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胃癌肝转移
1例云南省少数民族胃癌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实践

1例云南省少数民族胃癌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实践发布时间:2022-09-28T03:30:46.988Z 来源:《健康世界》2022年11期作者:陈梅黎盼盼[导读] 本文总结了运用安宁疗护的理念、知识和技能对1例云南省哈尼族胃癌终末期患者进行安宁疗护的实践经验陈梅黎盼盼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肿瘤内一科云南 661100摘要本文总结了运用安宁疗护的理念、知识和技能对1例云南省哈尼族胃癌终末期患者进行安宁疗护的实践经验,通过帮助患者减轻疼痛及其他痛苦症状,护士通过了解哈尼族的习俗民族文化,患者及家属的忧虑等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精神辅导和支持,尊重患者的意愿及民族习俗和自主权,协助实现了现实可及的愿望,同时指导家属积极参与终末期患者的照顾,最终达到让逝者安详,让生者无遗憾的目的。
关键词胃癌终末期少数民族安宁疗护Hospice care practice of a minority patient with end-stage gastric cancer in Yunnan ProvinceYunnan Honghe Third People's Hospital,Medical oncology First sectionChen Mei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hospice care for a patient with end-stage gastric cancer by using the concept, knowledge and skills of hospice care. By helping the patient reduce pain and other painful symptoms, providing psychological and spiritual counseling and support, respecting the wishes and autonomy of the patient, it helps to realize the realistic and accessible wishes, and guides the family member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care of end-stage patients, Finally achieve the goal of making the dead peaceful and the living without regret.Key Word Gastric cancer tumor End stage patients Hospice Care胃癌是来源于胃黏膜上皮的恶性肿瘤,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有较高的发病率及病死率,由于其早期诊断困难及术后复发转移等特点,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内科护理三基习题库与答案

内科护理三基习题库与答案一、单选题(共95题,每题1分,共95分)1.脑性瘫痪临床上最常见的是哪种类型,约占脑性瘫痪的 2/3A、痉挛型B、混合型C、肌张力低下型D、不随意运动型E、共济失调型正确答案:A2.乳腺单纯癌是指A、分化好的癌B、恶性程度低C、较晚发生转移的癌D、预后好的癌E、分化较差的腺癌正确答案:E3.晚期血吸虫病的主要表现为A、免疫功能低下B、腹泻C、贫血、继发感染D、消瘦、乏力E、门脉性肝硬化正确答案:E4.脊髓损伤伴截瘫的患者发生压疮的最主要原因应是A、局部按摩少B、营养状况差C、血液循环差D、局部组织有感染E、局部组织长期受压正确答案:E5.大面积脑梗死患者突发频繁喷射性呕吐,然后出现意识模糊、脉搏、呼吸减慢、双侧瞳孔不等大,应考虑的诊断为A、蛛网膜下腔出血B、高血压危象C、脑血栓形成D、癔病发作E、脑疝形成正确答案:E6.对非典患者应采取的隔离方式是A、呼吸道隔离B、严密隔离C、血液-体液隔离D、接触隔离E、消化道隔离正确答案:B7.张某女 20 岁。
自诉 2 个月前遭遇野狗咬伤腿部其中对拟诊“狂犬病”最有意义的早期症状是A、发热B、恐惧感C、伤口周围蚁走感D、喉头紧缩感E、口腔分泌物增多正确答案:C8.女性 45 岁。
偶然发现左乳房肿块直径约 3cm 质较硬.无压痛与皮肤有少许粘连。
左胸腋下可扪及 1cm 大小肿大的淋巴结。
该病人最可能的诊断是A、乳房结核B、乳管内乳头状瘤C、乳腺囊性增生病D、乳癌E、乳房肿块正确答案:D9.神经源肠道护理技术适应证包括A、伴有全身感染或免疫力极度低下者B、神志不清或不能配合的患者C、严重损伤或感染D、有显著出血倾向的患者E、神经源性直肠所致的大便失禁及便秘正确答案:E10.患者男性 36 岁。
患慢性痢疾其病变部位在乙状结肠对其进行保留灌肠宜采取A、屈膝位B、头低脚高位C、头高脚低位D、左侧卧位E、右侧卧位正确答案:D11.暴发脑膜脑炎型流脑的突出临床表现是A、突发寒战、高热B、血压下降C、严重全身毒血症状D、严重颅内压增高E、皮肤、黏膜出血坏死正确答案:D12.姜某,女,54 岁。
腹腔镜右半结肠切除同期行肝方叶转移癌切除1例

·7JOURNAL OF RARE AND UNCOMMON DISEASES, MAY. 2024,Vol.31, No.5, Total No.178【第一作者】汪圣毅,男,主任医师,主要研究方向:胃肠疾病。
E-mail:*******************【通讯作者】汪圣毅·论著·腹腔镜右半结肠切除同期行肝方叶转移癌切除1例汪圣毅* 闫 强 张俊义 佘贤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普外科 (安徽 合肥 230022)【摘要】目的 分析腹腔镜下同期治疗结肠癌及其肝转移的过程,探讨腹腔镜同期手术在治疗结肠癌肝转移中的作用。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23年3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例结肠癌伴肝方叶转移患者的临床资料,同期行混合入路腹腔镜右半结肠切除、Glisson蒂横断法肝方叶转移癌切除。
结果 R0切除右半结肠及肝转移癌,术中出血量约50 mL,第4天拔引流管,无并发症,顺利出院。
病理结果:结肠溃疡型低分化腺癌,肠周(12/21)个淋巴结有癌转移,低分化肝转移癌。
结论 腹腔镜同期行右半结肠切除和肝转移癌切除的治疗安全可行,采用新的手术路径和操作模式可保证手术安全,值得推广。
【关键词】腹腔镜右半结肠切除术;结肠癌肝转移;腹腔镜肝切除术;Glisson蒂横断法【中图分类号】R656.9; R657.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9-3257.2024.5.003Laparoscopic Right Hemicolectomy with Simultaneous Resection of Liver Metastases in the Square Lobe: a Case ReportWang Sheng-yi *, Yan Qiang, ZHang Jun-yi, SHe Xian-zhong.Department of general Surgery,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Hefei 230022, anhui Province, Chinaabstract: objective The process of laparoscopic simultaneous resection of colon cancer and its liver metastasis was analyzed, and the role of laparoscopicconcurrent surgery in the treatment of colon cancer liver metastasis was discussed. Methods The clinical data of one colon cancer patient with square lobe metastasis in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in March 2023 were retrospectively analyzed, and laparoscopic right hemicolectomy by mixed surgical approach combined with liver metastasis resection by glisson pedicle transection were performed at the same time. Results R0 resection of colon cancer and its liver metastases was performed with the intraoperative bleeding was about 50 ml. The drainage tube was removed on the 4th day with no