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质量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质量,规范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化妆品生产部门,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及仓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方针:确保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持续改进。
2. 质量目标:产品质量合格率≥98%,顾客满意度≥90%。
3.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及仓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4. 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5. 生产工艺规程:明确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要求。
6. 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和职责。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检验第七条原料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要求。
第九条原料入库前,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生产加工第十条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部门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第五章成品检验第十三条成品检验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检验项目应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第十四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隔离,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量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章包装与仓储第十六条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安全。
第十七条包装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包装质量。
第十八条仓储部门应保持仓库整洁、干燥、通风,防止产品受潮、变质。
第七章不合格品处理第十九条不合格品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隔离:不合格品应立即隔离,防止流入市场。
化妆品质量和包装管理制度

化妆品质量和包装管理制度一、化妆品质量管理1.1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环节。
以保证化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
1.2 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对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1.3 质量检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对产品进行全程监控。
确保产品在生产、存储、运输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污染和损坏,避免因此导致质量问题。
1.4 质量评估公司会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评估,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1.5 质量改进公司在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也不断优化原材料和辅料的选择,采用更优质的原材料和辅料,提高产品质量。
二、化妆品包装管理制度2.1 包装材料选择公司对化妆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选择,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包装材料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包装材料不含有有害物质,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2 包装设计公司在产品包装设计上注重环保和美观,选择环保材料,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量,保证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同时也着重包装的美观性和功能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3 包装质量控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包装质量控制体系,对包装材料和包装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确保产品包装安全可靠,外观完整,防止因包装破损或失效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2.4 包装检测公司对包装进行颜色、外观、结构等多方面检测,确保包装质量符合要求。
同事也对包装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包装材料的抗压、抗拉、抗刮等物理性能。
避免因包装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2.5 包装改进公司在不断改进包装质量管理制度,优化包装流程和工艺,提高包装设计和品质。
采用更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提升产品和品牌形象。
同时也注重包装过程的管理和员工的培训,确保包装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4357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4357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经营的企业,包括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在产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依据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原则进行制定,以达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信誉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第二章产品质量管理第五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确保所销售的产品产地合法经营,并持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采购体系,从合法渠道采购产品,并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储存条件达标,避免产品质量变差。
第九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设立质量检测实验室,对进货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便于快速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及时向消费者公告。
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二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整改过程。
第十四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价,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参与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反馈第十六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第十八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消费者的投诉。
化妆品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安全与合法权益,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化妆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立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化妆品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化妆品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3)组织对化妆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负责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质量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5)及时掌握化妆品市场动态,分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
三、化妆品生产经营要求1.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2.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健全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记录等环节。
3.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确保产品质量。
4.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污染。
5.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四、化妆品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1.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在进货时,应查验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2.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供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3.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销售价格等信息。
五、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1.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
2. 发现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顾客投诉处理制度1. 生产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应设立顾客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顾客投诉。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一、概述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产品之一。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1. 领导层承担质量管理的总体责任,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并加以实施。
2. 确定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
3. 建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三、质量管理要求1. 物料采购控制a.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
b. 对原辅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c. 建立物料管理台账,对物料的来源、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追溯。
2. 生产工艺控制a. 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可控。
b.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c. 进行关键环节的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的质量问题。
3. 产品质量检验及测试a. 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对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
b. 对产品的物理性能、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验证,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c. 建立质量检验台账,对每一批产品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4. 不合格品管理a.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b. 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c. 建立不合格品台账,对不合格品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和记录。
5. 召回与处置a. 建立召回制度,对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置。
b. 制定召回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c. 对召回和处置的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质量管理持续改进1. 建立和实施内部审核制度,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自查和评审。
2. 设立质量管理改进的目标和计划,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提升。
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从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管理、原料管理、生产管理、产品检验、标签管理、储存与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组织机构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负责。
2. 质量管理部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改进。
3.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设立产品研发部、生产部、销售部、售后服务部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保障产品质量。
