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关税与关税减让谈判
自考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陈刚 精讲班 第7章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主讲老师:陈刚第七章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关于调整缔约方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于1948年正式生效。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二战结束后,在尽快恢复全球经济的背景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了。
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内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自由、公平竞争为基本原则制定的,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多边贸易协定。
其文本经几次重大修订后,除序言外共包括4个部分38条。
(一)宗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序言部分阐述了缔结该协定的目的和宗旨。
序言申明:“缔约各方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事务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
为此,必须作出互利互惠的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和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对上述目的作出贡献。
”(二)职能1.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实现缔约方间贸易自由化。
2.通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实施,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同时允许存在例外,如关税同盟例外、边境贸易例外等,以此来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程序,解决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分歧与纠纷,避免采取危害总协定成员贸易利益的行动。
4.加强研究,出版各种刊物,使各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为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
(三)组织机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缔约方全体、代表理事会和委员会。
缔约方全体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总协定条款、规定的解释权。
代表理事会主要处理缔约方全体休会期间的事宜,监督并指导理事会下辖的各委员会、工作组开展工作。
(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总协定中最为重要的原则,这个原则是通过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的。
2.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总协定规定一缔约方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而不应采取其他限制进口的措施。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与问答题

第一章、导论名词解释:国际分工,贸易逆差、贸易条件、对外贸易体系与专门贸易体系、国际贸易额与国际贸易量、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与国际吗,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依存度、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转口贸易与过境贸易、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问答题:1、简述国际分工的类型2、简述转口贸易与过境贸易的区别3、什么是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如何正确看待国际贸易地理方向的集中和分散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5、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表现出哪些特点?论述题:1、论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主要变化2、如何看待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依存度?第二章、古典贸易理论名词解释:重商主义、重农学派、绝对优势、相互需求强度简答题:1、重商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什么?2、贸易差额论与货币差额论有何异同?3、论述斯密绝对优势学说的主要内容并予以评价4、论述李嘉图比较优势学说的基本内容并予以评价。
5、绝对优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的主要观点有何差别?为什么说后者比前者更有指导意义?6、穆勒是如何用国际需求方程式来表述相互需求理论的?7、贸易中的双赢理论本是强权理论,对于弱国来说,自由贸易的结果只能变得更穷,请评论上述观点。
第三章、新古典贸易名词解释:生产要素和要素价格、要素禀赋与要素丰裕、里昂剔夫之谜、H-O定理、要素价格均等定理、斯托二伯-萨缪尔森定理、雷布津斯基定理简答题:1、为什么俄林认为要素价格均等化只是一种趋势?2、俄林生产要素禀赋说的三个主要结论是什么?4、什么是里昂惕夫之谜?它的主要解释包括哪些?5、如何理解“世界上一些最贫穷的国家找不到什么产品出口,它们没有什么资源是丰裕的;它们的资本和土地都不丰裕;在一些又小又穷的国家里,甚至连劳动也是不丰裕的”6、赫克歇尔-俄林理论与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对自由贸易合理性与可行性的解释有何异同?7、试述H-O定理8、美国国内的工资水平存在巨大差异。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目标和议题

于是1944年7月1日,在美国的积极策划下,由44国 代表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 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即著名的“布雷顿森林会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于1945年 12月27日成立。而ITO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成立。
例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对本国的幼稚工业通过提高关税、 实行许可证等手段进行保护;允许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制度 有更大的弹性;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出口 补贴;允许发展中国家享受普惠制待遇等。
三、总协定的演变特点
自总协定生效以来,到1994年初已经主持了八次多 边贸易谈判,从历次谈判中,可以看出总协定发展和演变 的过程及特点。
总协定认为倾销和出口补贴是不公平的贸易手段,允 许缔约方采取措施来抵消倾销行为和出口补贴对进口国造 成的损害。
(六)透明度原则
要求缔约方应及时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 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实施有关法律、法 规和判决时应坚持公正、合理、统一的原则。
(七)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原则
总协定的许多条款是按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意旨制 定的,但是总协定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贸 易上对话提供了场所。
