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九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A.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B.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C.大部分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D.我国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2,在法学领域,与行政法学关系最密切的是()。
A.宪法学B.民法学 C.诉讼法学D.劳动法学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4,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行政主体 B.管理者 C.被管理者 D.行政相对人 E.行政组织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E.监督行政法律关系6,现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裁决的有关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下述领域( )A.权属争议B.家庭纠纷C.知识产权争议D.民事侵权赔偿争议E.环境污染争议行政法行政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1.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法源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3.下列五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 D.民法通则E.单行条例论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某县政府拆迁县城中心一住宅小区出售给开发商牟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行政法上的( )A.滥用职权B.超越职权C.违反法定程序D.适用法律法规不当2.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程序控制 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 D.检查控制3.在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措施中,属于事后控制措施的是()。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是其中的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部门。
它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重点问题●行政的概念。
●行政权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行政法就是关于行政的法。
理解行政是行政法研究的基础。
行政的特性、内容和范围决定了行政法的特性、内容和范围等对应物。
从行政法和行政的关系表明,研究行政法必须从研究行政开始。
一、行政的概念行政的概念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开端。
“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其涵义除了可以翻译为“行政”以外,还可以翻译成“管理”、“执行”。
论及行政,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比如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角度,阐释各不相同的观点和学说。
行政可以被解释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或者国家的组织活动,或者国家事务的管理,或者与立法、司法并行的国家职能,或者展现公共管理的法律行为或者行政权力运作现象或者其它。
从行政法的角度,学者多是基于三权分立而界定行政,使得“行政”在行政法上有其特定的涵义,尽管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传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中,行政法学理论对行政有着不同的解释。
1、分权说,或称除外说、排除说、狭义行政说。
这种学说是以国家权力划分的标准来界定行政的,认为行政是国家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如德国学者耶林纳克在其《行政法》一书中认为,“行政是包含立法、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作用”;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在所著《行政法概要》中强调,“行政即行于法律之下的国家行为中除去司法行为部分”。
1这一学说只指出了行政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没有涉及行政的实质性内容,难以表达行政的内涵。
2、职能说,或称国家意志执行说。
这种学说认为,在所有的政治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问题与思考部分参考答案

问题与思考部分参考答案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1题参考答案(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按照行政对象不同,行政可分为私人行政和公共行政,简称私行政和公行政,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行政,公行政又可以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行政法主要研究国家行政,非国家的行政(公共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行政)也是行政法要研究的对象,但是私人行政不是行政法的研究对象。
(2)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关系: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后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包含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行使行政权,而民事法律关系中没有行政主体,即使行政主体参与到民事法律关系中,也不得行使行政权,而是作为一方民事主体而出现;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的优越地位。
民事法律关系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等性,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第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主体之间不能相互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不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而必须依据法律规范取得权利(职权)并承担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权利、义务,协商改变权利、义务,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不同;第四,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遵循“法未授权不可为”原则行为,而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遵循“法不禁止皆自由”原则。
(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且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要确定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行政主体自己必须享有并行使行政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第二,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签名盖章上体现;第三,自己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要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九章

行政处罚案件
第7 页
1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制裁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第8 页
2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
很多学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太狭窄。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在1990年施行的《行政诉讼法》中就被确立了, 虽然2000年最高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扩大了受案范围, 但是只是小范围的增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狭窄的问题 依然没有解决。最为突出,也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是:抽 象行政行为被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
第 25 页
三、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第 17 页
(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
行为与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行政立法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
不能受理的原因:
第一,司法审查建立之初,法院缺乏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威和经验。 第二,抽象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的方式保证其合法性。
三、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第 21 页
(六)行政调解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行政调解是行政主体对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
纷的活动。
不能受理的原因:
行政调解结果对当事人没有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不受其约束,若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还可以就原有的民事纠 纷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变更。指行政 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力)义 务发生变化。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 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因被 撤销或履行不复存在,从而使行政 法律关系消灭。
(三)行政法 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的政 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 项事务的管理,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的总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 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 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 法律事实。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变更。包括主 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
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力)与义务是由行政法律规范 预先规定的。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 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 性。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点之一。
02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 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 的权利(力)与义务内容的各 种社会关系。简言之,行政 法律关系就是受行政法调 整的行政关系。但行政法 律关系和行政关系又有区 别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9部分

