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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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细则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细则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细则一、总则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学生资助档案所记录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记载或故意隐瞒。

2、完整性原则档案应涵盖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申请、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资料。

3、保密性原则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资助情况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规范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应遵循统一的规范和流程。

5、可追溯性原则确保档案中的信息能够清晰反映资助工作的流程和决策依据,便于追溯和审查。

三、档案分类1、学生个人资助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_____、家庭住址等)、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低保证、贫困证明等)、资助申请表格、评审材料、资助资金发放记录等。

2、资助工作管理档案涵盖资助政策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3、财务档案涉及资助资金的预算、决算、收支凭证、财务报表等。

四、档案收集1、明确收集责任由专人负责收集学生资助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2、收集时间节点在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时收集相应的档案材料,确保不遗漏。

3、材料审核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档案整理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将收集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2、编号排序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

3、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查阅。

六、档案归档1、确定归档时间定期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一般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

2、归档地点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室,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

3、归档登记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

七、档案保管1、保管期限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

一般来说,重要档案应长期保存。

2、保管条件档案存放室应配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助工作效率,保障受资助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受资助学生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受资助学生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受资助学生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助相关材料。

四、档案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贫困状况证明等。

3. 资助申请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成绩单、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证明等。

4. 资助审批材料:包括资助审批表、资助协议、资助资金发放记录等。

5. 资助考核材料:包括资助效果评价、受资助学生表现评价等。

6.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材料、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档案内容要求,及时收集受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 档案整理:对学生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归档,归档时需注明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归档日期等。

4. 档案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5. 档案查阅:受资助学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有关部门等需查阅档案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需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2. 档案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在场,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高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性,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公开资助程序和结果。

2. 实事求是原则:以学生实际困难为依据,真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 安全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三、职责分工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2.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并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3. 学生: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四、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学院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3. 资助对象审核: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4. 档案收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资助对象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材料、审核材料等。

5. 档案整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6. 档案保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资助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利用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依法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金融机构等提供学生资助档案查询服务。

2. 学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查阅本人资助档案。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查阅、复制、篡改学生资助档案。

六、档案销毁1. 学生资助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予以销毁。

2. 档案销毁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编制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将销毁清册存档备查。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

(三)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管理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学生资助档案应如实反映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所记录的信息准确、可靠,不得伪造、篡改档案内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涵盖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发放、监督等环节,确保档案资料齐全,无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档案损毁、丢失、泄露。

(四)可查阅性原则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保证档案便于查阅和使用,以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三、档案分类与内容(一)学生个人资助档案1、学生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申请资助项目等。

2、相关证明材料,如贫困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

3、评审材料,包括班级或年级的评议记录、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等。

4、资助发放记录,如资金到账凭证、领取签字表等。

(二)资助项目管理档案1、资助项目的政策文件、通知、实施方案等。

2、资助名额分配方案、指标下达文件。

3、宣传资料,如宣传海报、通知公告等。

4、工作总结、报告。

1、资助资金的预算安排、拨款文件。

2、资金使用明细账目、财务报表。

四、档案收集(一)明确责任各班级辅导员、资助工作负责人负责收集学生个人资助档案;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收集与资助资金相关的财务档案;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资助项目管理档案。

(二)收集时间定期收集,一般在每学期末或资助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三)收集要求1、确保收集的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2、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五、档案整理(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将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高校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对于促进学校资助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记录,有效的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因此,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学校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应建立完整的学生资助档案,包括家庭经济情况、申请材料、资助补助等信息。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的存储与归档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存储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阅。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和标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档案的更新与审查学生资助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及时记录学生的奖助情况和资助变动情况。

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核实和更新学生的资助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和目的下使用,禁止将档案内容外传或泄露。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1. 完善机构设置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建立健全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档案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3. 强化监督检查学校领导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的创新与发展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学校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档案管理进行创新和发展。

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安全、保密原则;3. 规范、高效原则;4. 依法、依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收集范围:1. 学生资助政策文件;2. 学生资助申请材料;3. 学生资助评审材料;4. 学生资助发放材料;5.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6. 其他与学生资助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目、立卷;2. 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规范;3. 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安全;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条件,防止档案损坏;3. 对档案进行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

第十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借阅档案;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并说明查阅目的;3.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销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资助信息档案保管期限已满;2. 学生资助信息档案已无保存价值;3. 经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信息档案销毁程序:1. 提出销毁申请,经学生资助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 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核对、鉴定;3. 编制销毁清册,报学校审批;4. 按照审批意见进行销毁。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对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资助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通过档案管理,能够对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的记录和统计,为学校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申诉和查询的渠道。

二、档案管理的内容1.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记录、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情况等。

2. 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学生资助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只有经过资助工作相关人员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处理学生资助档案,防止档案泄露。

3. 资助申请的审核程序学生对资助的申请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资助审核人员应详细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相应的资助。

4. 资助申请的评定标准学校应制定公正、公平的资助申请评定标准,依据学生的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评定资助的档次和金额。

5. 资助申请的结果通知学校应及时将资助结果通知给申请学生,并提供详细的资助信息,包括资助金额、发放方式、资助期限等。

6. 档案的维护与更新学生资助档案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以保证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学校应妥善保存学生过去的申请记录,方便今后参考。

三、档案管理的要求1. 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应对所有学生适用,并且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应在校园内公示,以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学生在申请资助时,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申诉和查询渠道的畅通学生对资助结果有异议时,应当有申诉渠道,学校应及时处理学生的申诉,并做出相关解释。

4. 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最有需要的学生能够得到适当的资助。

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的意见》(教财〔2017〕2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用以证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助政策执行、资助资金发放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评估、审计和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内容与分类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认定档案,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家庭经济状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等;(二)学生资助政策档案,包括国家资助政策、地方资助政策、学校资助政策等;(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档案,包括资助资金预算、资助资金发放明细、资助资金报销单据等;(四)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案,包括资助对象申请表、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相关证明材料等;(五)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档案,包括资助资金发放名单、资助资金发放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等;(六)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评估、审计和监督档案,包括检查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整改措施等;(七)其他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格进行整理、装订、编号,电子档案应采用数据库或其他合适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与流程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应明确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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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的、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等载体。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学期立卷(特殊情况除外),本部门内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主管。

第六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全院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建档、保存及查阅工作;帮助、指导和检查各系进行档案工作。

第七条各系职责:按照本办法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的档案借阅、保密和保管等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资助中心其他意见。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八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副本;
(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五)绿色通道相关材料;
(六)勤工助学相关材料;
(七)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
(八)资助育人成果相关材料;
(九)专项核查、绩效评估等重大检查相关材料;
(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大事记、管理制度、重要发文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各系归档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包括民主评议、适当范围内公示的相关材料;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含公示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含公示材料);
(四)资助育人相关材料;
(五)其他资助活动的相关材料;
(六)各系资助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第四章档案归档
第十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档案采取院系两级管理模式,各系都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归档及调阅制度。

第十一条归档时间要求:各级应当按学期进行整理归档,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平时应在各项工作完成后两周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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