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办法
会计师事务质量控制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师事务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为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服务、进行审计、税务筹划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高服务质量,防范和减少职业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背景与目的1. 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行业的日益成熟,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近年来,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因质量控制不严,导致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违规操作等问题频发,严重损害了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
2. 目的(1)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2)防范和减少职业风险,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风险。
(3)树立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会计行业的信任。
三、内容1. 组织结构(1)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质量控制制度。
(2)明确质量控制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质量控制制度。
2. 质量控制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确保独立性。
(3)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4)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和减少职业风险。
3. 质量控制程序(1)接受业务委托:评估业务风险,确保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2)项目质量控制:制定项目质量控制计划,实施质量控制程序。
(3)质量控制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检查,确保质量控制程序的执行。
(4)后续程序:对项目质量控制结果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4. 职业道德规范(1)保持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2)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客户利益。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4)抵制商业贿赂,维护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二、质量控制政策1.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政策,向全体员工传达并让其理解和遵守。
2.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质量控制的框架和流程,确保按照客户的要求和业务规定提供服务。
3.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一套内部审计体系,定期审核和评估业务流程,确保质量控制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质量控制组织和职责1.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质量控制策略的实施。
2.质量控制委员会应设立一个专职质量控制经理负责质量控制事务的日常开展,并向质量控制委员会汇报。
四、质量控制程序1.业务接受程序2.分配资源3.项目执行4.独立性5.文件归档五、质量控制监督和改进1.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对质量控制机制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会计师事务所应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接受外部审计,提高质量控制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六、员工培训1.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员工应定期参加行业内的培训和研讨会,紧跟行业最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七、违规行为处理1.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好的内部监控机制。
以上是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和内容,旨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降低风险和保护员工的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篇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作为负责处理各种财务问题和信息的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在专业、可靠和高质量的基础上进行。
本文将探讨会计师事务所应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以满足客户和公众对其专业能力和诚信度的要求。
一、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核心要素之一。
在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风险,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风险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客户的背景、财务状况和业务操作进行全面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通过对客户风险的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确定适当的服务策略和控制措施,以减少可能的风险。
2.客户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客户时应进行谨慎选择。
只选择那些具备良好声誉和可信度的客户,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财务信息和合作配合。
通过正确选择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降低风险,并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风险监控:经常性的风险监控是必要的。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
同时,积极借助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以提高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二、质量控制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核心服务,质量控制是确保其专业能力和诚信度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证质量控制的有效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以下方法:1.专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确保其员工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应对不同客户的需求。
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机制有助于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并确保他们能够持续适应市场和法规的变化。
2.质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独立的质量审核机制,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审核。
通过对服务过程和工作文件的检查,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错误,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减少风险。
3.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专业道德准则,确保其行为符合诚信和责任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制度内容1.质量目标设定:明确所内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的指标和评估体系。
2.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质量控制的组织架构和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顺利运作。
3.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和教育标准,确保所有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工作质量。
4.工作程序规范: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一致性。
