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20XX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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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分以下几点:今年我校将继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细化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2024年小学招生计划为X个班。

其中,重点突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保障其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二、招生范围招生范围覆盖本校所在地及周边区域,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三、招生条件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学生;2.具备户籍、学籍及健康等相关证明;3.家长签署的招生意向书。

四、招生名额分配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合理分配招生名额,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招生考试。

五、招生流程1.学生报名: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报名;2.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3.招生考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形式的考试;4.综合评定:根据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定;5.录取公示:学校进行录取工作,并公示录取结果;6.家长确认:家长确认录取结果并办理入学手续。

六、招生宣传通过宣传册、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教育特色、师资力量等信息,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加入我校,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招生启动后及时公布,确保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继续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解读漳州市2023年度中初招中考政策

解读漳州市2023年度中初招中考政策

漳州市2023年度中初招中考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1.1 漳州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对中考招生政策作出调整和规定。

1.2 本次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制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3 新政策的发布,对于2018级初中毕业生考生以及其家长而言,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二、政策调整2.1 扩大中考选拔范围。

新政策将中考录取范围扩大至所有初中在校生,不再设立“内部升学”政策,以确保更多学生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2.2 加大中考录取权重。

中考成绩将成为进入高中的主要依据,中考成绩的权重将由60提高至80,以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的全面评价。

2.3 取消特长生政策。

新政策取消特长生录取政策,以更加公平地对待各类学生,避免因特长生政策而产生的不公平和争议。

2.4 优化高中招生政策。

对于通过中考录取的学生,招生学校将按照其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志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打破传统分数至上的招生模式。

三、政策解读3.1 政策调整的意义。

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教育部门对于招生政策的不断变革和完善,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制度,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3.2 中考选拔范围的扩大。

中考录取范围的扩大将为更多学生提供平等的升学机会,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弥补城乡教育差距,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3.3 中考成绩权重提高。

中考成绩的权重提高有利于提高学生对中考的重视程度,有效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提升教学质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促进全面发展非常有益。

3.4 特长生政策的取消。

取消特长生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学校选拔更全面、更优秀的学生。

3.5 高中招生政策的优化。

通过更全面的考量因素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能够更好地挖掘学生的潜力,为学校招生提供更全面的参照。

四、政策启示4.1 政策启示。

新政策的实施,提醒学生和家长要注重学业水平的提高,多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特长。

2015年秋季福建漳州芗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15年秋季福建漳州芗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漳芗教政〔2015〕35号区属各⼩学:为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省、市有关⽂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划⽚招⽣,就近⼊学”原则,坚持依法招⽣、规范招⽣、阳光招⽣,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童按时就近免试⼊学。

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学招⽣⼯作提出如下意见:⼀、加强领导,规范招⽣制度1. 区教育局成⽴以局长为组长的“芗城区⼩学招⽣⼯作领导⼩组”,负责区属⼩学招⽣⼯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政策、监督招⽣⾏为,对各校招⽣⼯作⼩组⼯作情况进⾏核查。

 2.各学校要成⽴“招⽣⼯作⼩组”和“招⽣监督⼩组”。

招⽣⼯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案,公布招⽣简章,指定专⼈解释招⽣政策。

并对申请⼊学的⼀年级新⽣逐⼀进⾏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

监督⼩组要负责做好招⽣⼯作公开、材料审核、⼊户调查等招⽣全过程的监督,招⽣⼯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招⽣对象及条件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童⼊学,即:2009年8⽉31⽇(含31⽇)前出⽣的适龄⼉童。

1.施教区范围内⼉童遵循“⼈户⼀致”的原则招⽣,即:适龄⼉童与⽗母(或者⽗母⼀⽅)的户⼝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除此之外,还应满⾜以下条件之⼀:(1)适龄⼉童的⽗母有施教区内房产。

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适龄⼉童⽗母其中⼀⽅在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建房⼟地证)。

(2)适龄⼉童的祖⽗母(或外祖⽗母)有施教区内房产的,适龄⼉童与祖⽗母(或外祖⽗母)户⼝同册,且实际居住此处。

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适龄⼉童的祖⽗母(或外祖⽗母)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建房⼟地证);②适龄⼉童与祖⽗母(或外祖⽗母)同册的户⼝簿。

