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审图工作-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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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探讨章节一:引言-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的重要性及研究意义-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影响章节二: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的常见问题- 地质勘察不充分,隐患未发现- 地质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设计不合理- 勘察数据分析不够全面,相关性不强- 数据采集不正确,误差较大- 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方法和技术不当章节三: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的应对措施- 改进勘察工作流程,加强勘察数据质量- 开展多种勘察技术应用- 加强勘察文件审查工作- 重视勘察工作的质量管理,做好勘察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章节四:案例分析- 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 问题及其处理流程- 问题的教训及启示章节五:总结-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探讨的启示-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应对对策- 对于岩土工程勘察审图的展望及未来发展趋势第一章:引言岩土工程勘察审图是岩土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其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岩土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岩土工程项目的勘察审图工作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如地质勘察不充分,地质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设计不合理,数据采集不正确,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方法和技术不当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影响岩土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工期和造价,甚至还会对社会和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深入探讨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促进岩土工程勘察审图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章将通过以下内容阐述岩土工程勘察审图的重要性及研究意义、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影响。

1.1岩土工程勘察审图的重要性及研究意义作为岩土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岩土工程勘察审图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岩土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勘察工作充分、准确、科学,有助于发现设计中隐蔽的问题,对采用什么施工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如何组织施工,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质量,甚至直接关系到岩土工程的成功与否。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精)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精)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勘察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作业所需的劳动 保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费用、作业 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健康检查和保险等。规 定勘察单位应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 辨识和建档,并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制 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定期组织演练,不能 流于形式。同时还对勘察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单位和勘察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详细的 规定。。要求勘察单位应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 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不能
当原位测试与检测作业涉及到其它专业如勘探作业和桩工机械时要求其安全生产应遵如勘探作业和桩工机械时要求其安全生产应遵守相关专业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守相关专业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第第8282原位测试一节中由于原位测试方法很多原位测试一节中由于原位测试方法很多规范仅针对常用的规范仅针对常用的66种原位测试方法标准贯入试种原位测试方法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验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和扁铲侧胀试验根据其作业流试验旁压试验和扁铲侧胀试验根据其作业流程中关键作业节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了程中关键作业节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了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相应的安全作业规定最大限度防范作业过程中相应的安全作业规定最大限度防范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征求意见稿——第3章 勘察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和 劳动保护,分为3节,3.1 一般规定3.2 勘察安全 生产管理体系3.3勘察作业劳动保护。专家审查 会建议修改为基本规定。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第4章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建设部第2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建设部第2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
制定机关
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4.06.25
施行日期
2004.10.01
文号
建设部第251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
(第251号)
现批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2-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8.1.2、8.2.1、8.3.2、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9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结束——

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全文)

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全文)

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XX:引言: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我国基础建设工程的主要程序之一,必须要走在设计和实际施工的前面,有效地为设计和施工服务。

建筑的基础是整个工程的关键,岩土参数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关系到基础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对象是建筑物所在的场地,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地质与环境的这些变化,对当前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认识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及其必要性岩土工程勘察是指按照工程建设提出的要求,探查、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根据岩土勘察可以分为预可行性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

勘察岩土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测绘和调研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对土质进行勘探和采样、原位进行测试、室内实施试验、工程场地实行的检测,最后根据以上手段,定量或是定性分析工程地质情况并进行测评,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勘察岩土工程的对象主体是项目场地的岩土体,它是经过自然界长时间的风化沉积形成的产物,会受到人工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场地的基本条件及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以及桩基参数等,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

在工民建项目勘察过程中,岩土勘察与工程地质之间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

由于岩土是自然产物,它是经过长时间的积存形成的,具有复杂性与多变性。

我们要想弄清岩土的有关结构和性能,必须经过勘察。

因此,在工民建项目中,对岩土进行勘察是十分必要的。

2.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1有关的勘察工作的资料不足为保证工程勘察方案的科学性,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前要搜集有关的资料信息。

