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开发农民权益保障论文
金融论文:论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论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发展普惠金融既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脱贫攻坚阶段充分发挥金融核心作用,变“输血”为“造血”的重要抓手。
金融机构在辖区内增设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以传统金融业为主体、多类新型金融组织为补充,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的现代金融体系实现了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乡镇广覆盖。
各类地方金融机构作为银行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不仅给金融领域注入了新的力量,也对满足民生金融服务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覆盖面有待扩大1.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从金融机构布局看,多数网点规划布局于经济相对繁荣发达的城市中心区和县城驻地,农村银行、社区银行相对欠缺。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金融机构数量较多,而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则较少。
2.金融机构服务弱势群体的内生动力不足。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还不充分,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等少数金融机构仍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农民贷款的议价能力较弱,利率普遍较高。
3.小额金融供给不够。
据调查,农民需要借款的农民占比达到33.6%,但获得借款的农户占有借款需求的农户比重仅为16.6%。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各金融机构处于资产安全考虑,普遍优先保证中型以上企业需求,小微企业“挤出”趋势明显。
(二)普惠金融发展缺乏紧密的合作与沟通机制金融部门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同时,人社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都推出了针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政策性贷款,但由于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紧密的合作与沟通机制,又加之普惠金融涉及的主体和客体较多,这就导致在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时容易出现政策冲突、措施重叠等问题。
没有建立把农村丰富的资金转化为信贷投入的有效机制,在农业生产中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农业保险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因重大自然灾害形成的巨额信贷损失缺乏风险分散渠道和补偿制度安排,银行、证券、保险各类金融机构不能全面、合理地规划利用金融资源,以实现普惠金融效用的最大化。
金融乡村振兴申论作文

金融乡村振兴申论作文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而金融则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金融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作用,既能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然而,乡村金融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
首先,乡村金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农村的金融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农民没有可抵押的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即使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由于运营成本高昂,导致贷款利率高,进一步加剧了融资难题。
其次,乡村金融缺乏专业化人才。
相比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较低。
缺乏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金融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因此,建立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是提升乡村金融水平的重要措施。
此外,乡村金融领域还存在风险防范不足的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对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防控机制。
这给农村金融带来了不小的风险隐患,也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政府和金融机构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乡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金融创新,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其次,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投入,在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上下更大功夫,提高农民的金融服务体验。
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最后,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农村金融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需要金融的支持,但目前乡村金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人才不足以及风险防控不足等问题。
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并推动乡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关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内在联系和策略研究——基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共3篇

关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内在联系和策略研究——基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共3篇关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内在联系和策略研究——基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1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地都在不断推行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一系列对贫困地区进行改善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发展,其内在联系程度也非常紧密,而现阶段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为促进农村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探讨如何推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这些重要政策,并分析其内在联系以及未来的应对策略。
一、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指通过科学而精准的手段,对贫困人口进行有效的救助和帮扶。
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目的,首先是要提升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这一政策的实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和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综合运用“贷、担、保、富”等多种金融扶贫方式,为贫困地区提供各类展业用的财务权益,支持其产业发展和创业致富。
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财务支持,促进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
二、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指通过加强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变城乡差距。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建设新型乡村,推进和细化农村发展战略和政策,特别是要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产业链扩展和产业升级,建立起新的城乡相融、产供销对接、人才交流共享的发展机制。
同时,金融手段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也尤为重要。
金融机构可以支持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的就业和创业,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三、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政策等途径,实现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增强发展财富和各项权益的一种发展理念。
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成就共同富裕必须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正,并通过优秀的制度机制,实现全民受益,共享发展成果。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论文10篇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论文10篇第一篇:农村金融对产业组织的作用一、农村金融现状探析据统计,当前我国的13亿总人口中,约有56%是农村人口。
在此基础上,随着近年来我国GDP的快速增长,贫富差距也正在逐步的拉大。