5.文件管理和保管:建立有效的文件管理和保管制度,确保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6.审批和验收制度:规定审批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的检查和监控。
7.内部审核和评估: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外部配合和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外部资源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9.错误整改和追究责任:建立错误整改与责任追究机制,对错误进行纠正和追究相应责任。
10.经验总结和改进: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和提升质量控制体系。
三、制度实施1.制度的宣贯:通过内部培训和会议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和要求宣传给全体员工,确保大家都了解并愿意遵守。
2.流程的规范化:将制度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中,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并监督员工按照流程操作。
3.能力提升和培训:根据制度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4.内部审核和评估: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运行质量。
5.外部合作和交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6.经验总结和改进:定期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并纳入制度修订。
总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职责和要求,以及不断的培训和提升,能够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事务所的口碑和竞争力。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掌控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提高和保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形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和业务流程,确保执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准则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会计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质量掌控框架3.1 质量掌控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建立和维护适当的内部掌控制度,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会计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连续的培训和发展。
4.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会计师和相关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维护行业声誉和信誉。
3.2 质量掌控责任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应确保质量掌控政策和程序的有效实施,并对质量掌控结果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应建立和维护质量掌控文化,强调质量掌控的紧要性,并供应培训和支持。
3.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会计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理解和遵守质量掌控政策和程序,乐观参加质量掌控活动。
4.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掌控部门应负责监督和评估质量掌控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看法。
4.1 业务承接和规划阶段1.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接受业务前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客户及其业务符合公司的承接标准。
2.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业务范围。
3.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客户的需求和业务特点,订立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布置。
4.2 业务执行阶段1.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业务计划进行业务执行,并确保定时完成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反馈工作进展。
3.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4.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必需的审计程序,并将审计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4.3 质量掌控审核阶段1.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执业活动符合质量掌控要求。
2.内部审核应由独立的审核人员进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与协调管理试行办法模版

xxx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与协调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有关规定,加强事务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协调工作,及时、合理地解决业务报告签字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之间出现的意见分歧,合理保证业务质量,实现执业质量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控制与协调的目的和范围第二条质量控制与协调主要是指通过专家评议的方式,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执业质量、执业风险等意见分歧进行控制与协调,其目的是提高项目执业质量,控制执业风险,保证事务所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质量控制与协调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分支机构实施过程中的如下情况:1、报告签字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承揽人之间出现的执业质量意见分歧;2、报告签字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承揽人之间出现报告意见类型意见分歧;3、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与执业质量、执业风险有关的意见分歧。
第三章质量控制与协调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责第四条为了合理组织质量控制与协调工作,事务所成立质量控制与协调委员会,各分支机构成立相应机构。
质量控制与协调委员会实行一年一届制,每届委员原则上7-11人,但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7人,其中审计5-7人、评估2-4人,包括部门负责人、主任会计师授权业务报告签字签发人、项目承揽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事务所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任会计师提名,报董事会批准任命。
各分支机构的质量控制与协调委员会由所在分支机构合伙人会议推荐人员组成,以后每届的组成人选,由所在分支机构商上一届委员会推荐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后确定。
第五条质量控制与协调委员会常设审计和评估两个工作小组,统一由委员会主任组织开展工作,分别对审计和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本办法第二条所指情况进行控制与协调。
审计工作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资产评估工作组由2-4人组成,设组长1人。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办法1.引言1·1本办法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
质量控制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控制政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木方针及策略。
