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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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文

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或生活中,由于人员疏忽、马虎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

为了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二、不安全行为的分类1.操作不当:包括未按规范操作或超过安全操作限度的行为,如随意调整设备参数、使用设备时擅自改变工艺流程等。

2.麻痹大意:指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失去警惕,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如疲劳驾驶、随意放置物品等。

3.违规行为:指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或相关政策规定,从事与工作无关或禁止的行为,如吸烟、酗酒等。

4.未采取安全措施:指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未使用防护设施等。

三、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目的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标准,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素质,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四、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内容1.员工安全职责: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使用设备和工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2.岗位责任分工:根据员工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

对于容易出现事故的岗位,要加强培训和监督,确保员工正确操作。

3.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接受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安全检查与监管: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5.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鼓励员工遵守规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发现的不安全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六、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效果1.减少事故发生: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不安全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治理办法

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治理办法

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治理实施方案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化“三违”治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意识,遏制因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根据徐矿[2018]1号《二0一八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及徐矿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界定范围》(徐矿司[2008]10号)《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标准》(徐矿司[2008]12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成立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治理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任副组长,综合管理部、安全检查科、经营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员工不安全行为治理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查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界定评审小组,由安监副处长任组长,安全检查科、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评审组成员,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的风险等级进行界定。

二、指导思想保持治理员工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治理与防范结合,警示与处罚结合,加大违规人员的违规成本,提高治理质量,把治理重点放在现场,最大限度地消除现场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行为界定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根据风险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中等风险、重大风险和特别重大风险。

低风险、一般风险为不规范行为;中等风险行为为一般“三违”;重大风险和特别重大风险行为为严重“三违”。

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的不同分为三类,即不尽职、不履职、严重不履职。

四、治理“三违”指标划分及考核1、矿处级领导治理指标。

矿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线矿领导,每月治理“三违”不少于2人次;其他矿领导每月治理“三违”不得少于1人次。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第1篇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不安全行为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生产作业中员工违反安全规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具、不顾安全意识进行作业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

因此,正确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对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应该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者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文件,确保管理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全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生产组织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是不安全行为管理的重点。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培养员工安全意识,让员工了解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这样,就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安全奖惩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并公示在显眼的地方,让员工明白安全管理是企业行为的一部分。

对于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予以惩罚;同时,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应当及时表彰和奖励,以树立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的意识。

奖罚分明,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水平。

四、加强管理执行力度企业应该注重管理的执行力度,对于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整改,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于一些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跟踪。

同时,要与员工建立起沟通机制,把问题找出问题根源,加以解决。

五、建立安全监察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的存在,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不安全行为及其管理是一项关键的工作。

企业应该认真贯彻执行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各项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持续、规范。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各行各业中,人员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和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有效管理和预防人员不安全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原则:(1) 全员参与:全体员工都要参与到人员安全行为管理中来,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 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降低事故和伤害的风险。

(3)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处罚与奖励并重:对不安全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和激励。

三、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和培训(1)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等方式,引导员工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认识和分析。

2. 安全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

(2)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各岗位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3. 安全检查与督促(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员工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

(2)对于存在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要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改正。

4. 安全设备与防护措施(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新。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安全设备。

5. 安全奖惩制度(1)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不安全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重视安全、且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四、落实措施1. 加强领导到岗位的管理,完善上下级间的安全协作机制。

2. 制定并落实工作目标和安全责任指标,加大安全责任的压力。

3. 合理规划工作内容和时间,避免精神和体力过度透支。

4. 加强对岗位的培训和工作技能的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5.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包括企业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导致事故和事故隐患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管理的执行,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员工的安全责任第五条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第六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设备,做到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七条员工应当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他人存在安全隐患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报告。

第九条员工需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人身防护,不能随意拆除、损坏安全设备设施。

第三章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罚第十条员工不安全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轻微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规章制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未经授权私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未经授权或未经培训搬动危险物品;操作设备不规范等。

第十二条一般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抽烟或使用明火;在工作区域玩乐或嬉戏;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破坏或损坏等。

第十三条严重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故意破坏、拆除安全设备设施,导致事故发生;酒后上岗作业等。

第十四条对于轻微不安全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一般不安全行为,可采取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不安全行为,可采取停工整改、停工并进行追责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多次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可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停工整改或辞退等措施。

