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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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 7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关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设 置 规 划 指 导 原 则 20 6 2 02 0 年 的通 知
-
(
1
)
国 卫医发
〔 20 1 6
〕
38
号
:
各省
、
自
治区
、
直 辖 市 卫 生 计 生委
。
住区
,
以 及 交通 不便 利
(
、
诊 疗 需 求 比 较 突 出 的 地 区 设置
。
四
)
协 调 发展 原 则
根 据 医 疗 服务 需 求
。
,
坚 持 公 立 医 院 为 主体
、
,
明 确 政 府 办 医 范 围 和 数量
,
合
,
理 控 制 公 立 医 院 数 量 和 规模
公 立医 院 实 行
,
,
中 西 医 并重
,
保障 中 医
、
中 西 医 结合
。
、
民
族 医 医疗 机构 的 合 理 布局和 资 源配置
充 分 发挥 中 医在 慢 性病 诊 疗和 康 复 领 域 的 作 用
三
(
、
医 疗 机构 设 置的 主 要 指 标 和 总 体 要求
〉
一
主要指标
。
医 疗机 构 的 设 置 以 医 疗 服 务 需 求
(
、
医 疗 服 务能 力
、
千人 口 床 位 数
,
(
千人 口 中 医 具 体指 标 值
(推荐)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

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3月为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以及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编办、省财厅、省中医药局《江苏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结合《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制定《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卫生资源属于经济资源范畴,具有稀缺性。
卫生事业发展保持与地方社会经济协调一致,相互促进,必须按照“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配置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本规划围绕省综合医改要求,以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为目标,促使卫计部门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联动,形成政府卫生投入的长效稳定机制,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
本规划以市区为重点,兼顾县域,县域的卫生机构设置由各县区政府具体编制规划。
本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参照如下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江苏省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江苏省三级医院设置规划(2016-2020年)》(苏卫医〔2012〕59号)《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细则》《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苏卫监督〔2009〕39号)的)《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卫疾控发〔2013〕3号)《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连政办发〔2016〕166号)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连云港市位于中国沿海中部,江苏省东北部,地处中国海陆南北过渡结合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6•【字号】连政办发〔2016〕146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2016年度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6日2016年度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一、2016年土地利用计划2016年度,市区可使用土地利用计划共10525亩。
其中,省下达的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7780亩(农转用计划5680亩,流量计划2100亩),上年度结余2745亩。
二、市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一)赣榆区土地利用计划今年省未单独下达赣榆区土地利用计划,参照三县今年农转用计划比2015年度减少120亩的分配方案(2015年度省厅单独下达赣榆区农转用计划1530亩),拟分配赣榆区农转用计划1410亩(含保障性安居工程95亩,农民建房135亩),流量计划11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700亩),共2510亩,由赣榆区自主分解。
(二)市区(不含赣榆区)土地利用计划2016年度,市区(不含赣榆区)土地利用计划共8015亩,其中,今年省下达的5270亩(农转用4270亩、流量计划1000亩)、上年度结余2745亩。
按照“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工程,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充分保障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用地”原则分解土地利用计划。
1.民生及基础设施用地3324亩。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85亩,农民建房用地407亩。
2.保障工业、产业发展用地1603亩。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 解表》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2 016 年 5 月 3 日1 / 23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 责任主体完成时一、爱国卫生 政府办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
董春科 爱卫办 各区政府 功能区管委会 发改委 1.2 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曹永林 发改委 各区政府 功能区管委会 政府办 1.3 制订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董春科 爱卫办 爱卫办 法制办 各部委办局 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董春科 爱卫办 各区政府 功能区管委会1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2016 年 6 月2016 年 6 月2016 年 6 月4 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2016 年 6 月1 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 落实。
董春科 爱卫办爱卫办 各区政府2016 年 6 月2 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 人员编制能适应实 2 / 23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际工作需要。
