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管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业主投诉处理是小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提升小区整体形象至关重要。
为了健全和规范业主投诉处理管理,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二、投诉处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业主投诉处理的目的是解决业主在小区居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2.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对待每一位业主的投诉,都需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2)及时原则:业主投诉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回复和处理结果。
(3)保密原则:对于投诉的受理、处理过程和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未授权人员透露相关信息。
三、投诉的受理与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1)业主投诉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
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所有投诉,并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
(2)投诉受理时,应当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内容、相关证据等,并为每一宗投诉分配一个唯一的投诉号码,以便后续跟踪和查询。
2. 投诉调查与核实(1)接到投诉后,管理办公室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与核实,了解事实真相,充分听取涉及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
(2)如有需要,管理办公室可以邀请相关人员作证或调取相关证据,以便对投诉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
3. 投诉处理(1)根据投诉的性质和情况,小区管理办公室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协调调解等。
(2)对于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管理办公室将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投诉处理结果应书面通知投诉人,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送达。
四、投诉处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为保证投诉处理的公正性和及时性,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对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投诉处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2. 评估指标(1)受理及时率:表示管理办公室对于投诉的受理是否及时,以工作日为计时单位,应达到90%以上。
(2)处理满意率:表示业主对于投诉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应达到80%以上。
业主投诉管理制度

业主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投诉的管理,并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各类住宅小区和商业物业项目。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管理制度,明确投诉受理、处理、回访、评估等相关流程和责任部门,确保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四条业主投诉为实质性投诉和非实质性投诉,实质性投诉是指业主对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等存在实际问题提出的投诉;非实质性投诉是指业主对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等不存在实际问题,仅仅是因情绪、心理等原因提出的投诉。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五条业主投诉可以采取书面投诉、电话投诉或者现场投诉等方式,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多种投诉途径,并及时受理。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每日设立专人负责接听、受理业主投诉,并及时登记、记录投诉内容、时间、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接到业主投诉后,及时向业主进行回复,并告知投诉受理流程和处理时限。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业主投诉数据库,对每一条投诉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进行跟踪管理和分析。
第三章投诉处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业主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实质性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给出初步回复,并启动解决程序。
第十条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实质性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说明情况,并告知后续处理方案。
第十一条对于非实质性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进行客观分析和沟通,引导业主理性表达,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处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投诉处理的分类评估制度,对解决情况进行评估和归档,以便进行改进和提升。
第四章投诉回访第十三条在业主投诉得到有效解决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回访,了解业主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回访问卷,对每一次回访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解决结果不满意的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再次对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向业主解释和沟通处理结果。
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范文(3篇)

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业主的监督之下,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以规范对处理业主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层面对投诉的处理,确保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
其内容包括:1、业主来访接待室负责对物业所未解决的业主投诉进行协调与处理。
2、业主来访接待室负责对比较重要的业主投诉进行协调与处理。
3、对业主投诉的紧急维修内容转报处理。
二、管理标准1、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有处理记录,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处理投诉工作内容1、业主来访接待室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业主表示歉意,并在《业主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对不能马上回复或解答的问题,业主来访接待室将投诉情况向物业员反应,物业员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单位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向经理汇报。
3、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员判断业主反映问题的责任部门,属于管理或服务不到位的,沟通责任部门或请示主管领导解决问题;属于外单位责任范围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能立即答复的,应确定具体答复时间。
4、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业主来访接待室,安排回访,做好总结评价工作。
5、对业主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6、投诉记录由物业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投诉规避1、逐步完成管理规约的签订工作,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上级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物业公司和业主或使用人的权力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对物业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问题减少到最低点。
3、经常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反馈调查和便民服务,了解业主需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对新入住业主应及时交予管理规约书、业主手册、装修手册,并予以解释,降低投诉率。
四、投诉受理1、业主投诉以投诉热线、来访和网络三种方式进行受理。
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三篇)

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明确物业公司对业主投诉的处理程序和回访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内的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工作。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物业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处理和回访部门,并配备专业的人员,负责接受、处理和回访业主投诉。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公布业主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并向业主提供投诉联系方式和投诉处理进展的信息公告栏。
第二章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第八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或存在问题,可向物业公司进行投诉。
第九条业主投诉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在线投诉方式进行,物业公司应妥善处理。
第十条物业公司接到业主投诉后,应立即记录投诉内容,并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小组,负责分析和处理业主投诉。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小组应对业主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法办理事宜。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小组应及时向业主反馈处理进展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如果业主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复核或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配合业主投诉复核和物业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积极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公布,并定期向业主提供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的统计报告。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三章业主投诉回访制度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主动回访已投诉的业主,了解投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进行回访,了解业主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设立专职回访人员,负责回访工作,并及时整理和分析回访结果。
小区业主投诉受理制度范本

