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和意义公开主体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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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全文释义解读

人民调解法全文释义解读

人民调解法全文释义解读一、引言人民调解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矛盾纠纷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人民调解法进行全文释义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内容和实施要点。

二、立法背景和目的2.1 立法背景人民调解法的制定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旨在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2 立法目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发展,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3.1 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协商、自愿参与、公开公平、法律约束、及时解决等。

3.2 调解程序人民调解的程序包括登记备案、受理申请、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履行协议和监督检查等环节。

四、人民调解的主体和权责4.1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由政府设立并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的调解工作。

4.2 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是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4.3 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是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具体调解机构,负责具体的调解工作。

五、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和效力5.1 适用范围人民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一系列民事矛盾纠纷的解决。

5.2 效力问题人民调解协议经过双方自愿并经过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

六、人民调解的监督和保障机制6.1 监督机制人民调解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上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下级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

6.2 保障机制人民调解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经费保障、工作保障、培训保障和法律保障等方面。

七、发展人民调解的措施和建议7.1 措施发展人民调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培训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

7.2 建议为了更好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可以提出以下建议:加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源参与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加强宣传力度等。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前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范网络生态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在网络空间打造安全和谐、清朗有序的生态环境。

本文将全面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措施,以期深刻理解和认识网络治理的基本规则和原则,为保持网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持和指导。

【正文】1、规定的立法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信息内容创作、发布、传播、监管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网络舆论热点、谣言、虚假信息等大量存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托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生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防范网络信息传播的风险和歧视,促进互联网文化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2、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复制、发布、传播网络信息内容的各类主体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广告经营者和其他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提供者等。

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规定的相关规则,合法、正当地进行网络互动和信息交流。

3、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1)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管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管理原则,将网络信息内容分为正常信息、违规信息和不良信息等三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精准监管和有效管理。

(2)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及管理机制《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其他相关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审核机制,负责审查和管理发布的信息内容,加大违规信息的处理和处罚力度,完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监管体系。

(3)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生态治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新闻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加强对新闻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做好新闻信息发布、传播、监管等工作。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摘要:一、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1.社会背景:转型期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行政许可的需求和依赖性增强。

2.政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要求行政权力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法律背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行政许可立法的空白。

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主体、权限、程序法定。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事项、范围和条件应当公开;实施过程应当公平、公正。

3.便民原则:简化行政许可程序,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

4.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保护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正文: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转型期的社会对行政许可的需求和依赖性不断增强。

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行政许可法》。

该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行政许可立法的空白,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具体包括:行政许可的主体、权限、程序法定。

这是保证行政许可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事项、范围和条件应当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在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给予特权或歧视。

这有助于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便民原则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尽量简化程序,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这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申请人对行政许可的满意度。

四、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要求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充分保护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充分的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背景和意义公开主体和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背景和意义公开主体和范围

(五)安全原则
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五、公开范围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1.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主动公开4项基本政府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 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 主动公开的
(7)公开责任分配制度 (8)公开时限制度 (9)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和帮助制度 (10)年度报告制度 (11)有关监督和保障制度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职责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的职责基本相同
四、公开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公正 2.公平 3.便民
(二)质量原则1.及时 2来自准确 3.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立法背景和意义 公开主体和范围
(2008年3月)


一、立法背景 二、立法意义 三、公开的义务主体及其职责 四、公开原则 五、公开范围
一、 立法背景
(一)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
1.从制度的历程上看,悠悠岁月,前慢后快 2.从制度的地域上看,由点到面,全球铺开 3.从制度的外力上看,有越来越多的力量在簇 拥着它前进 4.从制度的内容上看,由简单到系统,逐步健全 5.从制度的实施上看,效果渐佳,有风景这边 独好之势
4.健全完善阶段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实施 (2)应予重视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 一是修改《保密法》 二是《档案法》 三是研究制定《隐私权保护法》等 (3)期待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制定 一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议会制定法律 二是我国仅是中央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 三是待条件成熟时应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

