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的议事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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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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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概念和背景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流程
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概念和背景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我国党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这一制度起源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的决策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而提出的。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包括三个“重”和一个“大”。

三个“重”分别是:重要事项集体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集体决策,重要经济事项集体决策。

一个“大”是重大问题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体决策,保证党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流程
实施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首先要明确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对于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经济事项等,都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集体决策。

其次,要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包括议题提出、信息收集、方案制定、讨论表决等环节。

最后,要强化决策结果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党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即三重元首大会议事决策制度,指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和国家人民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联合作出的决策。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根据中央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政策、宪政保障、对外关系和对内统一,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行政会议和国家的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的政治职能和作用,共同决定特别行政区政策优先及政府决策项目,确保特别行政区政策及决策履行有序稳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负责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机制,制定行政政策,促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治理。

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人物,领导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实施,参与“三重一大”决策。

二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将“三重一大”决策纳入会议议程,讨论正式修改并审议各类提案和报告,进行表决。

三是特别行政区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也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地位,其在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并有权提请会议审议。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文广新局关于集体决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结合剧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集体议事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支部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全局性的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由院班子会议集体决定。

决定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在群众中公开表露不同意见。

第二章决策事项范围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的意见和措施;2、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的制定等重要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5、剧院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定编及调整的方案;6、异常情况、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决策,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7、上级单位交办事项和有关责任分解的落实;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1、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2、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重要问题;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报请剧院党支部研究的干部任免事项;4、其他需要提请党支部研究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审定1、工程建设项目;2、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采购;3、购买服务;4、大型活动经费开支;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含义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内容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实施与决策制度四、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文(篇1)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含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是指在组织或团体内部,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四个方面的议事决策,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讨论、表决和实施的管理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内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议事程序: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需要提前通知、充分准备,保证议事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表决方式: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需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的表决方式,确保多数人的意见能够得到尊重和体现。

3.决策实施:对于经过议事程序和表决通过的决策,需要明确责任人、实施时间和具体措施,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监督与反馈: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的实施情况,需要进行监督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实施与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决策制度,包括:1.建立议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2.完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左右决策结果。

3.建立决策责任制度:明确决策的责任人,对决策结果负责,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可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保障组织的稳定和发展: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可以确保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利于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概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概念】“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项目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大额度资金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1. 目的和适用范围(1)为了保证三重一大集体的议事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工作。

2. 基本原则(1)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科学的分析和充分的信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2)民主决策:决策应注重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形成集体智慧。

(3)依法决策:决策应依法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透明决策:决策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决策结果。

(5)实施决策:决策应及时、全面、严格执行,确保决策结果得到有效履行。

3. 决策程序(1)议题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重要性确定议题,明确提出议题背景、目的、内容和重要性等。

(2)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收集会议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包括调研、统计、分析等。

(3)讨论分析:召开集体讨论会议,听取与议题相关的各方意见和建议,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4)决策形成:在讨论的基础上,组织集体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最终决策方案。

(5)决策通知:及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明确决策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和期限等。

4. 相关责任人职责(1)主持者:负责组织召开议事决策会议,确保决策程序的顺利进行。

(2)信息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3)专家及相关人员:负责就议题的相关技术和专业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决策批准人:对通过的重大决策进行批准,并确保决策的实施。

(5)执行人员:负责按照决策的要求进行实施,并及时向领导层报告执行情况。

5. 决策记录和监督(1)会议记录:对议事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与会人员、讨论内容、意见和建议、最终决策等。

(2)决策监督:设立监督机构或专门人员,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质量和执行情况。

最后,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制度的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摘要:一、引言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概述1.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2.议事规则的作用和意义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1.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2.议事规则的程序3.议事规则的决策制度四、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实施与监督1.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2.监督机制的建立与运作五、结论正文:一、引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制度是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决策过程中,为保证民主、科学、依法决策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概述、具体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概述1.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三重一大事项,即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这些事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严格遵循议事规则进行决策。

