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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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第二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其他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测量设备第二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置完备的测量设备。

第二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检测。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一、引言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对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矿井测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矿井地质数据和空间坐标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和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2.原则:–准确性:测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可靠性:测量仪器设备必须可靠,并且能够持续稳定地工作;–安全性:测量作业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管理机构:设立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职责划分:–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的测量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矿井应设立测量组或测量科,负责本矿井的测量工作。

3.测量人员的要求:–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关测绘或测量专业的学历背景;–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测量人员应熟悉矿井测量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测量工作的流程1.测前准备:–确定测量目的和任务;–准备测量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制定测量计划。

2.测量过程:–根据测量任务,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实地测量;–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空间坐标、地质构造等信息。

3.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纠正、筛选等;–利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测量结果和报告。

4.结果应用:–测量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测量结果应用于矿山规划、设计、生产等方面。

五、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1.选购原则:选购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原则:–适应矿山环境的特殊要求;–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维修保养便捷、易操作。

2.设备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配备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测量仪器设备应有专门的存放和保管地点。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一、工作规定㈠、测绘基础工作1、各矿井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要健全且资料保存完好,井上、下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点要建立齐全并有保护措施。

2、矿井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采用7″级导线,一般应每300~500m延测一次,每隔1.5~2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3、在进行中腰线标定工作前,测量技术人员要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并填写资料审定单,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

重要工程须计算设计导线及绘制施工放大图。

4、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

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贯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5、凡掘进巷道透其它井、巷、峒室、老塘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测量人员应按岩巷提前20~30 m,煤巷提前30~40m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时,其间距按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四倍)及时发放安全或透窝通知单。

通知单由测量现场组长或技术员填写,并经测量主管、地质主管(或水害专管)和分管科长签字后发送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现场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6、矿井主要巷道及采区上、下山或工作面贯通或透窝后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组织接测,并对测量资料进行平差以提高井下测量控制网的精度。

㈡开采沉陷治理1、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要及时进行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对矿区的各项开采沉陷治理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迁村征地、塌陷区治理等},测绘技术人员要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管理台帐。

3、各矿井要积极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工作,观测站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观测,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技术总结,评定成果资料。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巡视活动,观察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并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矿井测量规定

矿井测量规定
4、质量管理制度;
5、事故分析制度;
6、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
8、测量仪器、工具管理制度;
9、奖惩制度。
第5条矿井测量工作应当采用集团公司统一使用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即1954北京坐标系、1956黄海高程系,采用中央子午线114°、3°带高斯平面直角坐标,特殊情况时,可根据测量工程需要,采用任意中央子午线或高程抵偿面的高斯平面直角坐标。
第44条交换图可人工绘制、计算机绘制。交换方式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选择:1、打印、晒蓝、复制在纸质介质上;2、复制在移动硬盘或其它磁性介质上;3、通过局域网传输等方式进行交换。
第45条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都必须按时填绘、报送交换图。各设计、基建、生产部门都应遵守交换图的有关规定,测量业务部门负责交换图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变更设计的巷道标定按第25条、第26条的要求进行;恢复施工的巷道应对原中腰线进行检查,视现场情况采取恢复或重新标定。对停掘的巷道,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在收到“停掘通知书”三天内,测量停掘位置并填绘在施工进度图上。
第30条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发放安全或业务联系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和安监、通风、调度、掘进等部门以及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9条生产矿井必须具备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程》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
第10条基建矿井的测量工作应符合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要求,在移交生产时,必须具备第9条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否则,接收方地测部门不予验收。
第24条在集团公司内,井巷开口通知书采用统一格式,其主要内容包括:巷道名称、巷道用途、开口位置(平面坐标和高程)、掘进方位和坡度、巷道设计长度、标定日期,测量数据检核者及矿有关部门签字、矿总工程师签字。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清晰、准确。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____新超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测量系统管理制度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搞好地测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地测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日常工程质量,避免返工、窝工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的规范操作,共同搞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地测科根据采掘计划要求对井下巷道进行实测、定向、标定中腰线,对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出入时,负责重新解释或重新测量。

2、对于指导施工的实测数据,由测量员进行解算,并备注草图和说明,完成后由测量技术员进行复算,计算无误后报地测科科长审批。

3、测量原始记录、测量计算表、测量成果必须分工作面分类由地测资料员进行整理并归档保存。

4、一般性开口、定向、延伸导线点由测量测技术员负责,但出井后必须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检。