complications. The patient was successfully discharged. Pathological results: colon ulcerative poorly differentiated adenocarcinoma, with peri-intestinal metastatic lymph nodes (12/21). liver metastases were poorly differentiated. Conclusion Laparoscopic right hemicolectomy and simultaneous liver metastasis resection is safe and feasible, and the use of new surgical approach and operation methods can ensure the safety, which is worth being popularized.Keywords: Laparoscopic Right Hemicolectomy; Liver Metastases of Colon Cancer; Laparoscopic Hepatectomy; Glisson’s Pedicle Transection Method1 临床资料 患者男,60岁,因“间断性腹痛腹胀20天”入院,腹痛为间断性,大便习惯改变,不成形,无血便,小便正常,消瘦乏力。
胃癌患者血清mir-7、mir-204表达及其与临床病理特征、预后的关系

胃癌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及其与临床病理特征㊁预后的关系杨建华ꎬ郭晓娟ꎬ牛广旭ꎬ王静(邯郸市中心医院ꎬ河北邯郸056001)㊀㊀摘要:目的㊀观察胃癌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变化ꎬ并探讨其与临床病理特征及预后的关系ꎮ方法㊀选择95例胃癌患者(病例组)及95例体检健康者(对照组)ꎬ采用实时定量PCR检测两组血清miR ̄7㊁miR ̄204ꎬ分析胃癌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与临床病理特征的关系ꎬKaplan ̄Meier生存曲线评估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与患者术后5年总生存率的关系ꎬCox回归模型分析胃癌患者预后的影响因素ꎮ结果㊀病例组血清miR ̄7㊁miR ̄204相对表达量均较对照组低(P均<0.05)ꎮ胃癌患者血清miR ̄7表达与淋巴结转移有关(P均<0.05)ꎬ血清miR ̄204表达与淋巴结转移㊁肿瘤分化程度及TNM分期有关(P均<0.05)ꎮKaplan ̄Meier生存分析表明ꎬmiR ̄7低表达㊁miR ̄204低表达者术后5年总生存率均分别低于miR ̄7高表达㊁miR ̄204高表达者(P均<0.05)ꎮCox回归模型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ꎬ淋巴结转移㊁较高的TNM分期㊁血清miR ̄7低表达㊁血清miR ̄204低表达是影响胃癌患者预后的危险因素(P均<0.05)ꎮ结论㊀胃癌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降低ꎬ与患者的部分临床病理参数和预后有关ꎬ监测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可能有利于患者的预后判断ꎮ㊀㊀关键词:胃肿瘤ꎻ微小RNA ̄7ꎻ微小RNA ̄204ꎻ临床病理特征ꎻ预后ꎻ影响因素㊀㊀doi:10.3969/j.issn.1002 ̄266X.2019.34.020㊀㊀中图分类号:R735.2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2 ̄266X(2019)34 ̄0074 ̄04㊀㊀胃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ꎬ2008年全球胃癌新发病例约100万ꎬ胃癌死亡病例约74万ꎬ分别占肿瘤总新发病例数的8%㊁肿瘤总死亡病例数的10%[1]ꎮ目前临床上ꎬ手术切除是胃癌较为有效的治疗手段ꎬ但近50%患者就诊时处于中晚期ꎬ患者5年总生存率并不乐观ꎮ研究表明ꎬ早期就诊胃癌患者的术后5年总生存率可高达90%[2]ꎬ因此早期诊断并采取有效治疗方案ꎬ对改善胃癌患者的预后极其重要ꎬ而寻找能够预测患者预后的生物标志物ꎬ也是胃癌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ꎮ微小RNA(microRNA)是一类具有调节功能的非编码RNAꎬ作为一种转录后调控因子ꎬmicroRNA在肿瘤生理病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ꎬ如细胞分化㊁凋亡㊁增殖和侵袭等[3ꎬ4]ꎮ研究证实ꎬmiR ̄7在黑色素瘤[5]㊁结直肠癌[6]㊁肺癌[7]等多种恶性肿瘤中表达下降ꎬ发挥抑癌基因功能ꎻmiR ̄204异常表达与肿瘤细胞增殖㊁侵袭㊁化疗耐药相关[8ꎬ9]ꎮ循环microRNA在血浆中具有较好的稳定性ꎬ具有作为无创性诊断㊁治疗㊁预测预后血清生物标志物的潜能[10]ꎮ本研究旨在通过观察胃癌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变化ꎬ探讨两者血清水平与患者临床病理特征㊁预后的关系ꎬ以期为胃癌研究提供依据ꎮ1 资料与方法1.1㊀临床资料㊀选择2012年1月~2013年12月在我院就诊的95例胃癌患者(病例组)ꎮ纳入标准:术前未接受抗肿瘤治疗ꎻ术后经病理检查确诊为胃癌ꎻ具备完整的病例资料ꎻ完成随访ꎮ排除标准:严重肝肾功能不全ꎻ全身感染性疾病ꎻ免疫系统疾病等ꎮ其中男59例ꎬ女36例ꎻ年龄<60岁48例ꎬȡ60岁47例ꎻ肿瘤直径<5cm者46例ꎬȡ5cm者49例ꎻ肿瘤低分化53例ꎬ中高分化42例ꎻ病理类型:腺癌81例ꎬ印戒细胞癌6例ꎬ黏液癌8例ꎻ有淋巴结转移56例ꎬ无淋巴结转移39例ꎻTNM分期:Ⅰ~Ⅱ期62例ꎬⅢ~Ⅳ期33例ꎮ同期选择体检健康志愿者95例(对照组)ꎬ其中男62例ꎬ女33例ꎻ年龄<60岁45例ꎬȡ60岁50例ꎮ两组年龄㊁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ꎮ采集病例组患者术前1天㊁对照组体检时的晨起空腹外周静脉血10mLꎬ室温静置10minꎬ2000r/min离心5minꎬ收集上层血清ꎬ置于-80ħ冰箱保存ꎮ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并通过ꎬ所有研究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ꎮ1.2㊀血清miR ̄7㊁miR ̄204检测㊀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ꎮ采用RNAisoforSmallRNA(TaKaRa公司)㊁氯仿㊁异丙醇㊁无水乙醇提取血清总RNAꎬ溶解于焦碳酸二乙酯(Amrsco公司)水中ꎬ紫外分光光度47计(Eppendorf公司)检测RNA纯度和浓度ꎮ采用OneStepPrimeScriptmiRNAcDNASynthesisKit(TaKaRa公司)㊁普通PCR仪(Bio ̄Rad公司)合成cDNAꎬ反应条件为37ħ60min㊁85ħ5sꎬ将反应产物置于-20ħ冰箱保存ꎮ采用SYBRPremixExTaqTMⅡ(TaKaRa公司)㊁实时荧光定量PCR仪(Roche公司)进行实时荧光定量PCRꎬ反应条件:95ħ30sꎬ50个循环(95ħ10sꎬ60ħ60s)ꎬ95ħ15sꎮPCR引物购自上海生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ꎬ序列如下ꎬU6正向引物:5ᶄ ̄GCTTCGGCAGCA ̄CATATACTAAAAT ̄3ᶄꎬ反向引物:5ᶄ ̄CGCT ̄TCACGAATTTGCGTGTCAT ̄3ᶄꎻhsa ̄miR ̄7正向引物:5ᶄ ̄CGGCTGGCCCCATCTGGAAGAC ̄3ᶄꎬ反向引物:5ᶄ ̄CGATGGCTGGCACCATTAGGTAGAC ̄3ᶄꎻhsa ̄miR ̄204正向引物:5ᶄ ̄GCGGCGGTAGCTTATCAGACTG ̄3ᶄꎬ反向引物:5ᶄ ̄ATCCAGTGCAGGGTCCGAGG ̄3ᶄꎮ以2-ΔΔCT法计算目的基因的相对表达水平ꎬ实验重复3次后进行统计分析ꎮ1.3㊀随访方法㊀采用电子通讯㊁门诊复查等方式对病例组患者进行随访ꎬ随访时间从术后开始ꎬ持续1~60个月ꎬ直至患者死亡或者随访时间结束ꎮ1.4㊀统计学方法㊀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ꎮ计量资料以 xʃs表示ꎬ多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ꎬ独立两组间比较采用双尾t检验ꎮ以血清miR ̄7相对表达量的中位数为界ꎬ将胃癌患者分为miR ̄7低表达组㊁miR ̄7高表达组ꎬ以血清miR ̄204相对表达量的中位数为界ꎬ将胃癌患者分为miR ̄204低表达组和miR ̄204高表达组ꎮ采用Kaplan ̄Meier生存曲线评估预后ꎬLog ̄Rank检验比较两组生存率ꎬCox回归模型(逐步后退法)分析胃癌患者预后的影响因素ꎮ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ꎮ2㊀结果2.1㊀两组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比较㊀病例组㊁对照组血清miR ̄7相对表达量分别为0.328ʃ0.116㊁1.332ʃ0.364ꎬmiR ̄204相对表达量分别为0.376ʃ0.133㊁1.257ʃ0.324ꎬ两组比较P均<0.05ꎮ2.2㊀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与胃癌临床病理特征的关系㊀胃癌患者血清miR ̄7表达与淋巴结转移有关(P<0.05)ꎬ与患者年龄㊁性别㊁肿瘤直径㊁肿瘤分化程度㊁病理类型㊁TNM分期无关(P均>0.05)ꎻ血清miR ̄204与肿瘤分化程度㊁淋巴结转移㊁TNM分期有关(P均<0.05)ꎬ与患者年龄㊁性别㊁肿瘤直径㊁病理类型无关(P均>0.05)ꎬ见表1ꎮ表1㊀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与胃癌临床病理特征的关系( xʃs)临床病理参数nmiR ̄7相对表达量t/FPmiR ̄204相对表达量t/FP年龄(岁)㊀<60480.336ʃ0.1030.6590.5110.359ʃ0.1211.3100.193㊀ȡ60470.320ʃ0.1320.394ʃ0.139性别㊀男590.324ʃ0.1260.3940.6940.362ʃ0.1291.3370.185㊀女360.335ʃ0.1410.400ʃ0.143肿瘤直径(cm)㊀<5460.351ʃ0.1051.8580.0660.385ʃ0.1160.7630.448㊀ȡ5490.306ʃ0.1290.367ʃ0.114肿瘤分化程度㊀低分化530.319ʃ0.1240.8060.4220.322ʃ0.1264.4830.000㊀中高分化420.339ʃ0.1150.445ʃ0.141病理类型㊀腺癌810.321ʃ0.1261.1850.3100.384ʃ0.1490.9000.410㊀印戒细胞癌60.339ʃ0.1180.349ʃ0.136㊀黏液癌80.391ʃ0.1190.316ʃ0.141淋巴结转移㊀是560.298ʃ0.1272.7470.0070.316ʃ0.1394.9670.000㊀否390.371ʃ0.1280.463ʃ0.146TNM分期㊀Ⅰ~Ⅱ期620.344ʃ0.1051.5400.1270.416ʃ0.1453.7870.000㊀Ⅲ~Ⅳ期330.307ʃ0.1230.302ʃ0.1292.3㊀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与患者预后的关系2.3.1㊀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对患者术后5年总生存率的影响㊀①血清miR ̄7相对表达量的中位数为0.345ꎬmiR ̄7低表达组47例㊁miR ̄7高表达组48例ꎮmiR ̄7低表达组术后5年总生存率为34.04%㊁术后中位生存时间为(32.02ʃ3.00)个月ꎬmiR ̄7高表达组分别为58.33%㊁(47.75ʃ2.58)个月ꎮ两组术后5年总生存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Log ̄rankχ2=8.119ꎬP=0.004)ꎬ见图1ꎮ②血清miR ̄204相对表达量的中位数为0.412ꎬmiR ̄20457低表达组48例㊁miR ̄204高表达组47例ꎮmiR ̄204低表达组术后5年总生存率为35.42%㊁术后中位生存时间为(37.38ʃ2.87)个月ꎬmiR ̄204高表达组分别为57.45%㊁(44.62ʃ2.97)个月ꎮ两组术后5年总生存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Log ̄rankχ2=3.916ꎬP=0.048)ꎬ见图1ꎮ图1㊀血清miR ̄7㊁miR ̄204表达对患者术后5年总生存率的影响(Kaplan ̄Meier生存曲线)2.3.2㊀胃癌患者预后的危险因素㊀Cox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ꎬ有淋巴结转移㊁较高的TNM分期㊁血清miR ̄7低表达㊁血清miR ̄204低表达是影响胃癌患者预后的危险因素(P均<0.05)ꎬ见表2ꎮ表2㊀胃癌患者预后危险因素的Cox回归模型多因素分析结果危险因素赋值说明回归系数标准误差Waldχ2PHRHR95%CI淋巴结转移1=有ꎬ0=无1.0360.3727.7630.0052.8171.359~5.837TNM分期1=Ⅰ~Ⅱ期ꎬ0=Ⅲ~Ⅳ期0.5740.2844.0920.0431.7751.018~3.095血清miR ̄71=ɤ0.345ꎬ0=>0.3450.9050.26012.0880.0002.4721.484~4.117血清miR ̄2041=ɤ0.412ꎬ0=>0.4120.4940.15010.9190.0011.6391.223~2.1973㊀讨论㊀㊀胃癌是一种来源于胃黏膜上皮细胞的恶性肿瘤ꎬ其发生发展是一个多因素㊁多步骤的进行性过程ꎬ饮食习惯㊁压力㊁过度疲劳㊁幽门螺杆菌感染等均是引发胃癌的危险因素[11]ꎮ在中国ꎬ胃癌死亡病例数约占肿瘤总死亡病例数的25%~35%ꎬ已成为一个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公共健康问题[12]ꎮ㊀㊀microRNA在常见的临床诊断样本中可被检测并定量ꎮ血清循环microRNA是一种良好的非侵入性生物标志物[13ꎬ14]ꎮmiR ̄7定位于9号染色体ꎬ与多种恶性肿瘤关系密切ꎮmiR ̄7可反向调控YY1蛋白表达ꎬ有望成为结肠癌YY1癌基因的抑制剂[15]ꎻmiR ̄7通过下调XIAP表达ꎬ促进宫颈癌细胞增殖并诱导细胞凋亡[16]ꎻ而HOTAIR基因可抑制miR ̄7表达进而逆转乳腺癌干细胞EMT过程[17]ꎮ本研究中ꎬ胃癌患者血清miR ̄7水平低于健康体检志愿者ꎬ提示miR ̄7表达降低与胃癌发生相关ꎬmiR ̄7在胃组织中发挥抑癌基因功能ꎬ与其在乳腺㊁结肠组织中功能一致ꎮ此外ꎬ本研究结果显示ꎬ血清miR ̄7水平与患者存在淋巴结转移相关ꎬ提示检测患者血清miR ̄7水平有利于初步推断胃癌患者是否发生淋巴结转移ꎮXie等[18]的研究结果证实ꎬmiR ̄7可抑制上皮生长因子受体表达进而抑制胃癌细胞侵袭迁移ꎮ淋巴结是肿瘤细胞发生侵袭转移的重要途经ꎬ初步推断miR ̄7可能与胃癌细胞侵袭迁移过程相关ꎬ后续研究将在细胞水平对此科学假说进行验证ꎮ㊀㊀研究表明ꎬ肺癌[9]㊁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19]等恶性肿瘤中均存在miR ̄204表达异常ꎮZhang等[20]发现胃癌组织中miR ̄204表达受抑制ꎮ本研究结果也显示ꎬ胃癌患者血清miR ̄204水平降低ꎬ提示miR ̄204在胃组织中发挥抑癌基因功能ꎮ此外ꎬ本研究发现血清miR ̄204水平与肿瘤分化程度㊁淋巴结转移㊁TNM分期有关ꎮLiu等[21]发现ꎬ在胃癌细胞中增加miR ̄204表达可抑制细胞侵袭㊁EMT等ꎮ上述结果提示血清miR ̄204水平可能与胃癌患者病情进展有关ꎮ血清miR ̄204水平低可能预示较低的肿瘤分化程度㊁有淋巴结转移及较高的TNM分期ꎮ㊀㊀有研究证实ꎬ外源性增加miR ̄7能够增强胃癌细胞的化疗敏感性ꎬmiR ̄7低表达可能导致胃癌患者产生化疗耐受ꎬ导致化疗疗效低㊁患者预后差[22]ꎻ马小芬等[23]发现miR ̄204在胃癌组织中低表达且与其恶性生物学行为相关ꎬ上调miR ̄204可通过下调Bcl ̄2的表达抑制胃癌细胞的增殖ꎮ本研究随访结果发现ꎬ患者术前血清miR ̄7㊁miR ̄204水平与患者术后5年总生存率有关ꎻCox回归模型结果提示ꎬ淋巴结转移㊁较高的TNM分期㊁血清miR ̄7低表达㊁miR ̄204低表达均为影响胃癌患者预后的危险因素ꎬ可能与miR ̄7㊁miR ̄204低表达促进胃癌淋巴结67转移有关ꎮ因此ꎬ检测患者术前血清miR ̄7㊁miR ̄204水平有利于初步预测患者预后ꎬ血清miR ̄7㊁miR ̄204有可能作为胃癌患者预后预测的靶分子ꎮ㊀㊀综上所述ꎬmiR ̄7㊁miR ̄204在胃癌患者血清中表达降低ꎬ且均与患者较差的临床病理特征㊁较低术后5年总生存率有关ꎬ血清miR ̄7低表达㊁miR ̄204低表达是影响胃癌患者预后的危险因素ꎬ监测患者血清miR ̄7㊁miR ̄204可能有助于评估患者的预后ꎮ参考文献:[1]TorreLAꎬBrayFꎬSiegelRLꎬetal.Globalcancerstatisticsꎬ2012[J].CACancerJClinꎬ2015ꎬ65(2):87 ̄108.[2]RawlaPꎬBarsoukA.Epidemiologyofgastriccancer:globaltrendsꎬriskfactorsandprevention[J].PrzGastroenterolꎬ2019ꎬ14(1):26 ̄38.[3]SzczyrekMꎬKunar ̄KamińskaBꎬGrendaAꎬetal.Diagnosticval ̄ueofplasmaexpressionofmicroRNAscomplementarytoDroshaandDicerinlungcancerpatients[J].EurRevMedPharmacolSciꎬ2019ꎬ23(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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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案例分析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02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2.衡阳市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02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上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判决结果如何3.