(3)适龄⼉童的⽗母在市区⽆房产⽽租住市管公房(或⽗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的,须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续,适龄⼉童出⽣申报户⼝在此处且与⽗母实际居住。

2022年漳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2022年漳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2022年漳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2022年漳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一、前言2022年,漳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又将出台,作为广大家长的关注焦点,我们有必要了解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以便为孩子的未来进行正确规划。

本文旨在介绍2022年漳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方案,帮助家长顺利地完成子女的入学手续。

二、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1、小学小学招生政策相对稳定,通常以户籍所在地和学区为主要考虑因素,学籍通常在入学报名后两周内发布。

家长在申请入学时,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

2、初中2022年初中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最大的改变是将特长生考试增加到3门科目,比往年多了1门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特长考试三个科目。

初一的招生对象包括本市常住户籍学生和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中本市常住户籍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照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招生。

在特长生的考试中,各校的特长项目及标准不尽相同,为了提高学生的录取率,建议家长在报名时多了解学校的特点,切实抓住孩子的特长点。

(二)高中招生政策漳州市高中招生政策包括文化课和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考试。

其中,文化课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初中期末考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的学籍、成绩等材料进行审查。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试方式则相对多样,例如,艺术类特长生需要进行个人现场演示,体育类特长生则需要进行实操考试。

考试通过后,还需要进行面试环节。

建议家长密切关注招生政策,抓住孩子的特长点,增加铺路的成功率。

三、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一)幼儿园入园政策1、要求家长提供孩子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包括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根据幼儿园的招生录取规定择优录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住址、单位搬迁、适龄等。

2、幼儿园大班将面临小学入学,孩子的就读质量对之后的学习生涯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家长在选幼儿园时需要综合考虑课程质量、师资队伍等因素。

2023年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

2023年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

2023年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一、引言2023年的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这一话题涉及到家长、老师、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

学区划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因此备受瞩目。

今天,我将围绕2023年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展开探讨,深入分析其影响和意义。

二、公布时间与影响1. 公布时间据悉,2023年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将在明年年初公布。

这一时间节点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因为他们需要根据学区划分表来选择适合的学校。

2. 影响漳州芗城区学区划分表的公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近入学,同时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招生情况。

对于一些知名学校,学区划分表可能会造成学位紧张,进而影响家长和学生的选择。

三、学区划分表的背景和原则1. 背景学区划分是根据当地的教育资源、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进行划分,其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每个学生的学习权益。

2.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学区划分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所学校,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就近入学原则:学区划分应该保证学生能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的通勤时间和家长的择校压力。

四、学区划分表的影响因素1. 教育资源分布在划分学区时,教育资源的分布是一个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一些知名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地方,划分出的学区可能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争夺。

2. 学生人数和分布学区划分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学生人数多少也是划分学区的重要考虑因素。

3. 社会经济因素学区划分也可能受到当地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能会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更好的学区划分。

五、对学生和家长的影响1. 学生选择学校学区划分表的公布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校选择,尤其是那些考虑就近入学的学生。

学区划分表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学生需要转学,或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取学位。

2. 家长教育观念学区划分表的变化也可能会影响到家长的教育观念,一些家长可能会因为划分表的变化而重新思考教育方式和学校选择。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秋季的临近,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展开。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得到贯彻,同时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招生对象: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条件:户籍条件:适龄儿童应具有本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符合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特殊户籍要求。

健康条件:适龄儿童应具备基本的运动能力,无明显身心障碍,能够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生活。

居住条件: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应在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二、招生计划与区域划分招生计划: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容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有学位。

区域划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将招生区域划分为多个片区,每个片区对应一所或多所小学,确保适龄儿童能够方便、安全地入学。

三、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招生流程:发布招生公告→ 家长报名→ 审核材料→ 公示名单→ 录取通知→ 注册入学。

时间安排:发布招生公告:2024年XX月XX日前。

家长报名: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审核材料: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公示名单:2024年XX月XX日前。

