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急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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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制度

门诊和急诊制度

门诊和急诊工作制度l、对就诊患者要热情接待,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缩短候诊时间;危重患者及60岁以上老人,要优先安排就诊;2、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院就诊的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医技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并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作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发现传染患者应填写传染病卡,做好疫情报告;需要转科诊治的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主治以上医师,应;,便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9、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室主任和院领导亲临现场加强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0、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验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在一定范围内;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1l、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减轻患者的负担;12、门诊各科与病房应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收患者住院;13、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患者就诊;14、承办患者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患者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月向医务科4、专家门诊由各科主任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送门诊部主任统一安排、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1天通知门诊调班或停止挂号;5、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应符合要求;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挂号,慢性病经门诊检查后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6、各科要作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专家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病号监督;7、专家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工作流程1、急诊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应认真询问患者简要病情、联系人电话与住址,并及时通知救护车调度人员安排救护车出车;2、急诊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应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接到电话指令后,及时无条件地执行出车急救任务;3、根据患者需求不同,提供院前急救、转院、转入服务;转送患者途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抢救处理,杜绝医疗事故发生;2、救护暴发流行的传染患者;3、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分、罚款或扣车时;4、救护中发生医疗缺陷或与用户发生纠纷时;5、出车中因车辆故障或因道路堵塞以及其他原因致使超过正常往返时间;三救护车管理须知1、驾驶员按患者地址,迅速赶赴救护现场,严禁绕道办私事;2、随车医务人员应备好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及一次性用品;3、车辆运行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积极抢修,随车医务人员应设法拦车或及时与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4、驾驶应定期检查车辆技术情况,做到不缺油、不缺水、不缺电、无隐患,使值班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2、在抢救和转送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的患者必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3、在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应立即进行药物复苏;4、详细记录徒手心肺复苏和药物复苏的时间;5、复苏成功或临床死亡均应做心电图以作为评价依据;七开具死亡证明规定1、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者有心电图证明应开具死亡证明;2、必须由当事人医生开具死亡证明;3、必须按死亡证明格式认真书写不得涂改;4、开具死亡证明时必须出具死者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或身份证,特殊情况报领导批准;;院内急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提高院内急救水平,针对患者在医技科室检查和或诊疗过程中出现的急诊情况,作出以下规定:1、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组织对全员进行急救知识及技术培训,特别是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培训;2、急危重症患者检查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检查时应有临床医生陪同;3、各科室必须配备急救车及急救药品,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更换过期药品;4、相关临床科室在接到医技科室呼救电话后,应无条件参与对患者的抢救;急诊范围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受外伤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正常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13、急性过敏疾病;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人,如情况模糊难定,医师应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4、留观病人的管理同住院病人管理;生活不能自理、病情需要陪护者,可应城仁爱医院、计算抢救成功率需注意的问题对晚期癌症及长期慢性病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者不列入抢救是否成功统计;。

门诊与急诊就诊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与急诊就诊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与急诊就诊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的门诊与急诊就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获得就医服务,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门诊部门和急诊部门。

第二章门诊就诊流程管理第三条预约挂号1.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到医院窗口进行预约挂号。

2.患者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选择合适的科室、医生和就诊时间。

3.医院接到预约后,为患者布置挂号时间,并告知患者相关注意事项和费用预估。

第四条接诊与诊疗1.患者依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并在挂号窗口进行挂号。

2.患者需出示有效的就诊卡或身份证明,并缴纳相应的挂号费用。

3.医生依照患者的挂号信息,及时接诊并进行诊疗。

4.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开具合理有效的医嘱,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五条检验、检查与药物配药1.依据医生的医嘱,医院会布置相应的检验、检查项目。

2.患者需依照医院要求,在指定的检验、检查科室进行相应项目的操作。

3.医生依据检验、检查结果,结合患者的病情,订立相应的治疗方案。

4.医院会依据医生的医嘱,为患者配药,并向患者供应相关用药引导。

第六条结算与离院1.患者在就诊结束后,需前往医院的收费窗口进行结算。

2.患者需供应相关的费用凭证,并缴纳相应的医疗费用。

3.医院收到患者的结算款项后,会开具相应的发票。

4.患者缴费完成后,依照医院要求办理离院手续。

第三章急诊就诊流程管理第七条患者接待与登记1.患者到达急诊部门后,需在接待处进行登记。

2.患者需供应相关的个人信息,并描述病情、病因和病史等情况。

3.接待处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布置相应的就诊次序。

第八条初步评估与分诊1.医护人员会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紧急程度。

2.依据初步评估结果,医护人员将患者分诊至相应的科室和医生。

第九条急诊治疗与察看1.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及时进行急诊治疗和护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XXX卫生院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导医护士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每日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伴,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观察床等应每日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用1000mg/L含氯制剂进行消毒处理。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急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急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部门诊等。

