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我国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与政策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附件1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第三条【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划

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标准。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统一监管,统一开展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协调机制】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省(区、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严守工作。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 第五条【管理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第六条【落实优先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四个阶段、存在五大问题及改革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四个阶段、存在五大问题及改革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这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自然资源资产是指产权主体明确、产权边界清晰、可给人类带来福利、以自然资源形式存在的稀缺性物质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和确定调控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体系。目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所有权仍不到位、权益不落实等问题突出,亟待从理念认识、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监督问责、配套制度等方面加快改革,积极稳步推进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缺失阶段。这一时期尚未出现资源资产管理理念,资源配置靠行政划拨,资源无偿使用。 第二阶段(1978-199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研究阶段。属资产管理的萌芽期,尽管国家从制度上提出了所有权、使用权分离,提出了有偿使用制度,但在实际中并未真正实施。 第三阶段(1990-2010年),自然资源资产分散管理体制逐步形成阶段。这一时期初步形成了目前自然资源资产分类管理的体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得以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加快;由于不同资源资产化步伐不一,因此体制呈现分类分级、相对集中、混合管理态势,但并未设立专门的资源资产管理机构。

第四阶段(十八大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二、目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存在五大问题 一是政府市场关系未理顺。突出表现在:将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与资源监管(规制市场失灵)混为一谈;有偿使用范围有待扩大,出让方式有待完善,市场化出让程度低(如海域使用权);资源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健全,资产价值评估制度不完善;缺乏全国统一的资源交易体系和交易信息平台。 二是管理主体不到位,权益未落实。所有者权利谁来行使不清晰,如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实际中由地方政府资源管理部门代为行使,导致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极易造成资产流失;再如部分重点国有林区名为国家所有,实践中却沦为地方和企业自管自用。 三是组织架构不合理、效率低下。机构分散、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突出,综合协调效果不佳,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信息不畅、信息打架、互相扯皮等问题严重。 四是权力分配不合理,央地关系未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管理目标与绩效的差异性,导致委托代理机制失灵;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中央审批事项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常不到位;同时,资源收益分配在各级政府并不合理,资源所在地政府往往承担更多事权。 五是监督与问责机制不健全。重资产处置、收益管理,轻后期监督管理问题严重;内部监督为主的多元监督体系未建成;责任追究制缺位,处置不力、违法成本低。

