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损失核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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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第六条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一)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三)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第八条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九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第十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第十二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火灾事故界定标准最新规定

火灾事故界定标准最新规定

火灾事故界定标准最新规定最近,全国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火灾事故界定标准》最新规定。

此规定对于划定火灾事故的范围和性质,认定责任方和进行赔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规定的内容、背景原因和影响等方面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火灾事故界定标准的最新规定《火灾事故界定标准》是全国性的法规标准,分为工商业建筑、住宅建筑和交通运输设施三个部分,分别对于不同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有着不同的判断标准。

下面是三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一、工商业建筑篇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并引发重大危害的定义:1.人员死亡或重伤10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2.人员死亡或重伤5人以上、少于10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但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者。

二、住宅建筑篇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并引发重大危害的定义:1.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及以上,全楼或半幢以上需要修复、重建;2.人员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受灾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3.人员死亡或重伤1人,受灾面积不足50平方米,但火势较大、烟情严重,或者居住面积烟气严重影响居住者的,需要修复。

三、交通运输设施篇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并引发重大危害的定义:1.造成货物损失500万元及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2.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最低为人员死亡或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根据规定,当事人发生火灾事故后,需要根据三个部分的规定进行分类判断,便于在不同的情况下进行赔偿、责任追究和事故分析。

二、最新规定背景原因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部署,本次对《火灾事故界定标准》的最新规定,是为了加强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更加全面、准确地界定火灾事故的范围和性质,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火灾事故的风险感知和防范能力。

此前,由于各地在对火灾事故的界定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基准,同时火灾事故的结构、性质和影响也各不相同,导致不同地区对于火灾事故的判断和处理存在一定差异,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火灾事故损失规定

火灾事故损失规定

火灾事故损失规定一、火灾事故的损失概念火灾事故的损失是指由火灾引起的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因火灾而造成的房屋、财产和设备等的直接损失,以及因此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伤残和生活财产损失等间接损失。

火灾事故的损失还包括因火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方面的损失。

在进行火灾事故损失的规定和处理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不同类型的损失,并进行相应的排除和补偿。

这样可以保证火灾事故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和解决。

二、火灾事故损失的分类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由火灾造成的房屋、财产和设备等的实际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建筑结构的损坏、设备的损坏、财产的损失和其他直接由火灾引起的损失。

直接损失是火灾事故中最直接、最直观的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需要通过火灾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并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2.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火灾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人员伤亡、伤残和生活财产损失等直接衍生的损失。

间接损失还包括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其他相关方面的损失。

间接损失是火灾事故损失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来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处理。

三、火灾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对于火灾事故的损失,需要根据相关的计算方法来进行精确的计算和评估。

一般来说,火灾事故的损失可以通过以下几种计算方法来确定:1.实物价值计算法实物价值计算法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主要通过对房屋、财产和设备等损失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来确定火灾事故的直接损失。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对损失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来进行精确的损失计算。

2.生产能力损失计算法生产能力损失计算法是一种用于确定火灾事故间接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通过对火灾事故造成的生产中断和经济损失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计算来确定间接损失的大小。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对生产能力的损失进行评估来进行精确的损失计算。

3.救援和赔偿费用计算法救援和赔偿费用计算法是一种用于确定火灾事故救援和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通过对火灾事故救援和赔偿费用的支出进行评估和计算来确定火灾事故的综合损失。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一、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火灾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或者自然原因导致的火灾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对于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方面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需要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真实性。

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以烧毁、爆炸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对于故意破坏、纵火等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一般的火灾事故,我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火灾的预防、扑救等进行了规定,对于相关责任人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另外,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持有危险物品或者从事危险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火灾事故中构成侵权的行为,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法》、《消防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事故的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和认定。

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对于责任认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现场勘查:当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搜集有关证据和情况,并作出初步判断。

这些有关部门包括当地的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他们有不同的职责和专业,共同组成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专家团队。

2. 相关证据收集:勘查人员应当搜集相关证据,包括验收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情况、火灾现场的痕迹、火灾起因等,还应当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归属进行分析。

3. 专家意见:对于一些涉及技术、专业性较强的情况,勘查人员往往需要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以便得出准确的结论。

4. 责任认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有关部门应当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对于故意破坏、纵火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的火灾事故,应当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火灾损失核定的法律依据

