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详细版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员工的行为对企业的安全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总则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水平,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一切行为以安全为前提。
(二)预防为主:重点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明确:明确员工和企业的责任分工,保持员工和企业的安全责任的一致性。
(四)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五)依法管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将根据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定义(一)弄虚作假:员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以牟取个人利益。
(二)违规操作:员工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三)不按规定佩戴防护装备:员工在特定工作环境下不按要求佩戴防护装备或未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四)疏于维修保养:员工未定期维修保养设备或工具,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
(五)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员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违章操作、无视警示和禁令标志等行为。
(六)违反应急预案:员工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救护、报警等行为。
(七)私自倾倒废弃物:员工私自将废弃物倾倒到非指定地点,导致环境污染或危害。
(八)其他不安全行为:员工的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管控措施(一)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二)风险评估和预控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针对各类风险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
(三)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明确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具体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和必须遵守的行为。
(四)加强员工安全教育:通过培训、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培训。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在公司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和外来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危害工作场所安全和稳定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证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司要加强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第八条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按规定操作,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减少人为失误和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一般性的人员不安全行为,公司要及时进行纠正,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的人员不安全行为,公司要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举报制度,允许员工自觉举报人员不安全行为,对于提供真实有效举报信息的员工,要予以保护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对本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员工清楚了解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内容。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一、背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之一是对不安全行为的有效管理。
而不安全行为,主要指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不符合企业安全要求的行为,如违规操作设备、违反工作流程、走神、疏忽大意等。
此类不安全行为对企业的安全和生产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如何有效管理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
二、不安全行为的分类根据行为发生的位置和时间,不安全行为可分为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两种情况。
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可以分为重大不安全行为和一般不安全行为。
重大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一般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影响生产效率、增加工作强度或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不安全行为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公司应该将职工安全放在首位,使职工能够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将安全视为必须遵守的要求,这是公司实际贯彻的最高指导原则。
2.科学先进:公司应当积极引进现代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与国际接轨,使管理办法科学先进。
3.全员参与:公司应该组织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实施大众审查制度,使每一位职工都成为管理者,共同推进安全工作。
4.警钟长鸣:公司应加强事故的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及时宣传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真实事例,使职工对安全事故有足够的认识和警觉。
5.信息化管理:公司应当建设出一支信息化管理的队伍,建立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管理精度和效率。
6.动态变化:不安全行为随时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应该针对不安全行为的新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办法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四、不安全行为管理的主要措施1.制定规章制度:企业应该制定特定的规章制度,明确不安全行为的性质、工作职责及责任制,以确保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第1篇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模版

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保护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不安全行为定义与分类第三条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危害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以及影响工作流程和效率的行为。
第四条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进行操作、未戴安全帽、未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等。
(二)未经许可进入禁止区域:包括未经许可进入的高风险区域、禁止人员进入的场所等。
(三)过度自信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四)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包括吸烟、使用明火等。
(五)违反劳动纪律:包括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等。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纠正及处罚措施第五条任何员工有权制止其他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发现他人存在不安全行为应当即时报告。
第六条员工不安全行为纠正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教育阶段:对于初犯或者轻微不安全行为,应进行教育,员工应立即停止不安全行为并接受教育培训。
(二)警告阶段:对于有过重复不安全行为记录的员工,应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制止。
