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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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质量档案的管理,确保质量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标准;(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四)安全保管,确保质量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质量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质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质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质量档案进行鉴定、分类、编目、检索和统计;(四)组织开展质量档案的培训、交流和推广工作;(五)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六)处理质量档案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质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质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产品质量标准、规范、技术文件;(二)产品生产、检验、试验记录;(三)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四)产品质量认证、审核、验收、评审材料;(五)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质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检索和统计的标准进行整理;(二)对质量档案进行鉴定,区分档案的保管期限;(三)确保质量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对质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质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质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对质量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和统计;(二)采用适宜的保管设施,确保质量档案的物理和化学安全性;(三)加强质量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四)定期对质量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九条质量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质量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转借、拆散、剪裁;(三)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逾期不还;(四)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质量档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质量档案管理,确保质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产品质量管理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质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质量档案管理负总责,确保质量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及时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质量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质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质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检验、试验、使用、维修、报废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3. 质量事故、投诉、改进措施等相关资料;4. 质量认证、认证审核、监督检查等相关文件。

第八条质量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2. 按照类别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3. 文件资料应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4. 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质量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质量档案的归档时间:1. 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应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应在发布实施后一个月内归档;3. 质量事故、投诉、改进措施等相关资料,应在事件发生或处理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第十条质量档案的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定,设置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2.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严禁擅自销毁、借阅、涂改、损坏档案。

第五章质量档案的利用与查询第十一条质量档案的利用原则:1. 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档案;2. 为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生产、研发、销售等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3. 为外部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等提供必要的档案资料。

质量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质量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质量管理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 质量管理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职责:(1)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3)负责档案资料的鉴定、整理、编目和归档;(4)负责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等工作;(5)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1. 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1)质量管理部内部产生的文件、资料;(2)与质量管理部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3)质量管理部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

2. 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定进行整理;(2)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3)对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五、档案资料归档与保管1. 归档要求:(1)档案资料应在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归档;(2)归档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3)归档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定进行归档。

2. 保管要求:(1)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2)档案资料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损坏、丢失;(3)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六、档案资料利用与销毁1. 档案资料的利用:(1)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2)档案资料的复制,需填写复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3)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等。

2. 档案资料的销毁:(1)档案资料的销毁,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质量管理部领导批准;(2)销毁档案资料时,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工作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工作质量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质量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是指记录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入职时间、部门、职位等。

2. 工作表现档案:包括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完成的任务、获得奖励等。

3. 工作质量评价档案:包括员工工作质量评估、考核结果、改进措施等。

4. 培训与进修档案:包括员工参加培训、进修、技能提升等情况。

5. 工作态度与团队协作档案: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等。

6. 违规违纪档案:包括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结果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为其建立工作质量档案。

2. 收集资料: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质量评价、培训与进修、工作态度与团队协作等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3. 整理档案:将收集到的资料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4.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档案编号进行归档。

5. 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事项,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可用于以下方面:1. 评价员工工作表现:根据档案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 考核与晋升:在员工考核、晋升等工作中,可作为参考依据。

3. 培训与进修:根据档案内容,为员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与进修机会。

4. 优化工作流程:根据档案内容,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质量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质量监督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质量监督档案由质量监督部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质量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流程和标准。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包括质量监督计划、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2. 质量监督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质量监督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室,由专人负责保管。

2. 质量监督档案的借阅、复制、摘录等,需经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 质量监督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归档与验收1. 质量监督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2. 质量监督档案归档前,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的档案,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档案销毁1. 质量监督档案的销毁,需经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2. 销毁档案时,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质量监督部门应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2. 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档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八、监督检查1. 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质量档案管理活动,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和数据都能够被系统地收集、保存、分析和利用。

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质量管理部门。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审和改进。

2. 相关部门: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收集和维护相关质量记录和数据。

3. 员工:遵守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记录和报告工作中的质量相关信息。

三、质量档案的分类和内容1. 原材料质量档案:包括供应商资质、采购记录、入库检验报告等。

2. 生产过程质量档案:涉及生产操作记录、过程检验数据、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

3. 成品质量档案:包含最终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客户反馈等。

4. 设备和仪器档案:设备的购置、维护、校准记录等。

5. 人员培训和能力档案:员工的培训记录、技能评估等。

四、档案的建立和维护1. 建立档案: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

2. 档案更新: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3. 档案保管: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档案,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

五、档案的访问和使用1. 内部访问: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访问相关质量档案,但需遵守保密规定。