二、质量管理体系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3.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其有效运行。
三、人员管理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化妆品法规、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3.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四、原料管理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原料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原料进货检验制度,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3.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原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五、生产管理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
2.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过程的关键信息,确保可追溯。
3.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产品检验1. 化妆品经营单位应设立产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二、质量管理原则1.依法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质量标准和规定。
2.一切以质量为中心: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包装到销售的全过程,始终追求卓越品质。
3.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的质量管控,不断优化和提升管理水平。
4.持续改进:通过不断的内部审查和外部客户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善。
三、组织架构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和推广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等文件,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质量标准。
3.采购部:负责采购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评估和审核,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4.销售部:负责销售产品的市场监测和客户反馈的收集,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改进产品。
四、质量管理流程1.质量控制(1)研发阶段:制定产品研发计划和技术规范,确保产品研发符合质量标准。
(2)生产阶段:建立生产指令和生产记录,规范生产过程,包括原材料的接收、存储、使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确保产品质量。
(3)包装阶段:建立包装指令和包装记录,规范包装过程,保证产品包装的质量和安全。
(4)检验阶段:建立检验流程和检验标准,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质量监控(1)设立质量监控点,对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将取样的产品送往实验室进行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等多个项目的检测。
(3)建立质量监控记录,记录各个环节的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3.质量反馈和改进(1)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客户反馈和投诉,并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质量改进措施。
(2)定期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对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化妆品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其质量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化妆品生产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一、质量管理目标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制度的设计应注重以下几点:1. 安全性:确保化妆品不含有违禁成分、有害物质或超过规定限量的成分,以减少对用户的潜在危害。
2. 有效性:确保化妆品具有所声称的功能和效果,并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合规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法合规。
二、质量管理制度架构1. 质量目标设定制定化妆品生产的质量目标,包括产品质量指标、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2. 原材料供应管理建立原材料供应商评估机制,并对每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评估,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3. 生产工艺控制明确化妆品生产的每个环节的要求和工艺控制点,确保成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4. 设备设施管理对使用的生产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5. 质量检测与监控建立适当的质检体系,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6. 销售与售后服务确保产品的合法销售,并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退换货事宜。
7. 记录与文档管理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包括质检记录、生产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以便追溯和审核。
8. 不良品处理建立不良品处理机制,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处置,防止不良品进入市场。
9. 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审核结果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
三、质量管理制度执行1. 责任分工明确质量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并确保其执行到位。
2. 培训与教育向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质量管理培训和教育,增强其质量意识和技能。
3. 内外部合作与相关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接受外部质量检测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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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2014年11月3日目录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人员培训制度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4.进货检查验收制度5.储存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培训制度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化妆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验收员应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三、验收应包括外观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
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时应按照化妆品的分类,对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化妆品的成份、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3、验收进口化妆品,应凭《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化妆品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五、验收员应严把进货关,验收后在“进货质量验收通知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真实、完整地电脑录入检查验收记录。
其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合格证、质量情况、包装情况、外观质量、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项目。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对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非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当面拒收或入退货区。
储存制度一、所有入库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保管员应根据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
三、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产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产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产品,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移不合格区。
六、在柜过期失效、破损化妆品由保管员填写“过期失效/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产品,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化妆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sfda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产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十一、不合格品区中化妆品不得随意进出,必须凭质量管理部的通知,如违规操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化妆品符合有关标准。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化妆品,对所经营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从事化妆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
五、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养护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记录、票据的年。
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购销台帐制度2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等。
六、化妆品经营企业在购进化妆品时应索取有生产企业公章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经营企业《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销的国产化妆品生产日期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应在卫生许可证标注的产品种类范围内。
七、化妆品经营企业购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应索取盖有生产企业或中国总代理商公章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经销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日期和进口化妆品的进口日期应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核对产品与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进口产品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产品类别、生产企业、地址、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是否一致。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
)八、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的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实际生产企业的厂名、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和中文标识;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使用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产品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注明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得出现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宣传疗效、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使用原料应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标注相应的警示语;产品上应有质量合格标记。
九、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化妆品必须在有效期限以内。
十、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化妆品的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十一、化妆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化妆品的宣传不能有虚假夸大的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不能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的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不能宣传医疗作用。
十二、化妆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年月日企业(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