录取通知:2024年XX月XX日前。

注册入学:2024年XX月XX日。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准备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方式将在招生公告中公布。

材料准备: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供审核: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证明。

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五、录取原则与公示制度录取原则: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如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照顾。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了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制订了xxx小学2020-2021学年度的招生工作方案。

这个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在招生原则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坚持就近、免试原则招生。

我们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也不招收特长生。

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招生范围包括学校和管辖区内的街道名称。

在招生办法方面,我们要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特殊群体入学包括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

我们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我们也要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不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在有关要求方面,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报名秩序。

我们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获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同时,我们也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

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

应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育资源状况进行合理划分。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

关于预留教育用地的建议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城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区中小学教育学位紧缺和教育用地日趋紧张。

以市区几所小学为例,芗城实验小学有1604人,33个班,用地面积6007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3.7平方米;名流中心小学有1259人,24个班,用地面积9747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7.7平方米;东铺头中心小学校有1681人,26个班,用地面积6812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4平方米;岳口中心小学校有1210人,22个班,用地面积11968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9.9平方米;通北中心小学有1510人,25个班,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3.3平方米;大同小学有550人,12个班,用地面积305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平方米5.5;洋坪小学有950人,16个班,用地面积2909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3平方米;西桥小学有学校没土地只能借用文庙。

这些学校的生均用地与福建省标准化学校规定的小学生生均用地15平方米相差较大。

这些学校“先天发育不足”再加上“后天保护不力”,长期得不到投资,环境日趋恶化。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面积本来就小,城市发展了、人口增加了、学生多了,但学校因没有规划无法扩大。

如通北中心小学周围的几个小区都是近期开发的,原来的漳州市电冰箱厂现为武夷名仕园;原来的漳州市印刷厂现为永亨世家;原来的大型仓储现为龙门天下;原来的北庙新村原来楼高只有五六层现在是十五层高楼;学校附近的北圣楼巷也在大面积拆迁。

学校不长,学生数却翻好几番,学校用地与商品房开发严重不均衡,导致学校教室、专用室紧缺,大班额问题突出。

教室挤满课桌,前至讲台,后至墙壁教师上课带话筒。

学校没有跑道,活动场地狭小,做早操要分批,体育课难以保障,就连学校的厕所蹲位也严重紧缺。

学生在校如困在笼中的小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以上状况在市区几所学校都存在)。

综观通北中心小学周围各小区的地块似乎都不足以配置学校,只是一个个小地块串联起来之后,没有学校或学校用室场地不够的矛盾就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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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20XX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篇一: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XX〕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福州实小、师大附小、市属各小学: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原则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公办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公办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

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

二、招生对象各县(市)区辖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一)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二)8月22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情况,新生发榜。

(三)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时间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四)各县(市)招生时间自行规定。

四、片内生的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

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

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片内生的界定。

1.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②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县(市)小学片内生由各县(市)负责界定。

(三)片内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

五、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一)军人子女、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二)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1.申请入学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等)。

2.入学程序:由监护人向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或县(市)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县(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3.五城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鼓楼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台江区: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仓山区: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晋安区: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马尾区: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三)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下列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1.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2.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四)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五)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就学,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安排入学: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2.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各县(市)区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

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直接向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

下同)即符合报名条件。

“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

20XX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0XX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各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工作时间由各县(市)自主安排,但申请学位的时间应宽裕,要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入学前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时间安排如下: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3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4.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民办学校对接。

六、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学校免课本费等政策家喻户晓,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

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在8月5日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生前通过当地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每所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咨询电话和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应向其教育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

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县(市)区可试点提前开展预报名工作,做好片内学生摸底调查、查验“两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等工作。

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

对群众举报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划片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局应将其安排在特殊学校(班)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属小学应于9月30日将新生学籍输入电子学籍系统,学校不得招收寄读生。

(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可根据本意见,从本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备案。

七、本《意见》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市20XX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2.市属公办小学20XX年一年级招生计划福州市教育局20XX年4月29日附件1:福州市20XX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单位:人)附件2:市属公办小学20XX年一年级招生计划(单位:人)篇二:厦门市20XX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门市20XX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XX〕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XX〕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秋季我市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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