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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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关于转发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办建设发[2009]57号)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下发以来,各施工单位积极推行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模式,特别是中铁工程总公司作为规范试点单位,狠抓架子队管理推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并在铁道部12月14日召开的铁路建设架子队管理推进座谈会做了经验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架子队管理,现将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借鉴。

为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又好又快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现就深入推进架子队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重要性认识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在铁路建设项目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铁路建设;二是有利于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取缔“包工头”,强化廉政建设;三是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长远发展,规范有序组织现场施工;四是有利于规范施工企业劳务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权益;五是有利于施工企业构建内外和谐的发展环境,减少经营风险;六是有利于施工企业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全力推进架子队管理工作。

二、着力解决架子队管理模式推进中的突出问题1.关于架子队内部骨干人员不足问题。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内部骨干人员带外部劳务,施工企业应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架子队锻炼、积极招聘技校职高毕业生、培养使用或吸纳优秀劳务人员等途径,解决架子队内部骨干人员不足的问题。

2.关于架子队劳务人员来源问题。

劳务用工应以劳务公司提供为主,以零散劳务人员为辅。

施工企业应主动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方政府协商建立劳务基地,成立劳务公司,并使劳务基地按照“定点培养、定向输送、学用结合、合作共赢”的原则向施工企业输送合格的劳务人员,解决劳务人员的来源问题。

浅谈施工企业架子队管理

浅谈施工企业架子队管理

浅谈施工企业架子队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铁路建设步伐的加大,施工企业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劳务队伍参与到施工生产之中,各施工企业积极推行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实践证明架子队是一种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一种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架子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就施工企业架子队管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标签架子队;有点;问题;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 架子队的基本模式所谓架子队,是施工项目部内部以完成一定施工项目为目的,以施工企业职工为主体,以外聘劳务工为补充组建的能独立完成分部工程施工作业的劳务分包组织。

架子队概念的内涵包括三个要素:主体人员、外聘劳务工、劳务内部承包性质。

主体人员是架子队的“架子”,包含有队长、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技术员)、材料管理人员、班组长。

这些人员都应该是与企业签订了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对整个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协调和控制作用;外聘劳务工应该是由班组长带领的、分工种的班组结构。

一个合格的架子队,其外聘劳务工应具备三个条件:人员数量要够、工种结构要合理(指工种结构与承担的施工任务性质相匹配)、个体应经过岗前培训有熟练的劳动技能;劳务承包性质指架子队在项目部的施工管理链中是劳务内部承包,而不是工程分包。

2 架子队管理过程的优点2.1 规范了劳务用工管理,加强了劳务人员的进场审批、技术培训、过程考核、退场审签等全过程管理。

2.2 成本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采用架子队模式管理后,取消了包工头,消除了中间环节,降低了因工程施工中部分施工队伍单方中途退场造成工期、经济损失的风险;通过制定各项成本考核指标,使架子队能够充分挖掘潜力,降低损耗,减少费用支出,节约了施工成本。