火灾损失核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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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二)古建筑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古建筑火灾损失额,按修复计算; 或根据古建筑的保护级别,分别按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元至五千元计算。 • (三)流动资产类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流动资产类的火灾损失额,按购入 价扣除残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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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四)商品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商品火灾损失额,按进货价扣除 残值计算;成品、半成品火灾损失 额,一律按成本价扣除残值计算; 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火灾损失额, 以新旧程度相同的同类物品价值计 算;书画、古董、美术工艺品、珠 宝等物品的火灾损失额,按国家规 定的国内牌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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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3.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专业车队的客 货运输汽车、大型设备、大型建筑施工 机械,根据国 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 按工作量进行折旧。 • 4.固定资产的使用已接近、等于或超过 规定的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 其火灾损失额按重置完全价值的20% 计算。 • 5.当重置完全价值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 定时,用原值代替重置完全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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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损失核定的方法 现场核查法 市场比照法 体积复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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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在调查核定过程中,不要 “放风”; 2、在最终决定下达法律文书前 可适当征求当事人意见; 3、下达文书必须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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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五)农副产品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牲畜、家禽、粮、棉、油等农副产品 的火灾损失额,均按国家收购牌价计 算。 • (六)园林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园林、集体林、个体林、草原的火 灾损失额,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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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三、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 • M=A+B+C • 式中:M——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按 工业 产值计算); • A——因火灾停工、停产、停业 造成的经济损失; • B——因火灾致人伤亡造成的经 济损失; • C——因火灾现场施救及清理火 场的费用。

火灾如何赔偿标准

火灾如何赔偿标准

火灾如何赔偿标准火灾是生活中常见的灾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因此,火灾的赔偿标准对于各方利益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火灾如何赔偿标准以及火灾赔偿的相关问题。

一、火灾如何赔偿标准(一)基本的火灾赔偿标准根据《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火灾赔偿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包括房屋、物品、设备等的损失,以及火灾事故造成的其他直接财产损失。

对于房屋和物品等的赔偿标准,一般按市场价值来计算。

2.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当火灾事故对人身造成损伤或导致死亡时,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等相关费用。

此外,对于死亡的人员,还应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3.其他的赔偿标准除上述两种赔偿标准外,火灾事故还可能造成其他的一些损失,例如延误航班、交通堵塞等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也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二)额外的赔偿标准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已经建立的双重赔偿制度,意味着当发生损失时,除了由保险机构理赔,也可以起诉侵权责任方进行索赔;此外,如如果火灾事故是由于某个单位或个人的过错造成的,应该增加不当行为赔偿金等合适的额外赔偿。

总的来说,火灾赔偿的标准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

二、火灾赔偿的相关问题1. 如何确定责任?火灾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例如电器故障、煤气泄漏、物品自燃、火种等等。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需要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环境和原因来分析责任。

一般而言,火灾的责任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种:1.1 企业责任对于工业层面或者个体商户等行业,生产经营需遵循相关的生产安全规定,确保相关的生产和管理流程符合要求。

一旦多量火灾事故,如果企业未能保障安全生产或者负有不当的管理职责,可能会与火灾细析有直接关系,此时应当由企业来承担主要责任。

1.2 个人责任对于家庭层面的火灾事故,一般情况下,个人责任是主要的责任方。

火灾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

火灾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

火灾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无论是对个人和财产都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在火灾发生后,一旦确定是他人或者机构的疏忽大意导致了火灾的发生,那么赔偿责任就需要被追究,以给受害者一定的补偿和安抚。

在我们的国家,火灾赔偿责任由法律法规来规定和约束,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火灾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多少,谁来承担这一责任,都是需要我们深入了解的问题。

一、火灾赔偿责任的界定1、火灾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自然条件、他人原因以及法律义务而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受害方来说都是一种合法的权益保障。

而火灾作为一种严重的灾害,其赔偿责任更是需要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因不当原因给他人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火灾作为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灾害,其赔偿责任也是明确规定的。

2、火灾赔偿责任的界定在火灾发生后,需要确定的是火灾的原因以及形成的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火灾是因自然原因还是因人为原因引起的。

如果是因为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那么赔偿责任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并且赔偿的范围也是由保险合同来规定的。

如果是因为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那么责任主要是由引起火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标准。

因此,在确定火灾赔偿责任的时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合理划分责任,并且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赔偿和处理。

二、火灾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1、赔偿责任的主体火灾赔偿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引起火灾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保险公司等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火灾发生后,首要的责任主体是引起火灾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对被火灾损害的相关方进行赔偿和处理。

而保险公司则是作为一种赔偿责任的辅助主体,在火灾发生后,需要按照保险合同来进行赔偿处理。

因此,在火灾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中,这些主体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来履行相应的责任,并且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和补偿。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一、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原则在进行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客观性原则:认定财产损失要客观公正,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夸大或缩小实际损失。

