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知识点总结(总结类)
民法知识点必背知识总结

民法知识点必背知识总结第一章基本概念一、民法的内容和基本原则民法是以调整人的日常生活为内容的,内容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家庭等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保护人格原则、公平原则等。
二、民事主体的概念和种类民事主体是指可以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又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
三、民法的任务和功能民法的任务和功能包括: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个人权利、调整社会关系等。
第二章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四、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民事权是指具有客体性、绝对性、性对性和排他性的法益。
民事权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债权和义务等。
五、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行为是指依法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行为和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行为。
六、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主体能力、客体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有效、无效和撤销等。
第三章民法的保护七、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人格权是指个人的尊严、名誉、荣誉、自由、肖像权等权利。
人格权的保护包括:名誉权保护、荣誉权保护、自由权保护等。
八、财产权的内容和保护财产权是指个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权利。
财产权的保护包括: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保护、担保物权保护等。
九、债权的产生和保护债权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货物、劳务、资金等的权利。
债权的产生和保护包括:债权的产生、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移、债权的诉讼保护等。
第四章合同和不当得利十、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十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目的的合法性、合同形式的合法性等。
合同的效力包括:有效、无效、撤销等。
十二、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种类不当得利是指民事主体在取得不当利益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当退还不当利益。
常识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常识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民法概述民法是规定个人和法人在民事关系中地位、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的专门法律。
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二、民法基本原则1. 民事主体的平等原则:即公民和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2. 自愿协议的原则:即一切民事行为应当基于自愿,不得强迫他人进行民事行为。
3. 诚实信用的原则: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合理、诚信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4. 法律保护的原则:即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5. 利益平衡的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一方的权利和利益与另一方的权利和利益之间应当保持平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主体1. 公民: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满足法定年龄的人;因精神障碍或者精神疾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能力;因其他原因丧失辨认能力的人。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满足法定年龄,但是由于未成年、心智障碍或者精神疾病等原因,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行为能力受到法律限制的人。
四、民事权利1. 人格权:是指公民对其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利益。
2. 财产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合法获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
3. 合同权:是指公民和法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可以依据这些规定的市场主体间订立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
4. 物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动产与不动产的权利。
五、民事行为1. 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使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民法常识知识点总结

民法常识知识点总结一、民事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人的基本法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和团体,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和责任。
民法规定了自然人、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自然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与人的生存、身体健康、姓名荣誉等有关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
财产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与个人财产有关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法人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
人格权是指法人享有的与人格有关的权利,如名称权、名誉权等。
财产权是指法人享有的与法人财产有关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自然人和法人的义务包括行为义务和支付义务。
行为义务是指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应当以一定的行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支付义务是指主体应当向他人提供或者交付一定的金钱或者物品。
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主体依法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设定、变更、消灭的行为。
民法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效力、无效和撤销等规则。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包括客体、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能力。
客体是指发生法律行为的事物,包括财产和权利。
意思表示是指主体表达意思的行为或者方式。
法律行为能力是指主体行使一定的民事法律权利和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义务的能力。
对于自然人来说,法律行为能力主要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对于法人来说,法律行为能力包括依法建立和终止的法定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和撤销。
有效是指符合法定要求的法律行为,可以产生法律效果。
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法律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撤销是指主体有权利请求对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已经发生的法律行为进行变更或者消灭。
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 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引言民法是指国家对民事关系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在我国,民法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掌握民法的知识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规范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适用原则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归纳。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对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它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合同权利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对自身身心完整和名誉尊严的保护权利。
在我国的民法中,人身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
在我国的民法中,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3. 合同权利和责任合同权利和责任是指个人依法与他人建立合同关系,约定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权利和责任是市民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三、民法的适用原则民法的适用原则是指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问题采取相应的适用方法和原则。
1. 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事关系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定原则是民法适用的基础。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个人的意思自治和自由选择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自由原则强调契约精神和合同自由。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要追求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4.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民法的实施和保障民法的实施和保障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机构和制度来支持和保证。
我国设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对民事关系进行司法审判和检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论民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它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民点法知识点总结

民点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是我国《民法总则》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事主体和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
其中的基本原则包括个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的平等、自愿与诚实、保护公共利益等。
在民法的适用中,这些基本原则是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1. 个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有相应权利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义务。
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首先尊重他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来谋求自己的利益。
2. 法律保护的平等:《民法通则》规定,法律对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在法律的保护下,每个公民都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
在法律行为中,不应当因为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3. 自愿与诚实:《民法通则》规定,法律行为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行为中,如实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采取欺骗、强迫等手段。
4. 保护公共利益:《民法通则》规定,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尊重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条件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对于侵权行为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过错和因果关系等方面。
在适用侵权责任法时,需要对这些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1. 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方面。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到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损害结果: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必须导致损害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导致了被侵权人的权益受到了实际损害。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被侵权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了实际损害。
3. 过错: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过错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的。
民法法考知识点总结

