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正式版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药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出库复核过程的管理。
责任:储运部、复核员、保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出库复核是通过对出库药品的信息(药品通用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和药品质量状况的再核对、再确认,以确保出库药品信息准确、质量合格,杜绝货单不符的药品、不合格的药品出库。
2、复核人员应依据计算机系统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给储运部提示出库及复核的信息,对照药品销售记录进行出库复核。
3、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4、药品出库时,复核人员发现以下问题应报告质管部处理,并在计算机系统进行锁定,不得出库。
4.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4.2.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4.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4.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4.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5、复核员核对确认所有复核内容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其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
6、复核员对出库的进口药品,应复核加盖公司质量管理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复印件。
7、复核员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出库的复核,应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
8、药品出库应附加盖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其相关内容应与销售票据内容对应,金额相符。
随货同行单的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销售金额等。
9、对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应持数据采集器逐批进行扫码出库,上传核销。
10、药品出库拼箱的规定:10.1.药品拼箱发货应使用防止药品被污染的代用包装;10.2.应按照药品质量特性、储存分类要求及运输温度要求进行拼箱发货,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外用药与其他药分开,药品液体与固体分开;10.3.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应在冷库内完成,冷藏箱内的蓄冷剂与药品隔开,且拼箱冷藏冷冻药品的温度要一致;10.4.拼箱的代用包装上应有醒目标示、防止混淆;10.5.拼箱药品应防止在搬运和运输过程中因摆放松散出现晃动和挤压。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药品出库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药品出库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标准3.1 药品出库复核操作准则1.岗位责任:确保全部涉及药品出库复核的员工都被正确定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岗位技能,负责药品出库时的复核工作。
2.通知义务:出库部门应及时通知药品出库复核员工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出库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复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复核原则:药品出库复核员工应依照两人制的原则进行复核,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过期日期等紧要信息,确保出库的药品与申请出库的药品全都。
4.复核记录:药品出库复核员工应当填写并保存好相应的出库复核记录,包含复核人员、出库时间、药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2 质量掌控1.操作规范:药品出库复核员工应依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进行工作,保证过程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2.标签标识:药品出库复核员工应认真核对药品标签和标识,确保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清楚可见,防止出差错。
3.药品存储:药品在出库前应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正确的存储,保证药品品质和有效性。
4.样品留存:药品出库时应留存相应的样品,作为后续质量追溯的依据。
3.3 安全规定1.工作环境:出库复核区域应保持乾净、光亮,无异味和污染。
工作区应配备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2.药品储存:药品应依照相关规定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的环境中,避开与其他杂物混存,避开因储存欠妥导致药品变质和损失。
3.防火防爆:药品出库复核区域应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禁在该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同时,应加强防爆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
4.紧急事件应急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药品出库复核过程中各方面的应急措施,提高员工应对紧急事件的应变本领。
医院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医院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为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确保出库药品的质量,特制订本制
度。
一、保管员要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按批号进行发货。
二、药品出库时,发货人依据各部门领单所列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剂型、生产厂名等与实物逐项核对,经复核人复核后,发到各领用部门。
发货人、复核人应在领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出库单由药库统计员按实际发药品种和数量进行电子出库处理,各部门凭药库反馈的电子出库单核对药品实发品种和数
量并做入账处理。
四、药品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出库:
1.药品受污染。
2.变质药品。
3,过期失效药品。
4.无瓶盖、无牌贴、破碎有渗漏和包装损坏的药品。
5.质量有可疑的。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易制毒类药品应严格执行双人双签发货制度,并由领药人核对签收。
六、药品包装(拼箱)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般药品不能同特殊药品混装。
2.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类药、危险品、性质互抵药品、贵重药品必须分别安装。
3.内服药和外用药要分开装箱。
七、液体药、易碎品应在外包装上加注标识,必要时还应注明“不要倒置”“小心轻放”等字样。
八、相关文件和表单
《药品出库记录》。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出库是药品库房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药品安全、准确出库,避免错误发生,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出库过程中的复核工作,确保药品出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职责1. 药库管理员:(1) 负责药品标识和记录的准确性,确保出库信息的完整性;(2) 根据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复核,确保药品出库的准确性;(3) 确认药品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进行相应报告。
2. 药品出库人员:(1) 确保出库单和药品标识的一致性,如有差异应及时报告;(2) 按照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药品出库;(3) 出库时注意药品的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确保出库的药品符合要求。
三、程序1. 出库前复核:(1) 出库单复核:药库管理员核对出库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与库存记录一致性,并签名确认;(2) 药品标识复核:药库管理员核对药品标识的信息与出库单一致,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编码等,并签名确认。
2. 出库过程控制:(1) 药库管理员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将药品从仓库内取出,并将药品交给出库人员;(2) 出库人员根据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复核,确保药品的正确出库,并签字确认;(3) 出库人员将出库的药品进行细致的清点和整理,确保装箱无误。
