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公示
河源市公共交通规划(2011-2030)

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 (1)第二章 公共交通系统现状分析 (3)第一节 居民出行特征现状分析 (3)第二节 公交线网现状分析 (4)第三节 公交场站现状分析 (6)第四节 出租车、摩托车、私人小汽车现状分析 (7)第五节 公共交通政策现状分析 (8)第六节 公共交通系统现状问题总结 (9)第三章 公共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12)第一节 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借鉴 (12)第二节 公共交通发展战略 (12)第四章 公共交通发展需求预测 (14)第一节 城市发展预测 (14)第二节 公交出行预测 (14)第五章 公共交通线网规划 (15)第一节 规划目标、原则与思路 (15)第二节 近期线网规划 (16)第三节 中期线网规划 (20)第四节 远期线网规划 (22)第五节 规划方案评价 (23)第六节 公交专用道概念设计 (26)第六章 公共交通场站规划 (28)第一节 规划目标、原则与思路 (28)第二节 场站规模预测 (29)第三节 近期场站规划 (30)第四节 中远期场站规划 (32)第五节 规划方案评价 (33)第七章 出租车、摩托车、私人小汽车发展规划 (35)第一节 出租车发展规划 (35)第二节 摩托车发展规划 (36)第三节 私人小汽车发展规划 (37)第八章 公共交通政策保障体系规划 (39)第九章 近期建设计划 (42)附表一近期公共线网规划方案(红线、黄线、蓝线) (43)附表二近期公交线路车型配置方案 (47)附表三中期新增公交线路方案 (48)附表四近期公交场站规划方案(方案一) (49)附表五近期公交场站规划方案(方案二) (50)附图一公交骨架结构概念图 (51)附图二近期公交线网布局总图 (52)附图三中期公交线网布局总图 (53)附图四现状、近期、中期公交线网布局对比 (54)附图五近期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布局图 (55)附图六近期公交综合场布局图(集中式、分散式) (56)附图七出租车候客点布局图 (57)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条规划背景近年来,河源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交通需求呈现出急剧增长的态势。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粤办函〔2013〕386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386号河源市人民政府,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文化厅、地税局、旅游局、金融办、台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江东新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府办公厅2013年7月9日河源江东新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河源江东新区规划建设,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规划编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河源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是河源江东新区规划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编制河源江东新区其他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总体规划要明确河源江东新区的区域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等。
(二)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明确河源江东新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产业空间布局、产业分工及与周边地区产业合作重点等。
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明确河源江东新区道路、桥梁、市政、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框架、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融资保障等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要明确河源江东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二、政策创新河源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结合河源江东新区的发展定位,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以及财政税收、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力度。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河府[201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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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河府〔2013〕87号)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粤府函〔2012〕238号)、《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粤环〔2012〕7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市区以下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一)新城区:纬十六路及其西延长线以南,粤赣高速公路以东及以西两公里,沿江东路以西,沿江路以北;高塘百子园工业区;(二)老城区:西堤路、中堤路、江宝一路、双下路及其西延长线以南,粤赣高速公路以东及以西两公里,滨江大道以西,桂山大道以北;(三)江东新区:江东七路以南,东江东路以东,东环路以西,河紫路以北;(四)明珠开发区及周边区域:桂山迎客大道以南,铁路东路以东,滨江大道以西,源南路(暂命名)以北;(五)高新区及周边区域:科技一路以南,粤赣高速公路以东,滨江大道、高新区沿江路以西,高埔九路、农场路、科技十五路以北;(六)龙岭工业园:京九铁路以西,埔前一中、埔前交警中队北边30米道路以北,埔前河及高压走廊以东,龙岭五路以南;(七)笔架山防护绿地2.7平方公里;(八)桂山防护绿地3.5平方公里。
二、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本通告实施前已建成的各类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4•【字号】粤府函〔2023〕324号•【施行日期】2023.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324号河源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查意见的请示》(粤自然资报〔2023〕38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东源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东源县建设成为河源市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和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东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2.71平方公里(27.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55平方公里(25.58万亩,含为广州市易地代保0.2万亩,为深圳市易地代保0.62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72.7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1.95平方公里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68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基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一核一副三重四组团”县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做大做强仙塘都市核心区,建设顺天城市副中心,培育灯塔、蓝口、新港三个重点镇,打造南部都市经济组团、北部现代农业组团、东部资源经济组团、西部生态旅游组团;营建“一湖两屏三区多廊道”县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加强万绿湖自然生境和景观保护,强化桂山、莲花山两大生态屏障生态保育,做好灯塔盆地、狮头岭—缺牙山和鹿头嶂三大生态功能区维育,打造东江、新丰江等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府[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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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府[200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人民政府2008年1月17日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国有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价最低标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及《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收回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闲置土地处置及其他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