试述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试述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一、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演进 产权界定是一种法律行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演进,直接表现为相关法律制度的演进。回顾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大体经历了完全的公有产权阶段、使用权的无偿取得与不可交易阶段、使用权的有偿取得与可交易阶段。每一阶段都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为依据,并做出具体的产权安排,由此发挥不同的产权功能,取得不同的制度绩效。 1.完全的公有产权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从建国伊始就确立了自然资源的公有产权制度。 (1)在所有权上,国家行使对绝大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即从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的一开始,国家所有权就占据了主导地位,产权的初始界定过度国有化。但在实际操作中,集体所有权是客观存在的,在事实上形成了公有产权的二元结构,但这一事实并未在宪法以及其它法律中得到确认和体现。 (2)在使用权上,国有企业作为资源的实际使用者垄断了使用权。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并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是充当资源的生产加工车间,按照国家的行政指令供给资源产品,因而没有实质的经营权、收益权,缺乏权利激励与责任约束。 (3)在转让权上,任何政府行政调配以外的资源交易都是被严厉禁止的,任何集体、个人不得出售、出租转让任何自然资源。转让权的缺失,导致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迟缓,资源配置处于低效状态。但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对资源的需求较少的情况下,这种低效的产权制度对资源的供给尚能满足这种需求,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尚能维持在资源的承载极限之内。 2.使用权的无偿取得与不可交易阶段(20世纪80年代) 进入80年代,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才正式进入创设阶段。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自然资源产权的法律法规:《宪法》第9条、第10条共6款(1982),《民法通则》第80条、第81条、第83条共7款(1986),还有7个单行法律:《森林法》(1984、1998修订)、《草原法》(1985)、《渔业法》(1986、2000修订)、《矿产资源法》(1986、1996年修订)、《土地管理法》(1986、1988和1998两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水法》(1988)以及大量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表明在我国已形成了以自然资源品种法律为结构体系的法群以及各种资源产权制度。 (1)在所有权上,《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除外。”从而在中国宪法上第一次正面规定了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确立了公有产权的二元结构。 (2)在使用权上,实现了所有权、使用权的分离,打破了“公有—公用”,由国有企业独揽使用权的局面,形成了企业、单位、个人等多元化的使用权主体。但自然资源是大自然的慷慨赐予,并非劳动产物,因而没有价值的理论认识,导致自然资源成为了“免费的午餐”。使用权的无偿取得使原本就若隐若现的产权效力进一步弱化,一方面,国家和集体没有得到相应的所有者收益,所有权实际是虚置的,缺乏对使用者的监督激励;另一方面,使用者没有了经济利益上的约束,必然会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利用,侵犯国家和集体的所有者权益。 (3)在转让权上,资源的交易仍然是被明令禁止的,如《民法通则》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有的单行自然资源法律甚至还专门规定了惩罚资源交易的条款。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的内容,具体内容:我们生长在这个美丽而富饶的地球上,是地球母亲母亲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家。那么你知道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篇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你们好... 我们生长在这个美丽而富饶的地球上,是地球母亲母亲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家。那么你知道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人类生命的摇篮,她是那样的美丽壮观、和蔼可亲,没有地球就没有我们人类。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人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不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他们滥砍滥伐树木,乱倒乱扔垃圾,乱排乱放污水脏水,随意毁坏自然资源,滥用化学品,浪费水电煤气,浪费粮食纸张。既污染了环境,又毁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使得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给人类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地球是我家,保护靠大家;爱护地球,人人有责。为此,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建议: 1、不滥砍滥伐树木,不随意毁坏自然资源; 2、尽量节约纸张,不把没用完的笔记本随意扔进垃圾筒筒;

3、随手关紧关好水龙头,一学浪费一滴自来水; 4、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 5、不随地乱扔垃圾,特别是废旧电池及塑料袋; 6、不污染水资源,不把脏水、废水和有毒物质倒入河中,保护水中小生命; 7、随手关闭电源,人不在时不开启电灯、电视等家用电器,尽量节约每一度电; 8、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与动植物和谐相处; 以上几点建议,虽然不成熟,也不全面,希望大家携手努力,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人人行动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生活环境,保护人类的共同家园——地球,让地球妈妈恢复原来美丽壮观景象,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倡议人:zhun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你们知道吗?XXX年4月22日是第XXX个世界地球日。今年我国纪念世界地球日活动的主题是:"珍惜资源,保护环境"! 我们人类的家园——地球,由于空气污染、白色污染、乱砍乱伐、汽车尾气等诸多原因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天空已不再像往日那样湛蓝,河流也缺少了昔日的碧绿,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我们生活的一大问题。为此,作为地球的小公民,作为滨海城市的小主人,我们临河里小学的全体少先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 南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35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3号) 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CH/T 9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SL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严格保护的最小空间范围与最高或最低数量限值。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备案 2019年7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361) 二、报表目录 (365) 三、调查表式 (367) (一)自然资源信访情况(GB10) (367) (二)用地用海审批收件情况(GB11) (369) (三)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情况(GF10) (369) (四)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情况(GF11) (372) (五)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GF12) (374) (六)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GD10) (376) (七)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GD11) (377) (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GQ10) (377) (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GK10) (381) (十)城乡规划许可情况(GY10) (385) (十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及人员基本情况(GK20) (385) (十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GY21) (387) (十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GZ10) (387) (十四)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11) (388) (十五)矿产违法案件查处(GZ20) (389) (十六)矿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21) (392) (十七)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GZ30) (393) (十八)测绘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31) (394) (十九)自然资源科技人才情况(GK10) (396) (二十)自然资源科技研发情况(GK11) (396) (二十一)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情况(GK12) (397) (二十二)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GK13) (399) (二十三)信息化建设情况(GX10) (400) (二十四)涉外海洋科研项目情况(GG10) (402)

