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03
添加标题
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 岸。
04
添加标题
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 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05
添加标题
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 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06
添加标题
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 地。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 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 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选项中选择: 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 (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出
入
境
货
制
物 报
检
单
的
填
报一 检、 单填 填制 制《 总出 体境 要货 求物
报 检 单 》
每份报检单只限填报一批商品。不同的合同 分开填报;同一合同不同的品名分开填报 (即要求同一品名,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 一地点,同一收、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 物报一批);同一合同各种货物混装在一个 包装箱内的,需提供报检商品清单(清单内 容要求包括:海关编码、商品名称、数/重 量、计量单位、单价以及商品总值)。
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 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邻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 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入领证人姓名。
二五.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 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标志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加施在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物上的证明性标记。
进口安全质量认证标志及其他认证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适用范围。
二、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标志的制定、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标志的样式、规格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标志加施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在报检时提出申请。
四、标志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一)标志的使用1.入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出境。
2.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检验检疫协议等规定需加施标志的检验检疫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加施标志。
3.人境货物需要在检验检疫地以外的销售地、使用地加施标志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证书副本送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销售人、使用人持证书向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4.入境货物需要分销数地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按分销批数分证,证书副本送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
由销售人持证书向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5.出境货物标志加施情况由检验检疫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证书、《出口货物换证凭单》中注明,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换证时核查。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 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 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 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 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 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电子报检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一般要求用打印机打印。
1.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的日期。
4. 发货人: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预验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
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 收货人:按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6. 货物名称: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
7. H.S编码: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8. 产地:指货物的生产(加工)地,填写省、市、县名。
9. 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
重量还应填写毛/净重。
10. 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地总值及币种,应与外贸合同、发票所列货物总值一致。
11.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2.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号码。
13. 合同号、信用证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用信用证结汇的还应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号码。
14. 贸易方式: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无偿援助、外商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区货物、退运货物、过境货物、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保税区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口留购货物、展览品、样品、其他非贸易品、其他贸易性货物。
15.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货地点、厂库。
16. 发货日期:填写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报检可不填。
17. 输往国家和地区:指外贸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中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18. 许可证/审批号:对已实施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第一篇: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可以用“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号和注册号(指代理报检单位)。
3.联系人: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
4.电话: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电话。