第七章 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关贸总协定的产生与作用以 及历次多边谈判,掌握关贸总协定的原则,了解 世界贸易组织的特点、目标、职能以及机构设置。
课程内容讲解
第一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关贸总协定,是在美国策动 下由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 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关于调整缔约国 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关系方面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国 际多边协定。
第七章-GATT与WTO

四)、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
1、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 2、服务贸易理事会(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Council on Traderelated Aspect of Intellectual)
二、世贸组织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 总理事会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专家组 上诉机构
跨部门问题 委员会
货物贸易 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理事会
服务贸易 理事会
诸边贸易协议 委员会
一)、部长会议(Ministerial Conference)职责范 围以及议事
第六回合(1964年5月~1967年6月):又被称为“肯尼迪 回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参加方有53个。此回 合的主要议题不但就关税减让问题而且第一次就非关税 壁垒问题进行了谈判,其结果使近60 000种商品达成关 税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下降了35%。在这轮谈判中, 美国、英国、日本等21个缔约方第一次签署了关于实行 反倾销的协议,并决定该协议于1968年7月1日生效。此 次谈判还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谈判中对非互惠 的概念认可的开端,首次提出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 家出口的产品加大市场准入的优先考虑,规定了对发展 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这些内容后来涵盖于GATT文本 增加的第四部分。
三、总协定的演变特点和作用
一)、历次多边贸易谈判的特点 1、参加总协定的国家不断增加。20~128 2、美国在总协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其作用呈下 降趋势。 3、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欧 共体、日本等是谈判主角,也是谈判的主要受益者。 4、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范围在扩大,时间越拉越长。 在关贸总协定存在的47年里,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 谈判,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8轮谈判分别是: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条文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条文1. 引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是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1947年,旨在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减少关税壁垒。
该协定的条文规定了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原则和规则,并提供了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主要条文内容。
2. 关税减让2.1 最惠国待遇原则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文,成员国应当给予其他成员国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意味着一个成员国对另一个成员国所适用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必须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防止歧视性对待和保护公平竞争。
2.2 关税减让原则关税减让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该原则,各成员国应当通过多边谈判逐步降低或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壁垒。
关税减让的程度和方式由各成员国自行商定,但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最低要求。
2.3 关税配额和特殊保护机制为了平衡贸易利益和保护自身产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成员国对某些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和特殊保护机制。
关税配额是指对进口某种产品设定一定数量的限制,超过该限制则需要支付更高的关税。
特殊保护机制则允许成员国在面临严重市场扰动时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以防止进口冲击。
3. 非关税壁垒除了关税减让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还规定了对非关税壁垒进行限制。
非关税壁垒包括各种形式的贸易限制措施,如进口配额、出口补贴、技术标准和认证等。
3.1 技术标准和认证为了确保贸易公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成员国可以制定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
然而,这些要求必须合理、透明,并不得成为无形的贸易壁垒。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在制定技术标准和认证时应尽量采用国际公认的标准,并允许其他成员国对其进行评估和认可。
3.2 进口配额和出口限制进口配额是指对某种产品设定一定数量的限制,超过该限制则无法进口或需要支付更高的关税。
出口限制则是指对某种产品实施出口数量或价格的限制。
国际贸易理论习题

第七章关税措施一、单项选择题1、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高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率()A、大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B、等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C、小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D、小于零2、对一种商品所征收的混合税额等于()A、从价税额与选择税额之和;B、从量税额与选择税额之和;C、差价税额与选择税额之和;D、从量税额与从价税额之和。
3、一般来说,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会导致()A、进口国国内价格上涨,进口数量下降B、进口国国内价格上涨,进口数量增加C、进口国国内价格下跌,进口数量增加D、进口国国内价格下跌,进口数量下降4、关税的税收客体是()A、进口商B、代理商C、出口商D、进出口货物5、关税升级措施主要是在采用()。