因此,加强农村合作金融建设,开展农村产业组织创新,推动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所面临着的重要课题。
资金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然而资金利用的有效性与低效性却决定了建设的进度与质量,面对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人民银行只是通过合作金融的方式为农村构建了一个可融资的平台,即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中也包括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然而,信用社近几年来在农村的职能日益下降,农村资金互助社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力更是几乎为零。
此外,不仅信用社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并且几乎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
这些资金或用于在城市购置产业,或用于子女教育,以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合作投资。
宏观来说,农村的金融市场在当前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几率偏低,根本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1]。
二、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组织创新1、建立农村资本投入的协调机制资本投入是实现农村区域经济增长永恒的主题,经济增长的差异就是资本投入的差异。
因此,要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的实用价值以及体系的完善,首要前提是建立农村资本投入的协调机制。
第一,要建立起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
所谓间接融资,是指农民将闲置货币资金通过存款或购买农村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以实现合作金融的过程;直接融资是指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转化农村通过借款而进行融资的传统方式,引导农民在创业过程中向金融机构贷款而获得资金,从而形成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助,实现协调发展。
第二,建立农村经济增长差异的自我均衡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鼓励通过政民合作的形式开展金融产业组织创新。
合作金融在目前各农村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状况,即“马太效应”,从而导致各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状态。
三农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支持

三农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民与农村经济(即“三农”)的协调发展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进程中,农村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显得尤为关键。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农村金融能够有效助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这篇文章将探讨农村金融支持在三农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挑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农村金融支持的多元化形式农村金融支持通常包括银行贷款、农民合作社、微贷款公司、信用社、保险等多种形式。
这些金融工具和服务能够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降低其投入成本,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与优化。
1. 银行贷款传统的银行贷款是农村金融支持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贷款,农民可以获得购买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所需的资金,进而提升生产效率。
然而,银行在发放农村贷款时往往会面临风险评估困难、抵押物不足等问题,这导致部分小农户无法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
2. 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一种新兴的农村金融支持模式。
农民通过集体化的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 bargaining power。
合作社能够组织成员进行生产、销售和市场营销,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品附加值。
此类组织往往还能够吸引社会资金的进入,例如,吸引社会投资、提供技术培训等。
3. 微贷款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微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农村金融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
微贷款通常指不是通过传统银行而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适用于小农户和农民企业主。
这种形式的贷款门槛低、流程简便,能够快速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
4. 保险服务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性,很多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都可能导致农民遭受重大损失。
保险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风险。
通过农业保险,农民可以获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赔偿,从而稳定收入水平。
农村金融支持面临的挑战尽管农村金融支持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金融学本科论文范文

金融学本科论文范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迅速发展,金融发展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在经济发展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本科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本科论文范文篇1浅议国外农村金融制度保障农民利益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各国金融体系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
为了适应本国农村经济,欧美国家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了自己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有“4+1”需求功能型的美国模式、"6+1”领头银行型的印度模式、"5+1”分类对口型的墨西哥模式等。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来保证农民利益的。
一、美国:“4+1”需求功能型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农村金融组织是从需求的角度来构建的。
该模式由"4+1”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贷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组成。
主要特点为:1.按照农业需要设计惠农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由四大部分组成:一是商业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
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系统。
主要包括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由农业信用管理局管理。
三是政府农贷机构,包括农民家计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三个机构。
要说明的是,农民家计局主要是对不能从商业银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农民提供适合农业生产周期的借款,这是一种“无追索权贷款”。
四是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一小企业管理局,专门向不能从其他正常渠道获得充足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2.政府为信用社提供持续的激励措施美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信用社的优惠政策:免征各种税赋;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险;信用社不缴存款准备金;信用社可以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
3为农作物提供完备的保险业务美国农业保险运行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的制定,风险的控制,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等;第二层次为有经营农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它们与风险管理局签订协议,并承诺执行风险管理局的各项规定;第三层次为农作物保险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损人,美国农作物保险主要通过代理人销售,他们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
《剖析农村金融支持发展三农研究论文》

《剖析农村金融支持发展三农研究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调查:思考摘要。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构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是目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
