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成员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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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是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和服务学校的制度。

在积分制度中,学生会会根据学生的贡献和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学生会积分制度的奖惩细则:
1. 积分奖励:
- 优秀贡献奖:对于在学生会活动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成员进行奖励,比如组织活动、设计宣传物料等,给予一定积分奖励。

- 公益服务奖:参与学校公益服务活动的成员将得到一定的积分奖励,鼓励学生积极服务社会。

- 参与奖:对所有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成员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

2. 积分惩罚:
- 违规扣分:对于违反学校、学生会规定的行为,如缺席学生会会议、迟到早退、不履行职责等,将扣除一定的积分。

- 低效参与扣分:对于参与学生会活动但表现低效、消极的成员,可以扣除一定的积分,以鼓励积极参与并提高工作效率。

3. 积分兑换:
- 积分兑换物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数量,选择学生会提供的一些奖品或服务进行兑换,如学习用品、文具插件、文化活动门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会积分制度应该公平、公正,遵循学校的规定,并及时对成员的积分进行记录和更新。

此外,学生会也应该定期向学校和学生公示积分情况,保证整个积分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第一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X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六级2分四级1分三级(专科)0.5分(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省三级2分国家三级1.5分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8)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多名作者按6:3:1分配)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范本

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范本

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范本一、绪论本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旨在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和反馈,以促进学生会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本细则共分为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分别是领导力和组织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创新与创造力、执行力与责任感、参与度与影响力。

二、领导力和组织能力评审标准1. 是否具备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规划,能够制定合理的计划并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工作;2. 是否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合理分工、协调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 是否能够有效激励团队成员,鼓励并发挥他们的才能和潜力;4. 是否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能够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保持冷静并迅速做出反应;5. 是否具备良好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效果,是否能够根据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6. 是否能够积极引导和推动学生会工作,发挥自己的领导作用。

三、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评审标准1. 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2. 是否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意见,是否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3. 是否能够有效地协调和处理团队内部的关系和冲突,能够保持团队的和谐和稳定;4. 是否能够与其他组织和部门进行有效的协作,能够建立良好的外部合作关系;5. 是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工作,与他人互助互补,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创新与创造力评审标准1. 是否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思维,能够发现问题和挑战,并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2. 是否能够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是否能够鼓励和支持他人的创新,能够激发团队成员的创造力和潜力;4. 是否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5. 是否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寻求突破和进步,为学生会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五、执行力与责任感评审标准1. 是否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2. 是否能够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工作结果负责;3. 是否能够自觉遵守学生会相关制度和规定,保证工作的规范进行;4. 是否具备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决策,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5. 是否能够适应和应对工作压力,能够有效调节自己的情绪和状态。

学校学生会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学生会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学生会部门考核评分细则校团委组织部干事绩效考评评分细则一、本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

二、介于我部门特殊的工作性质,部门成员考核由部长负责牵头工作。

三、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并根据日常考核分数每月对部员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学期结束根据表现情况颁发聘书。