2. 单位原则:对于企业、个人等不同单位的财产损失,要分别进行认定,不能混为一谈。

3. 实事求是原则:对于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不得虚构或夸大。

4. 合法合理原则:认定财产损失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原则是进行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认定的基本准则,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保证认定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二、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方法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现场勘查法:火灾事故发生后,可以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对受损的建筑、设备、货物等进行清点和评估,从而确定实际损失的大小。

2. 文书资料法:通过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保险合同、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了解被损毁的财产的价值和数量,从而推断受损的范围和程度。

3. 专家评估法: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或评估师进行评估,利用专业的设备和方法对财产损失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鉴定。

4. 证人证言法:通过询问目击者或相关人员,了解火灾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受损的财产情况,从而推断实际损失的范围和程度。

以上认定方法各有利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程序对于火灾事故财产损失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接到报案后,立即派遣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火灾事故的情况和受损的财产情况;2. 收集相关的文书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保险合同、采购合同、检验证书等,对受损的财产进行评估和鉴定;3. 如有必要,可以请相关的专家或评估师进行评估,利用专业的设备和方法对财产损失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鉴定;4. 询问目击者或相关人员,了解火灾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受损的财产情况,从而推断实际损失的范围和程度;5. 综合各种信息和证据,进行认定财产损失的程序和结果,形成认定报告,依法确认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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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五)农副产品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牲畜、家禽、粮、棉、油等农副产品 牲畜、家禽、 的火灾损失额, 的火灾损失额,均按国家收购牌价计 算。 (六)园林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园林、集体林、个体林、草原的火 园林、集体林、个体林、 灾损失额, 灾损失额,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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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置价值具体是指火灾发生地 重置价值具体是指火灾发生地 在火灾发生时与重新建造或购置费 用相关的税金、人工搬运、 用相关的税金、人工搬运、安装等 全部费用。 全部费用。 对于房屋、构筑物, 对于房屋、构筑物,则应将土地 费除外。 费除外。这是因为对火灾损失计算 来说,属于原地建造, 来说,属于原地建造,不存在此项 费用。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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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五、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十条:发生火灾后,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十条:发生火灾后, 受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受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报当地公安部门审计。 报当地公安部门审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 铁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 交通、民航公安局在每月12日以前将上月火灾 交通、民航公安局在每月 日以前将上月火灾 数据报公安部消防局。全年火灾数据(含补报) 数据报公安部消防局。全年火灾数据(含补报) 在次年一月十二晶以前上报。 在次年一月十二晶以前上报。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的主管部门,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的主管部门,于当年 七月和次年一月, 七月和次年一月,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半年和全 年的火灾数据。 年的火灾数据。 5
第三节 火灾损失的计算方法
一、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 直接财产损失: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 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 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 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 间接财产损失: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 业所造成的损失, 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和善后处理 费用(包括清理火场、 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伤亡后所支出的医 丧葬、 补助救济、 疗、丧葬、抚恤 、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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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烧损率的评价方法
(三)局部烧损 烧损率为10%以上,40%以下 烧损率为10%以上,40%以下 10%以上 40%计算 其特征是: 计算。 时,按40%计算。其特征是: 设备的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损坏, 设备的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损坏, 导致部分使用功能和精度降低或丧 失,需要部分拆卸分解 ,修理或 更换烧损件, 更换烧损件,才能恢复到火灾前的 使用状态。 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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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烧损率的评价方法
二、设备固定资产烧损率评价方法 (一)全部烧损 烧损率为70 以上(不含70 70% 70% 100%计算。 烧损率为70%以上(不含70%)时,按100%计算。 烧损后无法修复使用。 1.烧损后无法修复使用。 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规定, 2.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规定, 成套机械设备因火灾而失去原有的全部使用价 值的。 值的。 修理费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标准的。 3.修理费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标准的。 4.经过鉴定,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 经过鉴定,大修虽能恢复精度, 经济的, 经济的,或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 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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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3.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专业车队的客 3.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专业车队的客 货运输汽车、大型设备、 货运输汽车、大型设备、大型建筑施工 机械, 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 机械,根据国 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 按工作量进行折旧。 按工作量进行折旧。 4.固定资产的使用已接近、等于或超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已接近 固定资产的使用已接近、 规定的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 规定的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 其火灾损失额按重置完全价值的20% 其火灾损失额按重置完全价值的20% 计算。 计算。 5.当重置完全价值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 5.当重置完全价值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 定时,用原值代替重置完全价值计算。 定时,用原值代替重置完全价值计算。