第四章违反安全行为处理程序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员工有违反安全行为的情况,有权向所在部门或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是指一种用于管理和规范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指导方针和措施。

它旨在促使组织中的个人认识到人员不安全行为对工作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预防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该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内容:
1. 不安全行为的定义:明确不安全行为的概念和范围,并说明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对工作安全产生的潜在风险。

2. 预防措施:提出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具体措施,例如提供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标准,设立安全奖惩机制等。

3. 监督和检查:明确监督和检查不安全行为的责任部门,并规定频率和方法,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4. 处罚和纠正措施:规定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采取的处罚和纠正措施,以促使他们改正错误行为。

5. 报告与记录:规定事故报告和记录的要求,确保不安全行为和事故得到及时上报、记录和分析。

6. 奖励制度:建立和激励安全行为的奖励制度,鼓励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并发现和改进不安全行为。

7. 监测和评估:定期对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定期巡检、安全风险评估和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8. 持续改进:鼓励组织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根据经验教训和最新技术要求更新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在不同行业和组织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和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必须建立严密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改变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定义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安全行为规定的行为,包括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器材等行为。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目的1.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2.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3.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避免因不安全行为导致员工伤害;4.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5.减少企业发生伤害事故的概率,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措施1.制定安全行为规范企业应该制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行为规范,明确员工的安全行为要求,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

在制定安全行为规范时,应考虑到员工的年龄、身体条件和职业风险等因素,确保社会和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加强员工对自身安全责任的意识。

可通过示范讲座、安全技能培训、资料宣传、安全考核等方式进行。

3.建立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对员工违反安全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惩罚。

奖惩制度应该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保证安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安全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应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密集、设备重要性等要素来确定。

四、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问题1.不安全行为的发现不及时由于企业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安全管理员不到位等原因,企业管理者、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就会增加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

2.制度执行不严格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员工在生产中没有完全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未戴安全防护器材等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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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坚持全员每月一考。

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考试,由体系办出卷,机关包保部门组织本部门所包保的基层单位人员进行考试,负责阅卷及成绩汇总,安监处督导。

对考试不合格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并进行补考,再次不合格的停工学习,直至合格为止,学习期间不支付工资;对不参加考试人员调到武保科培训。

三、严格落实岗位行为规范(一)坚持班前礼仪和集体升入井制度。

1、坚持班前礼仪八项程序、井口精神状态确认和举旗列队集体升入井制度,凡一次不执行的,罚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各500元,罚当班职工每人100元。

2、严格井口入井秩序,班前会结束后,由值班干部举牌将当班人员集体列队带至井口大厅,并按点有序入井,否则,处罚值班人员500元/次。

3、实行全员编号管理。

将工号、发射卡号、自然编号及入井安全资格证进行统一,使编号做到能够直观识别出所在单位、工种,对不挂牌号的每人次罚款500元;严厉打击套牌人员,对工号、卡号、编号与安全资格证不一致的,每人次处罚2000元。

(二)坚持现场风险预控和安全确认。

开工前,科区带班干部及班队长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填写记录备查;每道工序开始前,职工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安全确认;专职安监员对所承包片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进行评估。

专职安监员对科区干部和职工的评估确认情况进行督查,职工未执行风险评估和安全确认的每次罚款100元。

带班干部、班队长未对职工进行检查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三)制定执行岗位安全行为规范。

由分管专业副总牵头,分岗位制定本系统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由安监处牵头制定全矿员工安全通用行为规范,并严格落实到工作现场。

对职工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200元。

四、强化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监督(一)强化自我监督及约束。

强化日常安全行为的养成,积极参加单位及矿组织的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思考,强化安全观念,推行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度,个人、班组、科区每月都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思考,将该项工作纳入安全收益考核,占安全收益总额30%。

(二)职工间互相监督。

班组成员或每个安全家庭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强行制止。

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带隐患作业或不规范操作每次罚责任人200元,安全家庭的其他成员各100元。

(三)区队监督。

各区队要自主开展自检活动,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带班干部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要建立区队及带班干部巡查基础档案,没有按要求开展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四)专业监督。

安监处负责对全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安监人员带任务进行监管,对任务基数的超额部分和不足部分,分别按10%给予奖罚。

(五)职能部门及矿领导监督。

1、定期检查。

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组长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

2、动态检查。

采取矿领导及业务部门、专检员日常随机进行;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以小分队的形式突击检查。

