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幼儿园老师的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

幼儿园老师的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作为孩子入学教育的第一站,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幼儿园老师,了解并遵守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幼儿园老师需要熟悉的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学前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规,保证了公民受到平等、全面、终身的教育权利。
幼儿园教育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该法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中国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园作为义务教育的前提,需要遵循该法规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
3.《幼儿园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办法》是针对幼儿园管理和教育的法规文件,其中包括了对幼儿园建设、师资要求、幼儿园设施与环境的规定。
幼儿园老师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个法规,确保对幼儿的教育和照顾符合规定。
二、幼儿园教育政策1.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
幼儿园老师要了解并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的实施,确保孩子们都能够接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2.教育改革政策中国教育改革一直在不断进行,幼儿园教育也在改革的范畴之内。
幼儿园老师应该关注并及时了解教育改革政策的最新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理念。
三、幼儿园日常规范与要求1.安全规范幼儿园的安全事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幼儿园老师应该遵守并教育孩子们遵循安全规范,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急救等方面。
2.课堂管理幼儿园老师需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课堂管理措施,确保课堂秩序良好、教学有效进行。
同时,还需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老师要按照幼儿教育规划,制定适合孩子们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
同时,还需要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兴趣、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4.家长沟通合作幼儿园老师需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及时告知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和困难,并与家长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解读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解读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岁到六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是儿童教育体系中的首个阶段。
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提升,各国纷纷出台了涉及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对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
一、学前教育政策1. 学前教育普及政策学前教育普及政策是指国家出台的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普及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的目标是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2. 学前教育社会化服务政策学前教育社会化服务政策是指鼓励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学前教育事业的政策。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民间机构、社区组织等参与学前教育的提供与管理,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3. 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政策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是指国家提供经费支持,用于学前教育的场所建设和师资培训等方面。
该政策的目标是确保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学前教育法规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指明确学前教育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的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规范条件和安全标准等,保障学前教育的合法性和质量。
2. 学前教育教学大纲学前教育教学大纲是指学前教育阶段针对儿童成长和发展制定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指导性文件。
教学大纲依据学前教育学科特点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指导学前教育实施。
3. 学前教育评估标准学前教育评估标准是对学前教育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依据。
该标准主要从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素质、教学资源、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促进学前教育的质量提升和持续改进。
三、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意义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儿童权益。
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确保学前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学前教育环境。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早期教育,对于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教育效果,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就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进行探讨。
一、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主要由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府文件组成。
在中国,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一部分,保障了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则指导了学前教育的管理和发展。
二、学前教育的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有序进行,各国设立了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
在中国,学前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的登记、备案和评估工作。
三、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为了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各国都制定了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
在中国,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主要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地方性质量标准组成。
这些标准包括教学环境、师资队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证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学前教育的教师培训与评估学前教育的教师培训与评估也是重要的教育政策和法规之一。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核心,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
为了提高学前教师的专业水平,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评估机制。
在中国,学前教师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的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合法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五、学前教育的家长参与家长的参与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家长的积极参与,各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学前教育机构需要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培训活动,加强与家长的互动与合作,共同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0至6周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包括学前班、托儿所、幼儿园、家庭式托育服务等。
第三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为本,注重儿童全面发展;(二)关注儿童心理需求,建立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三)推行终身教育,促进儿童个性化发展;(四)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密切配合,形成育人合力;(五)注重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前教育机构第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后,方可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第五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和设施,并有持证上岗的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安全。
第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落实家长参与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增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国家课程标准,注重幼儿个性化发展,科学编制适宜幼儿认知、探究和游戏的课程计划。
第九条学前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道德和社会行为习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身体、心理伤害。
第十条学前教育应当关注幼儿健康,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学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学前教育机构存在问题,均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保障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我国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最新学前教育政策1.普及普惠发展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更多的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
2.提高保教质量强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培训、教研等方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
3.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倾向。
要求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等家庭作业,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为学前教育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
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包括学前教育阶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包括在学前教育环境中的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
要求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健康、适宜的教育环境。
3.《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举办、保育和教育工作、行政事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了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4.《幼儿园工作规程》规程具体规定了幼儿园的入园和编班、安全卫生、教育活动、园舍设备、教职工、经费等方面的要求。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一、引言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旨在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的学前教育政策主要由《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件构成。
这些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政府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努力解决城乡区域、贫富差距等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 教师队伍建设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3. 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政府加强学前教育教材建设,推动教材、教具的更新与研发。
并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学前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中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主要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对学前教育学校的设立和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学前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促进法》主要是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该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政府的责任、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学前教育法》和《学前教育促进法》之外,还有一些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儿童福利法》、《义务教育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
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学前教育一直被视为教育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儿童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进行监管和规范。
本文将就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展开探讨,深入了解其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一、学前教育的法规1.《教育法》《教育法》是各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学前教育的内容、目标、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在中国,教育法规定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2.《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是中国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对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文件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中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法规,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的办园标准,保障幼儿的安全和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学前教育的政策1.财政资助政策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各国都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资助政策。
政府通过拨款、补贴等形式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减轻家长的教育负担,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2.师资培训政策教师是学前教育的关键环节,师资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教育质量。
因此,各国都实施了一系列师资培训政策,包括提供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待遇等措施,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评估监管政策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评估监管制度。