(三)处罚阶段:对于严重不安全行为的员工,或经过第二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扣工资、停职、开除等。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不安全行为记录档案,对于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记录,以备日后审查使用。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不安全行为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等内容。
第九条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将接受专项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条公司对于特种工种员工、操作岗位员工等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并加强对特种工种的安全检查。
第五章奖励途径第十一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没有发生不安全行为或经过矫正后长期保持安全行为良好的员工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式由公司内部制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员工生命安全,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职责、奖罚与考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和承包商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环部是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一)本公司不安全行为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奖励;(二)不安全行为的曝光与上报;(三)外委人员不安全行为责任人的统计与罚款,以及入厂安全再教育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属地范围内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并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类型,制定属地不安全行为的预防、管控措施。
第五条各部室负责主管范围内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不安全行为罚款收缴。
第七条不安全行为定义(一)不安全行为,指可能导致超出人们接受界限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
按行为的主体来分类,不安全行为可以划分为组织的不安全行为和个体的不安全行为。
(二)组织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在组织的经营宗旨、政策、措施等经营战略中没有把安全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没有制订或者没有完善安全生产的规划和措施,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给安全生产带来不良影响的现象。
(三)个体的不安全行为,指个体从事的导致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
第八条不安全行为分类根据不安全行为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不安全行为分为A、B、C三类(详细目录见附件2)。
(一)A类为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二)B类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危害程度仅次于A类,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事故或其他较为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三)C类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即其行为造成的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四)本规定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产生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程度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不安全行为处罚(一)对外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查处要做到罚、学结合。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访客,在企业内进行工作和活动期间,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企业将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企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条企业将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和安全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企业对于重大的、紧急的安全事故,将及时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企业内部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安全意识和责任第八条全体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是第一位的重要任务,要牢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第九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和履行。
第十条全体员工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要崇尚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生产部门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质量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安全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二十条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企业将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包括企业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导致事故和事故隐患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管理的执行,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员工的安全责任第五条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第六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设备,做到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七条员工应当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他人存在安全隐患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报告。
第九条员工需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人身防护,不能随意拆除、损坏安全设备设施。
第三章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罚第十条员工不安全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轻微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规章制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未经授权私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未经授权或未经培训搬动危险物品;操作设备不规范等。
第十二条一般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抽烟或使用明火;在工作区域玩乐或嬉戏;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破坏或损坏等。
第十三条严重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故意破坏、拆除安全设备设施,导致事故发生;酒后上岗作业等。
第十四条对于轻微不安全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一般不安全行为,可采取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不安全行为,可采取停工整改、停工并进行追责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多次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可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停工整改或辞退等措施。
第四章违反安全行为处理程序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员工有违反安全行为的情况,有权向所在部门或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6948(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坚持全员每月一考。
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考试,由体系办出卷,机关包保部门组织本部门所包保的基层单位人员进行考试,负责阅卷及成绩汇总,安监处督导。
对考试不合格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并进行补考,再次不合格的停工学习,直至合格为止,学习期间不支付工资;对不参加考试人员调到武保科培训。