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

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

中国中铁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一、总则1、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40号,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2、本操作指南配合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铁路工程实施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使用.3、本操作指南适用于各公司承建的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非铁路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4、除特别说明者外,股份公司、二级及三级子分公司均统称“公司”;“公司”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工区、总队等统称“项目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内部职工统称“员工”;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承包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零散劳务人员等统称“劳务人员”或“劳务工”.二、管理机构及职能分工1、二级、三级子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作业队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本作业队伍及架子队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设在工程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2、二级、三级子分公司负责制定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和项目部、架子队的主要管理职能和管理职责,并发布实施.3、二级、三级子分公司要建立、完善架子队的管理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对架子队的队伍建设实施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架子队建设的管理机制.4、三级子分公司负责制定本单位架子队组建的规划和方案;负责具体实施架子队的组建,对架子队实施规范化管理;三级子分公司可成立劳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部劳务资源归口管理.5、项目部按规定程序考察、审核和上报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劳务工建议使用名单,经公司批准后实施.负责架子队的现场组织和管理.6、架子队在项目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资源、现场、过程管理.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1、队长: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每队配备1名.2、副队长: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现场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根据架子队管段的工程情况设置,每队配置0~2人.3、技术主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一定的技术管理、协调能力.每队配备1名.4、领工员: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按保证作业现场管理和监控的需要配备.5、技术人员: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满足现场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的需要配备,一般为2~3人.6、质量员: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质量监管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配置1名.7、安全员: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至少配备1名.8、试验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并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由架子队负责现场试验、检验时,每队配备1名.9、材料员: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物资管理经验.视项目部对架子队的管理要求配备.10、工班长: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每班配备1名.工班长由公司员工担任,也可由经项目部审定的技能、品德优秀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工担任.11、其他管理人员:机械技术人员、预算员等,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根据项目部和架子队的具体情况配置.12、公司架子队较多,配置主要组成人员有困难时,对于承担工程相对简单、规模较小的架子队,部分岗位可采用兼职,但队长、领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兼职.13、公司和项目部应制定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等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四、架子队作业人员的组织形式及适用范围1、组织形式架子队作业人员一般可采用下述三种基本的组织形式.1混编型:作业人员由公司员工和劳务工组成.管理监控人员配置:在公司员工中选派队长、副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领工员.工班长由公司员工担任,也可由经项目部审定的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劳务工担任.其他管理人员由公司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材料、试验、测量工作也可由项目部统一负责.2纯劳务型:由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和零散劳务工组成作业班组.管理监控人员配置:在公司员工中选派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领工员,其他管理人员如副队长、材料员、试验员等由公司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材料、试验、测量工作也可由项目部统一负责.工班长由公司员工担任,或由经项目部审定的劳务人员担任.3劳务承包型:把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自带部分机具设备的劳务承包企业的劳务人员编成专业劳务承包、工序劳务承包的作业班组.管理监控人员配置: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由公司员工担任,工班长、技术员一般性测量、领工员和副队长可由承包方人员担任.其他管理人员由公司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材料、试验、控制测量工作也可由项目部统一负责.2、适用范围1混编型需要公司在现场有较多的操作工人,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通过内部操作工人和外部劳务工混岗、混编作业,有利于施工的管理、监控.2纯劳务型须由公司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管、控制,设备均由公司自备,可在一般工程项目中采用.3劳务承包型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应作为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可分为专业劳务承包和工序劳务承包两大类,如桩基钻孔施工包括桥梁孔桩、CFG桩等、沟槽施工、附属工程、土石方、材料运输等.隧道、涵洞工程不得采用总体劳务承包,可采用分工序劳务承包.为确保现场监控,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公司员工担任,材料、试验和控制测量等关键工作也应由项目部统一负责或在架子队配置公司员工进行管控.五、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1、二级、三级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制度.架子队的劳务用工由公司负责引入和退出可委托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提报计划和调剂分配,由架子队负责编入班组、组织生产、考核考评和进行日常管理.2、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劳务企业用工主体资格、劳务人员劳动关系建立及工资发放等监管,并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等情况,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和相关单位备案.3、架子队引入劳务承包企业的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可委托项目部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承包企业.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4、架子队引入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可委托项目部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价格应市场化.劳务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5、公司和项目部在引入劳务承包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时,不得引入公司公布的不合格劳务分供方,并检查验证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杜绝不合格劳务分供方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6、公司和项目部应监管劳务承包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证照,确认其在履约期间始终具备合法、有效的用工主体资格,杜绝非法用工.7、对体力、健康、技能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务人员,架子队和项目部应及时清退.8、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及架子队负责;零散劳务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均由项目部及架子队负责.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小时,日常培训应与公司员工一并进行.9、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可由项目部或代劳务企业直接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也可通过银行打入其工资卡中,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劳务人员工资分配表应经其本人签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10、项目部和架子队要落实劳务人员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劳务承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六、架子队的管理要点1、公司应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部和架子队应严格执行.2、公司应与优秀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三级子分公司要逐步建立相对固定的劳务基地.3、公司和项目部要严格核查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证照及其与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人员名单、身份证等;公司和项目部与零散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4、架子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员工,包括队长、技术主管、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内业技术员等.公司和项目部应保持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为满足现场生产、管理和监控的需要,公司和项目部可视具体情况为架子队配置机械管理人员、机修工、机械操作工、试验工、测量工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5、对于劳务承包型架子队,项目部和架子队要在材料、技术、试验和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管控.6、三级公司可成立劳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统一管理,并代表公司签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用工协议和零散劳务工的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由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7、公司应督促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为公司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并为劳务工建立法定的社会保险.8、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当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劳务工取得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时,公司和项目部可代为取证,取证费用的承担在劳务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9、项目部和架子队应为劳务人员提供或监督劳务承包企业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公司和项目部、架子队应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劳保、福利、待遇以及工作、生活等方面给劳务工以必要的关心,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氛围.10、架子队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配的任务,负责管段工程的施工.架子队人员规模根据所承担工程的专业特点和工程量而定,并视工程进展情况弹性编制、动态管理,在按“铁建设〔2008〕51号”文规定配置基本管理监控人员的情况下,一般不应超过100人.人员规模超出100人时,须相应增加管理监控人员,一般应达到每10名作业人员配置1名管理监控人员的要求.作业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组建成若干作业班组劳务承包企业的劳务人员应由架子队统一编成班组,以利于管理和监控,每班组一般为20~30人.11、架子队对作业班组应实行计件工资或内部承包清算,以提高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控制工程成本.12、架子队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确保作业过程管控到位.13、项目部对架子队、架子队对领工员和工班长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领工员和工班长对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做好工作和安全交底.班组作业过程中,技术、安全、质量、试验等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14、架子队一般不设财务机构,其会计业务可由项目部统一核算.15、架子队在施工中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配备或租赁,架子队负责其维修、保养和有偿使用.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工自带的小型机具、常规设备可由项目部租赁,供架子队有偿使用.16、架子队可根据承担的工程情况设立小型料库,并严格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制度.17、对于优秀的劳务人员,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需要,考虑与其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8、公司应注重架子队管理监控人员的引进、培养.配置架子队管理人员出现困难时,可通过社会招聘、返聘退休退养人员等方式临时增补.19、为从根本上解决架子队的管理、技术和技能人员不足的问题,各单位要合理引进高职、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满足企业发展需求.20、公司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应当在架子队工程成本中列支,不得通过公司工资总额核算、统计.七、附则1、建设单位对架子队管理有明确规定或特定要求的,应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2、各公司应当将本操作指南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至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意见和建议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为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铁路建设,铁道部积极倡导规范的架子队管理模式。