A、进口税B、出口税C、过境税D、特惠税6、《洛美协定》规定欧共体对协定中其他缔约国所提供的进口关税是()A、最惠国税B、差额税C、特惠税D、普惠税7、进口差价税的征收方法是()A、按商品的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向本国进口商征收B、按从价税额与从量税额之间的差额向外国出口商征收C、按国内价格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向本国进口商征收D、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向本国进口商征收8、皮革名义关税税率是18%,而皮鞋最终产品增值部分为45%,有效保护税率为()。
A、40%B、30%C、20%D、50%9、对于某种进出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税率较高的一种征税。
这种税称()A、从价税B、从量税C、混合税D、选择税10、最惠国税率一般属于()A、最优惠的税率B、特别关税C、进口附加税D、正常关税二、多项选择题1、税收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可分为()A、进口附加税B、差价税C、特惠税D、普通优惠税E、过境税2、荷兰对进口花卉就先征15%进口税,然后再根据每天进口价格与国内差额情况征收一定百分比的关税,这种额外征收的关税是()A、倾销税B、国内税C、进口附加税D、差价税E、特惠税3、关税的税收主体是()A、外国进口商B、外国出口商C、本国进口商D、本国出口商E、进出口货物4、关税与其他国内税收是不同的,关税具有以下特点:()A、关税可起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B、关税的税收主体是消费者C、关税的税收客体是进出口货物D、关税是一种直接税F、关税是一种间接税5、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有()A、应付国际收支危机B、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C、增加进口国的财政收入D、对某国实行歧视或报复6、从价税的优点有()A、征收简单B、税率明确,便于比较C、税收负担较为公平D、税率不变,价格上涨时,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E、税率不变,价格下跌时,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7、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的内容是()A、税则号列B、货物分类目录C、税率D、货物属性E、征税税率8、普惠制的主要原则包括()A、公平贸易原则B、普遍性原则C、非歧视性原则D、非互惠原则E、对等原则三、名词解释1、关税2、名义关税保护率3、有效关税保护率4、关税水平5、普通关税6、普遍优惠制7、特殊优惠关税8、进口附加税9、反倾销税10、反补贴税11、差价税12、最优关税税率四、判断题1、名义关税掩盖了有效关税率和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逐步升级的关税结构。
关贸总协定的八轮谈判

关贸总协定的成立及其八轮谈判1、关贸总协定概况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on Tariff and Trade,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或总协定,是在美国策动下由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正式生效的调整缔约方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关系方面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关贸总协定是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国际性多边协定,也是国际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争端的场所.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起,构成了当代世界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关贸总协定成立之初,只是一项调整和规范缔约方之间关税水平和贸易关系的临时性多边协议,后来由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总协定,并连续举行了多轮全球性的贸易谈判,关贸总协定于是就成为各缔约方在贸易政策方面制订共同遵守的原则与规则、促进国际贸易的一项唯一的多边贸易协定,并且成为与联合国有着密切关系的国际机构.因此,人们通常所说的关贸总协定便具有双重的涵义:一方面它既是一整套关税和贸易措施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另一方面它又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调解贸易争端的国际机构.2、关贸总协定产生的背景第1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激烈争夺国际和国内市场,导致了1929年至1933年的一次空前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这次经济危机首先在美国爆发,随即扩展到整个欧洲,最终波及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在这次经济危机中,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生产水平普遍下降,各国经济政策中的极端民族主义乘机抬头,保护关税的手段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当时,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危机期间都进一步提高进口关税,并且开始采用外汇限制、数量限制和商品、外汇倾销等各种奖出限入的措施和手段.美国是掀起这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先锋,它在1930年通过实施“霍利——斯摩特法案”,把关税提高到空前的水平.美国的这一举动,立即在资本主义世界引起了一场关税大战,先后有45个国家相继提高了本国的关税,以便对美国进行报复.针对这一局面,罗斯福在1933年出任美国总统之后,便提出了一系列用以对付严重危机的法案,实行了美国历史上有名的“罗斯福新政”.“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力图改变美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日益紧张和严重对立的贸易关系,重新制定对外“睦邻政策”.美国国会于1934年授权总统与拉美各国缔结贸易协定,签订关税互惠条约,将关税减低30%至50%;同年又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与前苏联、欧洲等21个国家签订了一系列贸易协定,把关税降低了50%,这些协定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又扩展到其他一些国家.罗斯福新政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的变化,对于美国重新扩展日益缩小的国外市场,缓和美国国内的经济危机和促进经济的复苏,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是日后各国进一步协调相互贸易关系和签订多边贸易协定的一种初步实践.关贸总协定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3、关贸总协定的建立过程自从罗斯福实行“新政”之后,美国吸取了在关税政策上的经验和教训,日益认识到在美国处于世界经济首要地位的情况下,高关税政策不利于国内的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扩张.因此,在第2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之前,美国就在盟国中竭力倡议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签订多边协议来相互削减关税,促使世界贸易自由化.而战争对各国带来的深重灾难也深刻地教育了许多原先在国际贸易方面持保守态度的国家,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性.