本文从辖内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入手,分析了辖区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难题和障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承德市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一)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据统计,到xx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9.6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61.6亿元.占比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长34.4%。
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08.6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37.2%.比年初增加46.6亿元,增长22.3%。
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中,三家“农”字金融机构贷款占比达到78.1%,其中农业发展银行30.1亿元占14.4%,农业银行19.6亿元占9.4%,农村信用社l13.7亿元占54.5%。
县域贷款中81%为涉农贷款。
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106.3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7%,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贷款25.1亿元,比年初增加7.5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70.2%;从贷款用途看,农林牧贷款49.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8.1亿元。
截至xx年6月末,辖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为7.5亿元,其中,仅农业发展银行投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就达4.19亿元.农业银行2.7亿元。
(二)央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继续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的扶持政策,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三农”服务保驾护航。
金融帮扶乡村振兴申论作文

金融帮扶乡村振兴申论作文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金融帮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乡村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从农民工返乡创业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金融帮扶的意义愈发凸显。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应该正视金融帮扶在乡村振兴中可能带来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金融帮扶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通过开发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满足农民贷款、创业融资、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
这不仅能够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来源。
同时,金融帮扶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农村地区,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其次,金融帮扶可以推动乡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通过金融手段,可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和融资,帮助他们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此外,金融帮扶还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的特色化和区域化发展,帮助乡村实现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化和营销。
然而,金融帮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乡村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机构在考察和评估农村项目时可能会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加强对乡村企业的尽职调查,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贷款资金能够有效地流向实体经济。
其次,由于乡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金融机构在以农村为特色的金融产品开发方面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难度。
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和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更加注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和创新。
综上所述,金融帮扶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促进产业升级,金融帮扶可以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和转型。
然而,我们也要正视金融帮扶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确保金融帮扶能够真正发挥其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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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开发与农民权益保障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
扶贫开发与三农问题解决,关键在于提高农民发展能力,保障农民权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获得基本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是农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
本文将从农民权益保障的权利机制、主体体系以及制度创新三个角度,探讨如何保障农民发展权,保障农民权益。
而且,在探讨如何保障农民权益时,郁南县的金融扶贫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发展权金融扶贫开发普惠金融一、问题的提出:金融扶贫的现实必要性(一)三农问题与金融”贫血”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落后、农民增收困难,”三农”问题至今仍然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保障农民权益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重视保护农民权益。
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农业的产业化升级、农民的市场化经营,都需要货币的投入、金融的支持。
然而,农户的”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广大的低收入贫困农户长期得不到充足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农村金融市场”金融贫血”依旧严重。
(二)一个值得关注的实践在思考农村金融改革、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时,广东省郁南县的制度创新实践或许能给予我们有益启示。
郁南县地处广东省西部,现有23个贫困村和确定被帮扶的贫困户4497户,其中3621户贫困户有意愿贷款发展生产,需求资金达1120多万元。
从2009年4月开始,郁南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
在广东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政策下,郁南县广泛发动社会募捐1000万多元,设立郁南县”双到”金融扶贫基金。
郁南县农信联社按扶贫基金总额放大5倍,为全县4497户贫困户整体授信5000万元,实现金融扶贫授信100%全覆盖。
截至8月15日止,郁南县农信联社已为全县563户贫困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1.1万元。
金融扶贫的制度创新,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起步资金,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
农民权益保障历来是三农问题解决的重点,金融扶贫制度创新能否成为农民增收脱贫、权益保障的一个突破口?郁南县的探索给予我们哪些有益的启示?二、农民权益保障的权利机制:从生存权到发展权(一)从生存权到发展权的飞跃所谓”农民权益”,一般指农民作为公民、市场主体所应获得的利益并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农民的利益与权利。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这个历史性过渡,使”生存性”的压力减弱,”发展性”的压力凸现。
①在这种生存与发展压力并存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农民的利益需求可以归纳为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的实现与发展。
农民的利益需求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目前阶段以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获得公共产品与服务等尤为突出。
面对农民的利益需求,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法律必须作出回应。
从保护人权的角度,农民应当享有生存权与发展权,生存权与发展权内涵丰富,可以涵括农民应当享有的具体权利。
我国目前既要继续关注社会存量利益的分配与协调,更要分配与协调社会发展的增量利益,公平、全面、动态地保护与促进社会成员的发展。
对农民的权利保护也不能只停留在生存权的保护层次,应当在保护生存权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农民的发展权。
(二)农民的经济发展权发展权最初由塞内加尔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凯巴·姆巴耶提出。