这是展开勘探工作的前提,也是帮助提供勘察方案、勘察手段的有效途径。

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工程中对于勘察工程的实施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这样就降低了勘察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2014年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中有关问题的探讨1、“取土试样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此条虽然有一些争议,但作为国家规范的严肃性及对勘察工作量的控制,应严格执行。

实际工作中,对于基岩较浅且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的场地可以除外;在地层起伏较大时增加的判别层面变化的鉴别孔,以及专为基坑工程等布设在拟建物边线以外的勘探孔也可不在此列.2、“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对主要持力层的理解有不同看法,个人趋向于认为“天然地基的主要压缩层、桩基的持力层以及层位较厚的桩侧土层”较为合适。

另外原状土样和原位测试满足一项即可。

3、“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评价应有针对性.山区、丘陵场区,边坡、沟谷等对工程的影响应进行具体阐述。

可溶岩分布区,应明确可能岩溶对场区稳定的影响。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应有明确结论。

4、勘探孔深度不足的问题1)天然地基的勘探孔深度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土的主要受力层或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应按GB50021 4.1。

18及JGJ72 4.1。

4执行.2)桩基的勘探孔深度对端承桩,桩端持力层为可压缩层(包括全风化、强风化层)时,一般性钻孔孔深至桩底下3~5m或3~5d,控制性孔孔深5~10m或6~10d,以桩底控制.持力层为分布稳定的中微风化时,一般性钻孔至岩面下1~3d,控制性孔至岩面下3~5d,以岩面控制,Ⅲ级以上的基岩可适当放宽.但对于多韵律层状强中微风化互现,或有破碎带夹层的情况,应应以桩底为控制,并保证进入桩底下持力层一定厚度。

武汉地区的志留系粘土岩,多数属此种情况。

对摩擦桩,桩底地层为可压缩地层时,孔深应至桩底下不小于3m;桩底地层为稳定基岩时,孔深应进入预计持力层面。

3)“需设置抗浮桩和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要求”.由于现在地下建筑越来越多,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落实抗浮设计的要求(有明确的设计委托或方案)。

岩土工程施工图勘察测量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施工图勘察测量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施工图勘察测量技术要求岩土工程施工图勘察测量技术要求1.线路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搜集线路经过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地貌、岩性、主要不良地质现象、地震基本烈度及全新世活动断裂、发震断裂资料。

线路经过地区自然地理交通,气象台、站,河流水文站的有关气象、水文资料。

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地段的勘察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线路工程勘察和地质测绘。

收集沿输气管线走向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土壤腐蚀测定报告。

区域地质及地震地质条件:管线所经过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等。

线路通过难点地段工程地质说明。

提供地质地基的稳定性;如:滑坡、溶洞、断层、流向流、土壤膨胀或湿陷性,人为的地层破坏等。

2.穿、跨越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主要内容为:2.1穿(跨)越地段工程地质综合平面图及说明文件,施工地段的工程地质特征、不良地质的类属与分布情况。

2.2主要岩层的岩石成分,岩层错动破碎和风化程度,覆盖层厚度,组成和性质,岸坡切割程度2.3地下水位情况,即提供最高和最低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等。

2.4铁路、高速公路的地质构造,宜以现场调查测绘为主,必要时用简便方法进行少量勘探工作。

3.门站地质勘察3.1对门站所在地区进行岩土勘察,提供站址的地耐力。

3.2收集有关水文地质资料,了解拟建建构筑物场地所在地区地下水源。

3.3收集影响管道建设的地下建构筑物的资料,如产生杂散电流的位置等。

4测量技术要求4.1线路通过地区的地形图,1:500~1:2000。

沿线路中心线两侧各测绘50米。

图上应标明地形、地物、管线及其桩位、桩号、坐标值和拐点角度以及永久或临时水准点的位置和高程、坐标网和指北针等。

4.2管线通过高速公路、铁路纵断面图比例为1:200~1:500,长度包括施工场地宽度和路两侧100米宽度;4.3穿越点地形图比例为1:500~1:1000;测量长度应包括施工场地;地形图应有等深线,测点在中心线50米内加密,每隔4~5米一个;平面图应有不少于10个的断面;以供选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新修订内容与岩土工程勘察审图要点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交流班在广州市举办