"控制程序"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办法。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确信其所执行的所有业务均按专业标准、规范进行所应采取的政策和程序。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将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运用于审计项目的具体化。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2.1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一般考虑质量控制系统的设计、完善与监督应适应备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设计该系统应特别考虑以下方面;(1)经营理念;(2)组织结构;(3)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政策和程序;(4)沟通质量控制程序的方式;(5)现行质量控制系统;(6)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7)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性质;(8)客户类型;(9)负责人及员工执业的自主性程度;(10)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域分布;2·2质量意识的贯彻具备质量意识的人员是保证质量控制系统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1)执业过程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使助理人员的工作达到质量要求;保证质量意识贯彻的一贯性;与客户沟通的文件应体现专业性;对提高工作质量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支持和奖励。
(2)人员培训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以达到:提升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改进工作方式;重新设定职责以利于逐级监督;修正档案的编制标准。
(3)工作底稿中质量意识的体现:项目工作底稿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工作底稿应能使第三方(不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跟踪档案记录并作出结论,同时能满足使用者事后复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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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办法1.引言1·1本办法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
质量控制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控制政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木方针及策略。
"控制程序"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办法。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确信其所执行的所有业务均按专业标准、规范进行所应采取的政策和程序。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将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运用于审计项目的具体化。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2.1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一般考虑质量控制系统的设计、完善与监督应适应备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设计该系统应特别考虑以下方面;(1)经营理念;(2)组织结构;(3)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政策和程序;(4)沟通质量控制程序的方式;(5)现行质量控制系统;(6)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7)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性质;(8)客户类型;(9)负责人及员工执业的自主性程度;(10)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域分布;2·2质量意识的贯彻具备质量意识的人员是保证质量控制系统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1)执业过程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使助理人员的工作达到质量要求;保证质量意识贯彻的一贯性;与客户沟通的文件应体现专业性;对提高工作质量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支持和奖励。
(2)人员培训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以达到:提升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改进工作方式;重新设定职责以利于逐级监督;修正档案的编制标准。
(3)工作底稿中质量意识的体现:项目工作底稿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工作底稿应能使第三方(不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跟踪档案记录并作出结论,同时能满足使用者事后复核的要求。
依据工作底稿可以恰当地确定:计划的内容、己完成的工作步骤、产生的问题、作出的决定及工作结果。
2·3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应考虑的关键因素是:(1)描述经营目标;(2)阐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理念;(3)编制组织结构图;(4)绘制工作流程图;(5)制订质量控制要素的政策和程序清单;(6)编制、收集与专业服务相关的标准化表格;(7)整理现存手册;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培养负责质量控制的内部专家,并寻求获得外部顾问的帮助。
2.3.1培养质量控制的内部专家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该委派人员负责计划和监督质量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
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应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人员选择余地较小,也可以由一位负责人兼任该项职能。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专家来源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或会计师事务所员工。
内部专家应在质量控制领域把握专业发展的最新动向,答复和处理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影响执业的事项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敏锐的意识。
质量控制与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规范紧密相关。
内部专家要了解上述规定,参加有关会议和后续教育,并为执业人员提供咨询。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对学习、参考资料的购置作出特别规定。
2.3.2聘用外部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在建立质量控制系统时可以寻求外部顾问的帮助。
外部顾问的工作主要是检验现行的系统,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全面质量控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建立是检验现行的系统,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全面质量控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的程序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应当确定适当的程序,这些程序因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的简明程序如下:(1) 建立质量控制的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2) 了解现行质量控制系统;(3) 确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书面文件;(4) 编制并及时更新标准表格、文件和相关手册;(5) 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沟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6) 通过适当的措施监控质量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为完成上述步骤需建立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并切实地估计每一个步骤所花费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必要的时间投入将会为系统的建立提供良好的基础。
2·5质量控制档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的内部程序应形成文件并分类归档,如人员选聘、专业发展、晋升和督导等。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规范化,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档案能够涵盖整个质量控制系统的全部内容。