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

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一、引言立法是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民主法治的重要体现。

为了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国采取了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工作规则。

本文将对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背景介绍公开征求立法意见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政府主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这一做法有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公众对法律法规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的意义3.1 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公开征求立法意见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使立法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期待,增加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推动民主法治的发展。

3.2 提高立法质量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智慧和经验,发现和纠正立法中的不足之处,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为立法者提供更多的参考和依据,避免立法的片面性和主观性。

3.3 增强社会参与感和满意度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可以增加公众对立法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公众可以通过参与立法的过程,了解立法的目的和意义,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3.4 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可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立法者在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时,主动公开征求意见,展示立法的全过程,让公众了解立法的动态和进展,增加立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的具体内容4.1 征求意见的主体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主体包括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个人等。

各主体可以通过书面、网络、会议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4.2 征求意见的程序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制定征求意见的计划和方案; 2. 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方式和截止日期; 3. 征求意见的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5. 根据意见和建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6. 对修改后的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循环往复,直至最终确定。

行政强制法立法背景及意义

行政强制法立法背景及意义

行政强制法立法背景及意义摘要:行政强制权力的行使具有特殊性和现实性,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行政法治的永恒话题,本文围绕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及意义谈点个人浅见。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立法背景;意义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power is of particularity and reality, and restricting executive power and protecting civil rights are the eternal topic of the rule of administration. Some of the personal views of 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law are presented.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law; legislative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在行政法领域出台的重要法律,与行政机关关系重大。

其宗旨(立法目的)是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1、行政强制法立法的国际背景行政强制权作为一种典型的公权力,其法治化无疑是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综观西方国家的法治历程,大都将实现行政强制的法治化作为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一个重点与难点。

大陆法系非常重视实现行政强制的法治化,通常采用一种统分结合的立法模式。

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传统上没有专门而又独立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其行政强制主要属于司法制度的基本内容,行政机关只能采取少量的即时强制措施,从而形成了司法为主导、行政为例外的行政强制制度模式。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解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解读
行政处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秘密和隐私】第三条 •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
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 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 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信息更正】第十二条
•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 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 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
应当同时公示。
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 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第十八条即有此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 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 【抽查检查】第十四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 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 行检查。
• 【政府作用】第四条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 【机构作用】第五条 •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 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 作。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第一章总则本章要点:《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颁布时间、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一、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1条)三、《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第2条)四、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的法律制裁,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治违法。

五、《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处罚始终,体现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第3、4、5、6条)(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7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本章要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具体惩戒制裁的手段。