条 , 列 为强 制 性 条 文 。 不 2 “ 的分 类 与 鉴 定 ”3 3 7之 1— 、土 .. 4款 规 定 土 的描 述 的 内 容 ,有 时 不 一 定 全 部 需 要 ,故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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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工 程 勘 察规 范 》 训 要 点 岩 培
时, 勘探孔深 度 可适 当调 整 ”, 因不 影响工 程安
全 和质 量 , 改 为非 强 制 性条 款 。 故

Hale Waihona Puke 4 ・ 5 2 1 第 3期 00年
广东公 路勘察 设计
总第 19期 3
5 “ . .0详 细勘 察 采 取 土试 样 和进 行 原 位 、4 12 测 试应 满 足 岩 土 工 程 评 价 要 求 , 符 合 下 列 要 并 求” 的列 款 中 , 明确 了 采 取 土试 样 和进 行 原 位 测 试 的勘 探孔 的数 量 不 应 少 于 勘 探 孔 总 数 的 12 /, 钻探 取 土孔 的数 量 不 应 少 于 勘 探 孔 总 数 的 13 /。 并将 第 四 款 “ 土层 性 质 不 均 匀 时 , 增 加 取 土 当 应
21 0 0年 7月 3 日至 3 0 1日 , 国建 设 工程 科 全 技培 训 中心在 广 州 市 主 办 了第 二 届 “ 土 工 程 勘 岩
心分析 , 出资料完 整 、 提 评价 正确 的勘察报 告” ,
该 条款 是 原 则 性 、 策 性 规 定 , 政 可操 作 性 不 强 , 容 易 被延 伸 。故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将 该 条 款 分 为 两 条 ,
2 1 年第 3 0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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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中的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

勘察设计中的施工图纸审核 与审查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0
目录
• 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概述 • 施工图纸审核 • 施工图纸审查 • 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是对施工图 纸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 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会审与交底
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并进行交底工作。
审核结论
根据审查情况,给出审核结论,包括是否通 过、需要修改的部分和改进建议。
审核内容
图纸完整性
设计规范性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包括各个专业的 设计图纸和相关说明。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 准,如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专业 的规范。
审查内容
01
02
03
图纸完整性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完整, 包括各个专业和各个阶段 的图纸是否齐全。
规范性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相 关规范和标准,包括图例 、符号、标注等是否符合 规定。
符合性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工 程实际情况,包括建筑、 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 个专业是否协调一致。
审查方法
手工审查
对施工图纸进行手工审查 ,逐一核对图纸内容,发 现问题并记录。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
施工图纸审核与审查是勘察设 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 是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以满足工程要求和规范
标准。
在审核和审查过程中,需要关 注图纸的规范性、技术性、经 济性等方面,以确保图纸的可
实施性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审核和审查过程中需要注重细 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图纸中的 问题,避免因图纸问题导致的 施工延误和成本增加。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图中常见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图中常见问题(郑长成)1、附件不全:缺《勘查任务书》或《现场见证报告》。

2、签章不全:报告责任页无法人代表签章;现场见证报告无见证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无见证单位盖章;附图中签字不全。

3、勘察依据不当或不合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已失效;勘察任务书不符合常德市住建局的有关签字、签章要求。

4、拟建工程概况缺少重要内容:高层建筑主楼与郡楼的关系未作说明;地下室的分布范围未说明,而平面图中的界限又不清楚;建筑物周边环境(如既有建筑物、道路、管线、岸坡等)未说明。

5、勘探工作量不足:对于临近边坡不做任何测绘或勘探工作;基坑工程和岩溶区的钻孔间距过大;不主动搜集场地覆盖层厚度的资料,也没有布置控制性钻孔,随意给定覆盖层厚度;对于有基坑降水或截流设计的工程,不提供承压含水层厚度。