第三条土地用途及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含商品住宅、居住)用地7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40年;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50年。
商业和居住混合用途的土地,按照该地块所处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土地用途,确定为居住用地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
第四条地价评估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出让底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河源市区基准地价》确定的标准。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05]113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05]1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512672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80.png)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05〕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河源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管理,确保我市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规划、建设、河道和市容管理的决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自用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市区村民,是指市区内具有本地农村户口或因征地转为城镇户口但仍承包本村集体耕地的居民和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是市区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第四条市区村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节省用地、方便生产、保护耕地的原则,村民建房用地在下列范围内安排:(一)市政府已批准的村民保留点内的空闲地、旧宅基地;(二)市政府已批准的拆迁安置用地;(三)市政府已批准并已实施的留用生产发展用地中的村民建房用地(下称留用村民建房用地)。
留用村民建房用地只能建设多层公寓,不得分地到户建单家独户住宅。
未确定村民保留点和拆迁安置点的偏远自然村,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农房改造的有关规定做好规划,经市规划建设局批准后,安排村民建房用地。
中等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用地规模预测及其在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以河源市东城西片区10号地块为例

建筑设计与装饰
广东建材 20 年第 7 08 期
中等城市商业 中心 区商业用地规模 预测 及其在规划设计 中的应用
一 一
以河 源市东城西片 区 1 0号地块 为例
骆文标 ( 东省城 乡规划 设计研 究 院) 广
摘 要 :通过对河源市东城西片区 l 号地块商业用地规模预测的研究, o 指出影响中等城市区域级、
健康发 展 。
探索 中等城市商业 中心 区商业用地供应量预测 的途径
和 方法 。
2 研究对象的界定
2 中 . 等城市 1
目前业 界 对 城 市 商业 方 面 的研 究 主 要 集 中在 商 业
业态 构 成 、 商 区位 选 择 等 等 , 营 而对 某 个 商 业 集 中区商
的 图与 底关 系构 成 。 作为 图 的桥梁 和作 为底 的环 境 是共 桥梁 的表 面装 饰 处理 、 紧邻 环境 处 理 的程度 以及 色彩 效
与底 均衡 而有 序 。
3 中观效果要求侧重于总体的控制 . 2
桥 梁 建筑 以其 壮 观 的体 势 、 整 的总 体形 态 、 与 完 桥
环境 的密 切配 合 , 有助 于反 映桥 梁 建筑 的气 势 。中视 画 面 , 可看 到桥 与 环 境 形成 的 空 间关 系 , 可 见 到构 成 即 也 形体 的一 些细 部效 果 , 有 空 间形态 的特 征 。桥 梁造 型 具 很 大程 度上 取 决于 中观 的视觉 效 果 。
[] 7 叶见 曙 主 编 : 结 构 设 计 原 理》 人 民交 通 出版 社 ,0 0 《 维普资讯
广东建材 20 年第7 08 期
“ 中等 城市 ” 指市 区和 近 郊 区非 农业 人 口二 十万 4 .发展 目 是“ .2 1 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03
•【字号】河府〔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河府〔202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
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经与规划纲要及省级对口规划衔接协调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规划需在启动编制前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在印发前与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附件: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doc
附件-1:河源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doc
附件-2: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明细表.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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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公示
目录索引
1、规划理念
2、发展目标定位
3、空间发展策略
4、生态保护策略
5、产业发展策略
6、交通发展策略
7、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8、开发实施策略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城市发展资源,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市区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发展,今年6月,市政府开始组织《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9月底,编制单位完成了规划的初步成果。
10月9日,市委、市政府在会议中心召开《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初步成果汇报会,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对初步成果进行了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本次《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征求意见方案)。
为使该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指导中心城区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示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2008年1月7日
2、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到:
(2)传真可发送到:
(3)信件寄往:河源市沿江东路规划建设大厦总工室联系电话:
(4)市民可在公示期间登陆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并可在论坛上发表意见。
河源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规划建设局
引言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北接江西省,南连珠江三角洲,是历史悠久的客家文化地区,
也是广东省自然生态环境极其优越的地区。
1988年建市以来,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开始步
入快速的发展轨道,总体发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河源市中心城区位于河源市域西南部,包括源城区、东源县仙塘镇与新港镇、紫金县古
竹镇与临江镇所在的行政区域,总面积约111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6万人,其中城市规