一、评比办法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年终民意测试和部长评分。

最终分数作50%, 20%, 30%加权;年终民意测试在学期末进行由投票结果决定(每人投两票),每张票折合分数为2分,分数作20%加权;三项相加为最终得分。

一、例会考评制度1.无故旷到一次-52.开会时迟到或早退一次-33.请假超过三次,从第四次开始一次(特殊惜况除外)-14.开会时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悄(玩手机等),发现一次-25.开会时手机铃声响起、聊天-26.不记笔记,思想走神-16.会议负责人+27.早到且积极布置会场(除会议负责人以外)+18.会议上主动发言或主动承担工作+29.能够高效的完成工作,并受到表扬+210.与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未准备-111.在会议上提出有创意的点子+2二、值班考评制度1.无故不到一次-52.值班迟到或早退一次-33.值班请假超过三次,第四次后一次-0.5,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34.值班时未能保持办公室卫生-25.当天值班时的任务不能有效完成-26.未做好值班记录-27.值班过程中未带工作证,衣着不得体的等有影响社团形象的行为-28.值班态度不好遭同学投诉的视悄节严重情况-3到-59.一月内值班全勤者+3三、活动考评制度1.递交内部管理建议书且被采纳一次+32.提出创新型活动策划或建议一次+33.开展活动无故旷到一次-54.开展活动时迟到或早退一次-35.活动时不听从调配、指挥-36.能够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3‘),紧急事件(3')+67.能出色完成布置的任务(受部长老师的表扬)+5四、日常考核办法1.每人基础分20分,累计计分剩5分时警告,警告后还置若罔闻者劝其退出;2.每月由考评小组成员对各成员该月的表现进行考核,成绩每一个月汇总一次,并公布于众;3.本成绩是优秀成员评比的重要依据;4.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必须向负责人当面或电话请假并说明原因。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会的活动效率和内部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校学生会章程和其他规定,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履行学生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奖励,是指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显著贡献予以认可和鼓励的措施;处罚,则是指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或行为不端的行为予以惩罚和警告的措施。

第四条奖励和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依法依规,不得违反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对学生会内部奖励和处罚提出申诉,学生会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保护学生会成员的权益。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特别奖励或处罚,但必须经过全体主席团成员一致同意。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七条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成员会议、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奖励包括:1、书面表扬信;2、荣誉证书;3、奖金奖品。

第九条学生会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团体的事迹和成绩在学生会内部网站以及学校官方媒体上进行宣传,并举行表彰大会或颁奖仪式。

第十条对于因出色表现而被评选为学生会优秀干部和杰出成员的学生,学生会将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实物奖品,并给予聘用或提拔的机会。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给予处罚:1、对学生会会议决议不执行或故意破坏学生会工作秩序的;2、利用学生会资源谋取私利或损害学生会利益的;3、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抹黑诽谤的;4、违反学生会规定和校纪校规的。

第十二条学生会处罚包括: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处分;4、纪律处分;5、暂停学生会职务;6、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被处罚后,应当认真检讨,接受批评和教育,并积极改正错误。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学生会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学生会优秀干事评选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会是学校组织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旨在提供给学生们锻炼自己、参与校园事务并提供服务的平台。

为了鼓励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并激励他们的工作成效,我们决定设立学生会优秀干事评选制度。

通过评选优秀干事,我们将为学生们树立模范榜样,同时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评选细则1. 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包括各个部门和分会的干事。

2. 评选标准学生会优秀干事的评选标准如下:(1) 工作表现考核干事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 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 任务完成质量和效率; -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 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服务质量评估干事在向学生提供各项服务时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 - 对学生需求的了解和关注程度; - 提供服务的效率和友好程度; - 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 对学生意见和建议的积极采纳程度。

(3) 作品表现考核干事在策划、组织和执行活动时的能力和表现。

主要包括: - 活动策划的前期调研和方案准备; - 活动组织和实施的组织能力; - 活动效果和反馈的收集和整理; - 活动过程中的创意和创新成果。

3. 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提名阶段所有学生会成员有权提名自己或他人作为优秀干事候选人。

提名需要写明被提名人的姓名和部门,以及提名理由和支持材料(如项目作品、服务反馈等)。

(2) 审核阶段提名截止后,评选委员会将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被提名人符合评选标准,并核实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投票阶段通过内部投票进行选举,每位学生会成员有一票投票权,不能投给自己。

通过选举得票数排名前若干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审。

(4)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指导老师组成,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5) 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会优秀干事名单,并进行公示。

4. 奖励措施评选出的学生会优秀干事将获得以下奖励措施: - 获得优秀干事荣誉证书; -在学校官方网站、学生会公共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 - 优先推荐参与学校或学生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 参与评选其他校内外荣誉称号的推荐。

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良学风班评优细则.doc-

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良学风班评优细则.doc-

附件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工作积极分子(标兵)、优良学风(标兵)班评优细则一、申报条件(一)三好学生1.评选对象:全院学生2.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作风正派,纪律严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分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并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同学,在参评年度内,主修及限选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总人数前1/3以内。

5.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在院、系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在年度参评中,所参加活动不少于五次。