3. 出库后处理:(1) 确认出库完成后,药库管理员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进行相应报告;(2) 药库管理员将出库单、药品标识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注意事项1. 出库人员在出库过程中要仔细查看药品的规格、数量和有效期,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2. 出库人员在药品清点整理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药品的标识和数量,确保装箱无误;3. 出库人员在出库完成后要及时向药库管理员报告,确保库存记录的及时更新;4. 药库管理员在更新库存记录后要及时进行相应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 出库单、药品标识等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出库是药房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出库的药品品质安全和数量准确性,减少药品误出、漏出等事件的发生,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本药房制定了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药房的所有药品出库操作。
三、复核管理人员的要求1.复核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出库操作流程和严格遵守药品出库标准的专业人员。
2.复核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严谨的操作和责任意识,每次出库操作都必须进行复核,保证药品的品质和数量的准确性。
四、药品出库复核流程1.出库药品经过售药员点选并称重后,交由复核管理人员。
2.复核管理员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核对,检查药品的数量是否与处方明细一致,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是否与处方明细一致。
3.复核管理人员检查出库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外观是否正常。
4.复核管理人员将经过检查核对的药品交回售药员进行出库,记录此次出库的流水账号等信息。
五、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记录1.进行药品出库复核时,必须记录复核人员姓名、时间、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详细信息。
2.出现药品差错或不合格品时,必须记录药品名称、批号、产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等详细信息。
3.保留相关记录不少于两年。
六、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和改进。
2.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出库人员、药品出库复核人员、药库管理员等。
3.对于问题和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得到药店负责人的支持和监督。
2.药店负责人必须加强对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修订1.对于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药店负责人审批、药房管理主管审查、药品管理专职人员审核,并进行相应的公示,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经修订后执行。
医药公司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1.目的:对出库药品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防止不合格药品出库。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出库药品的复核和质量检查。
第三条职责:出库复核员负责出库药品的复核和检查。
第四条内容
1.药品的出库复核
(1)准备工作:将发货库(区)清理干净。
(2)由仓库保管员将药品移在发货区。
(3)药品的复核
复核员对出库药品按《药品出库复核单》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件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2.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
(1)复核员对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内容:
①药品外包装及封口不得有破损或封口不牢等现象;
②药品包装内不得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③药品包装标识不得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药品不得超出有效期;
⑤进口药品不得缺少盖有本公司进口药品报告单专用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同时提供口岸药检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复印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⑥须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品(人血白蛋白)的复印件。
(2)当出库药品质量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停止发货,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3)出库复核和质量检查的记录
复核员复核合格后,在《药品出库凭证》上签字盖章,交仓库送货员方可送货。
第五条质量记录:《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加强药品出库复核管理,确保药物使用安全。
2.全面落实GSP规定,规范药品出库程序。
3.增强药房安全保障能力,避免药品流失、错发和损毁等情况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药剂师、药品管理员等有药品出库权限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1.药品出库申请:由医师或其他授权人员填写药品出库单,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处方、病历等),在药品管理系统中提交药品出库申请。
2.药品配货:收到药品出库申请后,药品管理员进行操作,查询药房库存、库区、保管期、效期等,将符合医嘱、规格、数量等要求的药品进行配货。
3.药品复核:药品配货完成后,药品管理员将药品取出,并邀请另一名药师进行复核,对药品是否符合配药医嘱进行验证,同时对药品外观、标签、标识、原包装等情况进行验收,确保药品出库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药品出库:经过复核合格后,药品管理员将药品交给医护人员,并记录药品出库情况,包括领药人员、出库日期、药品品名、数量等。
5.药品库存管理:用户与库存数据进行核对,调整库存,更新药品的入库、出库等情况。
四、岗位职责药品管理员:1.进行药品配货工作,根据药品出库单中的授权信息配发药品。
2.药品出库前对配发的药品进行质量复核,对药品是否符合配药医嘱进行验证,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记录药品出库情况,包括领药人员、出库日期、药品品名、数量等。
4.及时将药品库存数量和变动情况记录在药品库存账簿中。
5.及时处理未配发或遗留药品,防止过期、遗失等情况。
药师:1.负责对药品进行复核,必须结合药品出库单与配药单进行查询,核对药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进一步核对药品标签、标识、原包装等情况,确保药品符合规范要求。
3.对于出售前的药品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并记录好检测结果。
4.对于药品瑕疵、异常情况等应及时进行上报。
5.每天及时对药品出库清单和相关工作记录进行汇总上报,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和分析。
医生:1.遵循规定,如实填写药品出库申请单,准确发挥药品治疗作用。
复核管理制度

复核管理制度复核管理制度1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
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复核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成绩复核期限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成绩自公布日起60天内可登陆网报平台进行成绩查询。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成绩公布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超过期限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二、成绩复核程序(一)考生需到申报考试的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各报名点在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进行整理汇总,并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5天内,提出意见上报省鉴定中心(可分批上报)。
(二)省鉴定中心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核并向各报名点下发《成绩复核回执》。
各报名点将成绩复核的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成绩复核回执》下发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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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
对。
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第四条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第五条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
咬及淘汰药品;
(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四)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