第三章中国的自然资源教案

第三章中国的自然资源 第一节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人均不足设计说明:建设和谐高效课堂必须让和谐思维之树常青,让和谐、思维之树常青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二是如何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的和谐,其内容包括教学过程安排是否合理、学生之间的合作是否愉快、教学方式是否恰当,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 1、设计理念。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引导着,在教学中教师因 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自学探究为基础,大力提倡自主 探究与小组内成员的合作探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 的主观能动作用。 2、通过学生自学发现问题,利用多媒体手段和小组合作探究的形式 解决问题。采用知识抢答、问题答辩等形式巩固所学知识。 课程标准及教材分析:本节教学内容,是本章的第一节,依据《标准》,这是一节向学生传授“与其生活和周围世界密切相关的地理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的生存能力”的一课。本节选用了“自然资源和我们”、“资源丰富,人均不足”两个标题,表述了自然资源与人类生产生活的密切联系以及中国资源丰富、人均不足且破坏严重的国情,为后面具体学习各种资源打下基础。 学情分析:1、初二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读图分析能力,能够满足从图文资料中获取信息探究新知识的要求。 2、学生在前面的学习中对我国的地形、气候、河流等自然环境有了了 解,为本章节学习打下了基础。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使学生了解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 2.自然资源的归类分析3.知道怎样合理使用自然资源。 ★过程与方法: 1.通过实例分析使学生加深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2.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对比分析。使学生学会正确分析我国资源现状,学会简单的数字分析和对比方法,初步学会运用辩证的方法分析地理事物和现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目录[隐藏]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环境标准 环境环境的作用 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订 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编辑本段]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有影响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的然资源权属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 A.占有权是对自然资源实际掌握和控制的权能。 B.使用权是按照自然资源的性能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权能。 C.收益权是收取由自然资源产生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D.处分权是依法对自然资源进行处置,从而决定自然资源命运的权能。 自然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种权能,既可以与所有权同属一人,也可以与所有权相分离。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类别: A.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来分,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 B.按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可分为土地资源所有权、森林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草原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是指自然资源权属主体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获得某资源的所有权,从而可以对该自然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我国,自然资源权属主体不同,其权属取得的方式也不同。 ★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我国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A.法定取得: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它是我国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B.强制取得:国家可以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凭借其依法享有的权力,不顾所有人的意志,采用国有化、没收、征收、征用等强制手段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自然资源的国有化和没收是人民解放战争过程中和建国初期我国国家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C.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天然孳息是指自然资源依自然规律产生出来的新的自然资源;自然添附是指自然资源在自然条件的作用下而使自然资源产生或增加的情况。 在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客体是无限制的,国家可以取得任何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的取得。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是劳动群众集体对其所有的自然资源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我国,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下列方式: A.法定取得:是指集体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B.天然孳息:开发利用取得,自然资源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产生,也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使一种资源变为另一种资源。集体可以因开发利用自然而取得新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水库,蓄积水流而取得水库水体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植树绿化,变为森林,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在我国,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即它的客体是有限的,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

如何保护我国的自然资源_范文

如何保护我国的自然资源?范文 1.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如筷子、杯子、纸巾、袋子等消费。 2.减少和拒绝豪华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消费。 3.减少和拒绝豪华包装商品的消费。 4.节约用水、用电、用油。 5.反对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 6.保护公共环境和生态环境。 我们热诚欢迎全国的个人和机构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反对过度消费。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的楚楚动人。 可现在,生活中随处都存在着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现象--水龙头不停的流出清澈的自来水,用水人却不知去向;房间里开着电灯,电视,屋里长时间空无一人:街道上到处都是垃圾:河面上还漂着被

折下的树枝……这样类似的现象,这些随处可见,随手能做的小事,我们难道不能把它做得更好吗?我曾听过一个关于水的故事:人们生活富裕了,总是浪费水资源,结果水资源被用光了。 地球上寸草不生,动物和人类都灭亡了……浪费水的结果太惨重了,让人想都想不到。 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方,它就像母亲一样慷慨地为我们提供生存资源和条件。 世界上的各种值得珍惜的都要珍惜,不然当你失去它的时候,你就会无比懊悔当初为什么那么挥霍,为什么没有发现它对自己那么重要。 所以,我们应该要珍惜资源,但绝对不是站在金钱的角度去看待,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命,为了世间万物的生命。 所以大家要保护地球,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六年级:写作小王子... 剪纸是我国民间文化艺术瑰宝之一。