随着分局进入非水电领域,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第一分局参建的铁路工程亦积极推广引进了新型的劳动用工模式——架子队管理模式。

架子队管理模式在强化施工企业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规范项目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等方面有着重大意义。

以下对架子队管理模式、项目部与架子队的管理关系、以及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各项目部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并对架子队是否能够在本项目部有效运行,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铁路架子队管理模式(一)施工作业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作业队。

(二)架子队员工构成和职责分工1、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控制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架子队施工作业管理层与监控层由专职队长、副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实验员、材料员、工班长9大员构成。

由企业正式员工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

工班长人数按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和施工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配量。

施工作业层劳务人员岗位和人数由架子队施工作业管理层根据完成施工生产任务需要提出用工计划(确定)。

架子队组织机构图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施工作业层2、架子“9大员”岗位职责队长职责: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法规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负责承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技术性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3(架子队管理办法)

3(架子队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岫庄铁路指挥部施工队(架子队)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适应岫庄铁路的建设需要,贯彻铁建设[2008]51文《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架子队用工模式,根据集团公司《推行铁路施工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指挥部所有施工队均采用架子队的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二、施工队的构成1、施工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以“架子队”的模式进行管理。

2、管理与监控层人员由指挥部的正式员工担任,配置包括:工区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员和工班长等岗位。

3、作业层人员由指挥部根据施工队所承担的作业任务统筹安排。

施工队对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等基本信息。

三、管理与监控层的岗位职责1、工区长:组织完成指挥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并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劳务人员管理及文明施工等负全责。

2、技术负责人:实施作业前就作业工序和环节向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将交底资料归类存档;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调查分析。

3、技术员:跟班作业,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4、质检员: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参加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

5、安全员: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不听招呼者,立即报告,并做好巡察记录;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上级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6、测量员: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测量工作,对测量的准确性负责;做好测量记录,并整理归档。

