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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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15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1、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1与发包人的配合(1)项目经理部积极做好与业主沟通和联系,坚决服从业主的有关协调。

(2)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配合,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2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1)尊重监理工作。

(2)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密切配合。

(3)给监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服从监理的指令。

(5)按时参加监理召开的工程例会。

(6)充分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职能。

(7)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管理。

在班组自检和安质部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和检查验收,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8)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

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进场报验单。

(9)隐蔽工程检查等质量检查,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10)积极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完成对各试验项目的见证送检。

1.3与设计单位的配合随着施工环境的变化和在施工中遇到新的问题,优化设计伴随着施工,贯穿于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直到竣工定型。

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现场信息,为设计变更提供条件和依据。

(1)进场后及时同设计单位联系,跟踪施工图出图进度。

(2)审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和设计代表汇报,经办理设计变更后方可进行施工,(3)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4)邀请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关键部位的技术方案讨论会,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把设计思想贯穿进实际施工过程中。

(6)认真审图、解读设计意图。

(7)参加设计交底,提出相关的设计问题。

(8)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优化设计。

1.4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系统的群体工程,按照业主、设计、监理的要求,熟悉掌握各专业接口界面及相邻标段接口界面的内容,确保本合同土建施工为其它专业或承包商提供合格的工程,减少相邻标段施工的相互干扰,为相邻接口及后续专业工序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

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我公司将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和设计的管理与协调,并积极同各相关方进行配合和协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并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各种施工许可办理或者备案,负责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一、与业主关系的协调1、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按时向业主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和各种项目过程文件,以便于业主了解项目的进展。

2、按时参加业主代表召开的各种会议。

3、支持业主代表对项目执行做出的各种决定,严格执行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各项指令,积极落实,及时反馈。

4、项目经理将代表我公司同业主代表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汇报。

5、项目部各岗位员工应该积极配合业主相关专业负责人的各项工作,并在业主代表管理下,严格遵守并执行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规范,以便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指标。

6、树立“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项目的成功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二、与监理关系的协调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应正确理解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监理既是协助业主对工程实施监督,也是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搞好工程,有效的监督可减少施工总承包的失误,确保各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为搞好与监理的关系,我们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将以“三让”为原则,在此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配合措施。

1、坚持“三让”原则(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3)在监理要求与总承包单位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1)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三位能代表施工总承包方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督促有关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完整word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完整word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完整word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部需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配合。

具体来说,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协调方式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制订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3.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

4.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1.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3.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4.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1.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

2.根据建设单位指令,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1.与设计的协调、配合措施为实现精品工程的质量目标,总承包人必须充分理解、掌握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

因此,做好设计配合工作至关重要。

1.1.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的主要内容1.2.与设计单位配合的主要部门及部门职责1.3.深化设计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1.4.图纸会审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1.5.工程验收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2.与发包人的协调、配合措施2.1.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措施1)定期参与业主组织的例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使整个施工过程井然有序。

2)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对分包人的考察时间、进退场时间作出部署,制定分包人的招投标计划、进场计划。

业主需要时,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考察队伍,精心选择施工质量好、信誉高的分包人,以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3)认真熟悉图纸、洽商管理,减少变更,从而达到降低造价、控制投资的目的。

4)指导和协助幕墙、钢结构、弱电、精装修等分包作好专业图纸深化设计,防止因图纸问题耽误施工。

5)在施工中时刻为项目管理人着想,从施工角度和以往的施工经验来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满足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

6)积极协助业主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处理和协调好与周围居民及相关部门的关系等。

7)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提前编制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需要。

8)对于专业分包人和供应商,在施工的各阶段将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科学管理以及给予必要的支持。

2.2.竣工后的的服务措施我单位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十分重视工程交工后的服务工作,我单位承诺以下服务措施:1)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我方将一律主动地先维修,后分析原因;2)分专业向业主提供用户手册或保修卡;3)对业主相关工作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4)为本工程建立由专人负责的保修队,并与业主建立稳定的工程维修联系制度;5)如业主有更进一步对工程保修或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工程目标的实现是工程涉及到所有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协作、努力的结果。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的配合尤为重要。

只有在充分认识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制度后,才能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配合更好。

一、对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认识1、发包人1.1发包人的定义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1.2.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1.2.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2.4组织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1.2.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1.2.6交付使用。

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2、监理人2.1监理人的定义监理人是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起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监理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2.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2.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2.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第一节与业主及监理公司的配合措施一、对业主方的配合服务我公司将积极高效地为业主服务,协助业主落实重大施工事宜和施工条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助业主方做好专业承包商和材料设备选型和招标工作,我们将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整体策划和建议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我方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方案,包括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我方及各专业分包商、直接分包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和几方的工作关系以及我方的建议。

关于工程进度计划,我们不仅为自身的工作安排配套计划,而且为业主方面编制配套的建议计划,以及提示工程不同阶段要相关各方解决的重点问题等。

这样让各方按统一的思路和配套计划去安排工作,对工程极为有利。

业主关心的专业分包商招投标模式、招标对象的选择、合约签订方式和承包模式的选择等问题,我方会在业主需要的前提下,提出几种对比和优化的建议方案,供业主参考、决策。

对业主选择的专业承包商,明确各自的承包范围非常重要,我方同样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其目的是保证各专业衔接紧密,不会造成承包范围不清产生漏项或重叠。

2、为业主服务,使业主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对于本项目中专业性强的单位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设备材料选择和采购工作,我们会主动协助业主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性工作,为业主节省时间和精力,必将有力的推进工程进程。

3、为业主服务,对业主尊重我公司教育员工树立尊重业主的意识,从言谈举止到工作配合上处处尊重业主。

对业主的每一项要求,无论多么细小,也无论是那方面的需求,均要做出积极的响应,在不违背合同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服务。

