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属高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大学专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定

大学专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完善“分类预算,分级管理,规划引导,绩效约束”的经费分配机制,更好地保障学校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据《大学委员会大学关于深化与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2年)》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专项经费界定本规定的专项经费是指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除正常维持经费以外,由学校立项指定用途和绩效要求的经费。
学校立项是指已经纳入各职能部门项目库,并经规定申报程序后获准由上级财政专项资助或学校自有资金资助。
专项经费内容包括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教学质量工程、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科学研究中心、专项维修及公共管理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校园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条申报程序专项经费申报工作,由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子规划要求牵头组织。
其基本程序为:第一步,学院(或部门)申报项目→职能部门审核和论证→纳入职能部门项目库;第二步,职能部门从项目库中提取年度建设项目→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或申报上级财政专项。
第三步,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提交校党委会→学校资金立项。
申报上级财政专项→财政专项立项。
第四步,职能部门和学校计财处设立项目管理账户→学院(或部门)按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学校审定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专项的立项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施进度计划,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对次年专项经费的申报。
项目申报书应对建设目标、建设期限、执行进度、考核指标等内容作明确的表述,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有协议规定期限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期限执行。
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论证,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建设立项,并增加到建设项目库内。
项目库项目应在校内网公开。
每年申请下年学校预算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该从项目库项目内产生。
第四条专项申报的组织专项的申报按下表的规定组织。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为明确财务预算,保障高校的教学秩序,应订立规范的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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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紧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进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进展,足够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进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省”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进展。
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精准、完整、适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
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含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依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
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厉性,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学校依据章程和进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进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当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
学校人力资源处依据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岗位设置和承当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编制其人员经费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在与各院(系)沟通的基础上,报主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给学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透明度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等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社会捐赠、项目资助等渠道。
经费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三条高等学校经费管理风险应得到合理的评估,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确保风险的控制和应对措施的落地。
第四条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应遵循财政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经费管理制度。
第五条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应充分考虑教学科研的需要,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经费筹措与拨付第六条经费筹措主要有以下方式:1.国家拨款: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拨款的要求编制预算,提出对应的拨款申请,确保预算执行和拨款合规。
2.社会捐赠:高等学校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捐赠资金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并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用途。
3.项目资助:高等学校可以参与各种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助,确保项目经费使用与约定一致。
第七条经费拨付应按照预算和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经费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八条高等学校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第九条经费使用应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并及时调整和报告。
第十条经费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制度和账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规运作。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的资产进行登记、归档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经费使用涉及招投标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四章经费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高等学校经费监督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下面给大家分享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欢迎借鉴!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1一、预算管理的内容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
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机构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
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
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
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
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
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
2020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2020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方法为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加强民主理财,应制定标准的学校经费预算管理。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那么: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
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工程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方案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
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方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
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方案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催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
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方案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那么掌握使用。
如有违反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方案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高校财务管理规范化、规范化,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据国家及地方预算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国高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一)高校预算管理属于学校财务处和校领导班子的管理职责范畴,由学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设置专门的预算编制组,由学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工作,负责收集相关数据、制定预算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学校领导班子要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预算编制原则(一)预算编制要综合考虑学校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财务状况和管理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数。
(二)预算编制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要注重收入和支出的平衡,确保正常运转。
(四)预算编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保各相关部门都能参与预算编制和决策过程。
四、预算编制程序(一)收集数据:财务处要向各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投资计划等。
(二)预测:财务处要根据已有数据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预估。
(三)编制计划:财务处根据预测情况,制定具体的预算计划和预算方案,确定各项支出的预算数。
(四)协商:财务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各相关部门对预算计划和预算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达成一致意见。
(五)审核:学校领导班子要对预算计划和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六)批准: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预算计划和预算方案。
五、预算执行(一)严格执行预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支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数额。
(二)预算控制:财务处要对各相关部门的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
(三)预算调整: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必须报请学校领导班子批准。
