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
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人选申报表

年 月 日
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对申报人政治立场、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填报内容的审核推荐及对申报人入选后将提供的支持和保障)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七、专家评审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八、教育厅审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思政梦”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
申 报 人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作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教育厅 制
二O二O年四月
填 写 说 明
1.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填写“无”。
2.本表请用计算机填写,填表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起止时间
资助金额(万元)
排名
获奖情况(教学科研类奖项)
获奖时间
获奖成果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授予机构
奖励等次
排名
科 研 成 果
(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研究报告等,限填10项)
成果名称
刊发载体
(发表刊物及期号、出版单位、
采纳批示等)
发表时间
署名
顺序
四、业绩简述(300字以内)
五、申报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对报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含国外研究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
起止时间
团体名称
职务
所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非教学科研类奖项)
获奖时间
奖励名称
奖励授予机构
奖励等次
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

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作者: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5年第10期9月8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副省长陈云贤,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等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颁奖。
朱小丹在会上讲话,陈云贤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王沛婵等1081名同志获得“南粤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邓少芝等110名同志获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中心小学黄爱珍、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冯子川、华南农业大学吴珍芳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发言。
受省委书记胡春华委托,朱小丹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示祝贺和敬意,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问候和诚挚感谢。
朱小丹充分肯定了我省近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他指出,广东省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离不开教育、离不开人才的强力支撑和保障,特别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教育和人才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努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以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统筹好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效益,统筹好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好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统筹好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形成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朱小丹强调,全省广大教师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将其作为自己的崇高人生目标和不懈职业追求,努力成为不负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12.30
•【字号】粤教助函〔2015〕74号
•【施行日期】2015.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
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粤教助函〔2015〕74号各普通高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暂行管理办法》(粤教助函〔2012〕48号)的有关规定,经各高校组织认定、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华南农业大学胡瑞蓉等48471名学生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予公布。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30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
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粤教思函[2011]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1.05
【实施日期】2011.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2005年,我省启动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以滚动方式逐步培养一批高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和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骨干教师。
第一批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进行终期考核,第二批骨干教师将进行中期考核。
按照《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将开展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编制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单位的专任教师;(2)中共党员;(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5)本科院校教师要求具有博士学。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建设课程 申报表

附件一: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建设课程
申报表
推荐学校
课程名称
课程层次(本/专)
课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教育厅制
二ΟΟ年月日
填写要求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请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中各栏目。
[1]
3.课程描述
3-1教学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3-2教学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实践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环境)
3-3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含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3-4教学效果(含校内同事举证评价、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近三年学生的评价结果;课堂教学录像资料评价)
4. 自我评价
4-1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不超过三项)4-2目前本课程还存在的不足之处
5. 课程建设规划
5-1本课程的建设目标、步骤、课程资源上网计划等5-2本课程已经上网的资源名称列表
6. 说明栏。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粤教思[2014]7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12.11【实施日期】2014.1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14〕7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一)课题类别。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选题范围。
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等7个领域。
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2013年度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3年内不得申报此项课题。
(四)拟立项数量。
立项课题70项,其中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45项。
(五)本年度科研课题向实践类课题倾斜。
积极鼓励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实践性的项目参加申报。
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xx]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引导广大高校青年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青年教师与学生年龄接近,与学生接触较多,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影响更直接,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高校青年教师主体积极健康向上,拥护党的领导,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热爱教书育人事业,关心关爱学生,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同时也应看到,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一些地方和高校对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方法不多、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各地各高校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治上主动引导、专业上着力培养、生活上热情关心,促进广大青年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5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4dc5ba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e6.png)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5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教社科〔2009〕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教社科司函〔2013〕11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不断丰富和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的方式和途径,就规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参观考察活动的性质和意义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旨在帮助教师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信念,丰富经验阅历、更新知识体系,洞察社会发展、增强科研能力,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环节。
中宣部、教育部十分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在广东、辽宁、福建等地建立了一批固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到基地所在省份进行参观考察活动。
2013年5月,教育部在上海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工作。
多年来,我省结合实施“05方案”,教育厅及各高校坚持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规范、科学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参观考察活动,引导他们自觉地将书本理论与实际经验结合起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结合起来,更好地教育青年大学生坚定跟着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让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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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粤教思函[2015]5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5.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
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09〕35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各高校踊跃参与,经过学校初赛评审、复赛录像评审和决赛现场讲课并答辩评审,最终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26名,优秀奖53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和
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逐步成长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中坚力量。
省教育厅每年均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并从中选拔优胜者参加粤桂琼赣滇五省(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
一等奖(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