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点,家具等均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30000元.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付4.2003年4月,某乡政府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为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双方特别约定: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保险公司遂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来,保险公司曾多次向乡政府催讨保费未果.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淹没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乡政府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由于事关重大,乡政府上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该如何判决.参考答案:1、在本案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2、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同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容.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尽管本案中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了保险金,但对广大投保人来讲,投保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尽量如实告知.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3、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李某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对"故意行为"的认定.根据法理解释,"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损害结果,仍然希望该结果发生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显然,故意总是与行为人的"明知"和"有意"有关.本案中行为人是刚8岁的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岁的儿童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谈不上故意或非故意的问题,对其行为后果不负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李某及其妻在出门之前将烟花爆竹藏起来,说明他已尽了责任,但将未成年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将有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对此,李某及其妻应该想到,但却因疏忽而未想到.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李某及妻子有过错,但决不是"故意".结论:既然本案的财产损失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4、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是否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财险合同属于承诺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合同双方就产生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承担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补偿的义务.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法律保护,乡政府应按约定交纳保费,对投保人拖欠保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但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特别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故乡政府是否按约定交付保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特别约定:"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这样,即使投保人分文未交,保险人也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本案保险合同成立时,应视为合同签订时开始生效,保险人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结论:保险公司应把此案当作一个教材,吸取教训.当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费时,保险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听之任之,待出现保险事故后才以未交保费为由拒赔.保险人应积极催交保费,必要时在保单上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以对方违约为由,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以保险公司支付赔款380万元,乡政府支付保费及利息3万元予以结案.1.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2.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缴纳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请问,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多少3.刘某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指定其妻为受益人;刘某有一女5岁,刘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后刘某遇交通事故身亡;问:1.保险金应如何处理 2.如果刘某指定其妻和其女为受益人,则保险金如何处理4.某企业购进一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备,在保险公司对该设备投保了50万元;不久发生了保险事故,实际损失60万元,该厂为防止损失扩大,投入了5万元;问:1.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2.如果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部门调查保险事故花去人民币3万元,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1、属于可撤销条款;2、如果是全额投保的话,应赔付500万元减去一个免赔额再减去一个责任款;如果是估价投保的话,500万元除以实际财产值再减去免赔额再减去责任款;3、保险金额应于其妻所有;如果指定其妻与其女为受益人,应平均分配;4、35万元;3万元的调查费用于保险公司承担;甲于2003年5月20日经其婆婆乙同意后为乙购买了一份简易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乙之孙、甲之子丙,丙当时10岁;保险费从甲的工资中扣交;交费2年后,甲与乙之子丁离婚,法院判决丁享有对丙的抚养权;离婚后甲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2005年12月10日乙病故,2006年1月甲得知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甲主张:自己是投保人,一直交纳保险费,而且是受益人丙的母亲;与此同时,丁提出:被保险人是自己的母亲,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丙,自己作为丙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他领取;保险公司则以甲因离婚而对乙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1.