涉及大型工程如:____m以上巷道对贯、主要巷道变向、改变原计划等,必须由技术总监、地测科科长、测量技术员共同商议,并确定测量方案。

5、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计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和图纸不得使用。

6、单位工程结束后,实测数据要与设计数据资料进行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要及时进行总结。

7、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测量,及时准确标定巷道中腰线,不得因测量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正常施工。

8、因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重新进行测量,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长处理。

储量管理制度一、本矿地质测量机构的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储量管理工作。

二、储量、回采率必须以地测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地测机构必须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统计表式,实事求是地进行测算填报,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节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掌握煤层的厚度、煤质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搞清煤的物理、化学性质。

三、分析研究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问题,制定具体的防治水措施,按时进行水情分析,并负责井上下水文补勘设计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矿井生产建设中开拓、延深、改造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五、负责编制井上下地质勘探设计,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六、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面测量、地面控制点的标定及保护工作,编制大于3000m导线距离的贯通测量方案设计;进行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设施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施工,参加采掘工程进度验收。

七、积极开展岩移观测工作,根据本矿、邻矿和其它矿区的岩移观测资料,提出本矿使用的岩层地表移动参数,预计方法满足三下采煤、环境保护、造地复田,迁村购地和保护建筑物的需要,并积极与科研单位协作,配合采采掘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三下采煤设计。

八、负责矿井的储量管理和三量计算上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煤炭开采情况,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减少损失。

九、负责地测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送检维修工作。

十、积极开展地测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好各类矿图的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更新地测装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二、与机电部门配合,按时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搞好雨季防治水工作。

十三、组织地测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程、规定,使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生产需要,积极为生产服务。

十四、做好地测资料的归档工作。

地测资料每年归档一次,地测图纸资料及时会交档案室。

十五、参加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审查和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一、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矿山作业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矿山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山作业安全。

第五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测人员管理第六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地测工作。

第七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更改测量数据。

第八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第九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煤矿地测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尊重工作环境,爱护工具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煤矿地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矿地测工作应按照矿山生产计划和安排进行,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地测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测量方案,确定测量范围和目的。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中,应严格执行测量程序,按照规定方法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报告,上报矿山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煤矿地测工作安全第十五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加强现场监控,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及时处置测量设备故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煤矿地测工作质量第十九条煤矿地测工作应保证数据准确性,不得造假篡改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更好地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严格科学规范管理,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石膏资源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测量工作管理规定,各矿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一、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完善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各项测量工作提供依据。

(二)依据工程设计进行采掘、管线、土建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同时检查、监督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项测绘问题,并为矿井灾害的予防、救护及时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四)及时填绘各种测量图纸,正确反映采掘关系现状(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用图每月由各矿安排填绘一次)。

(五)各采房与阶段运输巷之间的净岩柱必须严格控制,采房开门时测量部门必须给施工单位下达采房回采长度通知书,采房采到设计位置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采空区实测采房停采位置,坐标、顶底板标高、点到两帮的距离,整理存档。

测量部门在标定采房开门位置时采区一翼各亚阶段之间的采房要对齐,为下分层开采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六)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加强工具、仪器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二、测量工作的主要要求(一)测量工作开始前,应充分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合理的测量技术方案。

(二)施测中,观测工作必须校检或者进行两次。

(三)内业计算要精确,要校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和计算成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对算。

(四)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观测和计算,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测量管理工作制度(一)业务联系制度。

1、各类巷道开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将工程设计或作业规程连同测量委托书一并提交测量部门及生产技术部。

当巷道掘进3-6m时,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具体联系,测量部门现场标定中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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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所有测量工作都必须严格按部分布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

(二)年初应按季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矿领导。

(三)凡是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岩移观测工程,建筑物和水体等的保安煤柱设计等,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

(四)井巷工程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准确、及时。

(五)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得交或报出。

(六)测量人员对自己负责完成的资料和成果必须按规定核对整理后归档保存。

(七)非地测工作人员如需查阅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持本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的证明,否则拒绝查阅。

(八)使用交换图的个人和单位,应严格执行《西山煤矿交换图管理制度》。

(九)认真保管图纸资料,测量资料不准外借。

图纸的复制,晒印、发放,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控制份数,认真填表登记,发放要落实到人头,不得乱发。

(十)地测绘图所需仪器、设备、资料和费用,应按有关规定预先做出年度计划。

(十一)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煤堆存煤测量,上报有关领导。

(十二)每旬按时进行采掘进度验收,准确及时地填报验收报表。

(十三)每月5日前应把各种交换图填好上报。

(十四)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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