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主体 功能区管委会 市编委办完成时2.3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曹永林财政局财政局 各区政府2016 年 6 月4 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董春科爱卫办 功能区管委会2016 年 6 月1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爱卫办 董春科 爱卫办 各区政府 功能区管委会2 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2016 年 6 月.3 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 1 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 城) 。
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等规定,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有利于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益,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适应我国国情、人口政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
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原则。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四)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批复-连政复〔2017〕5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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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
《连云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批复
连政复〔2017〕5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连云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请示》(连水〔2016〕2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云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通过《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面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全面控制。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努力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结束——。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浅析——以连云港市市区医疗卫生布局规划为例

年份
2 O1 5 2 03 0
局做出具体的规划指引和合理的布局。
2 、 规 划背景
连 云港 市位 于 中国东 部 沿海 中部 , 因面 向连 岛 、 背 倚 云 台山 、 环 抱 港 口得
名 。东 西 长约 1 2 9 公里 , 南北 宽 1 3 2 公里, 土 地 总面 积7 4 9 9 . 9 平 方公 里 , 水域 面 积1 7 5 9 . 4 平 方 公里 。辖东 海 、 赣榆、 灌云、 灌 南4 县和 新浦 、 海州 、 连 云 三区及 国 家 级经 济 技术 开发 区 , 总 人 口约5 0 0 万。
1 0 3 家, 门诊 部6 8 0 家, 急 救 中心 1 家, 采 供血 机 构 1 家, 妇 幼保 健 院( 所) 8 家, 专 科 疾 病防 治 1 0 家 。卫 生监 督检 验机 构 1 0 家, 其 他 卫生 机构 1 3 家 。全 市共 有 床位
市域 医疗卫 生机 构配 置要 求一 览表
综合 医 院
1 2 2 00 2 6 08 0
中 医医 院
1 7 80 2 4 50
专 科 医院
1 91 0 4 00
合 计
2 22 0 0 4 34 0 0
新一轮的《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 ( 2 0 0 8 -2 0 3 0 ) 确定城市发展总 目标 : 5 . 2医疗卫 生机 构设 置体 系 将连云港市建设成为“ 现代化的港 口工业城市 、 国际性的海滨城市 和山海相 5 . 2 . 1 在规 划 区范 围 内 ,医疗 卫 生服 务机 构 是 由医 院 和社 区 卫生 服 务 机 拥的 知名 旅游 城市 ” 。社 会发 展 总体 目标 : 控 制 人 口 自然增 长 率 , 推 进城 市化 大 型综 合 医 院 、 中医 医 院和 市 级专 科 医 院 战略 ,提 高城 乡 居 民收 人 水平 和生 活 质量 ,基 本实 现 城镇 职 工基 本 养老 、 失 构 组成 的二 级 城市 医疗服 务 体 系 , 作 为 区域 医疗 中心 , 主 要从 事 急危重 症 , 疑 难杂 症 的诊 治 , 并 通 过多 种方 式 积 业、 医疗 保 险全 覆 盖。 同时,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 利用 自身医 随着 城市 化 进程 的发 展加 快 , 要 求各 项基 础 设施 和公 共 配套 设 施 紧跟 城 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 疗 卫 生资 源 , 建立 和 完善社 区卫生 服务 网络 。 市总 体 规划 的进 程 , 其 中包 括 医疗卫 生设 施 。 5 . 2 . 2 各 县( 市) 城 市范 围内 , 医 疗卫 生 服务 机 构设 置体 系 , 各县 ( 市) 城 市范 3 、 医疗 卫 生资源现 状 围内医疗服务重点是健全三级 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即建设以县级卫生机构 医院、 中医院) 为主, 社 区卫生 服 务 中心 ( 镇 卫 生 院) 为辅 , 村 卫生 室 ( 社 区 卫生 截 止2 0 1 1 年底 , 全市 卫 生机 构 ( 含诊 所 ( 室) , 社 区卫 生 服务 站 ) 有8 8 2 家, 其 ( 服务 站1 为基 础的农 村 社 区卫生 服务 三级 网络 。 中综 合 医院 3 3 家, 中 医医 院7 家, 专科医院1 I 家, 疗养 院5 家, 卫生院( 含 分 院)
连云港城市总体规划(2006-2030)

随着近几年来国家宏观形势、江苏省宏观政策的战略转变,特别是国家和省对连云港市提出更高的定位,已经对连云港城市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上版城市总体规划与社目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已不相适应。为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的统筹、协调与引导作用,促进区域城镇合理、健康发展,特进行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
(1)城市支持乡村;(2)工业反哺农业;(3)合理推进城镇化;(4)保护生态环境。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目标定位:“山海相拥知名旅游城市”
着力塑造“神奇浪漫之都、灵秀宝地连云港”城市旅游形象。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
城市空间结构:由“带状组团城市”到“组群集合城市”
中心城区景观系统规划
寻求“山、海、城、河”完美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意向,塑造具有明显文化特征和现代城市气息的滨海宜居城市。
城乡公路系统规划
由国省干线、一般干线形成连云港市主要公路运输通道,构成连云港市“两纵两横”的高速公路网络和“五纵五横”快速干线网络,承担起连云港市区域交通的主要功能。
内河运输系统规划
连云港市航道网由“二纵三横”干线、联络干线、重要支线航道、五大节点组成。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总体目标
坚持城市建设基础先行,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建立与全市总体发展战略格局和区域发展相适应的,满足各种需求、适度超前、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尽量为实现城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提供可能性,确保快速发展的需求。
