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安全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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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

安全保护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制定安全经营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是为了提高景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经营环境。

二、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经营方面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经营的法规规定,组建一支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强有力的安全经营领导小组,把安全经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在安全经营的同时,做好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经营工作,要把安全经营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使景区的管理人员和所有经营者都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形成人人想安全,大家管安全的安全经营局面。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建立健全安全经营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安全经营检查,把安全经营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经营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

要通过办板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安全经营的认识,把全体经营者思想统一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上来。积极组织对全体经营者进行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经营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所有经营者的业务素质,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巡查及制度

为了保障景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生产与治安联防工作,现根据我景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制度。

一、根据景区内景点的分布情况,建立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制度,每次巡查由一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每次安全巡查时一定要做到目的明确,计划周详,落实具体,记录完整。

三、巡查的主要内容: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查纪律作风,查领导责任,查安全设施等。

四、安全检查应做到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及时给予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并进行认真地落实。

五、每次安全检查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评比,查找出不足,以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六、除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巡查外,还要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七、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治安联防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医务室工作制度

一、以景区游客为中心开展医疗保健服务。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好文明、尽职、热情、便民。

三、对急诊游客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快捷的进行处理,对重症病人及时转诊。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遵守景区各项规定,业务上受区卫生局指导。

医务人员职责

一、为景区游客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二、态度和蔼、仪表端庄、接待病人热心,检查询问仔细、精心。

三、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操作常规。

四、严格值班制度,不得空岗、缺岗。

五、搞好室内、室外环境卫生。

吸烟区管理规定

一、进入景区的游客如若吸烟,必须进入吸烟区吸烟。

二、吸烟区有供游客休息的椅、凳等设施,有烟灰缸,有序放置。

三、管理人员在无人吸烟时应立即打扫场地卫生,做到客走场清,干净卫生。

四、凡进入吸烟区的游客除吸烟、休息外,不得从事其他带有迷信色彩的那个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有违反,工作人员应立即劝止,否则免予在此区活动。

五、吸烟人员应该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不得出现穿戴不整有失大雅现象。

购物管制度

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商品和各经营摊点卫生要清洁,柜台布局合理,商品陈列既有艺术性又能方便游客选购。

二、各经营者不允许与旅行社联手欺诈游客,不得私抬物价,旅游产品应明码标价。

三、服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推销商品的性能、产地、特点,主动热情为游客介绍商品,服务中应尊重游客的选择,有问有答,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尽量满足游客的要求。

四、确保出售的饮料、茶水、商品、工艺品等质量合格,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游客。

五、对犹豫不决的游客要实施帮助,对放弃商品采购的顾客,要微笑相送,严禁强买强卖的想象发生。

六、保持摊位周围“四无一平整”,即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无堆积物,地面平整。

七、收款迅速准确,唱收唱付,当面验钞。

八、当客人较少时,要“接一顾二招呼三”,不能冷落游客。

管理服务制度

为加强灵官峡旅游景区依法管理,保证景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实施,提高执法管理的透明度。使之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服务,制定灵官峡旅游景区管理服务制度。

一、格尽职守,一心为公。忠于景区建设、坚决维护景区尊严。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

四、关心群众、平等待人,热爱人民,关心人民疾苦,团结友爱,宽厚待人。

五、清正廉洁,认真学习,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勇于面对,虚心接受。

六、执勤时遵循“服务、公正、廉洁、文明、守法”的行动准则。

导游(讲解)服务制度

一、导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标志醒目,坚决取缔无证导游。

二、导游人员必须保质、保量为游客提供规范服务,不得强行拉客、私自拉客,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合同制度的参观、游览景点。

三、导游人员不得私自增加游客游览时间,影响游客正常旅游活动。

四、导游活动中,导游用语要规范,不得带有任何迷信色彩。

五、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六、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七、若发现有服务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降低的导游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对其依法提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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