甲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因为保单有受益人——丙,而丙的扶养权是丁,所以作为甲要求给付保险金是不合理的;2.丁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合法;因为丙未满18岁,其扶养人丁享有监护权,所以丁请求给付保险金是合法的;3.保险公司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因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要求不同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5.假设甲在离婚后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因为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保费已交满2年,如果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退保险单现金价值;6.假设甲在离婚后不再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只能催缴保险费,不能进行诉讼,如果60天后仍不缴的,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中止满2年仍不补缴的,保险人可以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7.假设乙不堪疾病的折磨于2005年12月10日自杀身亡,保险公司应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也可以不给付;因为被保险人自杀是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满2后发生的,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则应给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8.假设甲为其婆婆乙投保时,申报的年龄为62岁,而乙当时真实的年龄是66岁,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年龄限制是65岁,那么该案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应否给付保险金如果在合同成立之日起的2年内,保险人发现此问题,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如果是在2年后,即2005年的5月20日以后发现此问题,则保险合同有效,保险人不得解除,应给付保险金;保险法案例分析张某有配偶李某和儿子张甲,2004年1月,张甲经与张某协商取得其书面同意,为张某办理了人寿保险,期限为三年,张某指定受益人为其妻李某;保险合同约定张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保险金2万元;2004年4月,张某突感身体不适,经查为肝癌晚期,6月5日,张某死亡;李某根据张某的临终交代,向其子张甲索要保险单,张甲此时才告诉李某:他向同事许某借款1万元,将保险单质押给了许某;李某遂找许某索要保险单,许某则以保险单是质押物为由拒绝返还;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许某归还保险单;许某则称,只有李某还他1万元,才能将保险单交出;法院受理后,通知张甲参加诉讼,张甲提出,是他为张某投的人寿保险,保险费也是他交的,2万元的保险金应属张某的遗产,他有权继承其中的1万元用于还债;问:1张甲与保险公司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分2李某能否要回保险单,为什么4分3张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5分答案:1、该保险合同有效:首先,张甲与张某系父子关系,有可保利益,因此张甲可以做为投保人为张某投保人寿保险;其次,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已经经过作为被保险人的张某的书面同意;以上两点均符合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该保险合同有效2李某可以要回保险单:作为该保险合同指定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拥有的是期待权,在被保险人身故符合保险合同给付条件后,已经转化为可以实现的权利,李某按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享受身故保险金,不受他人干涉;3张某的主张不成立:李某作为张某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在张某身故后,已经符合保险合同的给付条件,应当享有身故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是遗产,张甲无权要求继承;1996年7月20日,A市五金公司与B航空公司办理了40台TCL王牌彩电的航空托运手续,货款总值共计人民币12万元,托运目的地为C市;双方有关托运的各种手续以及托运货物的包装均符合航空货物托运规章的要求;同日,五金公司又向A市保险公司投保了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五金公司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为其出具了保险单;7月30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B航空公司飞机出现故障,致使降落时机身剧烈抖动,造成五金公司所托运的40台彩电全部损坏;7月31日,B航空公司电告五金公司;五金公司知悉该情况后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一周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要求;保险公司认真审查了五金公司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确认后遂按保险金额赔付五金公司人民币12万元;赔付后,保险公司即向B航空公司提出追偿,遭到B航空公司的拒绝;B航空公司认为,40台TCL王牌彩电所有权归A市五金公司,保险公司非托运货物所有人故无权就该批货物的损失向其求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保险公司遂以B航空公司为被告、A市五金公司为第三人诉至法院; 问:该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保险公司是否应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能否向航空公司追偿答: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能向航空公司代位求偿;航空公司对事故具有责任,五金公司可选择向航空公司或保险公司任一行使请求权附: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符合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案的保险事故是由B航空公司造成的,保险公司在赔付被保险人五金公司保险金后,在赔偿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五金公司对B航空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故判原告胜诉;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1995年4月20日,F航运公司与K保险公司订立一份船舶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由K保险公司承保F航运公司所属的“长城号”轮船的全损险,保险期限为1年,自1995年4月21日零时起至1996年4月21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为3000元人民币,共分两次交纳,其中1995年5月20日前交纳1500元,1995年10月20日前交纳1500元;合同签定后,F航运公司与1995年5月10日交纳了第一笔保险费1500元;但第二笔保险费到期后,虽然K保险公司多次催要,F航运公司一直迟迟未交;1996年2月18日凌晨2时,F航运公司投保的“长城号”轮船在海上航行时不幸触礁沉没;次日晨,F航运公司即派人到K保险公司交纳第二笔保险费1500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事故,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长城号”轮沉没的损失;K保险公司当场拒收该笔保险费,并拒绝了F航运公司的索赔请求;为此双方发生纠纷,F航运公司遂以K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F航运公司诉称:其与K保险公司订立的“长城号”轮船全损险保险合同合法有效,该轮船触礁沉没属于K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并且在保险期限内,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30万元;K保险公司辩称:其与原告F航运公司定有“长城号”轮船全损险保险合同,但原告经其多次催要却迟迟不交第二笔保险费,直到保险事故发生了才交纳,显然原告已经违约,故其有权拒收该笔保险费并终止合同,其拒收告保险费的行为表明其已单方终止合同,故不应承担保险责任;问:原告是否构成违约如何处理保险人能否单方终止合同是否应给予赔偿答: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险公司未经法定程序不能解除合同;应赔偿航运公司的损失30万元人民币; 