划重点建设区主要包括市区、高新区、东源县城、埔前镇区、新港镇区、临江镇区、古竹镇区
及邻近地区等,面积为248平方公里。
进入21世纪,河源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城市实力迅速提升,城市人
口与用地规模逐渐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快速增长,城市空间不断扩张,河源市中心城区
的发展越来越面临着用地紧张、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态环境压力增大等挑战与问题。
2007年5月,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中心城区要着力创建‘五个城市’,
建设最适宜人居、旅游、创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抓住广(州)河(源)、河(源)紫(金)高
速公路开工建设的机遇,统一规划和加快整合源城区,东源县的仙塘、新港镇,紫金县的临
江、古竹工业园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县区共享’的
方针,形成中心城区景观带和经济发展产业带。
”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2007年6月,市政府决定开展《河
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
该规划作为宏观层面的规划,主要解决区域性、战略性
与结构性的问题,其价值主要是体现在对中心城区总体发展思路的明确和对下一层面相关规划
的指导。
本规划主要从规划理念、发展目标与定位、空间发展策略、生态保护策略、产业发展
策略、交通发展策略和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等七个方面对河源市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进行规
划。
1、规划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环境条件良好的后发地区,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应突出生态优先的理念,树立生态文明观,实施生态建设战略,力争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区域协调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河源市中心城区应加强与周边区域,尤其是与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协调,促进区域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城乡一体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河源市中心城区应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同时,应持续创造良好平台,吸引农村劳动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让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大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
2、发展目标定位返回目录索引
发展目标(1)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园林城市
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求的具体体现。
未来河源市中心城区将持续努力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绿地系统完善、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人文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的适宜创业与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
(2)区域协调目标:统一、有序、共享
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明确一致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城市建设时序,实现河源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一区两县”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区)统一协调、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目标。
(3)产业发展目标:结构合理,集约化和集群化程度高
河源市中心城区应通过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经济结构、整合各类资源来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推进工业化带动服务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等途径来提高经济实力,促进产业集约化和集群化水平的提高,成为极具竞争力又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中心城市。
(4)空间发展目标:集约紧凑
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由分散走向有序;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构筑集约、紧凑、和谐的城市空间。
(5)文化发展目标:客家古邑,万绿河源
深入挖掘河源客家文化底蕴和历史渊源,弘扬具有独特魅力的客家文化;在建设生态河源的基础上,丰富万绿河源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现河源丰富且独特的恐龙文化资源,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恐龙文化之乡。
发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河源市政治、
展定位经济、文化中心,以新型工业、旅游休闲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
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确定河源是粤东北山区的中心城市之一。
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河源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的日益完善,以及“客家古邑,万绿河源”城市特色的日益凸显,河源市中心城区将成为粤东北独具特色的中心城市。
河源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源市中心城区是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河源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以新型工业、休闲旅游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工业,加强各类设施的建设,实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协调,形成最适宜人居、旅游、创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河源市中心城区应逐步实现以清洁生产为主要特色,以生态工业园为主要载体,通过发展效率高、产出大、污染少等类型的工业,打造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城市。
同时,依托河源市中心城区丰富的自然、人文、古生物资源,大力促进具有以休闲度假、会议旅游、科普教育等为主题的休闲旅游业发展。
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
规划到201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55万人,比2006年增加约9万人;202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75万人左右,比2006年增加约29万人。
(2)建设用地发展规模
通过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实现有效节约用地。
规划到201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10-120平方米;202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约110平方米。
附录
中心城区在河源市的区位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区位条件
河源地处珠三角东北门户,是粤赣、广梅产业带和城镇轴的轴心和接力站,区位优越,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条件突出,交通便利,是广东经济北上,向内梯度推进的接力站和支撑点,是南连珠三角北接闽、赣、浙的重要通道,是广东省优质生态环境基地和生态屏障。
中心城区位于河源市域西南部,与惠州接壤。
高速公路、铁路、水路南北贯通,距离香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大城市均在200公里内。
3、空间发展策略
河源市中心城区现状城市空间主要沿205国道向南部的高新区拓展,跨越东江向东部的拓展也呈现出一定的发展势头。
本次概念规划从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及地域分区等方面对河源市中心城区空间的发展进行阐述:
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