6、取样和现场试验有疏漏:取土样孔的数量达不到钻孔总数的1/3;软弱夹层不取样或不做原位测试;不取水质分析样也不说明任何引用资料,凭空认定地下水的腐蚀性为微;对于地下水位以上的浅基础,不取土质分析样;对多层地下水,水位观测和取样没按要求做止水工作;对可能具有膨胀性的高塑性老粘土,不做膨胀性指标的测试;对需要做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物,不提供压缩试验曲线。

7、分析评价不全面:对于临近拟建建筑物的边坡和切方形成的路堑边坡不做稳定性评价;浅覆盖型岩溶区不做地面稳定性评价;对紧邻既有建筑物的桩基工程,不分析成桩对环境的影响,更没有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桩基设计、施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不予说明;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不予评定;对底板位于大厚度承压含水层中的基坑工程,不提出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工作的建议,盲目提出难以实施的侧壁和底板全封闭帷幕等方案。

8、其他问题:勘察报告未经过认真校对、审核,文字和图表错误较多,如:出现不相关的工程名称;工作量与见证报告不一致;图表与文字不一致;岩土层的厚度、名称前后不一致;结论与分析评价不一致,等等。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浙江建筑,第27卷,第1期,2010年1月Zhejiang Constructi on,Vol .27,No.1,Jan .2010收稿日期6作者简介邵水松(—),男,浙江萧山人,高级工程师,从事勘察审图和审核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审图中常见问题的探讨D iscussi ons on Commo n P r obl em s in D raw ingC heck of Geo 2Techni ca l Engi nee ri ng邵水松SHAO Shui 2so ng(杭州天元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1201)摘 要:回顾和总结了勘察审图以来执行规范的情况,着重从勘察设计方案、勘察方法、勘察工作量、分析评价、施工勘察、跟踪服务、审图角度等方面,依据对现行规范的理解并结合工作实践展开讨论,简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应预防措施。

关键词:岩土勘察;常见问题;处理要点中图分类号:TU198+.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3707(2010)01-0026-05 审图对控制勘察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仍有一些工程,没有严格执行规范,以至于出现勘察设计方案考虑不周、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量不足、分析评价力度不够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1 勘察阶段存在的常见问题1.1 野外勘察阶段的问题1.1.1 勘察手段单一 (1)有的对山区别墅群采用全钻探,当遇地形高差起伏较大、基岩露头、陡崖(坎)、墓穴(防空洞)或树木等障碍物时,钻探可与调查和人工挖掘方法相结合;(2)在圆砾(卵)石、风化岩持力层中打钻孔灌注桩时,仍配以静探是不妥的;而对于预应力管桩,静探能够触入到持力层顶面,能够满足强度和变形的要求,若在审图中提出这种做法使孔深未满足规范勘探深度的要求时,可以理解为:“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是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 B 5002122001)》4.1.17.5”强制性条文精神的,配以静探是可行的,但须在勘察报告中作必要的说明;(3)对甲级高层建筑多没有在凹进凸出的转角部位配以静探,此部位结构最复杂,因此,宜在其转角部位选以静探,有利于查明各土层的不均匀性和正确分层;(4)如遇勘察精度较高的场地,且场地较小或丙类建筑时,可采用全静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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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审图
同济大学 高大钊
2010年5月