各国在大战结束之前就开始讨论面临的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并且酝酿建立一些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和协调机构,包括成立一个比较广泛的国际贸易组织,以加强各国之间贸易和货币关系的协调,推动国际贸易和货币金融合作,促进战后的经济振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首先提出了“贸易自由化”的口号,主动倡议建立一个以实现贸易自由化为目标的国际贸易组织,把它作为与国际货币基金、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并重的,专门协调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第3个国际性的组织机构.1946年2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开始筹建该组织,并于1947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2次筹备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在这次会议上,为了尽快进行关税减让谈判,参加会议的代表根据这项草案的有关关税的条文成一个文件,即称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经过谈判达成了一项“临时适用议定书”,作为总协定的组成部分,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由23个国家签署,并于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和作用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各缔约国本着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有效需求大量而稳定地增长,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来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发展上的相互关系,彼此减让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和消除国际贸易上的差别待遇. 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1为多边的减让关税提供谈判机会;2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歧视待遇提供申诉的讲台;3为消除不合理的非关税壁垒提供磋商的场所;4为各种“无形贸易”劳务贸易等探讨合理的原则、规则和框架;5为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提供公平的国际调解和必要的联合行动;6提供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情报和资料,增进了解各国经济、贸易和金融情况,以提高“透明度”,有助于各缔约国政府制订贸易政策时作为决策的依据.5、关贸总协定的地位及机构组成从性质上来看,关贸总协定不是正式的国际组织,甚至也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但是它却具有与联合国专门机构相似的地位,并且在工作上与联合国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另外同其他国际贸易、关税等方面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也有着多种联系.关贸总协定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共有4个层次的组织机构:1关贸总协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缔约方大会.缔约方大会是由各缔约方政府的代表组成的,一般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大会,讨论和处理有关重要的问题.在决策方式上,缔约方大会通常不是采用投票的方式,而是采用一种以与会代表一致的原则来作出决策或决定.当然投票的情况也是有的,只是这种方式一般很少采用,而且每个成员只有一票,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所投票数的多数获得通过.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大会决议须以所投票数的2/3才能获得通过.另外,缔约方大会有立法的权利,它甚至有取消一个国家观察员资格的权力.2关贸总协定由各缔约方常驻日内瓦的代表共同组成代表理事会,该理事会的作用是负责处理大会闭会期间的紧迫问题以及一些例行性的事务.理事会通常每年要开8次.理事会设主席1人,主席是由缔约方大会选举产生的,任职期限为1年.从组织形式来看,关贸总协定的代表理事会仅仅是一个中间组织而已,其工作方式一般是举行由成员国驻该组织的常驻代表会议.从法律上来看,关贸总协定的代表理事会是总协定的最高司法机构.因为代表理事会的成员超过了总协定所规定的一般决定所必须的法定人数,即超过了全体缔约方的2/3,因此理事会所通过的决定通常也就是缔约方大会的决定.3关贸总协定特意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如设立了关税减让委员会、国际收支委员会、进口许可手续委员会、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贴补和反贴补税委员会、海关估价委员会以及政府采购委员会等.这些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审核使用贸易限制保护支付平衡的国家的情况;审核关税;审核关税减让;审核反倾销业务、海关估价、日用品贸易以及预算、财政金融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总协定还设立了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负责审议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的实施情况.当然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力量悬殊过大,并且由于受到种种限制,发展中国家所享受的实际特别优惠是极为有限的,根本不能满足当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需求.4关贸总协定还成立了以总干事为首的秘书处.秘书处由400多位精通贸易政策的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以及经验丰富的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筹备和推动缔约方大会、代表理事会以及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工作,并且还负责组织总协定工作范围内的多种贸易磋商.秘书处的总干事担任执行秘书长的职务,其主要的工作职责为:利用其职务影响,竭力使各缔约方政府遵守总协定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担任贸易谈判委员会主席,处理并调解各缔约方之间的争议等.此外,总干事还要负责成立若干工作组来研究并处理一些经常性的工作.6、关贸总协定的创始方关贸总协定是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生效的,当时在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上签字的国家被认为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成员.共有23个国家,按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它们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锡兰斯里兰卡、智利、中国、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印度、黎巴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南罗得西亚、叙利亚、南非、英国及美国.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方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与关贸总协定之间的正式关系长期中断.从70年代中期起,中国开始逐步与关贸总协定恢复联系.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提交了恢复其在关贸总协定中原始缔约方地位的照会.因此,创始缔约方在特定的时期内不一定都是正式的缔约国.7、“缔约方全体”及其权力“缔约方全体”是关贸总协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关贸总协定第25条第l款规定,当全体缔约方采取联合行动时,在关贸总协定中一律称为“缔约方全体”,在关贸总协定英文文本中“缔约方全体”两个单词全部用大写字母写成“CONTRACTINGPARTIES”.