铁建设〔2008〕51号/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8〕51号/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中铁股份生〔2008〕105号
转发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
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哈大工程指挥部:
为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用工行为,铁道部于2008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股份公司要求各子、分公司要认真总结以往使用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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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管理模式的经验,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加强架子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积极推广架子队管理模式。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〇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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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程 项目 管理 通知
抄送: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科技设计部。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2008年4月18日印发- 8 -。

架子队管理办法

架子队管理办法

架子队管理办法xxxxx1 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特制定《xxxxxxxx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架子队是施工现场的基层作业队伍,是以本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xxxxx2 架子队的组建原则第三条架子队管理与监控层的主要人员应定员定岗,要设置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领工员(工班长)等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第四条架子队的队长、技术人员、领工员(工班长)等施工作业管理层与监控层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同时这些管理人员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与能力。

第五条各劳务单位的劳务人员与本企业职工统一混编为作业班组,纳入架子队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

xxxxx3 经理部与总队的管理职责划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职责1、监督、指导各总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架子队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及架子队的运行情况。

2、建立各总队所属架子队的设置情况档案。

3、建立各架子队中本企业职工(主要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七条总队管理职责1、按铁建设[2008]51号文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组建相应的架子队。

2、建立架子队的编制台帐及主要组成人员档案,并报经理部备案。

3、建立行之有效的架子队管理制度,确保总队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架子队作为总队所辖整建制作业队,总队即为架子队的直接管理机构,且总队应专门指定一名副总队长协调管理劳务用工。

5、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与劳务企业签署劳务合同,并负责检查、监督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上,且总队财务部门在开户行要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

xxxxx4 架子队施工管理职能的确定原则第八条工程进度管理架子队是现场劳务单位和劳务人员的组织管理者,是总队施工计划的执行者,是现场施工情况的适时反馈者。

架子队管理办法

架子队管理办法

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依据1.《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工程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2.《上海铁路局推行架子队(工程队)“9521”管理模式指导意见》3.《宁杭铁路客运专线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办法》4.南方公司[2010]63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工程队建设的通知》第2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宁杭公司关于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建设的精神,在宁杭客专建设工程中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节约工程”,坚持管理标准化和效果为先的原则,全力发挥中铁建***项目部的职能保障作用,大力推行架子队(工程队)管理模式。

第3条管理目标争创全线优秀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单位,实现现场管理规范,过程管理受控、“六位一体”(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境、科技创新)全优的管理目标。

第4条组建原则项目部组建架子队(工程队),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5条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架子队(工程队)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项目部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相应的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架子队(工程队)建设、管理、日常考核等工作。

第6条领导小组管理职责1.围绕架子队(工程队)管理目标,建立健全中铁建电化局宁杭客专架子队(工程队)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2.督促、审查架子队(工程队)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及完善;3.检查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4.定期对架子队(工程队)进行考核、评比、总结经验,协调布置架子队(工程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第7条架子队(工程队)建设要求1.项目经理是架子队(工程队)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架子队(工程队)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全面落实“9521”架子队(工程队)的管理模式。

2.架子队(工程队)主要管理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并符合相关要求,不得搞虚假的架子队(工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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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08]51号]
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2008-4-1发布有效)
为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铁路建设,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用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二、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铁路既有线扩能改造(含铁路枢纽)、软土路基处理、重难点桥隧工程及其他重要结构物、铺轨架梁、四电工程以及应急工程等,原则上应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施工。

3.铁路建设单位要引导施工企业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铁路工程施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架子队的相关内容。

施工企业在参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要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劳务用工计划,载明所投标段架子队设置及数量、架子队构成及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并承诺在中标后据此安排组织工程施工和管理。

三、架子队组建及其管理
1.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架子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

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应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

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4.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5.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
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四、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1.施工企业接受劳务企业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2.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

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4.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

五、加强对架子队用工情况的检查与监管
1.施工企业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劳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劳务用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基本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对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

对架子队工作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架子队、劳务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时,必须及时向施工企业发出正式书面通知(通知存档备查),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清退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

4.建设单位要建立参建企业信用档案,将投标中人员与设备承诺兑现核查情况、使用包工队现象和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相关信誉评价中,并将信用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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