2. 外部访问:对于外部审计或合作伙伴的访问需求,应经过授权并有相关人员陪同。

六、档案的评价和改进1. 定期评价: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2. 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不断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地铁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地铁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地铁建设、运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地铁工程质量,提高地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地铁建设、运营全过程中的质量工作档案管理。

二、档案管理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地铁质量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项目部、运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质量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内容1. 档案分类(1)建设阶段档案(2)运营阶段档案2. 档案内容(1)建设阶段档案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②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验收报告④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⑤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日志⑥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⑦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2)运营阶段档案① 运营单位资质证书、运营组织设计② 运营人员培训记录、考核结果③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修报告④ 运营安全事故处理报告⑤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记录⑥ 定期质量检查报告四、档案管理要求1. 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的责任人。

2.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内容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建立目录索引。

4. 档案保管应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保持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盗。

5.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审查与鉴定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鉴定,决定其存毁。

六、档案移交与销毁1. 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在项目结束或运营期满后,应将质量工作档案移交给质量管理部门。

2.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管理混乱、丢失、损坏等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涉及到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2. 完整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完整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和资料。

3. 保密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4. 便捷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便于查阅和管理,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2. 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4. 施工方案;5. 工程招投标文件;6. 施工图纸;7. 施工手续(审图、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等);8. 施工日记、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资料及报告等。

五、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负总责;2. 设计单位负责相关设计文件的管理;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资料的管理和保存;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监督和检查。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培训;2. 施工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规定保存相应档案,并及时上报汇总;3.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形成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并逐级审核备案。

七、档案管理要求1. 工程质量档案必须按时、规范地整理、归档和管理;2. 涉密信息必须加密保存,确保安全性;3. 档案应具备便于查阅和管理的条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八、档案管理监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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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福清二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第一分部
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一四年五月
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⑴为加强项目的质量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具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⑵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均要安排专职人员管理质量技术内业资料。

所归档的资料要求齐全、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的情况。

⑶各类质量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编写、审核、批准、发布、评审与更新、作废文件的处理、外来文件的控制、文件的管理和归档、文件和资料的上报均执行集团(公司)、一航局管理体系文件中的文件控制程序。

⑷各类质量记录建立、收集、填写、更改、标识、查阅、借阅、流转、归档、贮存、保存期限、处理、移交均执行集团(公司)、一航局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记录控制程序。

2.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
⑴根据工程特点、工作需要,收集、整理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法规、标准、制度、办法等其他要求,形成法律法规清单,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⑵本项目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

⑶中交集团、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局(公司)、总经理部内部的文件、通报、通知、电传等有关质量文电资料。

⑶《技术质量责任书》。

⑷质量教育培训资料
⑸各类质量检查记录及其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情况的记录。

⑹各类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⑺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等信息资料。

⑻施工中评优获奖、上级领导/地方政府检查评价、内部竞赛评比等文件资料。

⑼质量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的相关记录。

⑽项目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项目现场应急预案。

⑾各类质量控制方案、措施记录。

⑿各类质量总结、质量活动总结、汇报、通报、质量报表等资料。

⒀质量考核、奖惩资料。

⒁质量分析例会记录。

3.质量资料管理制度
⑴安质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

⑵物资部负责厂家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各种开箱资料的整理收集,向材料领用单位发放所领材料、设备的质保资料复印件,将所有质保资料的原件定期交资料管理人员。

⑶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种质保资料原件、验收单进行定期收集整理、编号并存档。

收集各种试验报告原件,并整理、分类、存档。

对甲供设备的资料进行复印并发放到使用单位。

⑷安质部负责监督质保资料和试验报告传递流程有序正常运转。

收集、整理各种验收资料,并按月向资料管理人员移交。

⑸各部门按项目部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收集上报各类资料及数据。

⑹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质量信息记录,施工质量信息记录与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对收集的各类资料及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文件,文件要如实反映有关的质量情况和数据,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要具有可追溯性,签署要齐全。

不得编制虚假施工质量、技术资料。

⑺形成文件后按职责分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各级领导要履行签字手续,不得用电脑打印名字。

⑻各类上报资料、文件、报表均在进行书面上报的同时,发送一份电子文档至总经理部。

⑼由施工技术、质检、测试人员或施工负责人等质量资料责任人员按时收集质量信息记录交由质量信息资料管理员整理保存。

⑽质量信息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建目录、按顺序装盒,所有质量信息资料要建立总目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

⑾所有质量信息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有效的收发登记,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⑿进入竣工文件的质量信息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质量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份数进行收集归档。

⒀对质量资料管理的奖罚规定:项目部每月定期对质量信息资料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对收集齐全、整理归档符合要求的部门和队伍,给予物质奖励,否则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达标,并定时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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