民法法考知识点总结一、人格权1. 人格权的含义人格权是指每个人基于其作为人的本质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法律所保护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2. 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人格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人格权在法律上也是不可转让的,不能被他人侵害。
3. 人格权的限制尽管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人格权也会受到限制。
比如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方面,人格权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财产权1. 财产权的含义财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制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2. 财产权的保护财产权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的保护,任何侵犯财产权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财产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处置的。
3. 财产权的限制财产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比如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方面,财产权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三、合同1.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依法设立的意思表示。
2. 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多个方面。
3. 合同的效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侵权1. 侵权的概念侵权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格权、财产权等。
2. 侵权的举证责任在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一般由侵权行为的承担者负担。
即如果他人主张其受到了侵权行为的损害,那么侵权行为的承担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己并未侵权。
3. 侵权的责任和补偿一旦侵权行为成立,侵权行为的承担者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需要对他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补偿。
五、物权1.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个人对一定的物的支配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民法自考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自考知识点总结大全一、人格权1. 人格权的含义及保护对象人格权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一切法律保护的权益,包括了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人格权的保护对象是个人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地位,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2. 人格权的内容和特点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了人的身体权、精神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特点是固有性、不可变更性、不可放弃性和不可侵犯性。
3. 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人格权并非绝对的,受到一定的限制。
人格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法律规定和司法保护。
相关的规定包括了民法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以及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
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含义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个体依法享有一切民事权利,并应当独立享有、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所享有的权利能力.2.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取得和终止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年龄、婚姻、监护、行为能力委托等方式,终止则是通过成年、婚姻、监护解除等方式。
3. 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主要包括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因为精神障碍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符合法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要求,合法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和民事法人1. 法人及其分类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团体。
法人主要分为了自然人法人和单位法人。
2. 法人的设立和登记法人的设立主要是通过合法程序和法人资格条件,法定程序设立,民事法人人通过公示等手段完成登记。
3. 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法人具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行事,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受独立的民事义务。
四、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主体主动作为以及遵从一定的意志,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及实践行为的统称。
法考中民法的知识点总结

