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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模版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模版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员工的行为,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定义1. 员工不安全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行为违反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行为。

2. 系统:指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培训和监督机制。

3. 监督人员:指本单位的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经理等负责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

三、安全责任与义务1. 本单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员工。

2. 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并执行本制度,并对本单位内员工不安全行为负有监督责任。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罚1. 按照行为的危害程度划分:(1) 一般级别:对工作场所安全和秩序产生轻微影响的行为,一次性处罚通常为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严重级别:对工作场所安全和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一次性处罚通常为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3) 极其严重级别:对工作场所安全和秩序造成极其严重影响或丧失员工生命安全的行为,一次性处罚通常为解除劳动合同,除按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按照行为的性质划分:(1) 疏忽行为:对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存在轻微忽视或疏漏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警告或批评教育。

(2) 违章行为:对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存在无视或违反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场所行为规范、道德要求存在违反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不安全行为的识别和处理1. 监督人员有权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2. 一旦发现员工存在不安全行为,监督人员应立即采取纠正或制止措施,并填写安全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安全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严重程度和相应的纪律处分予以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

3.2 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3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4 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 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6 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3.7 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

4 控制要求4.1 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预防发生不安全事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公司的生产和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公司要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员工的安全责任、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不安全行为的处理办法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六条公司要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计划等,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公司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安全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安全设备、开展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条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员工的安全责任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合理使用和保管工作用品和安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整或擅自处置安全设备。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及时上报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得隐瞒或者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对于不安全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

对于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并配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员工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各行各业中,人员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和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有效管理和预防人员不安全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原则:(1) 全员参与:全体员工都要参与到人员安全行为管理中来,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 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降低事故和伤害的风险。

(3)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处罚与奖励并重:对不安全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和激励。

三、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和培训(1)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等方式,引导员工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认识和分析。

2. 安全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

(2)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各岗位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3. 安全检查与督促(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员工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

(2)对于存在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要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改正。

4. 安全设备与防护措施(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新。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安全设备。

5. 安全奖惩制度(1)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不安全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重视安全、且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四、落实措施1. 加强领导到岗位的管理,完善上下级间的安全协作机制。

2. 制定并落实工作目标和安全责任指标,加大安全责任的压力。

3. 合理规划工作内容和时间,避免精神和体力过度透支。

4. 加强对岗位的培训和工作技能的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5.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而导致伤害事故和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的目标是预防和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促进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人员安全评估和监督机制。

第二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作场所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二)事故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四)特种设备操作相关知识和技能;(五)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疏散计划。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备专职或专兼职的安全培训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人员参加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参与工作或学习。

第三章人员安全评估和监督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人员安全评估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背景调查和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记录和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他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人员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和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对于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访客,在企业内进行工作和活动期间,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企业将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企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条企业将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和安全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企业对于重大的、紧急的安全事故,将及时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企业内部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安全意识和责任第八条全体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是第一位的重要任务,要牢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第九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和履行。

第十条全体员工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要崇尚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生产部门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质量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安全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二十条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企业将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1]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1]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效率,有效预防和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三、管理标准1. 安全教育与培训1.全员参与: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护等相关内容。

2.重点岗位培训: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如高空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需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颁发相应操作证书。

3.定期培训:员工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教育记录:安全培训的教育记录应被妥善保存,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

2. 作业安全规范1.安全设备使用: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作业权限管理:对于高风险作业,必须经过特定权限人员授权方可进行,未经授权擅自进行高风险作业将受到严重处分。

3.作业流程标准化:制定标准的作业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减少人为操作差错。

4.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

3. 事故及隐患管理1.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必要时还应向有关部门汇报。

2.事故处置:事故发生后,相应部门应立即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置,保障员工的安全,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

3.隐患排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跟进整改情况。

4.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处罚与奖励1.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2.安全奖励:对于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员工,可以进行安全奖励,如表彰、奖励金等。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及分级标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及分级标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及分级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不安全操作行为,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预防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分公司不安全行为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二条引用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第三章术语及定义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

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分为:有意识不安全行为、无意识不安全行为。

(一)有意识不安全行为是指有目的、有意识、明知故犯的不安全行为,其特点是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

(二)无意识不安全行为是指一种非故意的行为,行为人没有意识到其行为是不安全行为。

第四条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划分参照本质安全管理中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中等、一般、低5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形成事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重大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伤害、重大未遂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中等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四)一般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害的行为。

(五)低等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规章制度的一般行为,不会直接造成人身伤害。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分公司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监督主体,负责对分公司各部门生产过程中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

每月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汇总、曝光出现的人员不安全行为。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落实本部门不安全行为各项要求和措施,监督管理不安全行为,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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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306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标准版本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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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坚持全员每月一考。

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考试,由体系办出卷,机关包保部门组织本部门所包保的基层单位人员进行考试,负责阅卷及成绩汇总,安监处督导。

对考试不合格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并进行补考,再次不合格的停工学习,直至合格为止,学习期间不支付工资;对不参加考试人员调到武保科培训。

三、严格落实岗位行为规范(一)坚持班前礼仪和集体升入井制度。

1、坚持班前礼仪“八项程序”、井口精神状态确认和举旗列队集体升入井制度,凡一次不执行的,罚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各500元,罚当班职工每人100元。

2、严格井口入井秩序,班前会结束后,由值班干部举牌将当班人员集体列队带至井口大厅,并按点有序入井,否则,处罚值班人员500元/次。

3、实行全员编号管理。

将工号、发射卡号、自然编号及入井安全资格证进行统一,使编号做到能够直观识别出所在单位、工种,对不挂牌号的每人次罚款500元;严厉打击套牌人员,对工号、卡号、编号与“安全资格证”不一致的,每人次处罚2000元。