第二节 烧损率的评价方法
一、房屋、建筑物烧损率评价方法 房屋、 (一)基本烧损 基本烧损的烧损率按90% 以上计算 。 它 90% 基本烧损的烧损率按 90 以上计算。 是指房屋 、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大部分倒 装修和设备等大部分烧损, 塌,装修和设备等大部分烧损,已无重新 修复价值,需要全部拆除重建。 修复价值,需要全部拆除重建。 (二)严重烧损 严重烧损的烧损率按70%~90%计算。 严重烧损的烧损率按70 70% 90%计算。 其特征是房屋、建筑物主体部分倒塌, 其特征是房屋、建筑物主体部分倒塌,但 部分可以修复,有些建筑材料可以利用。 部分可以修复,有些建筑材料可以利用。 6
第二节 烧损率的评பைடு நூலகம்方法
(二)严重烧损 烧损率40%以上(不含40%),70%以下时, 烧损率40%以上(不含40%),70%以下时, 40%以上 40%) 以下时 70%计算 其特征是: 计算。 按70%计算。其特征是: 1.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和关键零部件损坏, 1.大部分零部件 附属件和关键零部件损坏, 大部分零部件、 导致大部分使用功能和精度降低或丧失, 导致大部分使用功能和精度降低或丧失,必 须通过相当于大修的修理手段, 须通过相当于大修的修理手段,全部拆卸分 修理或更换烧损件, 解,修理或更换烧损件,才能恢复到火灾前 的使用状态。 的使用状态。 2.部分功能或精度虽不能恢复到火灾前的使 2.部分功能或精度虽不能恢复到火灾前的使 用状态,但能满足工作要求,尚可使用。 用状态,但能满足工作要求,尚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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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二)古建筑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古建筑火灾损失额 , 按修复计算 ; 古建筑火灾损失额, 按修复计算; 或根据古建筑的保护级别, 或根据古建筑的保护级别,分别按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元至五千元计算。 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元至五千元计算。 (三)流动资产类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流动资产类的火灾损失额 , 按购入 流动资产类的火灾损失额, 价扣除残值计算。 价扣除残值计算。
第一节 概述
一、火灾损失核定的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 消防法》 条规定, 条规定 火灾扑灭后,
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 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 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 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 号令)。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37号令 号令)。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 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号。 家统计局公通字 号 1999年1月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GA185月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 年 月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 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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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值 、
由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由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4、 低值易耗品 、 主要指企业部门的办公家具、用具, 主要指企业部门的办公家具、用具, 饭店宾馆的客房内配设施等。 饭店宾馆的客房内配设施等。商业部 门的经营用货架,柜台等。 门的经营用货架,柜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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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的计算方法
二、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 安全行业标准( 安全行业标准(A185-1998) - )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计算。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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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一)固定资产类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1 、 房屋建筑物的火灾损失额按完全价 值折旧方法计算,计算公式: 值折旧方法计算,计算公式: 火灾损失额=重置完全价值×(1-年平均 火灾损失额=重置完全价值× 折旧率×已使用时间) 折旧率×已使用时间)×烧损率 年平均折旧率=1/规定使用年限 年平均折旧率=1/规定使用年限 2.机器、设备、仪器、车辆、飞机、船 机器、设备、仪器、车辆、飞机、 舶等火灾损失额也按重置完全价值折旧 方法计算(如同上式) 方法计算(如同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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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三、核定范围
烧毁 烧损 烟熏 破拆 水渍 污染
建筑物 构筑物 设备 直接损失 文物 其他财产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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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四、核定程序
确定损核人员; 确定损核人员; 确定损核人员 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照相、录像、相 现场清点, 现场清点 登记造册,照相、录像、 关人员签字; 关人员签字; 受灾单位(户)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受灾单位( 填报《 受灾单位 申报表》 申报表》; 核定并记录核定会议纪要; 核定并记录核定会议纪要; 核定并记录核定会议纪要 填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并公布。 填制《 填制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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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烧损率的评价方法
(四)轻微烧损
烧损率为10%以下,按10%计算,基特 烧损率为10%以下, 10%计算, 10%以下 计算 征是: 征是: 1.仅外观受损,使用功能和精度基本未受 1.仅外观受损 仅外观受损, 影响,通过一般的维护和保养, 影响,通过一般的维护和保养,即可恢复 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 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 2.少量零部件、附属件受损,使功能和精 2.少量零部件 附属件受损, 少量零部件、 度基本未受影响, 度基本未受影响,通过相当于小修的修理 手段,进行简单的修理或更换, 手段,进行简单的修理或更换,即可恢复 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 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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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三、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 M=A+B+C 式中:M——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按 工业 产值计算); A——因火灾停工、停产、停业 造成的经济损失; B——因火灾致人伤亡造成的经 济损失; C——因火灾现场施救及清理火 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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