附: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第二笔保险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未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其辩称不能成立,“长城号”轮船触礁沉没属于合同中规定的承保风险,且该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故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K保险公司支付原告F航运公司保险金30万元,原告应补交被告保险费1500元及迟延利息;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1995年10月15日,李海文、王超林、W市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源实业公司在W市达成协议,由五方共同投资,发起设立W市永安股份有限保险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经营各类财产保险;其中,李海文拟出资5000万元;王超林拟出资4000万元;W市信托投资公司2亿元;W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1亿元;其余1亿元股份由W市建源实业公司认购;同年11月1日,发起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递交了筹建申请,10日后收到了审查合格证;之后即开始紧张的筹建工作;1996年1月10日,李海文代表筹建中的永安股份有限保险公司,从W市双元电脑公司购买长城牌电脑150台,货款价值共计160万元,当日付款60万元,双方约定余款于同年6月底全部一次性付清,并立字为据;1月25日,发起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正式申请和有关文件及资料,申请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设立永安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后,经过对申请表、公司章程等文件和资料的审查,以及对筹建工作的检查,认为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不实,股东出资只有4.2亿元,与注册资本相差0.8亿元,遂于6月25日作出了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6月30日,双元电脑公司找到李海文催款,李以永安股份有限保险公司未被批准为由要求退货,双元电脑公司未允;后经多次催要无效,双元电脑公司即以李海文等五方发起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五方被告偿还拖欠的100万元货款及延期付款滞纳金,并负连带责任,同时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问:双元电脑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李海文等五方发起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答:要求合理;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附:法院经开庭审理,最后判决原告胜诉;1996年4月,赵山因患胃癌住院治疗,手术后在家里修养,其亲属一直未将其真实病情告诉其本人;同年6月4日,赵山的邻居李和看望赵山时,告诉赵山其要于当日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Y市分公司下称Y保险公司办理人身保险,赵山当即委托李和代其向Y保险公司提出“简易人身保险甲种”的申请;李和在代赵山填写投保单时,“健康状况”一栏未填任何内容;Y保险公司经办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核实即准予投保;赵山拿到保险单后,即按期交纳保险费;1997年8月,赵山胃癌恶化,几经住院治疗,终因无效而于9月4日死亡;之后,赵明即以指定收益人的身份到Y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Y保险公司在审查赵明提交的证明时突然发现,赵山死亡病历史上记载其在投保时已患有胃癌并休养在家,于是Y保险公司以赵山投保时已患有胃癌,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甲种”规定为由,拒绝给付赵明保险金;赵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Y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该案的责任主要在哪一方赵山是否有欺诈的行为合同是否有效赵明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费答:Y保险公司未经审查即准予投保,责任完全在保险公司;因保险人放弃审查投保单,免除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赵山没有欺诈的行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费;1996年8月9日,姚远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G市分公司下称A市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期限自1996年8月10日零时起至1997年8月10日24时止;A市保险公司向其出具了保险单;同年8月20日,姚远所在单位用单位福利基金为每个员工在G市某某保险公司下称B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险及附加盗窃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6000元,保险期限自1996年8月21日零时起至1997年8月21日24时止;B保险公司向姚远出具了保险凭证;1996年12月24日,姚远家中失窃,姚远发现后立即向其所在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并同时通知A、B两家保险公司;派出所经勘查发现:姚远家防盗门及大门锁均被撬坏;室内物品共计损失7400元;发案后三个月,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姚远遂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两家保险公司均以姚远就同一保险标的进行重复保险,故与本公司签定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付;姚远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问:该两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二被告能否拒绝付款该案中的责任如何承担答: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二被告不能拒绝付款;两家按比例承担;甲于2003年5月20日经其婆婆乙同意后为乙购买了一份简易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乙之孙、甲之子丙,丙当时10岁;保险费从甲的工资中扣交;交费2年后,甲与乙之子丁离婚,法院判决丁享有对丙的抚养权;离婚后甲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2005年12月10日乙病故,2006年1月甲得知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甲主张:自己是投保人,一直交纳保险费,而且是受益人丙的母亲;与此同时,丁提出:被保险人是自己的母亲,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丙,自己作为丙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他领取;保险公司则以甲因离婚而对乙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1.甲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因为保单有受益人——丙,而丙的扶养权是丁,所以作为甲要求给付保险金是不合理的;2.丁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教你轻松看懂体检报告