在思想和行动上能以身作则,成为同学们的榜样,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6.对交予的工作认真积极,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每学年公益志愿服务不低于20小时,并提供相关证明。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的良好以上水平。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多于不合格次数,不合格次数不得超过3次,所在宿舍没有违反宿舍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3次及以上记录的。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报资格:(1)无故旷课两节及以上者;(2)课程、晚修、工作会议等无故缺勤两次以上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3)工作拖拉、散漫、无组织纪律观念,经所在组织内部考核为不合格者;(4)违反《学生手册》规定条款及所在组织的规章制度两次及以上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1.评选对象: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副部级及以上;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正部级及以上;广播站正部级及以上;艺术团正部级及以上;系学生会正部级及以上;班委会委员。

2.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无任何违法行为, 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每学年至少上交五篇思想汇报。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1. 考核目的学生会是一个学校的重要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种活动,并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

为了确保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旨在激励部门成员积极工作、发挥所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2. 考核标准学生会部门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项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以下是考核标准的主要内容:• 2.1 部门目标达成情况:考核部门是否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并达到设定的目标;• 2.2 工作质量和效率:考核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工作成果、完成任务的质量、工作上的思考和创新等;• 2.3 合作与协调能力:考核部门成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包括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解决冲突的能力等;• 2.4 学生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反馈,评估部门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满意度;• 2.5 自我评估:鼓励部门成员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以上考核标准将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确保整个考核制度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实施、成绩评定和考核结果反馈等步骤。

• 3.1 考核计划制定: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制定学生会部门考核计划,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法等,这一计划需要提前向各个部门通报并征求意见。

• 3.2 考核实施:根据考核计划,各个部门按期提交相关工作资料和报告,进行工作汇报和答辩等。

• 3.3 成绩评定:学生会主席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并按照考核标准给出评分。

评分主要采用定量化的方式,将各个考核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并将得分转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定。

• 3.4 考核结果反馈:学生会主席团将考核结果向各个部门通报,并与各个部门进行交流,对各个部门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指导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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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学生会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迟到或早退扣2分
11 在寝室检查中,寝室脏乱、没叠被或有违禁用电器等的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扣1—3分
12 学生会成员在正常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内,不得出入校内各项娱乐场所,一经发现扣3分
13 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如有违者扣3分
14 校学生会成员在校园内男女关系不宜过于亲密,如有违者扣3分
15 违反办公室常规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附注:
1、请假条必须用稿纸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错字或错别字,写明理由,副部长经部长及主管副主席签字,部长经主管副主席签字后交予办公室主任,请假累积3次者,扣3分。

2、在各项会议的点名之前(提前10分钟点名),未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的,视为无故缺席,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3 、在各种彩排、活动前,各部长必须把请假人员名单报到秘书处并应在点名(提前10分钟点名)前将请假条交到秘书处(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视为无故缺席,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4、值班人员因故缺席者须在值班前将请假条交到秘书处,否则视为无故不到,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第七条标准说明: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评选程序
第八条评选时间: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一月进行,一学年两次;并要求各部门在评选开始一周前完成本部门优秀成员评选并推向评选小组。

第九条评选人数:优秀成员人数原则上占副部长、干事、助理总人数的30%。

第十条各部门内部评选:各部门根据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结
合实际评选本部门优秀成员。

第十一条候选人推荐:评选小组根据各部门副部长、干事、助理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成员候选人分配名额;各部门组织填写“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优秀成员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部长审核,主管常委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评选小组推荐申报。

第十二条评选小组组成:小组成员由常代会监督委员会代表一名、学生会常委一名及部长代表若干,部长代表经常委讨论决定,最终与常代监督委员会代表、学生会常委代表组成5-6名人员的评选小组。

第十三条初步筛选: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成员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成员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第十四条投票表决: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成员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并根据评选比例选出前若干名,即为优秀成员;若出现最后名额票数相同情况,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十五条报批及调整: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常委审核,校团委审批。

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五优秀成员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标准:在全体大会上宣布获奖名单,并在公示栏和网上给予公布,同时也会给予相关获奖人适当物质奖励,颁发优秀成员荣誉证书。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优秀成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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