政府通过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保证其按规定运行,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权益。
三、结语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对于保障幼儿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当加强立法建设,健全监管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的法规体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旨在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学前教育的实践提供指导。
例如,国家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这一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各地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建、改扩建了一大批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入园难”的问题。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教育法》为基础,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为具体规范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对幼儿园的举办、管理、保育教育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就幼儿园的举办而言,法律法规明确了举办者的资质、条件和审批程序。
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才能举办幼儿园。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安全。
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而在保育教育方面,法律法规强调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
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然而,在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部分地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
例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仍然不足,一些地方的幼儿园收费过高,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一方面,一些幼儿园在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偏差。
比如,有的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的需求,过早地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违背了幼儿的成长规律。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其次,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的差距。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1.介绍在学前教育领域中,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通过阅读本文档,您将了解到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以及在实施学前教育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和法规。
2.学前教育政策2.1 学前教育的定义和目标2.2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意义2.3 对学前教育的支持政策2.4 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目标2.5 学前教育的质量评估和监管3.学前教育法律框架3.1 学前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3.2 学前教育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3.3 学前教育法律的主要内容3.4 学前教育法律的实施机构和监管部门4.学前教育法规细则4.1 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和管理4.2 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资质要求4.3 学前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4.4 学前教育的质量监控和评估4.5 学前教育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5.附件本文档包括以下附件:附件一:学前教育政策文件清单附件二: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索引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学前教育:指对幼儿进行教育活动,以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教育形式。
6.2 政策:指国家或地方对于特定领域的目标、导向、原则和措施的规定。
6.3 法律: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6.4 法规:指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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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一、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重要性及背景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社交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度的提高,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也日益重视。
学前教育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规范学前教育行业的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还能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学前教育资源和环境。
二、学前教育政策的目标及原则学前教育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
政策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学前教育政策应以儿童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儿童的权益,提供公益性的学前教育服务。
2. 平等原则:学前教育政策应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享有平等的学前教育机会,不论其家庭背景、种族、性别等。
3. 综合性原则:学前教育政策应综合考虑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注重发展儿童的社交、感知、语言、科学等方面的能力。
4.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原则:学前教育政策应加强与家庭教育的衔接,为儿童提供良好的过渡环境,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学校教育。
三、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部门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
该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管理机构、师资要求、课程设置、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2. 儿童权益保护法:儿童权益保护法保障了儿童的权益,其中包括了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益。
该法规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提供安全、健康、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环境,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3. 学前教育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学前教育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对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该办法规定了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标准、考核评估、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内容,加强了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力度。
四、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一:学前教育政策相关文件汇总2. 附件二:学前教育法全文3. 附件三: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4. 附件四:学前教育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全文五、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学前教育: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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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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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
答: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2、行政法律责任
答: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现行教育法律的相当一部分规定是以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为乙方来调整教育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行政法的属性。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身就带有行政违法性。
所以,行政法律责任是违反教育法最主要的一种法律责任。
3、幼儿为本
答:幼儿为本即幼儿本位之意,本可以解释为基础、主体、根本、本原、本质出发点、目的等。
幼儿为本一般是相对于设计本位或成人本位而言的,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毫不考虑教育对象的极端的社会为本的教育,不仅不会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根本不能被称之为教育;同样,完全脱离所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所谓遗世独立的幼儿为本的教育也是不存在的。
今天我们倡导的幼儿为本,绝不是反对幼儿教育为社会的需求服务,而是通过培养身心协调、全面发展的幼儿,在既体现幼儿教育的人本取向的同时,又体现幼儿教育自身的社会价值。
4、教育法律规范
答:每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教育法律规范。
也就是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5、正式解释
答: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
1、简述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答:(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该条新增“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目标。
2、教育法的适用。
答:教育法的适用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
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3、概述《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核心理念。
答:(1)以儿童为本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
(2)终身教育指南以幼儿后系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制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
(3)家园共育家园关系从配合到合作,构建家庭外部支持系统、“走进来”与“走出去”。
(4)游戏为主,学习活动、运动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4、概述实施社会教育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答:(1)正面教育,这是一切教育最基本的原则,其核心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对幼儿提要求在肯定的前提下,对幼儿的行为作出补充和修正,在维护幼儿的自主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渗透课程的要求,以积极的方式对幼儿提出要求,通过创设的条件、机会能够影响幼儿活动的方式,通过幼儿的活动方式,间接的影响幼儿的社会性行为,行动和言语相互强化。
(2)生活教育及社会性的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借助于日常生活,并且为了日常生活而进行的。
这就要求教师在大量生活细节中,在不改变生活原有特质的前提下,将与某种生活内容或生活方式相应的社会性教育的目标结合进去。
5、简述法律责任的种类。
答:法律责任因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所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法律责任分为多种种类,如以行为人有无过错为标准,可将法律氛围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等。
其中最主要的分类依据是以引起法律责任时的行为性质及危害程度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应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他的主要目的是恢复被损害的权利和利益民事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应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应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司法机关强制其承担的形式法律后果刑事法律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性质最严重,影响最恶劣、制裁最严重的法律责任。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
1、试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
答:(1)国际背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观点,从根本上影响了我国的教育价值取向,使我们深化了对幼儿园教育的认识,从而更冷静的思考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幼儿教育,其使命究竟应当是什么什么样的幼儿教育才是真正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基于终身教育思想指引,出台的纲要,明确回答了上述问题。
(2)国内背景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纲要遵循我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的精神,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而制定,是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
纲要的颁布,标志着幼儿教育的课程改革已经与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同步启动,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2、试述我国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
答:(1)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侵权行为大致可话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机关越权或滥用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
另一类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触犯法律的违法这两类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方式不同。
前者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后者责任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违法并非截然分开,有时在追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后,仍要追究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和挪用、克扣教育经费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法律责任规定,对违反违法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在考试管理和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2)以学校为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有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人员退还所受的人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向受教育者违法收费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想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有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第37条规定,对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行为,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