质量控制档案繁简程度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性质,比如: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中,需要严密、复杂的档案,以使合伙人和员工关注质量控制系统,但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能就是不必要的。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明确形成质量控制档案的程序和文件处理方法,以确保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符合专业要求。
问题的关键是,质量控制档案应便于理解,利于操作。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档案是有效质量控制系统的关键内容,各层次的人员都必须了解并完全熟悉与自身相关的组成部分。
质量控制档案应包括下列要素:(1)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描述;(2)质量控制政策及程序;(3)建立和维护系统的特定人员的责任;(4)关于质量控制各个方面信息的范式(比如,专业培训时间记录表);(5)质量控制系统各个方面负责人的姓名;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经常检查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作出进一步地调整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实际上,这种检查本身也是质量控制系统的一部分。
本办法在附录中提供了质量控制文件标准表格的范例。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用来作为完善质量控制档案的参考。
2.5.1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图阐释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功能以及各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表明了权利、责任和沟通方式的管理链,是会计师事务所运作和发展模式的图解。
组织结构图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会计师事务所的最新变化。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功能"来绘制组织架构图,"功能"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的工作。
在""功能"确定下来后,人员才可以确定。
对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一项具体工作往往会投入较多的人力,同时还会将工作进一步细分,所以除了主要功能之外还有从属功能。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一个顺畅、明晰的组织系统。
无论是小型还是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大体上应当有三种功能:(1)客户服务管理(2)人事管理(3)办公室管理组织结构图对所有人员都应该是公开的,它可以单独发放,也可以包含在质量控制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手册中。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各组织的性质应该在组织结构图所附的说明文字中予以注释。
质量控制系统要素是彼此依存、相互支持的。
恰当的组织结构有利于理顺内部关系和明确职责分工;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应当慎重,不能自相矛盾,应能服务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同时在内容上还必须充分、详实,以便对现存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予以适当的指导;内部沟通系统应当适时保证所有人员了解自身在质量控制系统中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系统应当具有恰当性和及时性,以使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执行中的偏差随时被发现并得以纠正。
2.5.2编制标准表格和范式质量控制的目的并不意味着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人员施加过多文案工作的压力,但是,编制适当的质量控制档案是必要的。
一旦所有例行工作均采用标准化格式,自然会使质量控制更有效率和效果。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标准化格式文件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文件档案存储柜需要经常留有较大空间,以便分门别类地针对不同名称和编号的表格设置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标准化格式文件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最新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专业发展的要求,是否满足设计目标以及供应是否充足。
本办法的附录提供了标准表格和范式,包括全面质量控制(表A)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表B)。
会计师事务所应考虑其适用性,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正。
2·6检查现行质量控制系统为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应定期检查质量控制系统,以确保该系统达到所设计的目标。
检查现行质量控制系统应包括的内容与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应考虑的关键因素相同。
2.6.1建立适时可靠的程序为了保证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包括标准化格式文件)的适时性和可靠性,关键是要指派有关人员完成如下工作:(1) 确定需要改进的环节;(2)确定最新的标准化格式文件已完成并置备于最便捷的地方;(3)确定所有人员知晓已作出的变更;(4)确定质量控制手册的原件和所有副本及其他手册能够反映最新的情况。
负责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也应当具有检查的职能。
会计师事务所的文秘人员不应被指派负责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制订及变更,因为这些人员不参与技术方面的研究,不使用标准化格式文件,也没有在执业中贯彻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经验。
鉴于质量控制的最新信息来源于多种渠道,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最新信息是很必要的。
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包括:(1)内部专业人员对其份标准表格或某项程序的修正意见;(2)有关部门、机构颁布的专业准则及规范的变化;(3)从专业会议或与其他执业者的联系中获得的新思路;(4)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以及这些客户的经营哲学或理念的变化。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常检查这些信息来源,以明确需要改进之处。
过时的表格、政策或程序不仅会产生误导,还可能与已颁布的专业准则相抵触。
2.6.2及时通知情况的变化质量控制系统的变更应及时告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人员。
如果某份表格已被修改,则旧的版本应从现行系统中(包括所有参考手册、分类档案柜、抽屉等)删除。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制订新旧系统对照目录,以便确定哪些版本是目前适用的。
3.质量控制系统的组成要素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两个层面。
全面质量控制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各个业务环节、各个方面的全方面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则是对全面质量控制的进一步细化,是对单个审计项目中助理人员工作的督导程序。
本部分是针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而言的,所阐释的组成要素是质量控制系统所应包括的最基本内容。
全面质量控制质量要素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意味着该要素中的所有程序都适用于某一具体会计师事务所。
3.1职业道德原则3.1.1在质量控制的前提下,职业道德主要体现为独立性的政策要求。
客观、公正原则是与独立原则相辅相成的,但客观、公正是思想方面的原则,较难实际的计量与监控。
独立原则可以在形式上由一套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的政策和程序体现,较易具体掌握和判断。
独立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独立于客户和其他单位之外,与之免除任何利益关系,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
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该确立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以便合理地保证所有人员符合独立性要求。
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独立和实质上独立。
为了保持应有的独立,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诚实正直的品质,并且不受任何与客户及其管理当局或所有者相关的经济利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