三、严格落实岗位行为规范(一)坚持班前礼仪和集体升入井制度。
1、坚持班前礼仪“八项程序”、井口精神状态确认和举旗列队集体升入井制度,凡一次不执行的,罚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各500元,罚当班职工每人100元。
2、严格井口入井秩序,班前会结束后,由值班干部举牌将当班人员集体列队带至井口大厅,并按点有序入井,否则,处罚值班人员500元/次。
3、实行全员编号管理。
将工号、发射卡号、自然编号及入井安全资格证进行统一,使编号做到能够直观识别出所在单位、工种,对不挂牌号的每人次罚款500元;严厉打击套牌人员,对工号、卡号、编号与“安全资格证”不一致的,每人次处罚2000元。
(二)坚持现场风险预控和安全确认。
开工前,科区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填写记录备查;每道工序开始前,职工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安全确认;专职安监员对所承包片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进行评估。
专职安监员对科区干部和职工的评估确认情况进行督查,职工未执行风险评估和安全确认的每次罚款100元。
带班干部、班队长未对职工进行检查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三)制定执行岗位安全行为规范。
由分管专业副总牵头,分岗位制定本系统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由安监处牵头制定全矿员工安全通用行为规范,并严格落实到工作现场。
对职工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200元。
四、强化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监督(一)强化自我监督及约束。
强化日常安全行为的养成,积极参加单位及矿组织的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思考,强化安全观念,推行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度,个人、班组、科区每月都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思考,将该项工作纳入安全收益考核,占安全收益总额30%。
(二)职工间互相监督。
班组成员或每个“安全家庭”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强行制止。
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带隐患作业或不规范操作每次罚责任人200元,“安全家庭”的其他成员各100元。
(三)区队监督。
各区队要自主开展自检活动,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带班干部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要建立区队及带班干部巡查基础档案,没有按要求开展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四)专业监督。
安监处负责对全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安监人员带任务进行监管,对任务基数的超额部分和不足部分,分别按10%给予奖罚。
(五)职能部门及矿领导监督。
1、定期检查。
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组长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
2、动态检查。
采取矿领导及业务部门、专检员日常随机进行;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以“小分队”的形式突击检查。
3、带任务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不安全行为,应当责令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带任务进行,每检查一次纠正不安全行为2人,对完不成任务的每次处罚500元。
4、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关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控制、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等重要场所,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爆破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重点监控。
5、统计归档。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每次检查出的不安全行为报至安监处,由安监处建立台账,具体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及记分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六)强化科技装备的监督。
1、强化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
将人员定位系统纳入日常调度管理和体系考核,作为干部下井、跟带班考核和职工下井考勤的重要依据。
对全矿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信息上传中断2小时的,按重大非人身事故追查处理;对个人的人员轨迹的考核由调度所负责检查,发现不正常轨迹及时通报并每人次处罚200元,安监处对调度检查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调度所200元,矿领导对安监处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安监处1000元。
2、强化视频、信息平台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监督。
强化视频系统监管,安监处值班人员每天对基层视频使用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并记录的,每次罚科区值班人员200元。
对信息平台中隐患没有按期闭合的,每条罚单位正职50元;对没完成录入下井数的,每缺少一个罚责任人200元。
对没按要求进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七)强化对零散人员的监督。
在井下设置“安全监督岗”,重点对零散人员进行登记,对非零散工种的人员在井下单独走动每次罚款200元。
五、强化对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一)强化对用人的监管。
1、基层单位正职及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使用的班组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行为负责。
班子成员要率先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选用的班组长要符合岗位素质要求,能够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
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的严格按“三违”论处。
2、基层单位管理人员要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科学地选择和配备人员,做到人机匹配;要积极开展岗位技术比武,从中发现优秀的岗位工人,充实配备到重要、需要的岗位上;鼓励员工加强岗位技能学习,确保业务上精一门、会几门。
对没有合理用人的,发现一人次罚单位正职及相关管理人员各500元。
(二)强化对安全环境的监管。
1、对井下安全环境进行划片责任承包。
轨道运输系统、乘人器斜巷及矿指定的区域属于运输区;皮带运输系统及相关区域、采区变电所属于保运二区;二水平泵房、变电所,三水平泵房、变电所,Ⅳ53泵房、变电所属于保运一区;永久挡风墙周围属于通风区;采煤工作面两巷及到阶段石门的区域属于采煤区;掘进头开窝拨门周围及沿途属于掘进区;修护区域及后路属于修护区;及矿上划给相关单位的承包区域。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承包范围,明确分段责任人,并挂牌管理。
对所承包区域环境不达标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2、作业环境要舒适,员工操作设备时与周围环境、高低、前后、站、坐等达到适宜状态;作业地点的照明要保持合理的光照度;噪声大的设备要采用消声设备及采取相应措施;作业环境要保持清洁,设备清洁,标识清晰。
以上每条不达标罚责任人200元。
(三)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
对安监处、职能科室及矿领导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五定”管理,对逾期没整改的隐患每条罚责任人、单位正职各3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
对所辖区域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没有及时发现处理或上报的,每条罚单位正职20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带来后果的,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行政问责。
(四)强化跟带班、值班和现场交接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按照《杨庄煤矿科区干部下井带班及值班制度》执行。
(五)强化安全思想工作。
基层单位要成立以党政正职为组长的安全思想教育小组,从控制不安全行为的角度出发,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
通过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的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
基层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不安全行为人员安全思想教育会,不按要求组织的,每次罚单位正职500元。
六、考核管理(一)实行记分考核。
1、对副总及以上矿领导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记分达100分的由矿长、书记进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