近年来,发展权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肯定与保护。
1986年的联合国大会第41/128 号决议通过的《发展权宣言》第1条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每个人和所有国家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
”《发展权利宣言》第2条第1款规定”人是发展的主体”。
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人既应包括个体的人,也包括集体的人。
农民,既是中国数量最多的个人,也是中国最重要的群体,农民当然享有发展权。
发展权的内容丰富,包括经济发展权、政治发展权、文化发展权、社会发展权。
经济发展权是发展权的核心内容并居于主导地位,最终制约着发展权的其他内容的实现。
”经济发展权是指国家、组织和个人参与、从事经济建设,并能够享受这些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其实质在于”对人类社会的经济资源与利益进行合理的配置,即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获得增量利益并共享这些利益。
”②(三)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在当今的知识经济和资本经济时代,以金融为核心的虚拟经济已经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依托和支持。
获得基本的金融服务,成为每个现代社会公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之一。
这也是农民参与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与内容。
农民享有经济发展权,农民也应享有金融发展权,即参与金融改革发展、享受金融发展服务与成果的权利。
只有确认与保障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方能获得充足、优质的金融服务与支持。
三、农民权益保障的主体体系:农民、政府、社会(一)农民主体农民权益保障的权利机制,应当从生存权向发展权飞跃。
”农民发展权强调农民的主体型发展、权益型发展,将农民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目标之一。
”③农民既是发展的目标,也应成为发展的参与者,而不是发展的客体和被动接受者。
确立与保护农民发展权,就要以权利为发展基础,重视农民的自主性、能动性。
在这方面,郁南县关注每个贫困户对发展机会的需求,农民主动选择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主动联系市场,不断接受培训、提高技能,努力经营,还自愿、签署金融扶贫诚信宣言,以自律机制促进自我脱贫。
金融扶贫开发必须以农民为主体而开展,必须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农村内生发展能力。
(二)政府责任《发展权利宣言》第8.1条规定:”各国应在国家一级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现发展权利,并确保除其他事项外所有人在获得基本资源、教育、保健服务、粮食、住房、就业、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机会均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政府的法律地位,确立它的行为规则,确定它的行为范围,是国民经济管理规范化的基础或前提。
”④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发展中,必须正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不应直接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但却应当提供完善的金融制度。
政府应当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为了促进贫困户脱贫发展,郁南县政府出台《郁南县涉农担保基金管理暂行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种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配套方案及服务承诺55份,积极创建农村资产流通中心、征信中心、创业中心,为农民脱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
在促进农民发展权实现过程中,政府不是直接提供资金,而是探索一项制度创新,创造一个发展环境,提供一个发展保障。
(三)多方参与《发展权利宣言》第2.2条规定:”所有的人单独地和集体地都对发展负有责任”。
在促进农民发展权实现过程中,还必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
一方面,在界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市场尤其是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农民发展提供均等、优质的金融服务与支持。
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为农民参与发展、促进发展与分享发展成果提供条件。
在郁南县的金融扶贫创新实践中,从金融扶贫担保基金募集,到帮扶贴息90%、介绍工作、联系订单等,社会各界的作用充分发挥。
四、农民权益保障的金融创新:从金融排斥到金融包容(一)现实困境:金融排斥所谓金融排斥,就是指人们在对主流市场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可及和/或使用过程中面临着困难,而这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又是能够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⑤。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农村金融制度发展滞后,农民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服务与支持。
据统计,”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54个……无金融机构乡镇数在2007年末为2868个……有2个县、8901个乡镇仅有1家金融机构。
”可以说,在金融学的角度看,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正处于金融被排斥的状态。
在法律的角度看,农民的金融发展权亟须得到保障。
(二)目前探索:小额信贷为了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发展能力,农民应当享受金融发展权。
为了保护与实现农民发展权,必须进行金融制度创新,保障每个市场活动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如农民)能够获得与享受基本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为了提高金融包容性,保障农民发展权,世界各国进行了各种有益尝试。
在20世纪60-70年代,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
它是一种向低收入群体或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信贷服务方式,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
可以说,以反贫困、促发展为目标的小额信贷,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发展的重要方式。
为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我国农村信用社从1999年起推广小额贷款业务。
2007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16万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余额为3000多亿元⑥。
然而,农民获得小额贷款有难度,而且只能解燃眉之急。
如何真正促进农民脱贫后可持续地发展,仍然要进一步探讨。
(三)发展方向:普惠金融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的服务目标具有相通性,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提供金融支持。
但是,要实现农民发展权,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应当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
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针对农民提供的小额信贷应当被视为普惠金融的一部分,但普惠金融体系是小额信贷的延伸,而且还应有更广泛、丰富的服务内容。
普惠金融体系建立,目的在于为农民提供充分、便捷、完善的金融服务,为农民发展、权益保障提供资金支持与制度保障。
郁南县探索建立”信用三农、普惠金融”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农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面的制度支持。
例如,郁南县牵头创建广东省首个县级综合性征信中心,开展对农民征信系统建设,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来构建现代农村现代信用体系。
脱贫后的农户可以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并且可以继续获得小额信用贷款授信,获得充足的生产发展资金。
五、结语现代扶贫开发与三农问题解决,关键在于提高农民发展能力,保障农民权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获得基本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是农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
金融扶贫可以成为农民权益保障的一个突破口,而且郁南的金融扶贫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从农民权益保障的权利机制看,我们应该实现从生存权到发展权的飞跃,要重视与保障农民发展权;从农民权益保障的主体体系看,要界定好农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与权利,强调政府的责任,重视社会多方的参与;从农民权益保障的具体制度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应当是关键一环,如何打破金融排斥、实现金融包容,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
注释:①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编:《强农惠农:新阶段的中国农村综合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②程信和:《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论纲》,《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40页。
③单飞跃、范锐敏:《农民发展权探源--从制约农民发展的问题引入》,《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