它的特殊含义是:它们是按照关贸总协定有关条款中所规定的方式进行联合行动的组织实际上,在关贸总协定公报和关贸总协定的着作中通常都是用“Contracting Parties”代替“CONTRACTING PARTIES”,而英文小写成contracting parties时,则指各个缔约方.缔约方全体是关贸总协定当初生效时唯一可以见诸其条文的组织机构.它拥有下列权力:1具有立法权.例如,它通过了关贸总协定第4部分以及对关贸总协定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2有权对关贸总协定条款作出权威性解释,所作的某些解释并可构成惯例,而关贸总协定的任何其他附属机构均无这种法律权力;3有权批准关贸总协定各委员会、工作组、专家组提出的建议与报告;4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5条第5款,有权经一定方式解除某缔约方所应承担的某项义务;5有权根据缔约方全体大会程序规则第8、9条批准非关贸总协定成员方所提出的要求,取得关贸总协定的观察员地位;6批准关贸总协定的预算.此外,缔约方全体还具有一种准司法权的职能,即应某些缔约方的请求对在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它们的贸易政策是否与关贸总协定条款规定相一致等问题作出裁决.缔约方全体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缔约方全体大会审议并决定一些重大问题.8、关贸总协定的性质关贸总协定最初诞生时,是一个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将其编入哈瓦那宪章即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一个临时多边协定,并在哈瓦那宪章被批准后取而代之.由于哈瓦那宪章因美国参议院未予通过而失败,关贸总协定便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规范,在协调国际贸易和关税中发挥作用,但是,它的临时协定性质一直未曾改变,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关贸总协定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然而,关贸总协定自生效以来40余年间,世界贸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适应国际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发展,关贸总协定本身几经修订、完善,也有了巨大发展,其正式成员已经从最初时的23个国家地区,发展到后来的130多个,再加上临时和实际适用关贸总协定规则的27个国家地区,其涵盖面已几乎涉及国际贸易的所有角落,调整着世界贸易额的90%左右.而关贸总协定本身为了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处理成员方之间错综复杂的问题,也已陆续建立了一整套组织机构及审查、监督制度,包括缔约方全体大会;代代理事会及其所属的18国咨询集团、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关税减让委员会等10余个专门委员会;贸易发展委员会;贸易谈判委员会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工作组与专家小组等等.经过40余年的实践,关贸总协定已经发展成一个在国际上以法律形式提供一套国际贸易与贸易关系规则和程序并对其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具体规定的体系,它既是一个贸易谈判及对其法律框架进行修改的专门场所,同时又是一个调解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机构,而且是成员方之间通过谈判以合作态度来解决它们之间的贸易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的一个国际论坛.它是当前世界上调节经济贸易的三大支柱之一.从这个意义来说,关贸总协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国际经济贸易组织.9、对关贸总协定作为一种临时性国际经济组织的简要分析1946年2月,美国改变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自己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的做法,正式拟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联合国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印刷并向各国散发,正式组织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会议于1946年10月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邀请了包括当时中国政府在内的19个国家,即美国、英国、前苏联、中国、法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加拿大、巴西、卢森堡、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挪威、智利、南非、新西兰、黎巴嫩等共同组建了一个筹备委员会.筹委会于1946年10月至11月和1947年1月至2月分别在伦敦和纽约,两次共13周讨论和审议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纽约会议除了对伦敦会议所草拟的宪章草案作了内容以及文字上的修改之外,还补充了若干条款,并且同时让与会国选派专家起草通过了一项关税与贸易协定协定纲要,该协定纲要便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雏形.1947年4月至10月,筹委会第2次会议在日内瓦召开,绝大部分时间用于关税贸易谈判,并且于谈判过程中实际创立了关税贸易总协定.会议结束时,23个缔约国签订了关贸总协定,这一文本包含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一些重要条款及与会各国贸易谈判、关税减让的结果.鉴于关贸总协定根据条文生效之日尚不可知,因此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美国提议以临时适用议定书形式,联合英、法、比、荷、卢、澳、加等国于同年11月15日之前签署了议定书,从而使关贸总协定得以提前实施,并担保1948年1月1日将关贸总协定的第l、第3部分暂行实施,第2部分在与各国现行立法无冲突的范围内予以充分地暂行实施.这样,按照议定书第2款,从1948年1月1日开始,关贸总协定的实施范围就扩充到上述8国领土以外的任何领土,总协定自从那时起便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开始临时生效.可见,关贸总协定最初只是作为一种“临时规则”的协定,各缔约国准备一候各国政府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之后就取而代之.但是由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没有被有关国家的国会批准,这个协定便作为一种临时性的调整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成了国际经济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准则.本来所谓临时性的协定只有在短暂的时期内起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实施,却出人意料地延续了很长的时间,直到1995年1月1日才被世界贸易组织所取代.所以,关贸总协定从成立之日至1995年,共存在了47年.10、关贸总协定的确立的多边贸易“框架”分析人们将关贸总协定说成是一个“框架”,主要理由如下:1关贸总协定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全球性和普遍性的国际贸易体制.1948年拟建立了一个国际贸易组织的哈瓦那宪章,由于未能获得其生效所必须的批准而流产了,而生效的关贸总协定只是该宪章中有限的一部分.哈瓦那宪章内容充实,不仅包括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条款,也包括处理就业与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与重建、贸易政策、限制性贸易条款和政府间商品协定的条款.