(二)坚持现场风险预控和安全确认。

开工前,科区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填写记录备查;每道工序开始前,职工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安全确认;专职安监员对所承包片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进行评估。

专职安监员对科区干部和职工的评估确认情况进行督查,职工未执行风险评估和安全确认的每次罚款100元。

带班干部、班队长未对职工进行检查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三)制定执行岗位安全行为规范。

由分管专业副总牵头,分岗位制定本系统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由安监处牵头制定全矿员工安全通用行为规范,并严格落实到工作现场。

对职工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200元。

四、强化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监督(一)强化自我监督及约束。

强化日常安全行为的养成,积极参加单位及矿组织的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思考,强化安全观念,推行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度,个人、班组、科区每月都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思考,将该项工作纳入安全收益考核,占安全收益总额30%。

(二)职工间互相监督。

班组成员或每个“安全家庭”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强行制止。

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带隐患作业或不规范操作每次罚责任人200元,“安全家庭”的其他成员各100元。

(三)区队监督。

各区队要自主开展自检活动,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带班干部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要建立区队及带班干部巡查基础档案,没有按要求开展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四)专业监督。

安监处负责对全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安监人员带任务进行监管,对任务基数的超额部分和不足部分,分别按10%给予奖罚。

(五)职能部门及矿领导监督。

1、定期检查。

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组长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

2、动态检查。

采取矿领导及业务部门、专检员日常随机进行;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以“小分队”的形式突击检查。

3、带任务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不安全行为,应当责令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带任务进行,每检查一次纠正不安全行为2人,对完不成任务的每次处罚500元。

4、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关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控制、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等重要场所,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爆破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重点监控。

5、统计归档。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每次检查出的不安全行为报至安监处,由安监处建立台账,具体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及记分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六)强化科技装备的监督。

1、强化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

将人员定位系统纳入日常调度管理和体系考核,作为干部下井、跟带班考核和职工下井考勤的重要依据。

对全矿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信息上传中断2小时的,按重大非人身事故追查处理;对个人的人员轨迹的考核由调度所负责检查,发现不正常轨迹及时通报并每人次处罚200元,安监处对调度检查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调度所200元,矿领导对安监处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安监处1000元。

2、强化视频、信息平台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监督。

强化视频系统监管,安监处值班人员每天对基层视频使用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并记录的,每次罚科区值班人员200元。

对信息平台中隐患没有按期闭合的,每条罚单位正职50元;对没完成录入下井数的,每缺少一个罚责任人200元。

对没按要求进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七)强化对零散人员的监督。

在井下设置“安全监督岗”,重点对零散人员进行登记,对非零散工种的人员在井下单独走动每次罚款200元。

五、强化对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一)强化对用人的监管。

1、基层单位正职及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使用的班组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行为负责。

班子成员要率先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选用的班组长要符合岗位素质要求,能够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

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的严格按“三违”论处。

2、基层单位管理人员要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科学地选择和配备人员,做到人机匹配;要积极开展岗位技术比武,从中发现优秀的岗位工人,充实配备到重要、需要的岗位上;鼓励员工加强岗位技能学习,确保业务上精一门、会几门。

对没有合理用人的,发现一人次罚单位正职及相关管理人员各500元。

(二)强化对安全环境的监管。

1、对井下安全环境进行划片责任承包。

轨道运输系统、乘人器斜巷及矿指定的区域属于运输区;皮带运输系统及相关区域、采区变电所属于保运二区;二水平泵房、变电所,三水平泵房、变电所,Ⅳ53泵房、变电所属于保运一区;永久挡风墙周围属于通风区;采煤工作面两巷及到阶段石门的区域属于采煤区;掘进头开窝拨门周围及沿途属于掘进区;修护区域及后路属于修护区;及矿上划给相关单位的承包区域。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承包范围,明确分段责任人,并挂牌管理。

对所承包区域环境不达标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2、作业环境要舒适,员工操作设备时与周围环境、高低、前后、站、坐等达到适宜状态;作业地点的照明要保持合理的光照度;噪声大的设备要采用消声设备及采取相应措施;作业环境要保持清洁,设备清洁,标识清晰。

以上每条不达标罚责任人200元。

(三)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

对安监处、职能科室及矿领导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五定”管理,对逾期没整改的隐患每条罚责任人、单位正职各3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

对所辖区域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没有及时发现处理或上报的,每条罚单位正职20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带来后果的,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行政问责。

(四)强化跟带班、值班和现场交接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按照《杨庄煤矿科区干部下井带班及值班制度》执行。

(五)强化安全思想工作。

基层单位要成立以党政正职为组长的安全思想教育小组,从控制不安全行为的角度出发,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

通过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的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

基层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不安全行为人员安全思想教育会,不按要求组织的,每次罚单位正职500元。

六、考核管理(一)实行记分考核。

1、对副总及以上矿领导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记分达100分的由矿长、书记进行谈话。

2、对管技人员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月度管技人员每记40分由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月安全工资;累计记60分降职;累计记80分撤职。

3、对职工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职工记5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一周,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一个月安全工资;记15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一个月,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当月安全工资及季度安全分红;记30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三个月,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三个月安全收益和季度安全分红,是辅助岗位的调到采掘单位;累计记40分达安全“黄线”,吊销“安全资格证”6个月,重新办证,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累计记50分达安全“红线”,留用察看两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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