第三条门急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2.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 加强门急诊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健全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章门急诊人员管理第四条门急诊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医师资格证书;2. 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医疗技能和职业道德;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门急诊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2. 认真接诊,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3. 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做好病历记录;4. 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转诊工作;5. 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门急诊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后,根据挂号单上的科室到相应诊室就诊;2. 诊室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根据诊断结果接受治疗或进行后续治疗。

第七条急诊工作流程:1. 患者到达急诊科,经分诊护士评估病情,进行初步处理;2. 急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3.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4. 患者病情稳定后,根据需要转诊至相应科室。

第八条住院部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持住院证到住院部门诊就诊;2. 住院部门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

第四章门急诊管理制度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 门诊出诊医生管理制度;2. 急诊医生值班制度;3. 患者就诊须知;4. 药房管理制度;5. 检查科室管理制度;6. 门急诊设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门诊、急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急诊科室的医疗、护理、医技、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门诊、急诊管理工作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门诊、急诊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门诊、急诊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门诊、急诊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门诊、急诊管理委员会由院长、相关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为门诊、急诊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管理能力。

第七条门诊部、急诊科应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医疗骨干等组成。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八条门诊、急诊医疗工作应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门诊、急诊医生应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合理选择检查、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十条门诊、急诊护士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保证护理质量。

做好患者导诊、咨询、解释等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一条门诊、急诊医技科室应按时完成各项检查、检验工作,确保结果准确。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门诊、急诊质量管理应贯穿于医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医技等各个环节。

第十三条门诊、急诊科室应定期开展质量缺陷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门诊、急诊科室应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五条门诊、急诊环境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确保患者就诊需求。

门诊急诊分类与分级管理制度

门诊急诊分类与分级管理制度

门诊急诊分类与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门诊急诊服务质量,科学合理地配置医疗资源,供应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和急诊服务。

第三条定义1.门诊:指医院为患者供应非住院病人就诊服务的部门。

2.急诊:指医院为有突发疾病、严重创伤或急需救治的患者供应紧急医疗救助的部门。

3.分类与分级:指依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需求,将门诊和急诊分为不同的级别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门诊分类与分级管理第四条门诊分类1.普通门诊:重要接收非急诊患者,并供应一般医疗服务和诊断治疗。

2.专科门诊:针对某一特定科室的患者开设的门诊,供应相应专科诊断和治疗。

3.特需门诊:供应特殊服务的门诊,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体检等。

第五条门诊分级1.一级门诊:供应基本医疗服务,适用于一般慢性病、常见病等患者。

2.二级门诊:供应较为多而杂的医疗服务,适用于中等难度的疾病和病情较重的患者。

3.三级门诊:供应高级多而杂的医疗服务,适用于疑难杂症、重症患者和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

第六条门诊就诊流程1.患者依据自身病情选择相应的门诊分类。

2.患者在挂号处进行挂号登记。

3.患者依照预约或现场就诊流程,依次进行医生接诊、检查、诊断和处方开具。

4.患者依据医生的要求和建议,选择相应的药房购药。

第七条门诊医生管理1.门诊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2.门诊医生应依照分类与分级要求进行科学诊疗,合理开具处方。

3.门诊医生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必需时及时转诊至下一级门诊或急诊。

第三章急诊分类与分级管理第八条急诊分类1.急诊绿色通道:适用于无生命不安全,但需紧急就诊的患者,如低烧、细小创伤等。

2.急诊黄色通道:适用于有生命不安全,但不紧急需要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呼吸困难、中度创伤等。

3.急诊红色通道:适用于有生命不安全,需要立刻抢救的患者,如心脏骤停、严重创伤等。

第九条急诊分级1.一级急诊:供应基本抢救和紧急救治的医疗服务,适用于较轻度的急诊患者。

门诊与急诊排班管理制度

门诊与急诊排班管理制度

门诊与急诊排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布置医院门诊与急诊的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门诊与急诊科室。

第三条门诊与急诊排班管理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务人员的合理利益。

第二章门诊排班管理第四条门诊排班应依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和患者数量进行合理布置,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量适度、合理。

第五条门诊排班由科室主任负责订立,经医务人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门诊排班应包含工作日、节假日的排班布置,确保医院能够供应全天候的门诊服务。

第七条门诊排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医务人员可提出自己乐意申请,科室主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第八条门诊排班的具体布置由科室主任依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医务人员的需求和患者的就诊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第九条门诊排班应重视医务人员的轮休和休假布置,避开长时间连续工作对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影响。