自颁布强制性条文和实施施工图审查以 来已经十年了,对岩土工程勘察的审查, 主要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强制 性条文,如何执行国标的强制性条文, 是做好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的基础。 希望通过这个讲座,进行沟通,了解执 行中的问题,更好地做好施工图审查。 中国工程勘察信息网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 与体制改革
了解我国技术标准与技术控制体系改革 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了解我国岩土工程体制改革的现状与发 展方向。 了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地位与作用。 对岩土工程原理、规范条文和条文说明 的全面、深入理解。
岩土工程标准化改革
技术标准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时不可缺少的依据。我国的岩土工程技 术标准有什么特点?在一些涉外的工程 中,人们感觉到国内外的技术标准之间 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国外究竟是什么情 况,国外的岩土工程技术标准有什么特 点?如何借鉴国外的经验进行我国岩土 工程标准化的改革?这些都是大家关心 的问题。
建筑技术法规一般由经认可的第三方质 量认证机构和技术认可机构处理实施问 题,由司法机构仲裁执行纠纷。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当前各经济发达的 国家和地区,不论其国家政体如何和市 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如何,在建筑技术制 约体制方面尽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 实质上都已实行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 准紧密结合的体制。
三个层面的问题
1. 宏观层面,审图-技术控制改革-标 准化改革-岩土工程体制改革-经济体 制改革 2. 操作层面,审图的有关规定 3. 技术层面,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中的疑难问题讨论-《岩土工程勘察 规范》的局部修订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与体制改革 如何与国际接轨 我国与国外的工程控制体制比较 岩土工程体制改革 我国岩土工程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标准化是国家、行业和地 方政府从技术控制的角度,为建设 市场提供运行规则的一项基础性工 作,对引导和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具 有重要的作用。讨论岩土工程的标 准化,必须放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这个大框架内来考察,必须符合我 国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总要求。
我国的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 , 标准化工作 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 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 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 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 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 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条规定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 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5. 在国外,强制性的建筑技术法规多由政 府主管部门制订和发布,非强制性的建 筑技术标准主要由标准化社会团体制订 和发布,使两者的本质属性更加清晰, 实施和监督上更易区别。而我国,强制 性和非强制性标准均由政府主管部门组 织制订和发布,两者无明显差别。
6. 国外已将实施建筑技术法规与建筑技术 标准,与以贯彻实施强制性技术要求为 主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有机结合,有利 于保证建筑产品和工程的质量。我国在 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欧洲共同体于1985年规定,在技术法规中只 给出必须达到的目标,而为有效实现这些目 标所需采用的最适宜的途径和方法,由成员 国自由选择。在技术法规中只规定必须满足 的基本的功能要求,而为满足这些基本要求 所需采用的技术手段,均由欧洲标准化组织 通过制定欧洲协调标准来解决。 在欧盟的建筑技术法规中,提出了六点基本 要求:结构抗力与稳定性,火灾时的安全, 卫生,健康与环境,使用中的安全,噪声防 护,能量节约与热量保持。
建筑技术标准是一种自愿采用的技术文 件,多由政府授权的专门的标准化社团 或机构,以及各有权威的行业、专业社 团发布。建筑技术标准的内容必须全面 符合建筑技术法规的规定。建筑技术标 准的有效条文可以被建筑技术法规引用 而成为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 的属性。
凡符合建筑技术标准的产品或技术,就 认为符合建筑技术法规的要求,允许进 入建筑市场。对无建筑技术标准可依的 新产品、新技术,经评定符合建筑技术 法规的要求,也允许进入建筑市场。当 有更先进的、经评定符合建筑技术法规 要求的新产品、新技术可以替代已有的 产品和技术时,允许不按现行的建筑技 术标准执行,以鼓励人们按照市场需求 积极发挥创造性,促进技术进步。
技术标准和法规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东西。 法规是代表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民 大众的安全,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的 技术条文,例如荷载的取值,材料强守,没有地域和人群之分。
参考国外的普遍做法,国务院标准化行 政管理部门对我国标准化体制改革,提 出了三步走的设想。即首先实行条文强 制与条文自愿采用的形式、适时实行强 制性条文与标准自愿采用形式、最终实 现强制性的技术法规与自愿采用的技术 标准体制。
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
工程勘察 2004年No.1 “国外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体制的研 究” 邵卓民等 为编制技术法规作准备 对建筑法和标准化法需要进行修改 制订建筑技术法规