教你轻松看懂体检报告教你轻松看懂体检报告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洁前天,张女士拿到了自己的体检报告,迫切想知道体检结果的她,却被充斥着英文缩写及各种符号的报告单,搞得一头雾水。
无奈,张女士只能上网逐个查找每个单词的意思。
“如果体检报告能写得明白浅显一些,受检者就能轻松读懂,也不会被英文字母旁边的上下箭头和数字迷惑,弄得紧张兮兮的。
”张女士如是说。
目前国内各大医院体检报告中使用的检验单和化验单虽不是统一制式,却是各医院能够互认的惯常书写方式,检验化验内容和结果用英文字母简写,用上下箭头显示指标高低。
这种书写方式,只有具备一定医学知识的人才能看懂。
对于普通人而言,手持化验报告就如同拿着白纸一张,看不明搞不懂。
体检报告检查检验单上的书写形式已延续多年,业界习以为常不会轻易做出改变。
既然如此,我们何不自学一些简单医学符号,了解体检报告中常见的各种指标,以便对自己的身体有清楚的把握?体检报告分三部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健康体检部李瑞池主任介绍,一般体检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临床体格检查,主要是医生借助听诊器、喉镜、裂隙灯等简单仪器,对体检者进行初步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内科、外科、妇科及五官科等,这些检查较简单,医生会即刻告知你检查结果。
第二部分是医技检查,使用大型专业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如心电图、放射(DR、CT、核磁、乳腺钼靶等)、彩超、血生化检测等,但国家卫计委的指导规范中,CT、核磁等特殊检查,不在一线首选项目中。
医技科室借助设备完成的检查部分的报告结果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如果有异常结果,检验医生会提供一些建议性文字,给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最复杂最让体检人不容易弄明白的,是血生化检测这一块。
体检报告第三部分是总检报告,是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总检医师根据这次的各种体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得出的体检结论及建议,这是最核心最主要的部分,体检者应认真阅读。
了解医技检查出现的异常心电图检查中出现T波异常。
这是心电图中最常见的异常情况,提示心肌缺血,可能与冠心病、高血钾、高血压或检查前过度疲劳有关,有参考价值,不做诊断依据。
陈友芝医案

第一篇:祖上遗风
第二篇:拜师学医
第三篇:五运六气学说
1, 运气学说与杭州气候
2, 运气学说与杭州流行病
3, 《内经》中运气学说与 87 年上海甲肝瘟疫 第四篇:中药 1,人参 2,蟾 3.中药煎煮 服发之宜 第五篇:肿瘤综述 1,胃癌前期病变的中医防治 2,胃癌的中医治疗 3,癌症放疗后的中医药防治 4,化疗药物的常见毒副作用的辨证施治 5,癌症发热的辨证论治 6,晚期肝癌的中医药治疗~附 108 例临床资料分析 第六篇:肿瘤医案 1.甲胎蛋白阳性对诊断肝癌的临床意义 2.恶性肿瘤的家属性倾向 3.多发性肝癌化疗后中医治愈 4.肝癌术后 怒则伤肝 5.肝癌、三年后中风中医治愈 6.肝癌化疗中断后中医治疗延寿 7.肝癌中医治疗使肿块缩小 8.晚期肝癌的中医治疗 9.肝癌化疗后,中医治疗长期生存 10.肝癌腹水中医治疗已存活 2 年 11.肝癌肺转移 中医治疗长期生存
各水会合出于戌方,有禽兽华表镇守门户,穿珠结穴具财官相印齐全,是大富大贵之局。就亲自 圈定龙脉墓址,并按价挨家付给地银,把蟠龙山改名为大蟠龙山,次年丁丑年父棺从温州运到大 蟠龙山,入圹时雷声大作,众人说是吉祥的好兆头,自此以后就定居在青田县城和义坊。
吉人自有天相,积金积书不如积阴德,陈中立为青田第一世祖,位居贵赠朝请大夫,再赠通奉大 夫,第二世祖陈升赠朝议大夫,第二世祖陈景行(1256 年)宝佑四年丙辰科,父子居国子监丞。 殿中待御史兼礼部待郎。浙东安抚史;第三世祖陈适孙官职两淮节度使; 第四世祖陈瑞仁任医
18.,热毒内蕴
19.,肾病综合症{1}
20.,肾病综合症{2}
21,湿为百病之长
22,化湿健脾
23.腹泻夹感,手到病除
24,脾虚腹胀
后记
第一篇
神奇的“五伦去病”

神奇的“五伦去病”神奇的五伦去病天地有五行,有五色、五音、五味、五星、五体、五指、五方…… 还有人与人的五种关系,即五伦,世间(人类)是由人组成的,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有父子、夫妇、兄弟、君臣、朋友这五种关系的存在,这就是五伦。
人生在世就要遵守五伦关系,因为五伦关系是道,也就是传统文化的核心“道德”二字。
道是五伦之道,其实天地万物都有它运行的道。
人有人道,天有天道,甚至于河川都有它流的水道。
假如河川不依照水道去走,那它可能就会溃堤,会泛滥。
相同的,天道这些星体运行,都一定有它的轨迹,不按照这个轨迹,那星球跟星球就相撞了。
人类也是一样,遵守五伦之道,完善五伦之道,人生就会丰富多彩。
因为五伦道是永不干涸的幸福源泉,滋润着我们广阔的心田,营造人生美丽多姿的大花园,能让我们快乐每一天。
离开五伦之道,背道而驰,就会灾难重重,疾病缠身。
只要我们对照五伦关系,查找自己从八岁以来所犯的过错,真心忏悔道过,就能去掉身体上的各种疾病。
要在五伦之中伦伦找,一个别少都找到。
病虽有千万种,都没离开五伦之道。
下面是针对自己身体上的各种疾病,对照五伦关系一一细查找,就能去掉疾病痛苦。
注:凡病都是男左女右(身体左侧的病在男人身上道过,身体右侧的病在女人身上道过。
孩子八岁之前有病都是父母的过,因为孩子八岁以后才自立命。
)1、偏头痛找恨怨老人和领导的过(能管着自己的都是领导)。
2、头晕脑涨找不满意老天、与领导和长辈人生闷气的过。
3、头晕怕冷找恨天怨地、对老人不孝、看不起老人的过。
4、头疼找恨天怨地、对老人不忠不孝的过。
5、白天头疼找因外事发愁的过。
6、晚上头疼找因家事发愁的过。
7、抬头疼找巴结不上人的过。
8、低头疼找看不起人的过。
9、眩晕症找瞧不起人、看不起人、自私自利的过。
10、脑炎、脑膜炎(结核性脑膜炎)找贪心太重、不顾他人死活、自私自利的过。
11、脑瘤找违背天意、自私自利的过。
12、面肌痉挛找不让人、不饶人的过。
13、神经痛找爱发风、一阵冷一阵热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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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文章编号:1005-2208(2012)10-0873-04父子胃癌肝转移杨力,徐泽宽中图分类号:R6文献标志码:A【关键词】胃癌;肝转移;化疗Keywords gastric cancer;liver metastasis;chemotherapy1病历简介杨力医师(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肠外科)本文介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治的2例胃癌肝转移病人,为父子关系。
例1.病人65岁(父亲)。
因上腹部不适1个月于2010-09-30入院。
胃镜示贲门下胃体后壁巨大溃疡(4cm×3cm),累及贲门下及胃底,病理诊断为腺癌。
B超检查示肝内多发低回声,肝转移?CT检查示肝内多发低回声,转移可能(图1)。
查体无明显异常。
辅助检查:癌胚抗原(CEA)69.28μg/L,余基本正常。
临床分期为Ⅳ期胃癌。
采用DCF3周方案[多西他赛120mg,第1天顺铂20mg,第1~5天,替加氟(方克)1.0g,第1~5天],解救化疗4个周期后,CT检查示胃壁肿块及肝转移灶均较前缩小,同前方案治疗共6个周期后复查CEA48.26μg/L,CT检查示贲门部胃壁增厚不明显,肝内未见明确低密度结节(图2),复查胃镜示贲门下胃体后壁黏膜不规则隆起,2cm×2cm,累及贲门,临床评价部分缓解,改希罗达单药维持。
6个月后,复查CEA93.18μg/L,CT示肝内多发转移灶(图3),最大2.8cm×2.4cm,胃壁增厚不明显,临床评价疾病进展(PD),再次采用TOF二线方案化疗(紫杉醇120mg,第1、8天,奥沙利铂100mg,第1、8天,5-FU0.5g静脉注射第1天,1.0g持续滴注,第1~5天),两个疗程后复查CT提示肝多发转移灶较前缩小,原最大病灶变为1.7cm×1.5cm。
4个疗程后CT示肝内多发转移灶较前缩小减少,原最大病灶变为1.3cm×0.9cm,胃壁情况较前相似,临床评价部分缓解,复查CEA33.27μg/L,6个疗程后CT示肝内转移灶较前增大,最大病灶变为2.6cm×3.1cm,复查CEA106.80μg/L,临床评价疾病进展。