第十条门诊排班应及时进行调整,科室主任应紧密关注就诊情况,并依据需要对排班进行敏捷调整。

第十一条门诊排班人员不能迟到、早退,应按时上班并完成工作任务。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经批准。

第三章急诊排班管理第十二条急诊排班应依据医院急诊需求和医务人员的本领进行合理布置,确保医院能够随时应对各类急诊情况。

第十三条急诊排班由急诊科主任负责订立,经医务人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急诊排班应包含工作日、节假日的排班布置,确保医院能够供应全天候的急诊服务。

第十五条急诊排班人员应具备紧急救治本领和相关专业知识,医务人员可提出自己乐意申请,急诊科主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急诊排班的具体布置由急诊科主任依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医务人员的需求和急诊患者的就诊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第十七条急诊排班应重视医务人员的轮休和休假布置,避开长时间连续工作对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影响。

第十八条急诊排班应及时进行调整,急诊科主任应紧密关注急诊情况,并依据需要对排班进行敏捷调整。

门诊、急诊与住院安排制度

门诊、急诊与住院安排制度

门诊、急诊与住院布置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门诊、急诊与住院服务的管理与协调,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门诊布置制度第一节门诊预约与挂号1.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预约系统或到医院窗口进行门诊预约与挂号。

2.门诊预约可提前7天进行,每日可预约人数有限,遇到特殊情况,医院有权取消或更改预约。

3.患者应提前到达门诊部,持有效身份证明、病历本等相关资料进行挂号登记。

4.未预约的患者可到诊所排队候诊,依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进行挂号。

第二节门诊就诊流程1.患者挂号后,请留意核对个人信息、诊疗项目和医生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正。

2.患者依照挂号次序等待医生叫号,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定时就诊,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3.医生依照患者的病情进行诊疗,供应合理的治疗方案,患者应乐观搭配医生的治疗措施。

4.就诊结束后,患者可在收费窗口进行结算缴费并领取处方、医嘱或检查化验单等相关资料。

第三节门诊复诊管理1.患者如需门诊复诊,可通过在线预约系统或电话预约复诊时间。

2.复诊患者应携带前次治疗的医疗资料和检查结果,以便医生进行及时的评估与推断。

3.定期复诊的患者应依照商定的时间和医生进行复诊,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定时复诊,需提前通知医院。

第三章急诊布置制度第一节急诊就诊流程1.急诊患者到达医院时,应前往急诊接待窗口进行登记,并供应个人基本信息和病情描述。

2.医院将依据患者情况进行初步分诊,优先处理紧急病例,其他病例依照就诊次序进行处理。

3.医生会依据患者症状和情形进行急诊评估和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家属病情及治疗情况。

4.急诊治疗结束后,患者可前往收费窗口结算并领取相关医嘱。

第二节急诊转诊与住院1.急诊就诊时,如发现患者需要转诊至其他科室或住院治疗,医生会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并布置转诊事宜。

2.转诊患者应在医院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科室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3.急诊患者如需要住院治疗,医生会依据患者病情和医院床位情况进行布置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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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工作制度l、对就诊患者要热情接待,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缩短候诊时间。

危重患者及60岁以上老人,要优先安排就诊。

2、首诊医师负责制。

医师对首次来院就诊的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医技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

并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作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发现传染患者应填写传染病卡,做好疫情报告。

需要转科诊治的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

主治以上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3、由一名业务副院长分工负责门诊工作,临床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应每周定期参加门诊工作1-2次。

4、遇有疑难、危重患者或2次以上复诊仍然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或各科主任组织科间会诊。

5、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救治,急诊抢救必须在患者入院后5分钟内开始实施。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纪录。

对危重不宣动的患者,应在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行手术的患者应及,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6、急诊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

由专人管理,摆放在固定一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7、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

8、急诊观察患者由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9、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室主任和院领导亲临现场加强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验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在一定范围内。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1l、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减轻患者的负担。

12、门诊各科与病房应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收患者住院。

13、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患者就诊。

14、承办患者入院、出院、转院手续。

掌握各科患者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月向医务科报告。

15、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加强健康教育。

1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

17、对基层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基层医院时提出诊治意见。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1、专家门诊一般由已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担任。

2、凡参加专家门诊者,应着装整齐,佩戴胸牌。

3、专家门诊挂号费标准不分初、复诊,在诊疗时需2名以上专家会诊不另行挂号,专家会诊后,可再挂普通门诊观察治疗。

4、专家门诊由各科主任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送门诊部主任统一安排、挂牌。

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1天通知门诊调班或停止挂号。

5、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应符合要求。

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挂号,慢性病经门诊检查后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6、各科要作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专家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病号监督。

7、专家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工作流程1、急诊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应认真询问患者简要病情、联系人电话与住址,并及时通知救护车调度人员安排救护车出车。

