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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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第二小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内部管理,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法治校,实践公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一、“三重一大”具体范围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学校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制订学校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人事安排;党员发展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教职工的的评优、评审;学校奖惩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决算,500以上人民币的大额经费支出和其他需要集体议事的大额开支项目;重大基建项目向县政府采购办申请报告;学校大型庆典及其他大型活动;重要团组的接待和重要的校际交流;其他重大事项。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1.校务会议为主要议事决策形式。校务会议或校务扩大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程序:

提出动议→调查研究→党政协商→集体决策→校长负责实施,党总支监督保证实施。

校务会议到会者少于三分之二,或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一般应该改期召开;如会上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如情况紧急,必须办事的,校长或书记有责任向上级领导汇报。

学校章程、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或规章制度,应提交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可正式施行。

如有重大事项需报上级领导批准的,由校长或书记上报批准后再实施。

3.重要人事任免的程序:

学校中层领导采用组织考察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建议人选→党

总支进行考核、考察→党政协商→校务会议讨论→校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任前公示。

如校务会分歧较大或重大问题不清楚,应暂缓决定;干部任免涉及校务会议成员的,有关人员应回避。

4.重大项目立项的主要程序:

事前酝酿→集体决策(校务会、行政会)→上报审批。

5.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的操作程序:

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的书面申请→分管校长按规定权限初步审核→校务会议或校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使用部门按学校相关财务采购制度规定实施→大额资金入帐报销前,必须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会签。

6.“三重一大”重大事项一般应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精河县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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