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道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道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道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玉溪燎原安置点)(玉溪马金台安置点)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原文件:

更正为:

2、原文件

更改为

二、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原文件:

更正为:

原文件:

更正为: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三、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原文件: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更正为: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2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2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 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 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 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

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 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万人的规划目标。 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 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 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 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 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 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 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 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总论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名称 ******化工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 建设单位概况 ******化工有限公司是**************************** 近三年销售收入、产值、利润见表1-1。 表1-1 近三年销售收入、产值、利润表(单位:万元) 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1.4 项目提出的理由及过程 ******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20世纪60年南迁入川的军工企业,现在**市江安县井口镇,东距泸州市约40.00公里,西距**市约90.00公里,距江安县城约30.00公里,距离井口镇1.00公里。该公司长期以来远离城市,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长期按**计划生产,供应特定的国有军工企业,无法体现经济效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对其固定资

产投资减少,职工福利开始下降,工厂已无财力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致使许多职工仍住在20世纪60年代建厂时的土木结构房屋内。 为了稳定职工队伍,公司领导多方呼吁和求助解决棚户区的职工住房问题,到现在已解决了一部分,但仍有一部份未得到妥善解决。自党中央、**提出进行棚户区改造以来,公司领导就非常关注相关政策,并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公司棚户区进行改造。本项目就是在这种政策背景下提出,并向**有关部门申报的。 现在**新一轮的棚户区住房改造政策已经出台,**化工有限公司领导认真研究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的政策文件,认为本公司的棚户区住房改造符合这两个政策条件,因此再一次提出申报。 1.2 项目概况 1.2.1 拟建项目场地概况 拟建项目地块在******化工有限公司家属区松林山片区。北东距泸宜公路约5.00公里,北侧毗邻办公楼及一边坡,西侧紧邻该公司老年活动中心,距离生产车间1.00公里,距离公司办公楼0.50公里,紧邻井口镇。 拟建项目场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温和多雨,气象条件好,不影响建筑施工;拟建项目场地为一浅丘地貌,总体地势为北高南低,

住房保障局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住房保障局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区委: 按照市委、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总体要求,我区将在三年内完成XX个片区共计XXXXX户房屋改造安置任务。其中,XXXX年承担XX个片区征收安置任务,占总任务的XX.X%。一是计划原地安置城市棚户区X个、工矿棚户区X个共XXXX 户,征收房屋面积XX.X万平方米;二是异地安置工矿棚户区X个XXXX户,征收房屋面积XX.X万平方米。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X.X亿元。 一、进展情况 X个片区开工建设。X、原煤机一二三厂片区:一二厂已开工XXXX套,年内完成主体工程;三厂棚户区开工XXXX套,目前X栋XX层框架楼正在X层主体施工,其余安置房主体完工。X、众安家园四期:共XX栋楼,其中X栋楼正在基础施工,X栋楼主体施工。X、粮库家属院:房屋征收全部完成,基槽已挖好。X、兴隆园二期:房屋征收全部完成,基槽已开挖,待质检部门审验。 X个片区正在征收。X、总机修厂片区:涉及房屋征收

