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的业主,负责工程的规划、策划、组织和监督等工作;而施工单位则是工程的实际承建者,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和高质量交付的必要手段。
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时,需要注重以下几点: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的招标阶段制定一套全面、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必须遵守该制度。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2.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建设单位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符合安全管理制度。
3.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施工安全宣传,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
此外,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方面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安全事故。
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管理时,需要注重以下几点:1. 筛选合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就应根据经验和信息,筛选出有施工资质、信誉良好、施工质量过硬的施工单位。
2. 按照标准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管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产品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可行的验收方案,而施工单位则应按照验收方案准确又细致地验收其施工品质。
3.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如果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地通知施工单位,通报问题原因,并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管理时,需要注重以下几点:1. 制定进度管理计划在施工前期,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工程各项工作的起止时间、阶段完成审核标准等要素,必要时,可以通过图表和文本的形式展现出来。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施工单位的监管者,监理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监督,更是为了协助、指导和支持施工单位顺利完成工程任务。
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同时,监理单位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审核和资质认定。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实现对施工单位全方位的管理。
信息通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设计变更、技术规范更新等信息,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也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质量控制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理单位开展监督工作。
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中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把关,包括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等工作。
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工艺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中安全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施工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进度控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围绕工程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及时发现进度滞后或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监理单位需要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进度符合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
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的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做到施工现场安全可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守则、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监督员,开展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制度,设置交通标志、交通警示等设施,保障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源管控制度,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备完好,配备消防人员,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作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防止作业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防辐射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人员管理1. 上下班制度:1.1 部室人员需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打卡。
1.2 施工现场人员需在早上7:45前、午1:45前到达施工现场。
1.3 现场有施工任务时,不得早退。
1.4 部室人员应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1.5 特殊情况(加班、临时外出)需填写工作联系单,经项目主管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1.6 违反上下班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罚款。
2. 请销假制度:2.1 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2.2 请假前需做好工作交接。
2.3 请假期满及时销假。
2.4 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或延迟到岗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长,做好工作调整。
2.5 违反请销假规定者,给予罚款,屡次不改者,考虑清退。
二、图纸审核及工程量计算1. 新图纸下发后,做好收发记录。
2. 根据图纸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准确计算。
三、总包管理1. 按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发案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约束。
2. 对施工单位违法合同约定、施工质量不合格、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改正,甚至出具处罚通知。
四、考核管理1. 考核机构由建设中心、计划建设部、监理单位组成。
2. 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施工单位的考核评分标准。
3. 考评内容: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
4. 考核周期:每月的第一天至每月的最后一天。
5. 考核结果上报:每月14日和29日提交当月考核结果。
五、安全目标管理1. 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
2. 制定实施办法,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3. 安全生产目标与企业生产责任制挂钩。
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
六、资质管理1.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资质管理。
2. 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资质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和管理。
4. 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3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责任1. 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
2.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管理知识和技能,并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3. 项目经理应制定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3. 新进入施工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1.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包括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具等。
2. 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并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使用培训。
五、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明确施工作业区域和安全通道。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高空、高温、高压等危险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施工作业安全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2.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3. 对于存在的施工作业风险,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2.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和处理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筑、市政工程等各类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电力施工等各类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优先考虑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减少人为操作的风险。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购买必要的劳动安全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推动施工安全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建立统一的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部署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确保员工的生活条件满足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并修复施工现场设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划分施工区域,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培训教育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划分明确。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监测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振动等有害物质和环境指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处理施工废弃物和污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监理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

监理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一般规定一、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予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的,现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
三、本章程适用于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三项控制四、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工地后,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者,罚款500元。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基本稳定。
人员或队伍的更换须经业主和监理部门同意。
否则,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离开现场。
六、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平面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七、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完整的证书。
重要材料(钢筋、水泥、设备、管道、阀门等)的生产厂家应遵守施工合同的规定,“三证”齐全(出厂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批号清晰,与证书一致。
否则将被责令离开现场,并罚款1000元。
八、材料未报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并罚款500元,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发现查实,罚款1000元,并追究责任。
九、未经复验和试验的材料将被处以1000元的工程罚款,并承担相关责任。
10、未经设计部门、业主和监理部门同意,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1000元罚款。
十一、电工、焊工、起重工要持证上岗,证的复印件报监理部备案,现场检查中发现无证工作与持证工作不符的,罚款500元。
十二、工程分包,未经监理部确认,责令撤换,并罚款1000元。
十三、检测仪器、仪表等设备,满足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要求定期检验。