二、对监理公司的配合措施业主将工程实施管理中的相当一部分权力委托监理公司行使,因此,对监理公司的全面良好的配合也是对业主切身利益的体现。

在多年工程承包运营中,与监理的配合方面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众多的监理公司对我公司良好的配合和优秀的管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作的合作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作的合作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作的合作概述本文档旨在讨论发包人、监理和设计单位在专业分包工作中的合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旨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成果。

合作方式协调会议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之前,将召集一次协调会议,参与方包括发包人、监理和设计单位的代表。

这次会议的目的在于确定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工作时间表,以确保项目的各个阶段都得到妥善安排和监控。

联络人沟通在整个分包工作过程中,发包人、监理和设计单位都应指定专门的联络人,负责协调沟通和解决问题。

与发包人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会议进行,并及时记录,以便之后参考和跟进。

进度报告设计单位和分包商应及时向监理提供工作进度报告,包括已完成的工作、进行中的工作和计划工作。

监理需要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进展情况。

发包人可根据进度报告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紧急响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紧急情况或问题。

发包人、监理和设计单位应及时响应,并采取适当的行动解决问题,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工作要求专业能力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分包工作,并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计单位和监理应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标准。

文件要求分包商应提供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

设计单位和监理应及时审查和评估这些文件,并向分包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反馈。

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和监理应对分包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发包人也可参与其中,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问题解决如果在分包工作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发包人可以与监理和设计单位一起商讨解决方案,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或仲裁。

结论通过发包人、监理和设计单位的合作,专业分包工作可以得到高效的管理和监控,从而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各方应持续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严格按照合作要求和工作指南进行工作。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我公司将充分发挥总承包商作用,重视并强度总包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

在该工程上,我们会十分重视:图纸深化设计和加工、施工详图设计;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工程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对工程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1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1.1 协调工作内容1.1.1与业主协调配合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确认“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1.1.1.1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

1.1.1.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1.1.1.3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

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与监理核实和签证。

1.1.2与监理单位工作的协调1.1.2.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在自检、交接检、专检三级内部检验的基础,接受监理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1.1.2.2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进行检查,确保产品达到市优良样板。

1.1.2.3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和监理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1.1.2.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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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该模式是指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或联合体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

其特点是1、工程造价特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进行部分施工招标,确定相应的合同价,分包合同价比较准确;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招标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无合同总造价,故合同总造成价是业主的一种风险;如果业主与分包商签约,还加大了业主的风险。

2、工期进度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可以就分包项目提前招标、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协调控制也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由此减轻业主工作量和管理负担。

4、合同管理特点: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都由业主负责,则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反之则可减轻业主的负担。

相应的,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也有总承包管理方支付和业主支付两种方式,前者对总承包管理方管理分包商更为有利。

5、组织协调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

但是,如果分包合同都由业主签订,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对分包商的管理。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所处角度不同,工程管理的职能重点也不同。

其共性职能是:为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所以从施工方来看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是控制进度、保证质量、节省成本,次重点是采购等等(其实也不能说是次重点,因为他们是一个项目必需具备的,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十一、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所谓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而所谓协调,即协商与调解,指“为了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量”和“斡旋于双方之间以便使双方和解”。

由此可见,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

从施工项目部的角度,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四大大目标,本工程不进行专业分包,所有分项工程均由我公司自行完成。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

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

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一)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

必须在国家和贵州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去工作。

对于业主项目部,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

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

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这样,最终才能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三)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的原则。

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

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二】、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我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主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有:1、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2、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3、组织与协调与工程组成材料供应商的关系4、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的协调、处理(一) 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根据我国行业管理的规定、法规、法律,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城市管理、供电局、人防办、节水办、街道等),均会对项目的实施行使不同的审批权或管理权,如何能与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组织协调,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根据以往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工作的经验,我认为,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二) 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与协调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发布。

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发布执行。

合同网络图、进度总控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既成为项目部与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

在设计阶段,项目部应重点做好方案设计单位与初步、施工图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于制订涵盖双方工作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会,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思路、原则的一致性。

对于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我认为应推行施工总承包制,通过招标和合同条件明确总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明确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权力。

明确由建安总包承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整体责任,使总包单位既有责任又有权力实施整体管理。

对于业主直接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要在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交货时间、地点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总之,对于上述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组织协调,运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手段,使各方在各自利益不同的条件下,能以实现项目建设的大目标为原则,及时地沟通、协商,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使项目各单位形成一个高效的“建设团队”。

对于监理单位,应注意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尊重监理对于施工质量的否决权、施工调度权等国家、贵州省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合法权益。

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地与监理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应该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沟通与协调,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要做好上述工作,就要全面掌握设计内容,了解业主意图,对工程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要掌握各承包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内容、大小、难易程度、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机具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要熟知各个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可能出现的矛盾进行预先分析,在工作中发现矛盾应及时加以解决。

要抓好施工关键部位,以及各施工单位的衔接界面,以避免和减少因工作划分不清引起的各种矛盾。

此外要重视开好工程例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检查,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

(三) 做好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管理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

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与相关方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业主的沟通管理(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部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部经理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与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1)与监理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应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接受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

(5)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

(6)项目部经理应加强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包项目经理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

(7)项目部应注意收集监理、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

(8)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3、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由工程部经理牵头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

(2)对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管理信息应由信息工程师统一登记、保存,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2)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工程例会及其他专题会。

(3)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专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

(4)项目部经理应重视与总设计师的沟通、协调。

(5)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计划应抄报设计单位。

(6)与设计单位的收、发文件应单独立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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