3、带任务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不安全行为,应当责令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带任务进行,每检查一次纠正不安全行为2人,对完不成任务的每次处罚500元。

4、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关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控制、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等重要场所,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爆破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重点监控。

5、统计归档。

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对每次检查出的不安全行为报至安监处,由安监处建立台账,具体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及记分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六)强化科技装备的监督。

1、强化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

将人员定位系统纳入日常调度管理和体系考核,作为干部下井、跟带班考核和职工下井考勤的重要依据。

对全矿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信息上传中断2小时的,按重大非人身事故追查处理;对个人的人员轨迹的考核由调度所负责检查,发现不正常轨迹及时通报并每人次处罚200元,安监处对调度检查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调度所200元,矿领导对安监处进行监督,对漏检的每人次罚安监处1000元。

2、强化视频、信息平台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监督。

强化视频系统监管,安监处值班人员每天对基层视频使用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并记录的,每次罚科区值班人员200元。

对信息平台中隐患没有按期闭合的,每条罚单位正职50元;对没完成录入下井数的,每缺少一个罚责任人200元。

对没按要求进行手机传报安全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七)强化对零散人员的监督。

在井下设置安全监督岗,重点对零散人员进行登记,对非零散工种的人员在井下单独走动每次罚款200元。

五、强化对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一)强化对用人的监管。

1、基层单位正职及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使用的班组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行为负责。

班子成员要率先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选用的班组长要符合岗位素质要求,能够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行为安全。

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每次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的严格按三违论处。

2、基层单位管理人员要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科学地选择和配备人员,做到人机匹配;要积极开展岗位技术比武,从中发现优秀的岗位工人,充实配备到重要、需要的岗位上;鼓励员工加强岗位技能学习,确保业务上精一门、会几门。

对没有合理用人的,发现一人次罚单位正职及相关管理人员各500元。

(二)强化对安全环境的监管。

1、对井下安全环境进行划片责任承包。

轨道运输系统、乘人器斜巷及矿指定的区域属于运输区;皮带运输系统及相关区域、采区变电所属于保运二区;二水平泵房、变电所,三水平泵房、变电所,Ⅳ53泵房、变电所属于保运一区;永久挡风墙周围属于通风区;采煤工作面两巷及到阶段石门的区域属于采煤区;掘进头开窝拨门周围及沿途属于掘进区;修护区域及后路属于修护区;及矿上划给相关单位的承包区域。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承包范围,明确分段责任人,并挂牌管理。

对所承包区域环境不达标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2、作业环境要舒适,员工操作设备时与周围环境、高低、前后、站、坐等达到适宜状态;作业地点的照明要保持合理的光照度;噪声大的设备要采用消声设备及采取相应措施;作业环境要保持清洁,设备清洁,标识清晰。

以上每条不达标罚责任人200元。

(三)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

对安监处、职能科室及矿领导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五定管理,对逾期没整改的隐患每条罚责任人、单位正职各3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

对所辖区域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没有及时发现处理或上报的,每条罚单位正职2000元,班子其他人员按系数执行,带来后果的,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行政问责。

(四)强化跟带班、值班和现场交接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按照《杨庄煤矿科区干部下井带班及值班制度》执行。

(五)强化安全思想工作。

基层单位要成立以党政正职为组长的安全思想教育小组,从控制不安全行为的角度出发,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

通过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的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

基层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不安全行为人员安全思想教育会,不按要求组织的,每次罚单位正职500元。

六、考核管理(一)实行记分考核。

1、对副总及以上矿领导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记分达100分的由矿长、书记进行谈话。

2、对管技人员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月度管技人员每记40分由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月安全工资;累计记60分降职;累计记80分撤职。

3、对职工的记分考核。

每罚款100元记1分,职工记5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一周,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一个月安全工资;记15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一个月,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当月安全工资及季度安全分红;记30分暂扣安全资格证三个月,进安全法制班学习,取消三个月安全收益和季度安全分红,是辅助岗位的调到采掘单位;累计记40分达安全黄线,吊销安全资格证6个月,重新办证,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累计记50分达安全红线,留用察看两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4、安全考核管技人员以3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职工以6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采取记分累计制,调到其它单位实行连续记分,每3个月通报一次全体员工记分考核处理情况。

(二)建立员工安全诚信档案。

1、安全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复印件、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血型、持证情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安全记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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