高校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高校经费收支管理制度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经费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高校的核心资源和关键保障,经费的收支管理关乎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为有效管理高校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经费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费收入管理1.1. 经费收入来源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科研项目经费、捐赠款项等。
其中,政府拨款是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学校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政府拨款的及时拨付。
1.2. 经费收入核算学校应建立健全经费收入核算制度,确保经费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要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企业家融资等一次性资金注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用途。
1.3. 经费使用范围经费收入应用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与高校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面,严禁挪用经费用于其他非工作职责的支出。
1.4. 经费使用审批经费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审批和监督,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
二、经费支出管理2.1. 经费支出分类高校经费支出涵盖了教学设备采购、工资福利支出、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活动支出等多个方面。
学校应根据经费支出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支出政策和控制措施。
2.2. 经费支出控制高校应建立健全经费支出控制机制,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标准和预算计划,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3. 经费使用监督学校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核查和评估。
要建立经费使用档案,记录经费的支出情况和用途,形成完整的经费使用轨迹,以便后续的审计和监督。
2.4. 经费支出报告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要及时报告经费支出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4篇)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1.1 引言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学校经费预算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工作,有效避免学校财务风险,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1.2 目的和意义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明确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经费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范经费预算工作:确立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制度和流程,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分配经费,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经费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4)规避财务风险: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保证学校经费安全。
(5)提高学校声誉:通过严格管理学校经费,提高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经费预算编制2.1 经费预算的定义经费预算是指学校在某一时期内为了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的计划和安排。
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基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发展需求,并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2.2 经费预算编制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经费预算应建立在科学的依据和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的教学和发展需求,确保经费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透明和公正原则: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公开透明,了解经费的来源、用途和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的公正和公平。
(3)可操作性原则:经费预算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4)持续发展原则:经费预算应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趋势,进行规划和预测,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2.3 经费预算编制的程序(1)依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以学校的发展目标和规划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和各项政策法规。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高校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确保高校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规定。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预算编制1. 高校预算编制的目的高校预算编制的目的是确保高校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保证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高校预算编制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覆盖高校各项经济活动,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
(2)科学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公正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并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
3. 高校预算编制的程序(1)制定预算指导意见:高校财务部门根据高校的发展规划和财务情况,制定预算指导意见。
(2)各单位编制预算计划:各高校单位根据预算指导意见和自身的需求,编制预算计划。
(3)综合编制预算:高校财务部门根据各单位编制的预算计划,综合编制高校预算。
(4)讨论和审批:高校财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预算进行讨论和审批。
(5)发布和执行:高校财务部门将审批通过的预算发布给各单位,各单位根据预算进行执行。
二、预算执行1. 高校预算执行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高校预算的合理执行,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高校财务部门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外部监督:高校预算执行情况需要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2. 预算执行的要求(1)合理使用财务资源: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财务资源,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2)精确记录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记录预算执行情况,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3)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要定期向高校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预算监控与调整1. 预算监控的内容(1)支出监控:高校财务部门要对各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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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推进广东高等教育加速发展跨越发展,按照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按照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改革现行高校经费基数加增长的拨款方式,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资金的新的预算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资金,调动高校扩招的积极性,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
(一)高校经费的增长要与高校扩招的增长相适应。
(二)高校经费供给方式要与高校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高校经费需求要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改革原则
适应发展,促进改革;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四、改革内容
从2004年开始,改革现行高校经费基数加增长的拨款方式,按照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的办法,即按学生不同层次和专业折算的学生当量,以学校不同类型的生均定额标准核定高校正常经费,清理归并现有各项专款,重新设立少量专项资金。
(一)学校范围。
省属普通高校、部委属学校和省市共建学校,不包括省属高职院校、成人院校和部门办学。
具体包括:20所省直属普通本专科学校、3所部委属学校和5所省市共建学校。
(二)专业、层次分类和折算系数。
学生按专业分为文科、理科、工科、农林(含民族)、医学(含体育)、艺术、师范七类,各专业的折算系数以文科0.9、理科1、工科1.15、农林(含民族1.7)1.4、医学(含体育)1.25、艺术1.8、师范1.03;按层次分为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和中专生五类。
各层次的折算系数以本专科生1,留学生3、博士生2、硕士生2、中专生0.5。
(三)计算方法。
1、省属高校(包括省市共建学校)。
鉴于各学校2003年正常经费基数水平差距较大,为使改革工作平稳过渡,同时又逐步缩小各学校原基数之间的差距,正常经费核定实行经费基数按学制逐年递减,新增经费按生均定额核定的办法。
具体为:
(1)以2003年为基点,即以2003年正常经费为基数,按学校的学制逐年递减。
普通高校为四年学制,经费分四年逐年递减,年均减少四分之一;专科学校为三年学制,经费分三年逐年递减,年均减少三分之一。
(2)按2003年学校招生人数的学生当量,以生均定额核定2004年新增的正常经费。
学生人数指全日制在校生(不包括民办生、成教生),省市共建学校的学生人数按共建时确定的省供给的学生范围核定,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相对应的系数折算成“学生当量”。
根据2002年高校经费生均支出水平,并考虑省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核定2004年新增的正常经费生均基准定额为6300元/生。
省属普通高校执行生均基准定额,专科学校下浮10%。
2、部委属学校。
考虑到部委属学校经费已由中央财政按生均定额核拨,目前省财政对3所
院校的支持实行政策性补贴加少量专项的实际情况,为鼓励学校扩大招生规模,支持学校建设创新强校,省财政资金按生均政策性补助核定正常经费,同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正常经费核定实行列入中央财政拨款的学生按生均政策性补助核定,未列入中央财政拨款的学生按省属生均定额核定的办法,具体为:
(1)存量部分:根据省财政对部委属学校政策性补贴按省补助标准的60%计算的做法,核定生均政策性补助标准为3800元/生。
以2003年中央财政拨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当量,按生均政策性补助标准核定2004年省政策性补助经费。
(2)增量部分:2003年未列入中央财政拨款范围的全日制学生,按省属学校生均定额标准上浮10%核定2004年新增经费。
(四)核定公式。
1、省属高校(包括省市共建学校)。
2004年学校正常经费=2003年招生学生当量×2004年生均定额+2003年经费基数×3/4 (专科学校为2/3、五年制医类学校4/5)
2005年学校正常经费=(2003年招生学生量+2004年招生学生当量)×2005年生均定额+2003年经费基数×2/4 (专科学校为1/3、医类学校3/5)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2003年前入学的在校学生毕业以后,即普通高校四年、专科学校三年以后,高校经费全部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核定,具体核定公式为:n年学校正常经费=(n-1)年在校生当量×n年生均定额
2、部委属学校。
n年学校正常经费=(n-1)年中央财政拨款的在校学生当量×生均政策性补助+(n-1)年中央财政不拨款的在校学生当量×n年生均定额
(五)专项设置。
高校经费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的预算管理办法以后,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归并,重新设立少量专项资金。
一是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专项资金;二是为实现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建设创新强校工程,设立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三是按照部门预算要求,设立备用金,用于不可预见的开支。
(六)预算编报程序。
高校经费预算管理改革后,高校经费预算编报相应调整。
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前,学校按要求准确填列有关数据,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结合财力可能并考虑学校当年的增支因素,商省教育厅确定下一年度的生均定额,在此基础上核定并下达学校的正常经费预算控制数,学校据此编制年度预算,报省教育厅审核后送省财政厅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