由国际建筑业协会提出,并为联合国欧洲 经济委员会、欧洲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所接受的, 建立了下列建筑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国 际通行原则。 1.对直接涉及公众基本利益的安全、卫生等 技术要求和直接涉及国家长远利益的环保、 节能等技术要求,按照指令性模式制定建 筑技术法规。它是强制性技术文件,必须 遵照执行。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建设市场的技术控 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 合的管理体制。 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严格贯彻在工程 建设工作中,不执行技术法规就是违法, 就要受到处罚。 技术标准除了被技术法规引用部分以外, 都是自愿采用的,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采用。
我国的建筑技术控制体制如何与国际惯例 接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吸取工业化 国家的经验,形成我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 的建设工程技术控制体系已成了一个非常 重要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了课题组对欧盟、 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日本、 俄罗斯七个地区和国家进行了重点研究, 并对法国、德国、荷兰、瑞典、挪威五个 国家作了一般了解,提出了研究报告。
第二,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国内标准化 成果,加快技术法规的编制步伐,要有 自己的特色,注重实效性。第三,建筑 技术法规要明确对结构的安全、火灾安 全、施工与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 噪声控制、节能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 规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和地质 条件不一,技术法规也应考虑地方差异, 给地方留些余地。
3. 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技术法 规中都包含管理性规定,主要是为实施 技术要求的建筑工程管理或/和建筑标准 化管理。而我国,这些内容多用法规性 行政文件形式表达,由于发布方式不同, 常常造成实施这些管理规定与实施技术 要求不能紧密结合。
4.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技术 法规只有一本,集中表达了必须强制执 行的建筑技术要求,重点突出。而我国, 现行的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有260多本, 内容庞杂而分散,许多条款并非必须强 制,因而不利于有效地贯彻。
2. 国外的技术法规中只对必须强制执行的 技术要求做出较原则的规定,条款无需经 常修订,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国外的建筑 技术标准中主要对实现强制性和非强制性 技术要求的途径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条 款可以随技术进步而及时修订,具有较大 的适应性。而我国,在同一本标准中经常 将强制性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混存,修订 必须同步进行。
2000年5月,建设部俞正声部长在强制 性条文首发式上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 对建设市场的技术控制,采取的是技术 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技 术法规是强制性的,是把那些涉及建设 工程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 利益的技术要求,用法规的形式规定下 来,严格贯彻在工程建设工作中,不执 行技术法规就是违法,就要受到处罚。
2.对不直接涉及公众基本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 的技术要求,以及为保证实现强制性技术要 求而采取的途径和方法等,按照陈述性模式 制订技术标准。它是非强制性技术文件,自 愿采用。 3.为了鼓励生产者根据市场需要发挥主动创造 性,促进技术进步,只要建筑产品和技术能 满足强制性技术法规,允许不执行非强制性 的技术标准。
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规范本来都是 由政府批准,具有法律的作用,都是强制性 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将规范分为两类, 由政府委托协会批准的技术标准称为推荐性 标准,由政府批准的称为强制性标准。但绝 大部分标准都是由政府批准的,既然定为强 制性标准,则技术标准中的所有条文都应当 是强制性的(但实际上强制性标准中的条文 不可能都是应该强制执行的)。因此我国有 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标准的条文总数大约有15 万条之多,很难检查执行的情况,因此强制 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实际上处于失控的状态。
以上原则是对当前国际上所实行的技术法 规-技术标准体制的基本概括。世界上经 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多已在建筑(建设) 领域较完整地实行了这种体制。 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技术法规, 其主要内容有的包括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两部分,有的只有技术要求部分。
在建筑技术法规的技术要求部分,内容 大体上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TBT协议规 定的“正当目标”范围之内。即:国家 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 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或保护环境。 对于建筑技术法规,在大多数国家对上 述技术要求具体化为:结构安全,火灾 安全,施工与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 环境,噪声控制,节能和其他涉及公众 利益的规定。
而技术标准除了被技术法规引用部分以 外,都是自愿采用的,可由双方在合同 中约定采用。又说,与国际接轨,其中 很重要的方面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 的接轨,改革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 理模式,建立起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 结合的技术控制体制,已经是十分迫切 的了。
2003年9月,建设部汪光焘部长对研究 制定《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特别指出, 第一,制订“房屋建筑技术法规”将房 屋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改变目前单项 标准的状况。技术法规应当是有法定效 力、系统完整、可操作性强、技术权威 性高的综合技术成果,对政府部门转变 职能、强化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 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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