十四、重要工序的重点部位,雨季和冬季施工要订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鲁莽行事者将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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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单位管理实施办法公司2014年8月19日目录施工单位的管理细则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各施工单位对业主合同内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现场管理目标,确保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有关建筑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所签定的合同。
3. 本细则的现场是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建、安装、装饰、管线、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各专业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活动的场所。
4. 所有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本细则规定,认真执行本细则。
本细则为业主与各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的附件。
5. 本细则由项目规划建设部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同时委托监理公司依照本细则(但不限于此细则),负责对项目的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和监督。
6. 对于一些超出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有因此类行为引发的各项损失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 本细则自各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8.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各项新规定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文本,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
二施工管理9. 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后,应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经业主与监理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内组织开工。
10.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职务、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与业主、监理的见面会,向业主、监理现场介绍各管理人员,以便今后工作上的联系接洽。
11.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2. 施工单位进场后十天内提交特殊工种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
13.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自已公司的项目经理全权支配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并在进场后三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业主和监理。
1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业主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业主,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
15. 施工单位的所有文件资料,除了应业主要求送有关单位外,都必须报送业主。
16. 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业主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业主满意者,一经业主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17. 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漠视业主指令,拒不执行业主指令,一经业主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业主指定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现场。
18. 每周将定期召开由业主或监理主持的『项目生产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且迟到不能超过2分钟。
19. 施工单位须有专人负责每日上午9:30前提交前一工作日完成施工进度、材料进退场日报和现场操作人员人数日报(施工日报见附件1),日报必须详细真实。
20.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业主、监理组织的工地巡视及其他有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21. 施工总平面由总包(土建)单位负责,并在进场10天内报送业主和监理审批通过后,以施工总平面规划为依据,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总包(土建)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经业主、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业主、总包(土建)单位的意见和指挥。
22. 施工单位如提请有关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事由,附有事由发生依据,相片资料,详列工程数量或用工量及有关计算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签认,项目造价工程师核价,规划建设部经理复核后签发,事由发生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需提请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单见附件2),超过七天视作自愿放弃,业主可不予认可。
23. 总包单位必须免费为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提供办公、仓储场所,并对其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24. 甲分包单位(天然气、有限电视、中国电信等市政单位及桩基检测单位除外)进场统一服从主承包管理,缴纳相应的安全文明押金,安全文明押金的数额上限为10000元,下限为1000元,具体取费标准根据分包单位的合同额大小细化如下:100万以上的统一缴纳10000元,10万至100万的按合同额的1%缴纳,10万以下的统一缴纳1000元;如果违反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处罚,并在安全文明押金中予以扣除,但需经甲方、监理审批签字同意方可生效;三计划管理25. 主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将合约范围内总进度计划及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上报业主、监理审核。
26. 施工单位每周一下午17:30点前提交三周(上周、本周、下周)滚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所使用的仪器及机械、设备、物料,有关涉及工程的突发事故及其他一切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27. 施工单位每月24日上午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提交过去一个月之工程报告(每月24日PM5:30为计划上报截止时间),含每栋楼工程进度相片以及有关工程事宜。
28. 施工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控制计划,服从业主的施工进度协调。
29. 施工单位若未完成本周、本月计划,应立即提交调整计划,计划中必须阐述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切实可行的具体补救措施,以保证与总进度计划的节点完成日期一致。
30. 按业主要求和工程施工需要,总包单位须提交包括机电、装修、园林、市政等其他分包商在内的分部、分项、工序交叉专项作业计划。
31.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计划,无条件服从规划建设部及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协调。
32. 计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合约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的要求,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发展总体进度需要对某项或某分部工程提出提前或推迟的要求,分包单位须根据业主总体意见对总计划或月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利于业主对项目工程总体进度的安排.33. 主包单位应将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日常管理的工作中,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不力)而得到顺延,总包单位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工期和质量全权负责。
四.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品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管理34.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在保证正常工程需要的前提下,按业主和工程要求在30天内提交所有设备/材料呈报计划。
35. 按业主批准后的呈报计划,提交设备/材料样品及资料,供业主、监理及设计审核。
36. 经审核通过的样品实物进行“封样”,存于业主“样板间”。
37. 材料/设备进场后,经监理、业主对照“封样”材料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仓库。
同时提交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资料,不合格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退出现场。
38. 经监理、业主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业主同意,不得私自运出现场或更换。
39. 未经监理、业主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监理、业主有权令其限时退出现场,费用自负。
40. 对于业主、监理在工程中对乙供材料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材料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相关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如不合格,乙方必须将该材料进行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部分进行彻底处理避免工程存在隐患,同时支付相关复验费用。
41. 甲供材料/设备的交接按下列程序执行:1)施工单位须提前15天书面呈报甲供材料进场报告。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业主将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相关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当场按封样标准验收甲供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及数量,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施工单位同时接收随甲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若施工单位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性能等提出异议,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业主。
5)施工单位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甲供材料/设备的完整无损和正常使用。
非业主原因而引发的甲供材料/设备损坏,应由接收单位负责。
五技术管理4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编制单位的技术、质量、计划、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前十天报送业主、监理审定。
业主、监理所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天内报送业主、监理重新审定。
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业主、监理审定同意,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施工实施,业主、监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工期、费用)等概由施工单位自负。
3) 重要或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如:基坑开挖、围护和降水、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冬季施工、门窗安装及防渗漏质量通病防治等方案(措施),并要求提供外墙保温、外贴石材、门窗周边处理、屋面防水等节点、详图或工艺做法方案,报业主、监理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3. 图纸会审制度:1) 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自审,所提疑点和意见,由技术负责人汇总核对后报业主和监理。
2) 各单位图纸自审后,业主设计管理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
3) 图纸会审时应按建筑总说明中装饰工艺的做法,结合室内毛坯施工特点,对结构楼板及室内地坪完成面的标高做好统一的规定,并经设计认可。
以免后期地坪施工时标高不准,出现结构面太高地坪无法施工、露台阳台完成面标高比室内地坪面高等错误现象。
4) 图纸会审中提出问题及处理意见由施工单位详细记录,汇总整理成正式文件(图纸会审纪要),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与会各方会签盖章。
5) 图纸会审纪要一式四份(原件),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执一份。
6) 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
44.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 设计单位需要施工图修改的,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经业主规划建设部部同意分发各相关监理、施工单位。
2) 业主提出设计修改,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由业主规划建设部同意后,分发各相关监理、施工单位。
3)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图修改,由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统一办理技术核定单,经业主、设计、监理会签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技术核定单一式四份(原件),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执一份(其格式见附件6)。
4) 办理技术核定单流程: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内容监理工程师会签规划建设部部工程师核对设计单位会签业主主管领导会签发施工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