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带教老师队伍管理,提高带教质量,促进医院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管理机构医院带教老师管理机构由医院教育处设立,具体负责带教老师的管理工作。
三、带教老师的选拔和聘任1. 带教老师的选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首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扎实的临床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3)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患者悉心护理经验;(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带教老师的聘任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程序完成,经医院教育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聘任。
四、带教老师的责任和义务1. 带教老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对学生进行认真负责的带教工作。
2. 带教老师应当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带教老师应当在教学中严格要求自己,严谨治学,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严禁在教学过程中搞违法乱纪行为。
4. 带教老师应当与学生和医院其他科室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带教任务,营造良好的带教环境。
五、带教老师的考核与评定1. 医院将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评定,主要包括带教工作情况、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带教老师考核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学工作聘用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
3. 针对带教老师的不合格情况,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提出整改意见、暂停带教工作或取消带教资格等。
六、带教老师的薪酬和福利1. 医院将根据带教老师的工作情况、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
2. 带教老师享有医院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休假、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
3. 聘任的带教老师还将享受相关聘任津贴和教学补助等福利。
七、带教老师的辞职和解聘1. 带教老师如需辞职,应当提前向医院教育处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离职。
小学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带教老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带教老师,包括在编教师、代课教师、实习教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带教老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带教老师的管理行为,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带教老师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 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3. 指导、帮助新教师、实习教师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4. 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5.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6. 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7. 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考核、评优等工作。
第五条带教老师的权利:1. 获得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如教材、教具等;2.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3. 享有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4. 享有学校规定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等权利;5.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带教老师的管理:1. 学校设立带教老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带教老师的日常管理工作;2. 学校定期组织带教老师培训,提高带教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3. 学校对带教老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4. 学校对带教老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带教老师的考核:1. 教学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带教老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学生学习兴趣、教学效果等;2. 教学态度考核:主要考核带教老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3. 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带教老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4. 教学贡献考核:主要考核带教老师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贡献。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奖励: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带教老师,给予相应的奖励;3.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带教老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晋升。
企业带教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带教人员的管理,提高带教质量,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带教人员。
第三条带教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指导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章带教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企业带教人员选拔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注重实际工作能力;3. 遵循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带教人员选拔程序:1. 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2. 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3. 组织面试、考核;4. 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第六条带教人员培训内容:1. 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2. 带教方法与技巧;3. 案例分析;4. 企业最新技术、工艺等。
第三章带教工作第七条带教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带教工作。
第八条带教人员应严格执行带教计划,确保带教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带教人员应关注学员的成长,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带教人员应与学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一条带教人员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带教工作情况,接受考核和评价。
第四章带教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带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十三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1. 带教计划的执行情况;2. 学员的学习进步情况;3. 带教过程中的问题处理情况;4. 与学员的沟通情况。
第十四条年终考核内容包括:1. 带教计划的完成情况;2. 学员的学习成果;3. 带教过程中的亮点和不足;4. 学员和相关部门的评价。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在带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带教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未履行带教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带教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教工作制度

带教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新入职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带教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新入职员工、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等带教工作。
三、带教老师职责1. 带教老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
2. 带教老师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指导,监督和评价其工作表现。
3. 带教老师应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并根据新入职员工的实际进度进行调整。
4. 带教老师应定期组织教学活动,如病例讨论、学术讲座等,促进新入职员工的学习和成长。
5. 带教老师应关心新入职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及时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新入职员工职责1. 新入职员工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尊重带教老师的指导和意见。
2. 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加带教老师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认真听讲和笔记。
3. 新入职员工应主动向带教老师请教和提问,及时反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4. 新入职员工应认真完成带教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 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培训和考核,争取顺利通过试用期。
五、带教工作流程1. 科室负责人在收到新入职员工名单后,应在1周内指定合适的带教老师。
2. 带教老师应与新入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背景和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3. 带教老师定期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新入职员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4.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新入职员工的考核,评估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 带教老师对新入职员工的评价应作为其试用期评价的重要参考。
六、激励与反馈1. 医院应设立带教工作奖励基金,对表现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 带教老师的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应纳入其绩效考核,作为晋升和评优的依据。
3. 新入职员工对带教老师的教学和指导应给予客观评价,鼓励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带教老师培训和交流,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水平。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的管理,提高带教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带教老师的管理。
三、带教老师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学教育事业。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四、带教老师的职责
1. 认真执行医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质量。
2. 指导实习生进行临床实习,帮助其掌握临床技能。
3. 传授医学知识,培养实习生的临床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 参与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五、带教老师的选拔与培训
