃圾。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与垃圾处理单位的合作,定期进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生活垃圾处置第十条医院应制定生活垃圾处置方案,根据垃圾分类情况和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后的监测工作,定期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对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应给予相应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应积极宣传生活垃圾管理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医院的环境卫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属于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精选)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1.1.1为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规范医院内生活垃圾的分类与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1.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员工,旨在培养全员参与、高效贯彻垃圾分类理念,推动医院成为生态友好型单位。
1.2制度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2当地政府发布的垃圾分类管理政策文件。
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2.1分类依据2.1.1医院内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1.2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废弃药品、废电池、废灯管等;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果皮等;其他垃圾包括非可回收、有害和湿垃圾的其他部分。
2.2分类标志2.2.1在医院内设置清晰可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文字、图案等形式直观传达分类信息。
2.2.2医院要定期对分类标志进行检查,确保其清晰可辨认。
第三章生活垃圾分类流程3.1垃圾产生3.1.1医院内各部门要在源头减量,通过使用可降解材料、加强意识宣传等方式降低生活垃圾的产生。
3.1.2患者、访客和员工应养成随手分类的良好习惯。
3.2垃圾投放3.2.1针对不同的垃圾类别,医院内设定专用的分类投放区域。
3.2.2强化员工的分类宣传培训,提高其分类意识。
3.3垃圾收集3.3.1医院要配备专业的垃圾收集人员,负责从各部门定期清理分类垃圾。
3.3.2医院内要建立临时储存点,确保垃圾在清理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
3.4垃圾运输3.4.1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垃圾运输公司,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扬尘。
3.4.2加强与垃圾运输公司的沟通,确保垃圾分类信息准确传递。
第四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4.1垃圾分类容器4.1.1选择质量可靠、易清洁的分类垃圾桶,确保其经久耐用。
4.1.2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
4.2垃圾分类信息宣传4.2.1制作生动形象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发放给患者、员工和访客。
医院一般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三、责任部门1. 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2. 总务科:负责医院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等工作。
3. 宣传教育科:负责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四、管理制度1. 生活垃圾分类(1)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2)厨余垃圾:剩菜、剩饭、果皮、茶叶渣等。
(3)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破损的陶瓷、竹木制品等。
2. 生活垃圾收集(1)各科室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总务科负责定期清理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整洁。
3. 生活垃圾清运(1)总务科负责将收集到的垃圾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清运。
(2)清运过程中,应避免垃圾污染环境,确保运输工具清洁。
4. 生活垃圾处理(1)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2)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生物处理。
(3)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卫生填埋。
5. 环保宣传教育(1)宣传教育科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利用宣传栏、海报等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五、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负责对全院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务科负责对各部门、科室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用物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提高医院用物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保障医疗环境整洁、卫生,预防和减少医疗废物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全体员工,以及与我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
三、分类标准1.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2.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废矿物油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3. 农药废弃包装物:主要包括农药废弃包装物等。
4. 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
四、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用物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 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用物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定期检查、考核。
3.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确保垃圾分类措施落实到位。
4.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五、分类投放要求1. 可回收物应投放到标有“可回收物”字样的垃圾桶内。
2. 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标有“有害垃圾”字样的垃圾桶内。
3. 农药废弃包装物应投放到标有“农药废弃包装物”字样的垃圾桶内。
4. 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总务科定期对医院用物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生活垃圾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障医院环境整洁,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医院生活垃圾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工作。
三、生活垃圾分类1.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等;(3)厨余垃圾:食堂、厨房产生的食物残渣、菜叶、剩饭等;(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垃圾。
2. 生活垃圾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收集,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合收集。
四、生活垃圾收集1.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和职工投放垃圾。
2. 收集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标识。
3. 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五、生活垃圾运输1.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密闭、防渗、防遗撒等性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运输生活垃圾时,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装载,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合装载。
六、生活垃圾处理1. 医院应与具备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处理协议,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应设立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我院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为患者和职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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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院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员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五、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六、投放暂存。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七、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
清”。
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八、易腐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九、根据可回收物产生的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动员全院员工积极参与。
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建立医院垃圾分类督导员及自愿者队伍,引导分类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