近期基本消除“瓶颈”性制约因素;中期实现与经济社会平衡发展;远期加大项目储备,力争适度超前。
综合防灾规划
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抗御较大灾害的能力。构建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反映和救援能力。全面提高防灾抗灾整体水平,达到遇中小灾基本不受影响,遇大灾能够短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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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为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以及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编办、省财厅、省中医药局《江苏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结合《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制定《连云港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和健康连云港为目标,形成政府卫生投入的长效稳定机制和社会力量投入的多元参与机制,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为全体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本规划以市区为重点,兼顾县域,县域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由各县区政府具体编制规划。
本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参照如下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细则》《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苏卫监督〔2009〕39号))《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卫疾控发〔2013〕3号)《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连政办发〔2016〕166号)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连云港市位于中国沿海中部,江苏省东北部,地处中国海陆南北过渡结合部。
辖赣榆、海州、连云三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以及东海、灌云、灌南三县,总面积7615平方公里。
全市有街道办事处28个、乡镇61个(其中镇48个)、居委会245个、村委会1432个。
2015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530.36万人,常住人口447.37万人1。
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2160.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
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77.35亿元,进出口总额80.45亿美元。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78元,比上年增长7.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28元,增长9.0%。
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明显,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9052元,增长9.3%;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17259元,增长7.8%。
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一)卫生资源状况21.卫生服务机构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999个,其中医院70个(综合性医院50个、中医院6个、专科医院13个)、疗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7个、镇卫生院91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2个)、门诊部(所、室)660个、急救中心1个、采供血机构1个、妇幼保健所9个、专科防治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卫生监督所7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个。
1数据来源:连云港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2数据来源:2015年连云港市卫生和计生事业统计公报2.卫生人力资源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3056人(不含村卫生室),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701人,注册护士9898人。
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5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94人,拥有注册护士2.21人3。
全市农村共设1709个村卫生室,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68人,注册护士125人,乡村医生及卫生员4352人。
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占3.97%,本科占28.28%,大专占32.17%,中专及以下占35.59%。
3.床位数至2015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设床位19035张,其中:医院设床位13256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73张,乡镇卫生院设立床位4091张。
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4.25张。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与床位之比为1:0.83,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与床位之比为1:1.02。
4.医疗卫生设备4至2015年底,全市大型医疗卫生设备总值181072万元。
共有乙类大型医疗设备116台,其中CT65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6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9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2台。
5.卫生经费53以常住人口447.37万计算,而非户籍总人口4数据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处设备统计资料2015年,市、县(区)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投入资金6.71 亿元(不含新农合基金 1.49 亿元),各项投入经费占卫生计生事业投入比重分别为:医疗卫生管理9.97%、公立医院9.59 %、公共卫生28.97 %、基层医疗卫生13.94%、医疗保障13.98%、中医事业0.33%、人口计生事业18.64%、其他占4.58 %。
(二)卫生服务状况1.医疗卫生服务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共接待门急诊人次2836.2万人次,其中医院670.4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8万人次、乡镇卫生院616.8万人次。