小区业主投诉受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建立高效的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政府《市民投诉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责任制度》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投诉的受理、处理。
第三条投诉定义本制度所称物业管理投诉,是指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四条投诉原则物业管理投诉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地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投诉受理机构设立小区物业管理投诉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处理本小区物业管理投诉。
第六条投诉受理内容投诉受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或者违反业主公约约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2.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未经业主大会和相关业主同意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3.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服务,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4.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七条投诉受理方法1. 投诉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2. 受理人员应礼貌、热情、细致、诚恳地接待投诉人,并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被投诉人姓名、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物业管理投诉处理记录》。
第八条投诉处理要求1. 投诉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正当权益的原则;2. 对受理的投诉,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应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经调查处理后,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3.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处理完毕的,应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追究处理,直至完毕;4. 受理投诉后,相关人员应密切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接收处理业主投诉机制

小区业主委员会接收处理业主投诉机制为了加强业委会对于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提升全体业主居住环境,特建立业委会接收处理业主投诉机制,以规范业主投诉以及业委会受理、处置、回复投诉的相关行为。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投诉事项,仅限于已反馈至物业但处置无果的事项,且投诉事项必须合理合法。
二、投诉渠道1、业委会下设楼栋长,分别负责收集本楼栋日常需业委会协调处理事务,各楼栋长可投诉至业委会办公室;2、业主可通过业委会委员电话、微信投诉或小区业委会微信公众号直接留言投诉;3、在委员值班期间,到业委会办公室当面投诉;4、业主可直接投诉至业委会办公室(C区6栋业委会办公室),时间为:每周二、周三、周六(8:30至11:30,14:30至17:30)。
三、投诉受理1、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集中统计,投诉接收人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对事件进行了解核实;2、接到投诉后,对于归属业委会受理范围内的,经业委会审议协商对策后予以回复,回复时限为7个工作日;3、对于不属于业委会投诉范围内的事项,投诉接收人应理性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决定,并提出解决建议。
四、投诉处置对于受理的事项,业委会应当及时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督促物业给出处理方案并明确办结时限,无法明确办结时限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受理人应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程跟进,确保事件按时处置到位。
五、投诉回复受理人发出受理回执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告知投诉人事件处置方案;事件处置完成后,业委会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出处理回执。
六、附则以上规定时限可根据事件紧急程度、难易程度进行适当的提前或者延后,时限延后的事件均需在以上规定时限内向投诉者及时说明延后缘由。
业主报修投诉管理制度
业主报修投诉管理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报修渠道,明确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提交报修和投诉,例如电话、在线平台、书面报告等。
2. 受理流程,规定报修和投诉的受理流程,包括接线员接听、
登记信息、派工处理等环节。
3. 处理时限,明确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报修和投诉,管理机构
需要在何时内作出响应和处理。
4. 处理标准,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报修和投诉,管理机构应该
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和标准。
5. 反馈机制,规定管理机构需要向业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保
持沟通畅通。
6. 紧急处理,明确规定对于紧急情况的报修和投诉,管理机构
需要采取急救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此外,业主报修投诉管理制度还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求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统计分析系统,以便对报修和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的业主报修投诉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物业管理业主投诉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业主投诉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所服务的所有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及其他物业项目。
三、投诉分类1. 服务质量投诉:涉及物业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问题。
2. 设施设备投诉:涉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3. 环境卫生投诉:涉及小区卫生状况、垃圾处理等问题。
4. 安全管理投诉:涉及小区安全措施、监控设施等问题。
5. 其他投诉:不属于上述分类的投诉事项。
四、投诉渠道1. 现场投诉:业主可至物业管理处进行现场投诉。
2. 电话投诉:业主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3. 书面投诉:业主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在线投诉系统提交书面投诉。
五、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物业管理人员应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登记,并给予业主确认。
2. 初步调查: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调查,了解详细情况。
3. 分类处理:根据投诉类别,交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4. 处理反馈:处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业主,并征求业主意见。
5. 结案归档: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询。
六、处理时限1. 紧急投诉:应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响应并处理。
2. 一般投诉:应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七、投诉升级机制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业主可要求升级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应指定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介入处理。
八、投诉处理原则1. 公正性原则:处理投诉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及时性原则:处理投诉应及时,避免问题扩大化。