这些色彩缤纷。 形象生动的剪纸深受我的喜爱!今天,我看到了一幅精美的剪纸,它的样子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穿着五彩斑斓裙子的年轻少女头上顶了三个瓷碗,在麦田里跳着舞蹈。 凝视着这幅精美的剪纸,我的思绪也飞向了想象的王国……在一个偏僻的小村里,住着一群穷苦的村民,喜马拉雅姑娘就是其中的一个。 村里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好姑娘。 其实,这个村庄以前并不穷,而是个富裕文明的地方。 可是就在5年前的盛夏,这里却突如其来的鹅毛大雪,只过了3秒钟,整个村庄都被覆没了。 第二天早晨,人们惊奇的发现,他们辛辛苦苦盖建的砖房全都变成了脏乱不堪的臭草屋。 大家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雪鬼干的。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管理方案计划办法(试点试行)征求意见稿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征求意见稿作者: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点击量: 331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红线定义]本办法所指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负责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制定保护和监测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四条[工作协调组]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二)拟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公众参与和宣教工作; (四)研究决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查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与相关规范和指南的一致性,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区划、规划的协调性; (二)审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申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审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的其他重大技术问题。 第六条[部门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行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职责。 (一)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范(或指南),建立监管平台,开展遥感监测,负责监控、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日常工作; (二)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产业和人口发展政策,指导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工业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 2013-11-29 16:12 作者:王玮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简称《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何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为何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怎样核算?空间用途管制与环境功能区划又是什么关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现有管理体制存在哪些不足?市场与政府在其中应分别扮演什么角色?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为什么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什么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需要“看得见”的手? 针对这些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研究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作出了解读。 1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如何界定 根据自然资源特性,可规定一定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 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应首先界定自然资源概念,传统的概念是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和无形的光、热等。我的理解是《决定》扩大了自然资源范畴,不仅将传统意义上投入经济活动的自然资源部分纳入进来,如矿藏、森林、草原等,也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如空气、水体、湿地等。这就使得保护对象更加丰富和合理,进而为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空间。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产权主要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根据自然资源特性,第一种类型是对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纯自然、非人工自然资源,可以规定一定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第二种类型是对生态系统

中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

中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 面对挑战,我国自然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该实施怎样的切实有效的对策呢?在这方面,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明确规定,我国今后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今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地说,就是要实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 一、建立自然资源的管理体系 这是我国自然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采取的第一条对策。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起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这主要是因为:①考虑到我国有关自然资源退化问题还十分严重,在执行许多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和法规中正面临着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政府有必要在强化和完善法规的同时,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包括市场刺激手段),以发挥市场机制在改变自然资源利用的观念和方式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②我国绝大部分自然资源虽都归国家所有,但因所有权与开发经营权不分,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经济关系缺乏明确的界定,这就造成自然资源不合理配置和低效率的开发利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家已允许企业和个人通过承包等形式获得自然资源的开发经营权和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国家正在加快建立一个基于市场手段和政府调控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这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必须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包括要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开发经营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在自然资源使用分配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使用者付费”的经济原则,以促进、推动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方式开发资源;根据强化市场经济原则,完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现行法律和管理制度等。 二、在自然资源管理决策中推行可持续发展影响的评价制度 这主要是因为①要实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要确定和实施“最佳政策”,或是以综合的可持续方式有效地使用和管理自然资源,而且还应建立一种政策分析机制,以便能持久地调整或评价现行和未来的政策,审查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是如何有利或不利于总体可持续发展;②可持续发展为一动态过程,需要随经济和环境因素的变化不停地进行调整,有必要采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分析手段;③推行和实施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还将有助于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所以,在这方面应明确以下目标,即逐步推行在制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政策、规划和开发项目时,采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最终能以法规的方式加以推广实施,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进行规划或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政策的费用效益分析。 三、主要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开发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 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这方面的制度与管理体制,明确产权主体,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有利于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评价生态建设成效,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着力抓好如下几点: 理顺现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一是设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各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资源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和用途,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的权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与修复。二是完成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包括产权界定作为基础和依据。监管部门要让自然资源使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同时确保生态功能得到严格保护。三是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和监护的社会制衡机制,让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建立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根据自然资源产权多样化特征,分门别类建立起多样的所有权体系。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矿山等,在平衡公共利益及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可以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不同的产权主体;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的自然资源,如海洋水产资源、地下水等,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需要改变目前政出多头的所有权结构,由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单一的所有者来管理。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市场。一是建立涵盖所有自然资源产权种类的交易市场,通过建立统一市场,加强对自然资源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吸引多方面的交易主体,提高交易的便捷化程度,从而达到规范和活跃自然资源产权交易的目的。二是探索把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私有化,形成公私产权对接的自然资源产权混合市场。通过适当引入自然资源私有化,探索解决公共租金流失、价格机制失效、使用权过度滥用等问题。 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产品的价格政策和有偿使用制度。要在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对公共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要依据效用价值理论,对具有内在价值的资源产品进行定价;并建立新的资源价格政策,依据公共资源的自身特点,确定不同的资源价格政策,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中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方案