此外,该宪章规定了解决争端的程序,其中包括协商、仲裁和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等内容.1948年1月1日生效的关贸总协定只是该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条款内容.2从性质上看,关贸总协定是一个以法律形式规定一整套调整国际贸易和贸易关系的规则与程序,并且体现其成员方之间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国际公约;从作用上看,关贸总协定是处理其成员方之间贸易关系的法律体系,是进行贸易谈判与修改其法律体系的场所,以及是调整与解决纠纷的机构;为此,关贸总协定只能是一个灵活的文件,其结构与实施方式经常修改,以便能适应世界贸易发展的需要.3关贸总协定的法律体系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总协定的规定上有局限性.它在规定一系列原则的同时又列有义务解除、例外和保障条款,使原则性规定受到限制;其次,贸易组织的协议虽然是经济性的,但在实际中往往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这是因为贸易政策由各国政府处理,而它们常常要在国际法律义务和国家利益的冲突中寻求妥协.4关贸总协定体系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变动中.如果关贸总协定的法律是一成不变的,那么它肯定已经丧失了大部分权威.迄今已对协定做出的调整和修正,不是该体系被削弱的证据,而是该体系活力和变革的象征.今后总协定还将随国际贸易的变化发展而被修订和补充,只有框架式结构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11、关贸总协定成立后开展的活动关贸总协定自成立之后所开展的主要活动,是缔约方根据总协定的原则和规章,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一系列贸易协定,以此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从1947年至1995年,关贸总协定共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历届多边贸易谈判都是根据一定时期世界经济贸易形势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的,谈判的内容既具有延续性又在逐步扩展.历届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和取得的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国际贸易中所存在的主要矛盾,不同程度地维护并促进了国际经济贸易制度的进步与发展,但也由于受一定时期条件和总协定自身因素的局限,使历届谈判有一些明显的不足.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贸易占全球贸易的90%.该协定共主持了8轮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使世界工业品贸易的关税平均率由1947年的40%减至5%.1995年12月12日,关贸总协定完成其历史使命,从1996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取代了关贸总协定.八个回合谈判简介:1947年4月-10月,第一回合贸易谈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23个创始国决定在世界范围内降低45000种贸易关税.同时达成了123项双边减税协议,使应征税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影响贸易额100亿美元.1947年11月,56个国家的代表在哈瓦那举行会议,开始就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的宪章进行谈判.1948年3月,来自56个国家的代表在哈瓦那开会,开始就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的宪章进行谈判.1948年3月签订了一项协议.但,各国政府并没有最后承诺批准它.这样一来,关贸总协定就成了管理世界贸易的唯一的国际工具.1948年1月1日,关贸总协定开始生效.1949年4月-10月,第二回合谈判在法国阿讷西举行,参加谈判的33个国家建议再削减5000种商品的关税.达成了147项双边减税协议,5.6%的应征税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1950年9月-1951年4月,第三回合在英国的托基举行.39个参加谈判的国家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50项,涉及关税减让8700项,使11.7%的应征税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1956年1月-5月,第四回合在日内瓦举行.28个参加国决定,使16%的应征税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涉及贸易额达25亿美元.1958年,关贸总协定发表哈伯勒尔报告.对关贸总协定的工作提出了初步的指导方针,并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处理关税、农业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1960年9月-1962年3月,第五回合谈判在美国副国务卿狄龙发起下在日内瓦召开,故称“狄龙回合”.45个国家参加谈判,达成的协议使20%的应征税工业品平均降低关税20%,涉及贸易额49亿美元,但在农产品上未达成协议.1964年5月-1967年5月,第六回合谈判在美国总统肯尼迪倡议下在日内瓦举行,故称“肯尼迪回合”.54个国家参加谈判.达成的协议是:从1968年1月1日起分5年将大约6万种工业品关税平均降低35%,涉及贸易额400亿美元.首次通过反倾销协议.1973年9月,第七轮谈判由美国总统尼克松在日本东京发起,故称“尼克松回合”或“东京回合”,1979年4月在日内瓦结束.99个参加国决定把关税平均降低20—30%,价值3000亿美元,在肯尼迪回合谈判的基础上规定可以对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取消关税,扩大了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惠.并且决定为世界贸易建立一个良好框架.1982年,关贸总协定的部长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重申了关贸总协定有关国际贸易行为规则的有效性,并制定了一项关贸总协定计划以便为新一轮贸易会谈奠定基础.1986年9月15日,第八回合谈判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故又称“乌拉圭回合”谈判 uruguay round of talks .最初参加这一回合。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名词解释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名词解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是一个国际性的贸易协定,于1947年签署,旨在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与发展。
GATT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在全球范围内规范了关税与贸易的实施,为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是一些与GATT相关的重要名词解释:1. 关税(Tariffs):关税是指进口或出口商品时,政府征收的对商品的进口或出口征税的费用。
关税是国家保护国内产业和制造商的一种手段,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
2.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简称MFN):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贸易中,一个国家对待其他成员国与其签订最惠国待遇协议的国家一样,不得对某个成员国的产品、服务或贸易条件实施任何歧视性措施。
3.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国民待遇是指一个国家对其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在征收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时,不能对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做出差别对待。
4. 贸易壁垒(Trade Barriers):贸易壁垒指的是一切限制、控制或影响国际贸易的措施,包括关税、配额、贸易补贴、进口限制、非关税壁垒等各种手段。
5. 困难性措施(Safeguard Measures):困难性措施是指为了应对国内产业或经济遭受重大损害而采取的临时贸易限制措施,例如暂时提高关税、实施配额或限制进口。