2.议事规则的作用和意义议事规则旨在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性,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1.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涉及企事业单位战略规划、经营方针、组织架构等方面的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涉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重要部门负责人等人事调整的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涉及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并购等重大项目的事项。

(4)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涉及企事业单位大额资金支出、筹措等事项。

2.议事规则的程序(1)议题提出:相关人员提出议题,明确议题内容、背景和必要性。

(2)议题审核:对议题进行审核,确保议题符合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

(3)议题公示:将议题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议题讨论:组织相关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5)议题表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题表决。

(6)议题实施:对表决通过的议题,进行具体实施。

3.议事规则的决策制度(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领导。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是一种集体决策的方法,其核心理念是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体智慧和多元意见的作用,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它通过引入三重一大的原则和规则来平衡不同利益方的权益,保障公正公平,确保各方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

下面将详细介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

一、三重原则三重原则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核心之一,它包括“事先协商、平等发言、一致决策”。

三重原则的目的是确保参与决策的各方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共同对决策方案进行研究和讨论,最终达成共识。

(一)事先协商:在决策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事先协商。

各方应该就决策议题的背景、目标、问题、措施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和意见交流,以确保各方对决策议题有全面的了解。

(二)平等发言:在决策过程中,各方应该享有平等的发言权。

不同利益方应该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利益,并充分倾听他人的观点和意见。

通过平等发言,可以使各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彼此的立场,从而形成更客观、全面和科学的决策。

(三)一致决策:在具体的决策过程中,各方应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尽可能达成一致的决策。

一致决策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完全同意,而是通过妥协和共识寻求最佳的决策方案。

在决策之前,应该对决策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使各方对决策方案有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二、一大规则一大规则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指的是“大家共同决策,大家共同负责”。

一大规则的目的是推动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和执行力。

(一)全员参与:一大规则要求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都应该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不论是决策的制定者还是实施者,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决策过程,共同研究和决策。

通过全员参与,可以发挥群体智慧和多元意见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果性。

(二)共同决策:一大规则要求决策应该是共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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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谷乡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议事决策规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中共西谷乡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银河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和县委的指示、决议、决定,自觉服从县委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确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4、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都应以乡党委会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5、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二、主要范围
(一)重大决策类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乡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
3、应当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类
1、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乡属科级(或相当于)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事项;
2、市、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等人选的推荐和提名;
3、对乡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奖励政策及干部收入分配管理政策。

(三)重大项目安排类
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全镇总体规划;
2、全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人才工作规划、重大社会事业安排、就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重要政策措施、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
3、乡政府年度重大实事工程和重大采购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类
1、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原则;
2、重大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项目计划;
3、列入人代会财政预算与未列入财政预算,单项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

三、会议制度
1、凡属“三重一大”范围内的事项都应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根据需要做好准备后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委委员。

列席人员为:人大主席、党政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3、议题有关材料由党政办在党委会召开前3日送达参加人员或作好会前沟通,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同时,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报告单》至乡纪委。

四、执行程序
(一)酝酿决策阶段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组织相关专题讨论会,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并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委会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
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选拔任用重要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在民主推荐、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经书记沟通议事会讨论酝酿后向党委会提名,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同时,应事先征求乡纪委意见,并保证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3、党委书记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委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委会的议题。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集体决策阶段
1、党委会讨论决定有关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时,要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到会。

到会成员应对决策内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递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2、研究决定重要干部的任免必须进行票决,其票决结果超过应到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为有效。

3、党委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4、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5、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要有专人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
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和相关人员。

6、乡“三重一大”监督小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党代表可根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内容,列席乡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7、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的台账,相关会议记录、投票实样等材料应立卷归档。

(三)执行决策阶段
1、“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后,由乡党委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

五、监督检查
1、党委会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应定期向党委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由乡纪委牵头建立镇“三重一大”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党委会接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监督和检查。

4、按照乡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要求,镇纪委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调研、论证和决策的相关活动,并协调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镇党委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可安排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参加“三重一大”事项的调研、论证和决策的相关活动,并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的情况,除依纪依法应予保密的外,应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7、镇党委要定期向县委报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对县纪委和其他监督部门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

六、附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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