中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面对挑战,我国自然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该实施怎样的切实有效的对策呢?在这方面,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明确规定,我国今后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今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地说,就是要实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战略。 一、建立自然资源的管理体系 这是我国自然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采取的第一条对策。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起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这主要是因为:①考虑到我国有关自然资源退化问题还十分严重,在执行许多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和法规中正面临着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政府有必要在强化和完善法规的同时,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包括市场刺激手段),以发挥市场机制在改变自然资源利用的观念和方式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②我国绝大部分自然资源虽都归国家所有,但因所有权与开发经营权不分,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经济关系缺乏明确的界定,这就造成自然资源不合理配置和低效率的开发利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家已允许企业和个人通过承包等形式获得自然资源的开发经营权和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国家正在加快建立一个基于市场手段和政府调控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这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必须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包括要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开发经营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在自然资源使用分配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使用者付费”的经济原则,以促进、推动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方式开发资源;根据强化市场经济原则,完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现行法律和管理制度等。 二、在自然资源管理决策中推行可持续发展影响的评价制度 这主要是因为①要实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要确定和实施“最佳政策”,或是以综合的可持续方式有效地使用和管理自然资源,而且还应建立一种政策分析机制,以便能持久地调整或评价现行和未来的政策,审查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是如何有利或不利于总体可持续发展;②可持续发展为一动态过程,需要随经济和环境因素的变化不停地进行调整,有必要采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分析手段;③推行和实施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还将有助于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所以,在这方面应明确以下目标,即逐步推行在制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政策、规划和开发项目时,采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最终能以法规的方式加以推广实施,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进行规划或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政策的费用效益分析。 三、主要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开发 (一)水资源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征求意见稿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征求意见稿 作者: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点击量: 331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国家和 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红线定义]本办法所指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 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 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负责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制定保护和 监测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 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四条[工作协调组]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 业部、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 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二)拟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 线区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公众参与和宣教工作; (四)研究决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查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与相关规范和指南的一致性, 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区划、 规划的协调性; (二)审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申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审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的其他重大技术问题。 第六条[部门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 责分工,行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职责。 (一)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范(或指南),建立监管平台,开展遥感监测,负责监控、评估和 信息发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日常工作; (二)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产业和人口发展政策,指导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工业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这方面的制度与管理体制,明确产权主体,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有利于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评价生态建设成效,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着力抓好如下几点: 理顺现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一是设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各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资源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和用途,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的权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与修复。二是完成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包括产权界定作为基础和依据。监管部门要让自然资源使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同时确保生态功能得到严格保护。三是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和监护的社会制衡机制,让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建立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根据自然资源产权多样化特征,分门别类建立起多样的所有权体系。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矿山等,在平衡公共利益及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可以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不同的产权主体;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的自然资源,如海洋水产资源、地下水等,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需要改变目前政出多头的所有权结构,由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单一的所有者来管理。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市场。一是建立涵盖所有自然资源产权种类的交易市场,通过建立统一市场,加强对自然资源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吸引多方面的交易主体,提高交易的便捷化程度,从而达到规范和活跃自然资源产权交易的目的。二是探索把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私有化,形成公私产权对接的自然资源产权混合市场。通过适当引入自然资源私有化,探索解决公共租金流失、价格机制失效、使用权过度滥用等问题。 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产品的价格政策和有偿使用制度。要在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对公共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600字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600字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那么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该怎样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6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600字一 我们少年儿童要爱护每一片绿叶,爱护每一棵小草,爱护每一朵鲜花。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绿化校园,让绿色生命激发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珍惜青春。因此,让我们作为绿色的守护者,郑重向全体少先队员们发起倡议: 一、水是生命之源,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爱我太湖,爱我“母亲河”,爱我300万平方公里的富饶海洋,爱护祖国的所有“蓝色国土”。 二、学习环保的知识,树立环保的意识,了解并自觉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工作。 三、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出门要带“清洁袋”。 四、爱护环保设施和设备,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讲卫生,爱劳动,积极帮助地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遇到