5.报检日期:为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6.发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7.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8.企业性质:按实际性质填写。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窗口打“√”(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报检时填写)9.货物名称:按进口合同、发票填写,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HS 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
原产国(地区):按进口合同填写。
指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数/ 重量:按进口发票、提单填写。
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按实际包装类别和数量填写。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及种类,应注明材质。
如木质包装。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具体的船名、车号、航班号码,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 合同号:按进口合同填写。
贸易方式:填写货物实际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B、三来一补;C、边境贸易;D、进料加工;E、其他贸易。
贸易国别(地区):按合同填写。
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提单/运单号:按实际提单/运单号填写,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到货日期:指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启运国家(地区):指装载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开始出发的国家(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须填写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的卸毕日期填写。
在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时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①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②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编号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
检后生成的正式报检
号。
电子报检后自动
生成的15位数字
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
验检疫机构备
案后取得的10
位数代码。
联系人:
报检这批
货物的报
检员(姓
名)
电话:
报检人员的联
系电话
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入境货物的
收发货人或受
其委托的代理
报检企业报检
的日期
①直通式电
子报检中,
数据发送的
日期一般=
受理报检日
期
②非直通式
电子报检
中,受理报
检的日期和
企业发送数
据和制单的
日期往往不
同。
年月日
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
方)(中文)
注意1:出现贸易商和最终生产加工单
位
不一致情况下,收货人还是合同的收货
方。
企业性质(划“√”)✍合资✍合作✍外资(外文)注意2:在录入电子报检数据时,须同时录入收货人的备案登记号。
发货人(外贸合同的发货方)(中文)
注意:由于入境货物的发货人一般为国外公司,没有相应中文名称之下,此处填写“***”
(外文)
[1-2。
报检录入规范V1.1

报检录入规范V1.1目录1.入境货物 (2)1.1基本信息 (2)1.2货物信息 (4)1.3集装箱信息 (6)1.4基本信息(其他) (6)2.出境货物 (9)2.1基本信息 (9)2.2货物信息 (10)2.3集装箱信息 (12)2.4基本信息(其他) (12)3.出境包装报检 (14)3.1基本信息 (14)3.2包装容器信息 (16)3.3分证单位信息 (16)4.集装箱适载报检 (16)4.1基本信息 (16)4.2集装箱信息 (17)5.尸体棺柩报检 (17)5.1基本信息 (17)5.2其他信息 (18)为规范检验检疫业务系统数据项录入,提高业务管理原始信息的采集质量,完善统计数据,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报检单》在本规范中简称“报检单”、“入境报检单”、“出境报检单”。
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除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录入时,可录入“***”号、留空或注明情况外,所有项目必须按实际情况准确录入。
本规范所述数字及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冒号(:)等标点符号,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本规范中涉及日期的,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填写的内容使用阿拉伯数字,使用电子数据报检的,统一采用半角阿拉伯数据格式。
本规范中国内行政区划、全球国别或地区、境外港口名称及币种等表述和代码遵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及《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等标准,若发布新版本,则从其规定。
1.入境货物基本报检申报要求1)法检货物和非法检货物属于同一报检批的,可合并申报;2)全申报报检单,报检单申报的货物信息应与报关单一致;3)货物顺序为法检货物在前,非法检货物在后;法检货物中的海关监管条件有“A”的在前,没有“A”的在后;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在前,无木质包装的在后。
进出口货物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指引

具体的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指引一、申报信息1.编号编号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自动生成。
2.检验检疫编号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3.电子底账数据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4.检验检疫申请状态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申请状态,由系统自动生成。
5.申请日期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时的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基本信息1.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填报内容。
2.检验检疫类别:检验检疫类别包括:出境预检、出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尚未确定收货、装运日期或者运输方式等,需要申请提前实施检验检疫时;输俄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水果、输港澳活动物、出口烟花爆竹等特殊模式业务时,可选择“出境预检”类别。
3.申请受理机关:填报产地/当地海关。
4.企业资质:填报货物的生产商/出口商企业名称及必须取得的资质类别、编号。
(1)序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资质类别编号:按照申报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资质类别。
(3)企业资质编号: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必须取得的/审批/注册登记/备案文件编号。
(4)企业名称: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名称。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的组织机构代码。
5.申请单位代码: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编号。
6.申请单位企业中文名称: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名称。
7.发货代码: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及其备案登记代码,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特殊申请单位代码。
8.发货中文: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的中文名称。
9.发货英文: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的英文名称。