6. 关税减让(Tariff Concessions):关税减让是指贸易谈判各成员国之间互相约定削减关税水平的协议。
这些减让的目的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减少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
7. 技术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技术贸易壁垒是指对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领域进行的贸易限制措施。
TBT措施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和可行性,但也可能成为贸易限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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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税则的主要种类 1.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一个税目只有 一种税率,适用二来自仸何国家的商品。 2.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在一个税目下 订有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丌通国家的商 品适用丌同的税率。 3.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指一国立法机 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丌叐对外签 订的贸易条约戒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 4. 协定税则:指一国不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过 贸易和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戒协定的方式 确定的关税率。
(四)选择税 概念: 是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订有 按从价标准和按从量标准计征税款的两种 税率,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计算应征 税款而征收关税。
(五) 滑准税
根据价格高低,分开档次制定丌同的税率
指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 按其价格的高低分开档次幵依此制定丌 同税率,依该商品的价格高低而适用其 丌同档次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 高档价格商品税率较低,低档价格商 品税率较高。
远华国际大厦
远华案保时捷跑车
三、关税水平
(一)简单算术平均法
(事)加权算术平均法
(一)简单算术平均法
1、以一个国家的税则中全部税目的税率乊和除 以税目总数的方法,得到关税税率的简单算术平 均数。 关税水平=税则中所有税目的税率乊和/税则中所 有税目乊和×100% 2、缺点 1)没有考虑到各种货物迚口总值丌一等因素对 关税水平的影响。 2、以该方法计算得出的关税水平会叐税则中税 目设置的影响。
(事)从价税:
概念: 指按照迚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 表现为货物价格的一定百分率。
从价税额=完税价格×迚口从价税率
如何确定完税价格?
(三)混合税
概念: 又称复合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对一个税 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 以两者乊和作为应税额而征收的一种关税。 关税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商品数量×从量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从价税率) 征税方法: 1、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2、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过境税 又称通过关税,它是指一国对二通过其关境的外国 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部分国家在外国商品通过其领土时只征收少 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事、 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一)财政关税 1. 概念: 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 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 征收财政关税的条件: 征收的迚口商品在国内必须有大量的消费 征收的迚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丌能生产戒无代用品而必 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 关税税率要适中戒较低
1、特定优惠关税 它是对特定的从某个国家戒地区迚口的全部商品戒 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戒免税待遇。特惠税有 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 (1)宗主国不殖民地附属国乊间的特惠税。 (2)洛美协定国家乊间的特惠税。
2、普遍优惠制下的关税待遇 普遍优惠制——GSP,简称普惠制 1968年联合国贸収会议通过建立普惠制决议,在 该决议中収达国家承诺对从収展中国家戒地区输入的商品, 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因而 又称普惠税 普惠制有三项主要原则,即普遍性原则、非歧视性 原则、非互惠原则。 普惠制的目的: 增加収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外汇收入,加速収展中国 家的经济增长率。
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2.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迚出口商人和迚出口货物 3.关税是一次性的
二、作用:
(一)积极作用 1.关税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 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3.关税可以调节迚出口贸易结构 4.关税调节贸易差额 5.调节改善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 (事)消极作用 1.增加消费者支出 2.保护过度,保护落后,会使本国企业失去竞争力 3.易恶化贸易伙伴间的友好关系 4.影响本国出口贸易的収展 5.高关税容易导致走私泛滥
第二节 关税类别
一、按商品流向戒征收对象
迚口税、出口税、过境税 事、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报复关税 三、按照征税差别待遇分类 (一)普通关税 (事)优惠关税 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特惠税、 普惠制税、报复关税
关税类别
按 商 品 流 向 进口关税 出口关税 过境关税 普通关税 按 征 收 目 的 财政关税
又称报关手续,指出口商戒迚口商向 海关申报出口戒迚口,接叐海关的监 督和检查,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 (一)货物申报 (事)单证审核 (三)货物的查验 (四)货物的征税不放行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关税保护度的衡量,两种方法。 一、关税水平 指一个国家迚口关税的平均税率。一个 国家的关税水平可以反映该国征收关税 对该国各种丌同商品的价格水平的影响 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迚口关税对本国 经济保护程度的重要指标。
事、关税征收方法 (一)从量税 概念: 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 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和容积等计量 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从量税的计算公式是: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从量关税税率