破坏环境保护的不文明行为要勇于劝阻,发现破坏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五、保护资源,节约水电;提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购买商品要选购“绿色包装”物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包装过度商品和一次性筷子,尽量少用纸木制品。 六、降低噪音,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用收录机、电视机时,音量要适中,不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与休息。提倡以步代车和骑自行车,杜绝机动车尾气污染。 让我们共同携手,让一粒粒种子花开似锦,让一颗颗小苗绿树成荫,用实际行动投入到三月的“植树,爱绿”活动中,从自己身边做起,向全社会证明,我们是高素质的一代,我们真正懂得珍惜绿色! 倡议人: 20__年__月__日 保护自然资源倡议书600字二 在新的世纪里,我们渴望美丽的地球,绿色的家园,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但是,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污染、浪费,使地球变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人类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逐渐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在我的家乡陆川,一条九州江贯穿县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2013-11-2916:12作者:王玮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简称《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 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何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为何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的价 值怎样核算?空 间用途管制与环境功能区划又是什么关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现有管理体制 存在哪些不足?市场 与政府在其中应分别扮演什么角色?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为什么要对领导 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什么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需要“看得见”的手? 针对这些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研究员接受了 记者的专访,作出了解读。 1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如何界定 根据自然资源特性,可规定一定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 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应首先界定自然资源概念,传统的概念是自然环境中与 人类社会发展有关 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和 无形的光、热等。我的理解是《决定》扩大了自然资源范畴,不仅将传统意义上投入经济活动的自然资源 部分纳入进来,如矿藏、森林、草原等,也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 如空气、水体、湿

地等。这就使得保护对象更加丰富和合理,进而为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空间。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产权主要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根据自然资源特性,第一 种类型是对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纯自然、非人工自然资源,可以规定一定的占有权、使 用权和处置权;第二种类型是对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自然资源,可以把所有权、占 有权、使用权和处置 权都赋予保护者和生产者。一般来说,对于像水资源、清洁空气资源、污染物排放权、碳配额等自然资源 产权比较难以清晰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过分关注环境资源的所有权问题,主要 从占有权、使用权角 度去确定,如把水资源、排污权按照配额方式有偿分配给需求者,然后实现配额之间 的市场交易。 2为何要健全资产产权制度 明确环境、生态等公共自然资源的“主人”,实现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配置 自然资源产权不清晰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资源的掠夺性使用。近年来, 我国部分地区大气污染加重, 雾霾围城的情景不断出现,就是因为大气作为“无主”资源被过度利用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 用途管理制度,就是为明确环境、生态等公共自然资源系统的“主人”,赋予其保护自 然资源的动力,让 其获得使用这些自然资源利益的同时,承担起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解决公共资源的 过度使用问题,实现空气等资源的最佳配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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