病人目前一般状况尚可,时有上腹不适及乏力等症状,胃镜检查示贲门下胃体后壁见黏膜高低不平,大小约4cm×4cm,核磁共振(MRI)检查示肝内多发转移结节较作者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普外科,江苏南京,210029通讯作者:徐泽宽,Email:xuzekuan@ 1例1治疗前CT图片(2010-09-28)2例1DCF方案治疗6个月CT图片(2011-03-11)前增多增大,CEA170.48μg/L,行进一步治疗中。
例2.病人45岁(儿子),因上腹部隐痛不适半年,加重2周于2010-12-14入院。
胃镜示距门齿50cm胃体黏膜不规则隆起,表面高低不平,病理诊断为腺癌。
入院查体:上腹部饱满感,轻压痛,余无明显异常。
辅助检查:CEA30.87μg/L,余无明显异常。
CT检查示胃窦部胃壁增厚,肝脏多发转移,最大直径<1cm,小网膜囊、腹主动脉旁多发肿大淋巴结(图4)。
临床分期为IV期胃癌。
采用DOX3周方案(多西他赛120mg,第1、8天,奥沙利铂100mg,第1、8天,希罗达1.0g,2次/d,第1~14天)化疗3个周期后,诉腰背痛,腹胀,复查CEA58.46μg/L,CT示胃窦部胃壁增厚,肝脏多发转移病灶,最大直径1.3cm,小网膜囊及腹主动脉旁转移淋巴结均较前增大(图5),临床评价疾病进展。
经多学科协作会诊后改CPT-11联合顺铂方案进一步化疗,疾病仍迅速进展,5周后出现幽门梗阻、黄疸及大量腹水,行对症处理加支持治疗未见好转,1个月后死亡。
2讨论徐泽宽医师(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肠外科)例1诊断为胃癌肝转移后,前后应用DCF三药联合方案6周期,致转移灶消失,疾病进展后再次使用类似三药联合方案,但在短期有效后很快出现继发性耐药,晚期胃癌解救化疗的方案以及维持治疗时间如何选择?是否该采取相应的手术干预?父子同为胃癌肝转移后,同样应用三药联合方案,然而疗效却截然不同,该怎样考虑这个问题?父子同期患胃癌的流行病学资料有无价值?临床分期诊断IV期胃癌外科治疗原则如何?胃癌肝转移是否需可以参考可切除结肠癌肝转移的一些治疗模式尝试进行手术治疗或考虑其他的一些治疗模式?医学影像评价疗效注意事项有哪些?靶向药物在胃癌肝转移中的治疗前景如何?刘荫华医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外科)病人目前无出血和梗阻,而且此病人没有R0切除的机会,不适合手术。
对多数胃癌肝转移病人,全身化疗是主要的治疗方法,但胃癌的化疗目前尚无标准的化疗方案。
常用的化疗药5-FU及其前体药的口服剂(卡培他滨、替吉奥和S1)、紫杉类(紫杉醇、多西紫杉醇)、铂类(顺铂、奥沙利铂)。
但在不同地区所推荐方案有所不同。
化疗前应对肿瘤病人耐受力及肿瘤分别做出评价。
建议术前诊断要包括分期诊断、分级诊断和分型诊断,评判疗效要相对精确,建议参考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ICIST),另外,治疗前后的影像检查条件应力求统一,以帮助有效判断疗效。
建议对胃癌肝转移的临床治疗应开展多中心合作的前瞻性的随机对照研究。
张忠涛医师(北京友谊医院外科)胃癌肝转移的手3例1化疗停药后病情进展(2011-09-05)4例2治疗前CT图片(2010-12-30)5例2DOX化疗方案3个月后CT图片(2011-02-20)术治疗是一种姑息性治疗手段,在没有并发症的前提下手术没有太大意义。
对于该病人用改良DCF方案化疗6个周期转移灶消失后的进一步治疗,不建议手术,我们的经验是切除的效果并不理想,切除的理由不足,建议应用希罗达单药维持。
靶向治疗是近年胃癌综合治疗的研究热点,目前已发现多个胃癌相关的治疗靶点,针对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等靶向药物也开始应用于胃癌治疗。
ToGA研究显示对于HER2阳性的晚期胃癌,在顺铂加5-FU或卡培他滨的基础上联合曲妥珠单抗,可明显提高病人的缓解率、延长生存期。
AVAGAST研究在卡培他滨联合顺铂(XP)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虽然在延长总生存期(OS)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可提高缓解率和无进展生存期(PFS)。
针对该病人应考虑行HER2等相关检测,以决定是否需要考虑应用靶向药物。
有条件的医疗单位一定要作HER2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及病人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加用分子靶向治疗。
孙益红医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同样是胃癌肝转移,但具体治疗模式要结合具体情况。
应仔细分期,不同分期治疗策略不同。
对部分分化好,原发灶和转移灶都能做到R0切除的,可以考虑尝试手术切除,但这通常只占总数的10%,而其中手术病人,也只有约10%的病人获得5年以上的生存期,没有循症医学证据说明这类病人该做手术,胃癌肝转移与肠癌肝转移还是有着本质区别。
结合该病人的临床资料,考虑姑息性化疗,我认为没有手术切除的理由,也没有必要做不必要做的手术。
如果考虑手术,之前一定要明白通过手术希望达到什么目的,以免造成过度治疗。
叶颖江医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外科)根据胃镜报告结合CT分析例1胃癌肝转移病人,其原发灶是能做到R0切除的,转移灶如能全部切除,则辅以适当化疗即可,如转移灶不能完全切除,残余病灶也可通过射频、介入或化疗的方法进一步治疗。
否则,即使短期化疗有效的病例也最终会因为耐药或不能耐受化疗而导致疾病进展,盲目无休止的化疗可能也是一种过度治疗。
陈凛医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外科)胃癌肝转移按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胃癌临床实践指南,主要采用化疗、纳入临床研究和最佳支持治疗等姑息措施。
然而,也有一些研究表明对胃癌肝转移进行积极的综合治疗仍可使部分病人生存获益。
治疗方案的选择应从以下个方面考虑:(1)是同时性肝转移还是异时性肝转移;(2)评估肝脏转移灶大小、部位及多少,H1为转移灶局限于一个肝叶,H2为两个肝叶可见数个散在转移灶,H3为两个肝叶可见多量散在转移灶;(3)肝外有无转移灶;(4)原发病灶能否R0切除。
对于原发灶能R0切除的H1型肝转移以及异时性肝转移应积极行一期联合切除或肝转移灶切除,而对于H2和H3型同时性肝转移,手术作为综合治疗手段之一可能有一定价值,但应慎重选择病例。
手术适应证应把握以下几点:(1)无腹腔种植或其他肝外转移;(2)原发灶具备D2胃癌切除可能;(3)肝转移灶技术上可切除,残肝储备质量有保障。
回顾性分析我院胃癌肝转移病例,有少部分通过转化性化疗并施行了“治愈性”手术而获益,故再次强调化疗前后及术前的仔细分期评估。
苏向前医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外科)对于该病人应再进一步明确分期,包括对原发胃癌病灶的T分期和N 分期以及肝脏转移灶可切除性的评估。
化疗考虑泰索帝+顺铂+5-FU联合化疗(DCF)方案为主。
对于化疗原发病灶缩小,转移病灶缩小、减少后,应考虑手术切除,因为没有不该切除的理由。
我们治疗8例胃癌肝转移病人,4例仅作化疗,4例行手术加化疗,手术病人的生存期好于非手术病人。
虽然病例较少,且缺乏对照研究,但个人认为对部分胃癌肝转移的病人,手术仍可以作为一种尝试。
针对这一病例,我更倾向于手术。
任建安医师(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外科)胃癌肝转移的治疗多属于姑息治疗,手术应主要针对于并发症的治疗,盲目扩大手术适应证利少弊多。
这两个病人为父子关系,且例1的母亲也是胃癌病人,说明遗传性在这一家族的胃癌发病中可能有一定意义。
另外,病人家族的生活方式也可能与发病有关。
但父子存在以下区别:父子二人基因型并不完全一致;肿瘤的病理学类型、部位、分化程度差异,如父亲的病变在贲门下为主,高分化,而儿子的病变以胃窦为主,低分化;另外二者年龄差异较大,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了父子二人化疗敏感性的差异。
胡建昆医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外科)对于胃癌肝转移手术治疗与否尚缺乏循症医学研究。
针对这一病例,尝试手术或非手术治疗都没有绝对的错与对。
建议国内对胃癌按转移应开展多中心合作的、前瞻性的随机对照研究。
所剑医师(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外科)关于胃癌肝转移的化疗缺乏循症医学研究,化疗方案的选择也无金标准,可考虑DCF、TCF等方案,也可考虑其他化疗方案,病人耐受性很差的情况下甚至可选择希罗达或S1的单药化疗。
针对例1胃癌肝转移建议行HER2等相关检测,以决定是否需要考虑联合靶向药物的应用。
曹晖医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外科)对胃癌肝转移的明确分期很重要,尤其是对肝转移灶的数量大小及分布的分析很重要。
例1对化疗有效,病人一般情况尚可,可参考结肠癌肝转移的治疗模式手术行胃切除及肝转移灶的全部或部分切除,残余肝转移灶或异时性肝转移灶可通过结合化疗再次手术或射频、介入等其他方法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