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商品房销售合同2018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2018版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 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1.2 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用途为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2.1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元)。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购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2.3 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元),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3.1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3.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水、电、气等设施设备齐全,能够正常使用。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4.2 乙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8年房屋出售合同格式-房屋出售合同-word范文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方便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使用 ==房屋出售合同格式|房屋出售合同买卖合同羽利小编精心推荐:、房屋出售合同格式【一】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出售合同格式【二】合同编号:_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8购房合同范本

2018购房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买卖双方信息
1. 买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卖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第二部分:房屋信息
1. 房屋地址:包括具体地址、房屋面积等
2. 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产权证、房屋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房屋现状:包括房屋结构、装修情况等描述
第三部分:交易条款
1. 房屋交易价格:包括总价、首付款、尾款等支付方式
2. 交易时间:包括签订合同日期、交付房屋日期等时间安排
3. 交易方式:包括全款购买、贷款购买等具体方式
第四部分:其他条款
1. 违约责任:包括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2. 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的归属和使用权
3. 其他约定:包括房屋装修、维修责任等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五部分:合同生效
1. 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双方签字盖章、交付定金等生效条件
2.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方式
3. 合同解除:包括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合同范本专家联系。
曾少雄、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曾少雄、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17【案件字号】(2021)粤15民终13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小惠黄志勇叶剑亚【审理法官】朱小惠黄志勇叶剑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曾少雄;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曾少雄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曾少雄【当事人-公司】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温振宽广东悦信律师事务所;王诗娜广东悦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温振宽广东悦信律师事务所王诗娜广东悦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温振宽王诗娜【代理律所】广东悦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曾少雄【被告】陆丰市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陆丰市因受热带风暴、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影响,导致天气异常共20天。
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020年2月24日,广东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案争议焦点为:华辉公司逾期交楼期间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曾少雄与华辉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合同约定交楼期限为2019年11月30日。
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陆丰市因受热带风暴、超强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导致天气异常共20天,该期间依约可以成为华辉公司延期交楼的合理事由,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商品房交楼时间可顺延至2019年12月20日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三门峡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三门峡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甲方(卖方):(出卖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乙方(购房人):(买方)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房基本情况1.1 房屋坐落地址:1.2 房屋面积:1.3 房屋格局:1.4 房屋产权情况:1.5 房屋装修情况:1.6 房屋用途:住宅 / 商业 / 办公等1.7 房屋交付日期:第二条价格及付款方式2.1 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3 乙方在房屋交付前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作为首期款,余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交付标准3.1 房屋在规定日期(约定日期)内交付给乙方,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和质量标准。
3.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交付延误,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房屋权属转移4.1 乙方在支付完房屋全款后,甲方应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并将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4.2 乙方应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时,支付相关过户费用和税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或拒绝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一方严重违约,影响合同履行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房屋交付完毕后终止。
6.2 本合同经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务必再次核对房屋基本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标准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祝双方房屋交易顺利!。
贺某、伍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贺某、伍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13【案件字号】(2020)川13民终3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辉李卫东雷发军【审理法官】杨辉李卫东雷发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贺岗;伍文;四川乐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贺岗伍文四川乐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贺岗伍文【当事人-公司】四川乐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徐鹏程四川金粟律师事务所;董钢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鹏程四川金粟律师事务所董钢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鹏程董钢【代理律所】四川金粟律师事务所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贺岗【被告】伍文;四川乐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乐荣公司与伍文签订的商品房预选协议加盖公司公章,乐荣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应当认定伍文已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
【权责关键词】追认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本案中,贺某在借款债权到期与乐某公司结算后,签订的商品房预选协议,系以物抵债协议合法有效。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9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9号各区房管局,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自2016年8月1日起,我市实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因《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试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4号)有效期届满,现将需进一步明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商品房销售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程序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载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交后完成备案。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确保商品房销售系统中,提交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下载打印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全一致。
买卖双方确需更改合同内容的,应先行解除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注销备案后,再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当持下列材料,共同到房屋坐落的区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手续:(一)《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原件)(见附件);(二)买卖双方当事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协议(原件);(三)所有已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五)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九民纪要”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九民纪要”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效⼒问题是⼀个⼤问题,我在我的公众号“合同效⼒实务研究”写了很多相关的⽂章,在我的书《⼆⼿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中也有很多⼩专题是关于合同效⼒的。
本⽂主要是针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及其《理解与适⽤》,介绍⼀些房屋买卖合同效⼒的新变化。
⼀、“⼀⼿房”买卖合同效⼒变化:⽆预售许可证不影响合同效⼒《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这条规定的本意是保护商品房买受⼈,但是该规定⽐较粗糙,没有进⼀步明确只有房屋买受⼈可以以开发商⽆预售许可证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效,开发商不得以⾃⼰⽆预售许可证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效(即“合同相对⽆效”)。
这就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有开发商利⽤了这个法律漏洞,最典型的代表就是2018年2⽉,在房价⼤幅上涨背景下,西安某开发商以签订标的房屋认购合同(注:该认购合同在性质上属本约)时⽆预售许可证为由起诉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效。
⼀审判决确认合同⽆效【案号:西安市长安区⼈民法院(2018)陕0116民初2519号】,该判决符合法理,违背情理;⼆审改判驳回开发商确认合同⽆效的诉请【案号:西安市中级⼈民法院(2018)陕01民终8145号】,该判决符合情理,但却违背法理。
2019年11⽉最⾼⼈民法院出台“九民纪要”, “九民纪要”第30条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交易标的禁⽌买卖的,如禁⽌⼈体器官、毒品、枪⽀等买卖;违反特许经营规定的,如场外配资合同;交易⽅式严重违法的,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式订⽴的合同;交易场所违法的,如在批准的交易场所之外进⾏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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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商品房销售合同2018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