全年出院人数55.5万人次,其中医院42.3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万人次,乡镇卫生院10.3万人次。
全市医疗机构的病床使用率平均为68.47%。
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2天。
2.疾病预防控制2015年,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共4437例,死亡12例,发病率为100.76/10万,病死率为0.27%。
发病前5位病种分别为肺结核、梅毒、肝炎、猩红热、痢疾,共4029例,占发病总数的90.80%,所占比例分别为44.04%、22.13%、14.20%、6.51%、3.92%。
2015年,全市“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92%,卡介苗接种率99.93%,糖丸接种率99.83%,白百破接种率99.84%,麻疹接种5数据来源:2015年度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率99.84%,乙肝接种率99.90%,其中乙肝首针及时率99.46%。
3.妇幼保健服务2015年,妇女病普查率城市为97.04%,农村为86.99%。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8.88%,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9.43%,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6.27/10万,婴儿死亡率4.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7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5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7.92%。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5年,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3%,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87%,预防接种证建证率99.9%,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儿童健康管理率96.6%,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75.4%,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6.2%,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3.6%,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5.8%。
5.卫生科研服务与学科建设2011—2015年,全市卫生系统获得市政府科技进步奖88项,居各行业前列;获得各级科研项目46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级项目10项,省卫生厅(卫计委)、省中医局项目46项;获得省卫生厅(卫计委)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4项、妇幼保健新技术引进奖4项。
建成国家中医重点专科2个,建成省级医学创新团队1个、临床重点专科14个、中医重点专科4个。
6.健康教育服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通过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免费向全市广大政务通用户发放健康短信,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
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开展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海州区、赣榆区作为健康干预监测点,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7.卫生监督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市本级及全市7个县区全部通过了省评估,其中市本级、赣榆区和连云区为示范达标。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灌南县、灌云县分别组建了5个和9个乡镇分所。
截至2015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公共场所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
8.社会医疗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4.2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8.74万人。
新农合参保人数为335.02万人,参合率达99.77%。
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
对困难家庭实施大病救助。
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基本”和社会兜底的功能充分体现。
9.卫生信息管理市级信息平台框架基本形成,实现与各县、区新农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各级包括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接口连接。
同时,基本建成新农合市级管理信息平台和县(区)级业务系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等业务系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等已替代传染性疾病成为连云港市居民的主要死因,并成为居民的主要疾病负担,居民疾病负担较重。
同时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精神压力增大,精神疾患不可忽视。
传染病发病率仍处于较高水平,预防工作的重点仍是结核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同时应加强对新发传染病的监测(人禽流感、手足口病、埃博拉病毒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不明原因肺炎等)。
职业病的危害和发病增加,职业病防制机构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缺乏,防治任务艰巨。
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性危害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对工厂企业无法做到预防性的卫生监督。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势能逐步显现,高龄和高危孕产妇比例将逐渐增加,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任务艰巨。
(二)卫生管理与卫生资源配置的主要问题1.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全市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中心城区卫生机构过于集中,部分边缘区域内缺乏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医院,服务能力严重滞后于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三是民办医疗机构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比较薄弱;四是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尚未有效实施,城市二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仍然承担大量应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