法考中民法的知识点总结一、民法基本概念1. 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主要涉及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等问题。
2.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法律地位,可以拥有财产、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其他组织包括了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3. 民法的分类民法主要包括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领域。
二、物权法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指主体对客体享有的直接的、即时的、专有的、绝对的权利。
其特征包括了绝对性、排他性、继承性和相对性。
2.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是指对土地、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不动产物体享有的权利。
包括了权利的设立、转让和限制等内容。
3. 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指对动产、动产商品和动产产品享有的权利。
包括了动产物权的保护和行使等内容。
三、合同法1. 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结合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了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形式等。
2. 合同的效力和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产生结果的能力。
合同的变更包括了合同的解除、修改和转让等内容。
3.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违约是指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四、侵权责任法1.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侵权行为是指主体通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包括了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2. 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分为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侵权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包括了损害赔偿责任和停止侵害责任。
3. 侵权责任的承担和救济侵权责任的承担包括了侵权行为人和责任主体对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负有的赔偿责任。
救济包括了各种救济措施,包括行为保全、民事赔偿、民事诉讼和行政救济等。
五、民法的适用和解释1. 民法的适用原则民法的适用原则包括了法定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信赖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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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总结绪论一、一个理念:“信用”理念什么是“信用”?第一层次:守诺第二层次:内心诚实、怀有良好目的第三层次:使别人相信自己二、两个技能、熟悉法条、基本理论、法学语言的运用技能三、一种能力:法学思维能力、运用法学思维模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定一个命题,进行法学论证的能力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语源汉语中的“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而日本民法典所用的“民法”一词则是由法国翻译过来的。
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对此常译为市民法。
日本学者在明治维新时翻译欧州国家的法律术语时把“市民法”并未直接译为“市民法”,而是考虑东方古代以乡村为中心的乡村社会与欧州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社会的差异,把“市民法”翻译成“民法”。
二、民法的概念(一)实质上的民法与形式上的民法(二)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三)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四)民法学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科学,它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
(五)民法的本质、市场经济的根本法(公平、公正、自由、平等的交易规则);、明晰产权、确保流通,保障自由之法;、市场经济之自由、平等、诚实信用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一)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客体的关系。
(是谁的?如何流动)*注:排除不平等之外的都是直接管理(二)民法调整的的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平等基础上产生的财产关系。
(三)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具体的经济关系。
(四)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注:父母之间属于平等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管理属于不平等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而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书: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例:亲子关系)(一)人身关系是与人的身体不能分离的社会关系。
(二)人身关系的内容是人身利益而非民事主体的经济利益。
第五节民法的体系与渊源一、民法的体系民法的体系是指民法内部的组织结构,即人们如何将民法的全部内容及一些基本元素通过一定的立法技术组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关于普偏适用于民法分则的一般法律规定及有关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等。
(二)物权制度物权制度是规范财产所有和使用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
其内容包括:所有权制度及其他物权制度。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又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等,而担保物权则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等。
(三)债权制度债权是规范交易行为、交易过程、维护交易安全的规则,同时也是规范民事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债法总论、合同法律制度、侵权法律制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债权制度是民法中比重最重的部分。
(四)人身权制度人身权制度是规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和亲属权的法律规范。
人身权制度在传统民法的体系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欠缺人身权的专门规定,各国关于人格权的法律主要是由司法发展起来的。
但我国的《民法通则》则把人身权制度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并立。
(五)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有关对人们智力活动成果的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争议,但知识产权尽管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毕竟是民事权利,是民事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
因此,知识产权仍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两部分内容,版权又称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原产地权、名称权等。
(六)继承权法律制度继承权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其所遗留的遗产由死者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无偿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权制度是民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包括继承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内容。
二、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主要表现在各种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中,包括制定法(最主要)、判例法、习惯及法理(影响面较窄、家法)等。
(一)制定法、宪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二)国家认可的习惯及判例、法理、国家认可的习惯在许多国家民法中一般把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如果无法律规定时,依习惯。
在我国,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则受到限制,只有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民法渊源的意义。
在我国,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主要集中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一些商业领域。
、判例判例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作为民事渊源,判例并不是我国现在的法律的渊源,也并无拘束力。
这与英美法系把判例作为主要的法律渊源截然不同。
但并不是说判例在大陆法系、包括在我国就并无任何影响、并无任何法律意义。
一般来说,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具有指导或参考作用。
、法理法理是指法律的原理,是指由立法精神而形成的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把法理作为法律的渊源之一。
但这并不说明法理在我国并无影响,一般认为:法律的原理解释、法学著作、法学原理对法官裁判案件实际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私法自治原则(按我的方法完成我的事情)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概念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利益、满足对方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信息等。
(例:师生)、性质道德原则在法律中的体现、功能()在民事行为的履行和磋商阶段,对人们的行为动机进行指引;()对某些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违反诚信的行为提供法律裁判的依据。
五、公序良俗原则、含义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特点与一国的道德传统和意识形态有密切联系,构成对私法自治原则的限制、典型案例“泸州二奶”案判决理由:遗赠行为成立的前提是遗嘱,而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其他财物,并于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一个合法的遗嘱成立必须具备其构成要件。
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所立遗嘱时虽具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但遗嘱的内容却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静态)一、概念和意义、概念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社会关系,经民事法律调整后,确立为民事法律关系。
、意义整个民法体系的逻辑枢纽(有法律规定)二、分类、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本人与社会不特定相对人相对法律关系:本人于社会固定(特定)相对人、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三、要素、主体()对主体的阐释①何为“主体”?人即主体(不仅仅包括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人,在我国包括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等(包括个人合伙、合伙企业等)②法律上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③思考国家是否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④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意义法律赋予一些主体以独立的“法律人格”()自然人①含义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活的个体。
②特征●基于人类的自然繁衍而获得主体资格;●是其他类型法律主体的基础。
()法人①含义法律赋予某类组织以法律主体资格②区别法人作为一类法律主体,其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是组织,不是自然的个体;●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主体●在法律上,法人和自然人一样都是主体。
但实际上,法人终究不是自然人,因此,有些自然人的特性,法人不具备。
()其他组织①含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②主要包括●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企业●合伙企业●正在筹备中的法人、内容()何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的概念(本教材)经由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类型化的自由。
()民事权利的类型与体系①依权利的客体分●人身权与财产权●绝对权与相对权②依权利的行使方式分●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民事义务①概念当事人为保障他人权利的实施而对自身的约束。
②分类●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主义务、从义务、附随义务、客体()含义民事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往往不可替代,例:表演)、智力成果以及商业标志、人身利益和权利()思考货币、证券是否可以成为客体?*法律上所谓的“假离婚”就是真离婚四、民事法律事实、定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变动包括以下的三种类型:●从无到有→产生(如:结婚)●从这到那→变更(如:反目、侵权)●从有到无→消灭(如:离婚)、类型()自然事实(事件)①定义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②注意●无人的意思●例:人的出生、死亡()行为①定义当事人的有意识的活动②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基于其意志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义务。
(合法行为)●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行为✓催告✓通知:有动机、行动,缺效果●事实行为: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确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
(效果与动机不一致)✓例: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效果无法实现动机(不合法)(注:占用≠所有)③法律行为构成的三个因素●动机:内心意思●行动(核心环节):意思表示●效果:与动机一致④注意:夹杂人的意思五、民事责任(概念、分类)责任:不(适当)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第四章民事主体——自然人一、民事权利能力、概念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人格、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出生、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死亡、衍生问题:()胎儿的保护(如:遗腹子→特留份)()死者利益的保护(如:荷花女案→保护名誉非名誉权)二、民事行为能力、概念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以自己的行为主动或亲自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区别()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
()民事权利能力通常始于出生,止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通常以达到一定年龄标准并具备正常的精神状态为前提、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行为能力●岁以上: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注:有行为能力→岁以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