7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二,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三,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政治上或道义上的责任;四,承担行政责任须朋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75、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
答:一,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二,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三,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四,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发生和解问题。
76、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
答:一,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其它被授权或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二,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三,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
5、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职务关系:企业管理培训(大连新航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李老师。
电话:壹三八四零九九七二八七.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4版)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 之分。
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 行、管理活动。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 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 诉讼
第三十二章行政附带 民事诉讼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概述
第一节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几类不可诉行为 第五节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二十九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第三节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第三十章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行政诉讼判决概述 第二节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裁定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节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第三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 第五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其程序主要表现为受理、审核、 批准(或者拒绝)三个阶段。
建议法学专业的不要看跟马工程一样被和谐过不过是考研学硕教材难顶。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个人与国家的对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怀疑和扬弃,这种制度设计不但具有维护权利、 监督行政权力的内在价值,而且还具有突破其自身价值的功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第 15 页
9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其他行政案件是指除上述八种案件之外的,不限于行政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还可以是其他的合法权益 的案件。公民的基本权利除人身权和财产权外,还有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劳动权等。这些权利是否能提起行 政诉讼,需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若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则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种类 概括式 列举式 混合式
概念
指由行政诉讼法典对受案范围作 原则性的规定
优点
简单、灵活
缺点
过于宽泛,不宜具体掌握
指法律明确列举属于受案范围和 受理与不受理界限分 难以列举全面,容易出现
不属于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
明,易于掌握
遗漏
指将上述两种方式混合使用
发挥概括式和列举式 的长处
————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证或执照的行为,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拒绝颁发;② 行政主体有关许可证或执照等证书的变更、 中止、撤销,影响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第 11 页
5
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件
这一类案件是指当事人在面临人身权、财产权方面的侵害时,向具有相应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申请保护,而行 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方面:①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扣留或管束人身、强制隔离、强
制治疗等;② 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资金等。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第9 页
3
经营自主权,是指个人或企业依法享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权利,不受政府行为干涉。 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的行为表现为:强制企业合并、变更企业名称、改变企业性质、随意任
形成的一般条件是:
① 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的行为,属于该机关的法定职责,若行政机关原本就没有此法定职责,也就不存在履行。 ② 公民向行政机关提出了保护申请,申请的目的在于使行政机关知晓。 ③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第 12 页
6
抚恤金,是指因公或者因病致残、死亡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发给伤残人员或者死
者家属的费用。
行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依法应予发放而未予发放;对规定发放的数额予以
减少;无故拖欠等。对此,享受抚恤金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第 13 页
7
违法设定义务是指行政主体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给行政相对人设定义务。 主要表现为:乱罚款、乱摊派费用、乱收费等。行政相对人若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1 页
09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1 单行击政此诉处讼添受加案文范字围内容 2 单行击政此诉处讼添管加辖文字内容
第4 页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二
法院受理的案件
三
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行政处罚案件
第7 页
1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制裁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第8 页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第 14 页
8
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1.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裁判的行为。包括:① 人身
侵权赔偿裁决;② 征收补偿裁决;③ 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裁决;④ 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权属裁决。
2.行政确认案件。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包括以下四种:第一,
身份确认;第二,法律关系确认;第三,法律事实确认。
3.行政检查案件。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进行检查,从而了
解有关情况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若认为检查的过程的某些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起诉。
4.行政合同案件。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
三、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第 17 页
(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
行为与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行政立法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
不能受理的原因:
第一,司法审查建立之初,法院缺乏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威和经验。 第二,抽象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的方式保证其合法性。
三、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第 16 页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
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不能受理的原因:国家行为体现国家主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免企业法人代表、胁迫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等,对于这类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
行政许可案件
第 10 页
4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通常以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
证等证书的形式表现。
实践中,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许可行为侵犯其权益的情形主要有:① 对于行政相对人申请许可
第5 页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是 指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6 页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是指表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形式。 各国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和混合式。我国采用的是混合式,但又具有自 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