3. 有效性原则:处理投诉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九、投诉处理人员的职责1. 认真听取业主的投诉,保持专业和礼貌的态度。
2. 准确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信息、投诉事项、时间等。
3. 按照流程及时处理投诉,并跟踪处理进度。
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加强对业主投诉的处理和管理,订立本《业主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涉及业主投诉的处理和解决工作。
第二条投诉受理1.业主投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受理:–直接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投诉;–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提交投诉信息。
2.业主投诉应认真描述事实和问题,并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如照片、录音、视频等)。
第三条投诉登记1.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应立刻进行投诉登记。
2.投诉登记内容应包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时间、投诉内容、相关证据料子等。
3.投诉登记信息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负责人,并布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条投诉调查1.投诉处理专人应在接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打开调查工作。
2.调查应包含与投诉人或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收集相关证据,核实投诉事实等。
3.投诉处理专人应与投诉人或相关当事人保持沟通,及时告知调查进展和结果。
第五条投诉处理1.投诉处理专人依据调查结果,及时订立解决方案,并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2.解决方案应合理、可行,并依法依规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
3.解决方案的执行应及时落实,相关部门应乐观搭配,确保问题得到妥当解决。
第六条投诉跟踪1.投诉处理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解决效果,并核实业主是否满意。
2.对于投诉处理效果不理想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服务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投诉记录及分析1.相关部门应对每起投诉进行记录,并建立投诉数据库。
2.定期对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第八条奖惩措施1.对于投诉处理效果良好的工作人员,可采取适当的嘉奖措施,以鼓舞其乐观工作。
2.对于投诉处理效果不佳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批判教育,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保密规定1.对于业主供应的投诉信息,相关部门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人员或单位。
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一、接待投诉处理工作
1、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业主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业主理解与支持。
2、对业主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在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领导汇报,决定处理办法。
3、当业主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
4、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业主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用户提供汇满意的服务,减少用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二、回访工作
1、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2、回访中,以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回复时间。
3、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
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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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业主的各类投诉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解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投诉处理。
第3条在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要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12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争论、争吵。
第2章处理要点
第4条投诉界定。
根据投诉事件的重要程度,将投诉划分为重大投诉、重要投诉和轻微投诉。
1. 重大投诉。
(1)因公司的原因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投诉。
(2)指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但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业主多次提出仍然没有解决的投诉。
(3)在一个月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的有效投诉。
2. 重要投诉,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投诉。
3. 轻微投诉,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的轻微不便,但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通过改进可以较易得到解决的投诉。
第5条投诉的处理承诺
1. 重大投诉,投诉受理后立即呈送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理程序。
2. 重要投诉,投诉受理后一小时内转呈主管或经理进入处理程序。
3. 轻微投诉,投诉受理后两天之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
第3章投诉接待
第6条当接到业主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业主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住户投诉表”中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名称。
2. 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
3. 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
4. 业主的要求。
5. 业主的联系方式。
第7条接待业主投诉时的注意事项
1. 请业主入座,耐心倾听,不得反驳,如实记录。
2. 注意力集中,适时地与业主进行交流,不能只埋头记录。
3. 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管出面解释。
第4章投诉处理程序
第8条投诉上报
1. 服务中心接待员根据投诉内容在10分钟内将“住户投诉表”发送到被投诉部门或发送给被投诉人,领表人在“投诉处置记录表”上登记签收。
2. 重大投诉及重要投诉,经服务部经理当天转呈公司总经理。
第9条投诉处理
被投诉部门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根据“住户投诉表”做好投诉处理过程的记录。
投诉处理完毕后,由被投诉部门于当天将“住户投诉表”交到客户服务中心。
第10条投诉反馈
客户服务中心接待员在收到处理完毕的“住户投诉意见表”后,在“投诉处置记录表”登记,同时将情况上报给服务中心主管,并在当天将处理结果回馈给投诉住户。
第11条回访
在投诉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主管通知相关人员安排回访。
第12条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的处理
直接由公司总经理、服务中心经理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第13条投诉处理的时间规定
1. 重大投诉应当在2天内给投诉的住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7天。
2. 重要投诉一般在3天内处理完毕,超时处理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 轻微投诉一般在2天内处理完毕,超时处理须经服务中心经理批准。
第5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起草、修订,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