10.收货代码: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收货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
11.收货中文: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收货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
12.收货英文: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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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
一、用户注册
1.登录“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浏览器显示内容
见下图:
2.点击“用户注册”,在如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填写说明:其中“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要求填写内容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信息一致。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单位用户”选项后,点击登陆。
登陆成功页面显示如下:
二、单位信息登记
选择左侧信息栏:单位信息登记页面如下,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带*号栏为必须填写项目,需要上传相关资料的按要求
上传,其余按照单位真实情况填写。
1.产品使用/存放地址:是指具体使用产品(生产加工、科研单位)或者储藏产品(销售单位)的地址;
2.经营范围:有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其余按实际情况填写;
4.单位性质:单位性质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分为生产、加工、科研和销售类型,如涉及多种类型,可勾选多个;
生产、加工、医疗、检验、医药研发外包、销售单位(有仓库)需要上传:
(1)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管理文件。
(2)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凡是有等级的都需要上传等级证书,如没有等级则需上传实验室基本介绍的说明,包括实验室硬件和软件的相关信息,涉及操作哪些实验等等。
(3)生物废弃物处置情况:如外包环保公司处置的上传相应合同,如单位自己处置则提供废弃物处置的具体规定。
(4)特殊物品储藏使用设施:说明储藏、使用特殊物品的设施和设施使用的情况。
(5)特殊物品类别:单位涉及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类别,分为人体组织(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微生物(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生物制品(指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人体血液(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及其制品(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涉及多种的可以多选。
销售单位需要选择:销售产品类型(药品、诊断试剂、生物试剂)。
5.附件:其他用以补充说明的文件。
6.一年出入境计划:上传单位一年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计划
7.公司简介: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重点描述公司性质和涉及出入境特殊物品部分的业务开展情况。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跳出以下对话框则表示上传成功,等待管理员审核。
提示:通过信息登记的企业在修改基本信息后,审核状
态也将变为未通过审核,请与我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电话:38620986/38620985。
三、企业信息审核结果查看
审核结束后,企业登录后页面显示如下:
点击右上角“未读信息”,可查看信息登记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材料补全、现场考核。
企业可以点击信息状态栏,将弹出对话框,提示企业审核通过、材料补正或是需要现场考核:
四、特殊物品信息预审核登记
1.企业有用于治疗诊断预防产品信息或其他特殊物品的,有
两种方式可以添加产品信息:
(1)点击左上角“产品信息备案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保存,点击左上角“从已有EXCEL表中导入”批量上传。
(2)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单独保存。
3.上传的文件和点击添加的数据会暂存在新增物品列表里,点击对应的产品信息文件并进行浏览上传,申请人可以根据《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分级表》(见附件)对物品进行分级,将特殊物品分为A/B/C/D级。
此时可点击“修改”按钮,将产品信息导入在线填写文本框内,修改相关内容后,点击“添加”按钮,进行保存。
分级完成后,在列表中勾选需要上传的产品,可点击“批量上传”按钮。
上传成功后,物品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申请人可进行下一步的审批单申请。
如申请人无法判定级别的,可由工作人员辅助进行分级,需等待工作人员分级完成后方可进入申请流程。
待分级的物品列表在查询页面可以查询到具体的信息,以及分级是否完成等信息。
五、特殊物品信息预审核查询
数据库中的产品可通过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查阅
相关信息。
点击“换证操作”中的“浏览”按钮重新上传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批件。
点击“删除”按钮可从数据库中删除此项产品信息。
点击“查看文件”可以查看上传的随附文件。
六、审批单申请
1. 审批单填写页面,用户需要填入物品信息栏里的带*号项,
然后选择产品等级,列表里会显示之前录入的该等级的产品信息。
在通过录入该产品的批件号,即可精确筛选出符合的产品。
双击列表中的数量,数量单位,重量,重量单位和美元手动输入,勾选该数据点击“暂存”或“提交”按钮进行保存,暂存的数据不会生成流水号,可以再次保存后上传。
2.申请单情况
已完成的申请单会生成准字号,和有效期剩余天数。
用户可以查看受理状态,打印申请单,修改申请单等操作,状态为“复核完成”即可进行特殊物品预核销申报。
七.特殊物品预核销申报
1.申报: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需要做预核销申报的审批单
点击上图的申报按钮会弹出如下的页面,在申请表附表里点击“填写件数重量”填写申报数据。
填好数量重量和货值后点击“保存”,上图中对应的数重量、货值如有总申报量限制在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预核销后就会相应扣减。
再勾选需要申报的物品信息后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预核销申报操作。
2.预核销单情况:根据查询条件筛选并查看预核销单状态。
八.风险评估申请
1.风险评估申请:依次填写相应信息框并上传相关材料后,在风险评估产品信息登记项下,点击“新增”按钮后填写风险评估产品信息,产品添加完成后点击“完成”保存。
上传“产品说明”并填写产品存放地点后点击“保存”。
2.风险评估申请记录:可以根据条件筛选风险评估申请记录,并可以查询申请后的状态。
九.密码修改
十.信息反馈情况
收件箱可以查看物品申请审批的结果,和一些系统系统发来的公告,以便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联系人:谢静/冉迪/娄亚婷
联系电话:38620985/38620986/38620203
附: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分级表
监管等级申请内容提交材料名称
扫描上
传信息
需要递交原
件
A级含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
物名录》中的一、二类病原
微生物的特殊物品。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部门的批准文件
原件是供移植用的人体组织
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件
原件是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供体健康
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复印件否出境含有中国人体基因组、
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
织、细胞、血液、制备物、
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
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
的信息资料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
的批准文件
原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