《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七类,这些种类,按其性质从理论上可以归为四大类。

(一)申诫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两类。

(二)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类。

(三)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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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行阶段(2004-2007) (1)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程序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三是建设诚信政府要求公布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求行政决策公开 六是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求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 参与程度 七是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要求执法程序公开 八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执法责任公开 (2)地方和部门积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1.基本原则
(1)公正 (2)公平 (3)便民
2.质量原则
(1)及时 (2)准确 (3)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3.协调原则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2)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 准确一致
4.批准原则
(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 发布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 查的程序和责任 (3)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保密法》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 府信息进行审查 (4)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 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 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7)公开责任分配制度 (8)公开时限制度 (9)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和帮助制度 (10)年度报告制度 (11)有关监督和保障制度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职责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的职责基本相同
五、公开范围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1.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主动公开4项基本政府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 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 主动公开的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信息公开的范围
1.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 2.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 3.本单位办事过程中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 4.反映本单位职能和工作状况的信息 5.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 息
二、立法意义
(一)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1.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2.市场经济是信息经济 3.市场经济需要政府信息的服务、指导和规范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2.反腐倡廉需要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促进了监督制约机 制的完善
(三)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1.公众合法权益是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公众 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2.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是该条例的立法目的 3.该条例上的公众合法权益 该条例仅38条中就有12条共19项规定直接涉 及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1)第13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2)第14条第4款规定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 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权 (3)第20条第1款规定的信息公开口头申请权 (4)第21条规定的申请得到答复权
(15)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政府信息费困难申 请减 免权 (16)第28条第2款规定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阅读困难视听障的得到帮助权 (17)第33条第1款规定的举报权 (18)第33条第2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权 (19)第33条第2款规定的行政诉讼权 与此同时,该条例若干条规定的行政机关、授权组 织义务的事项,公众有权要求其履行涉及自己的事项。 这是该条例上,间接涉及公众合法权益的规定。
(一 )政府信息公开概念
1.政府信息的含义、特征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 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拥有政府信息 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二是政府信息是履行职责过 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三是政府信息是以一定形 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四是政府信息的范围是行 政机关的行政信息。 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的区别主要有二点:一是 主体不同;二是范围不同。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申请人 (1)国务院部门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 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和予以 公开的特别规定
1.不予公开的范围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 (3)个人隐私 2. 予以公开的特别规定 (1)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 (2)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 成重大影响的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工作机构 2.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工作机构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4.组织宣传学习培训条例 5.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6.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主动公开制度 (2)依申请公开制度 (3)信息协调制度 (4)保密审查制度 (5)质量保证制度 (6)便民服务制度
(三)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
1.倡导试点阶段(1984-1997) (1)邓小平号召“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
Hale Waihona Puke (2)党的十三大报告要求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3)河北省藁城市经验“两公开一监督”
(4)地方部分市县的试点“两公开一监督” 2.基层推行阶段(1997-2004) (1)党的十五大报告要求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2 )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3)全国县、市推行政务公开,把村和乡镇经验推 广到县、市
2.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特征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权公开所掌 握的政府信息的制度或活动。 政府信息公开的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开的主体 是行政机关;二是公开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三是公开 的方式是依职权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四是公开的 范围是法定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许可的区别有两点:一是方式 不同。行政许可的方式是被动的,而政府信息公开的 方式既有被动,也有主动;二是结果不同。行政许可 的结果是解禁的,而政府信息公开的结果仅是知晓政 府信息。
2.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重点公开的11项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 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 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 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州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应重点公开4项政府信息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 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 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应重点公开8项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 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 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 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 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5.安全原则
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四、公开的义务主体及其职责
(一)行政机关及其职责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主管部 门和指定工作机构 2.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履行条例规定的具体职责 4.组织宣传学习培训条例 5.确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6.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7.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主动公开制度 (2)依申请公开制度
4.健全完善阶段(2007-)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实施 (2)应予重视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 一是修改《保密法》 二是修改《档案法》 三是研究制定《隐私权保护法》等 (3)期待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制定 一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议会制定法律 二是我国仅是中央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 三是待条件成熟时应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5)第22条规定的申请部分得到答复权 (6)第23条规定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 信息不公开权 (7)第23条规定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 息被强制公开的知情权 (8)第24条规定的申请当场或按法定时限答复权 (9)第25条规定的要求更正涉己不实政府信息权 (10)第25条规定的转办涉己不实政府信息要求被告 知权 (11)第26条规定的按申请形式接受政府信息权 (12)第26条规定的不能按申请形式提供的接受复制 件或其他适当形式的政府信息权 (13)第27条规定的拒付政府信息成本费以外的其他 费用权 (14)第27条规定的提供政府信息拒绝有偿服务权
(3)信息协调制度 (4)保密审查制度 (5)质量保证制度 (6)便民服务制度 (7)公开责任分配制度 (8)公开时限制度 (9)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和帮助制度 (10)年度报告制度 (11)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12)举报调查制度 (13)监督检查制度 (14)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 (15)公开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制度
(2)世界银行信息公开政策规定,在不影响 第3方利益的前提下,从8个方面扩大世 行的信息公开范围 3.区域组织在多数成员国不断提高认识基础 上相应加强信息公开 (1)美洲国家组织既强调思想和表达自由, 又注重权利限制和保障 (2)欧洲国家联盟针对成员国公众的疑 虑,作出逐步加强信息公开的6个决 定,明确规定了公众获得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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