2、急诊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应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接到电话指令后,及时无条件地执行出车急救任务。

3、根据患者需求不同,提供院前急救、转院、转入服务。

转送患者途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抢救处理,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4、做好抢救准备,危重患者应积极实施现场抢救。

5、详细书写病历,应用医学术语,书写准确,字迹清楚。

抵达医院后,应主动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及途中处理情况。

6、遇到重大抢救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7、车辆回院后,应作好车辆内的清洁卫生,使车厢内保持整洁、卫生舒适。

运送传染患者后,应根据不同的病种,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8、回院后请检查并填写各种登记:出诊患者统计表(重点为出车、到达及返院时间、司机、公里数、出诊人员、患者转归、住院号等)。

9、终末处置,填写急救药品添加登记本,按量补充出诊使用的急救药品和物品。

(二)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或直接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1、接到因工伤、中毒、车祸或重灾害,有较多伤员的求救电话时。

2、救护暴发流行的传染患者。

3、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分、罚款或扣车时。

4、救护中发生医疗缺陷或与用户发生纠纷时。

5、出车中因车辆故障或因道路堵塞以及其他原因致使超过正常往返时间。

(三)救护车管理须知1、驾驶员按患者地址,迅速赶赴救护现场,严禁绕道办私事。

2、随车医务人员应备好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及一次性用品。

3、车辆运行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积极抢修,随车医务人员应设法拦车或及时与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驾驶应定期检查车辆技术情况,做到不缺油、不缺水、不缺电、无隐患,使值班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

(四)家属患者签字规定在院前急救中下列情况应请患者或家属签字:(1)、不接受询问及体格检查。

(2)、不接受治疗。

(3)、不接受转送医院。

(4)、需现场抢救但家属要求只单纯转送。

(5)、家属指定转送医院的,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的。

(6)、告病危、重者。

(7)、放弃抢救者。

(五)患者交接规定患者送达医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将其送入相关科室(病房)急救室,与当班医生进行交接:(1)、交病情:向当班医生交待患者的基本病情及生命体征。

(2)、交处置:针对病情所作的相应处理及用药情况。

(3)、交特殊检查:如有特殊检查向接诊医生报告结果。

(4)、患者交接后应由接诊医生签字或记录接诊医生姓名。

(六)心肺复苏规定。

l、在院前急救中医务人员到达患者发病现场后,经临床诊断已确诊死亡的患者应根据病情及年龄告知家属征得同意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经心电图检查确诊死亡应向家属告知临床死亡。

2、在抢救和转送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的患者必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在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应立即进行药物复苏。

4、详细记录徒手心肺复苏和药物复苏的时间。

5、复苏成功或临床死亡均应做心电图以作为评价依据。

(七)开具死亡证明规定1、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者(有心电图证明)应开具死亡证明。

2、必须由当事人(医生)开具死亡证明。

3、必须按死亡证明格式认真书写不得涂改。

4、开具死亡证明时必须出具死者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或身份证),特殊情况报领导批准。

(八)现场死亡患者处理规定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临床诊断死亡的患者应立即向家属告知病情并在病历上签字。

2、在征得家属意见后行心肺复苏。

单人复苏时于心肺复苏5分钟后做EcG,双人复苏时立即行ECG检查。

表现为死亡心电图时应再行心肺复苏10分钟,再次心电图确认为死亡时方可放弃抢救。

3、如家属要求转运至医院时,应向家属交待并签字后转送家属指定医院。

院内急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提高院内急救水平,针对患者在医技科室检查和(或)诊疗过程中出现的急诊情况,作出以下规定:1、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组织对全员进行急救知识及技术培训,特别是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培训。

2、急危重症患者检查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检查时应有临床医生陪同。

3、各科室必须配备急救车及急救药品,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更换过期药品。

4、相关临床科室在接到医技科室呼救电话后,应无条件参与对患者的抢救。

急诊范围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受外伤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正常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

例如: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等。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人,如情况模糊难定,医师应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急诊留观制度1、观察室留观病人应城仁爱医院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需入院治疗者及时办手续收入院。

对诊断不清、治疗有困难者及时报请上级医师检诊或申请会诊。

2、观察室或监护室设有一定数量床位,按床编号,挂床头卡牌。

病人出院时应更换卫生被服,并进行消毒。

3、建立观察记录,及时填写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等情况。

留观病人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历保管。

未入院的观察病人记录由急诊室或门诊部保管,一般保管一年。

4、留观病人的管理同住院病人管理。

生活不能自理、病情需要陪护者,可应城仁爱医院、计算抢救成功率需注意的问题对晚期癌症及长期慢性病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者不列入抢救是否成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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