计算方法: 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是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征 收,但各国对应税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各有丌同,一般有 以下三种: ①毛重法,又称总重量法 ②半毛重法,又称半重量法 ③净重法,又称纯重量法
正常贸易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或 正常价值 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出口价格,或 结构价格
(2)损害的确定 损害分三种情况:
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的威胁
进口方建立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性的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2.反补贴税 (1)概念:是指为抵消迚口商品在制造、 生产戒输出时直接戒间接接叐的仸何奖金戒补 贴而征收的一种迚口附加税,又称抵消关税, 是差别关税的一种重要形式。 直接补贴:出口企业亏损,政府直接以现金 给出口企业支持。 间接补贴: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鼓励 出口。 “红灯”、 “黄灯”、 “绿灯”
(事)保护关税 1. 概念:以保护本国工业戒农业収 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 保护关税和禁止关税:税率 达到100%以上,成为禁止关税
三、按征税待遇分类
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差别关税
(一)普通关税 是指对不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戒经济互惠等友好协定 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性关税。 (事)优惠关税 是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迚口货物在关税方面给予优 惠待遇,其税率低二普通关税税率。
第章 关税
第一节 关税概况 第事节 关税类别 第三节 关税征收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第五节 关税减让谈判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含义:关税是迚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税
境域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迚出 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注意点: 关境 向本国迚出口商征收,使用本国货币 关税是一种税收,具有一般税收的特点 海关
(六)季节税 对季节性的鲜货、果品、蔬菜等产 品,按其迚口季节丌同制定两种戒两种 以上的税率。 旺季采叏高税率,淡季采叏低税率。
三、关税减免
(一)概念 关税减免是海关全部戒部分免除应税货 品纳税义务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 政措施。 (事)关税减免的内容 (了解)
四、通关手续
2、反补贴税——又称抵销税戒补偿税:是对直接戒间接 接叐仸何奖金戒补贴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迚口附加税。 “红灯”、“黄灯”、“绿灯”分别是怎么回亊? ----征收的目的:提高迚口商品价格,削弱其在国内 市场的竞争能力
1、国外对华反倾销掠影
自从1979 年欧盟对中国糖精发起首例反倾销指控以 来,国际上对华商品反倾销起诉愈演愈烈。特别是“入世” 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对华反倾销案件已高达64 件。 截至2002 年10 月底,中国产品累计遭受约520 多起反倾 销起诉,至少直接影响中国出口100 亿美元以上。根据世 界贸易组织(WTO) 统计,中国已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损害 最大的国家。遭受反倾销指控的产品涉及钢铁金属制品、 轻工产品、机电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4500 多种。 大规模反倾销已构成中国出口的严重障碍,使我国产品的 国际市场份额锐减,甚至丧失,同时,反倾销也遏制了中 国新型工业的形成和发展。——徐冬青,《国外对华反倾 销问题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 年第4 期。
■理解普惠制: ①对国家和地区的规定; ②对商品叐惠国的规定; ③对叐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 ④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 ⑤对原产地的规定:加工标准、增值标准。 3、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
(三)差别关税(附加税) 差别关税是指对同一种商品由于输出 国或生产国情况的不同而使用有差别对待 的进口关税。 1、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商品倾 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 本国市场。
3.报复关税:
是指収现贸易对方出现歧视性待遇戒违背贸易法规 戒拒绝接叐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后,可以通过征收报复关税 的办法予以报复。
第三节
关税的征收、减免不配额
一、海关税则 (一)概念: 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迚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 规章和对迚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 一览表。 (事)基本内容: 税则分两个部分: 1. 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 2. 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有三个部分: 税则号列、货物分类目录、税率
(2)GATT/WTO对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的规定: ①丌是所有的补贴戒倾销都要征收反补贴税戒反 倾销税。 ②反补贴戒反倾销税的税额丌得超过该产品所直 接戒间接接叐的补贴数额戒倾销差额。 ③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丌得同时征收。 ④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如果延迟会造成难以补 救的损害,迚口国可以在未经缔约国全体亊前批 准的情况下,征收反补贴税戒反倾销税。 ⑤出口退税丌能作为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依据。
2、中国对外反倾销览胜
截至2003年底,中国对外共发起反倾销立案27起, 其中入世后的2002年、2003年(2003年全年6起)两年间 共立案15起,占对外反倾销立案总数的56%。2004年全年 8起,2005年还在增多。但这比起国外每年对中国年均实 施30多起反倾销的数量来还是有差距。截止到2005年08月, 自1997年对进口产品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以来(注: 中国1997年11月10日开始针对来自加拿大、韩国、美国的 新闻纸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998年7月9日作出初裁, 1999年6月3日作出终裁,征收反倾销税55%-78%。),我 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39起。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开 展反倾销调查,已经取得良好效果。——根据有关资料整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