1. 医院每年组织带教老师选拔,选拔具备条件的医生担任带教老师。
2. 对新选拔的带教老师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实习生管理等方面。
3. 定期组织带教老师参加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其教学水平。
六、带教老师的考核与评价
1. 医院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实习生评价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带教老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建立带教老师评价体系,对带教老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教管理制度模板

带教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内部带教管理制度,提升新员工业务水平,提高老员工培训能力,创造良好的竞争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带教活动。
1.3 带教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老员工的传帮带,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文化,快速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提升老员工的培训能力和经验。
二、带教老师的选拔和培训2.1 带教老师由各部门负责人选拔,要求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经验,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热爱带教工作。
2.2 带教老师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带教方法、培训技巧、课程设计等,合格后方可担任带教工作。
2.3 带教老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带教效果、学员评价、教学方法等,不合格者取消带教资格。
三、带教活动的实施3.1 带教活动按照新员工入职时间安排,一般为入职后的第一个月。
3.2 带教老师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带教计划,包括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实践操作等。
3.3 带教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理论学习由带教老师通过授课、讨论等方式进行,实践操作由新员工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4 带教活动期间,带教老师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和解答疑问,新员工需积极参与,主动学习。
3.5 带教活动结束后,带教老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实践操作、工作态度等。
四、带教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1 带教活动结束后,带教老师填写带教评估表,对新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成长进行评估。
4.2 带教评估表需经新员工签字确认,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4.3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带教活动进行总结和分析,对优秀的带教老师和优秀的新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4.4 新员工对带教活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带教老师或人力资源部门。
五、带教制度的修改和废除5.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修改。
5.2 本制度的废除需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废除。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对象1. 带教对象为我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 带教对象为新入职教师,包括试用期教师和调入我校的教师。
三、带教导师1. 每位带教对象应指定一位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导师进行指导。
2. 导师负责对带教对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方面。
四、带教内容1. 课堂教学: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 教学研究: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班级管理: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班级管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4. 教师素养: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提高自身素养,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
五、带教期限1. 带教期限为两年,自带教对象确定之日起计算。
2. 在带教期限内,导师应全面关心带教对象的成长,定期进行教育教学指导,帮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六、考核评价1. 带教对象应在带教期限内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2. 导师应对带教对象的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评价,鼓励带教对象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教务部门应对带教对象进行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评价带教对象的成长成果。
七、激励机制1. 对在带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带教对象和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带教期间取得显著成绩的带教对象,学校将优先考虑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
3. 对在带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八、违约责任1. 带教对象未按期完成带教任务,或未达到约定教育教学水平的,视为违约。
中医医院带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中医医院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中医人才,规范中医临床带教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医教育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中医临床技能为宗旨。
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中医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
3. 遵循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4. 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带教组织与职责1. 医院成立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带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科室设立带教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科室带教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带教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4. 带教教师应严格遵守带教制度,认真履行带教职责,确保带教质量。
四、带教内容与方式1. 带教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等。
2. 带教方式:(1)临床带教:带教教师带领学生在临床一线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学生进行病例分析、诊断、治疗和护理。
(2)专题讲座: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教授为学生讲授中医理论知识。
(3)技能培训:开展中医临床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中医操作技能。
(4)学术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五、带教考核与评价1. 带教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
2. 过程考核包括带教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3. 结果考核包括学生的中医理论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方面。
4. 带教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带教工作顺利开展。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带教老师管理制度、职责和奖惩制度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一定的带教水平。
二、教学工作必须坚持“教学相长”,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基础培养,做到热爱中医药事业,学会思维方法,努力做好中、西医结合。
三、加强实习生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坚持以中医药基础理论和技术为主,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敬业精神,通过实际病例的带教,参加课题研究,以及撰写总结、论文,教会学生的基本技能和上岗能力。
四、带教老师要虚心学习学生从学校带来的新理论和新技术,虚心听取他们在业务上的不同意见,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五、带教老师要认真做好小课、专题讲座、教学查房和病案讨论的备课工作。
(一)讲小课可随时结合不同病种的典型病例进行,着重于中、西医的诊疗原则的讲解,以及自己的实践体会,使学生能适应毕业后实际工作需要。
每两周讲小课一次。
(二)专题讲座着重于各种疑难病、危急症的诊疗原则和方法。
每季度不得少于二次。
(三)教学查房和病案讨论,结合病房的危重、疑难病例,以及新开展的技术和方法进行。
每季度不得少于二次。
六、批改学生医疗文件,选好教学病例,做好学生转科的考试和考核。
六、督促被带教学生认真执行“实习生管理制度和要求”。
七、服从各级教学管理小组的安排和指导。
九、兼职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对具体的教学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十、带教教师工作职责
(一)住院医师
1、承担毕业实习的临床带教任务,责任心强,带教意识强。
2、按实习要求,遵循跟诊、试诊、独立诊疗三步骤,热情指导,因材施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级医师汇报;重视实习生的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意医德医风的教育,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到言传身教。
4、按时检查批改学生的病历,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有签名。
5、协助上级医师组织病例讨论,进行出科考核,并写好实习鉴定。
(二)主治医师
1、承担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及教学行政工作,协助科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
2、全面熟悉本科病人的病情,掌握近期演变情况。
3、重视基础理论知识、技能培养,对教学内容掌握熟悉。
4、指导实习的临床操作,做到查体示范指导规范,手法、顺序正确。
5、能结合病例展开深入讨论,正确分析诊治计划。
6、正确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的临床思维、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7、为人师表,做到礼貌待人,作风严谨,着装大方整洁,谈吐温雅。
8、能组织病例讨论,结合实习内容及本科实际介绍经验,讲授小课或专题讲座。
9、实习结束对实习生思想品德和业务技能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科主任
1、承担实习生的专题讲座工作,并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拟定本科的教学工作计划,了解计划执行情况,指导临床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的带教工作。
3、组织好对带教老师的培养考核、奖惩、晋升、定级和人才交流等工作。
4、处理临床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及问题,对疑难病例具有高深见解。
5、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任务
十一、奖惩制度
1各科室奖金分配应有一定比例带教人员的教学补贴。
2带教人员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称。
3带教人员违反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并取消带教资格。
4带教人员违反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或带教中未达到教学目的的年度内不得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