XXX户、企业XX家。目前,已签订征收协议XXX户,拆除居民房屋XXX户,还剩XX户居民未签。X、继红村、建井队片区:征收企业X家、土地XXX亩;建设安置房XXX套,目前已完成项目测量、地勘、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等工作,规划设计方案已审核,正在建设施工围墙。X、原十七中以南:已签订征收协议XX户。X、煤苑小区以南片区:现已征收清理出土地XX亩,XX户正在洽谈。X、文明院片区:原规划外三栋楼纳入征收范围,需调整规划;目前开元房地产公司已将调整规划及外主面图报市规划局审批。 神XX煤、兰州铁路局等单位协调情况。一是XX火车站、XX火车站片区涉及兰州铁路局公房XXX套。我区多次赴兰州铁路局对接,目前兰州铁路局对铁路公房职工进行安置并拆除部分公房。二是协调神XX煤土地XXX亩、企业厂房X家,需安置职工XXX户,目前宁煤集团对西大滩片区XX户职工进行了安置,并同意安置部分宁煤职工,剩余居民由我区异地安置。三是农指片区涉及XX监狱职工XXX户,目前已协调XX监狱安置XXX户。四是建材厂涉及农垦职工XXX户,已函告XX农垦集团通过垦区棚户区改造进行安置。 项目招商情况。一是市福利院东西片区银川耀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向摘牌,正在做土地挂牌前期工作。二是胜利社区片区甘肃一建有意向摘牌,市规划局已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三是原物资局家属院片区中卫XX贝隆房地产开发有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探索建设“集中安置区”棚改安置模式 近日获悉,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拿出一定规模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 一、2020年前完成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研究制订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努力把棚改工作作为疏解人口的重要手段,破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 二、探索“集中安置区”模式 北京市还将研究难以实现资金平衡项目的实施路径。针对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棚改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研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亏损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原则和办法。同时,研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承担这类项目的相应政策措施。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北京市政府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拿出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 此外,还将对接在京央企棚改工作政策。建立北京市与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就央企棚户区改造的立项审批、规划指标、剩余房源使用、属地政府配合支持等问题形成统一政策意见,明确计划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已搬迁居民4.3万户 北京市重大项目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底本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北京市先后实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和丰台南、通州老城区等城市棚户区和京煤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建设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有效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红谷滩中心片区控制性规划D4、D6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红谷滩中心片区控制性规划D4、D6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市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对该地块(四至范围为红谷中大道以西庐山南大道以南、丰和中大道以东、飞虹路以北)进行改造。通过初步调查摸底,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被征收户约户。为做好该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实际,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范围 红谷滩新区D4、D6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见附件图) 二、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一)征收部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住房与城市建设局(二)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红谷滩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三、被征收人 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 (一)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

(二)现场搬迁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被征收户凭搬迁验收单签订协议,办理安置补偿手续。 第一部分城市私房、单位产权房 (一)城市私房、单位产权房:凭南昌市房屋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确权凭证为补偿依据。 (二)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 (三)非住宅房屋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和面积以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无房屋登记薄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为准。若房屋登记薄、房屋档案无记载的,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的认定组认定的性质和面积为准。 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档案载明经营性面积的,按照载明的面积进行补偿。 (四)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 对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按本方案相应规定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建设地点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昌吉市新域街,规划范围为新域街社区棚户区,规划面积48259.20平方米。 1.1.3建设内容 根据昌吉市棚户区的分布数量、人口和社会构成、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昌吉市新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新域街社区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工矿棚户区604户、1657人的改造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有:住房建设主要包括: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廉租房、集资房解危解困房以及公共租赁用房;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支路网系统和静态交通设施;环境绿化主要是运用拆除重建、改善、公私合作营造等多种手段营造的城市环境。 1.1.4建设规模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面积4825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3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公用设施建筑面积4235.9平方米。

1.1.5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 行政 项目负责人: 市长 1.1.6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总投资10279.8万元,其中,住宅工程建设投资5692.8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4.4%,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4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3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2.4万元,占建设投资的6.9%,预备费581.9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7%。 2、筹资通过国家支持、个人投入、政府启动等方式解决。其中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0%,地方其他方式筹资约占总投资的70%。 1.1.7建设时间 项目改造期为1年 自2014年至2015年 1.1.7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1.2 昌吉市概况 昌吉市是一个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集区,地处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昌吉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昌吉市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于一体,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荟萃于一身,是多民族风情异彩纷呈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昌吉市市行政区域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总人口36.33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72%,下辖八镇、两乡、六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昌吉市GDP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财政办法】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办法】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棚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3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xxxx〕5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xxxx〕108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xxxx〕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河区、清浦区(简称两区,下同)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淮安区、淮阴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参照本办法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棚改资金管理工作。清河区、清浦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一)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批准的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度棚改资金筹集计划;根据市区棚改领导小组批准的筹资计划完成筹资工作;结合市级财政承受能力,将市级棚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市发改委、住建局(棚改办)审核两区政府上报的棚改项目概算;根据棚改项目进度,审核拨付棚改资金;

负责棚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工作等。 (二)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向中央、省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棚改贷款申请工作;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做好棚改项目计划及概算汇总审核;对两区政府提交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把关等。 (三)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两区政府上报的棚改项目概算进行评审;督促两区政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项目概算;根据评审后的概算编制年度计划报市区棚改领导小组批准。 (四)两区政府负责按地块编制辖区内棚改项目概算;做好棚改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管理工作。 (五)市直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负责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融资任务,将棚改融资任务纳入各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六)市审计局负责对棚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金计划及筹集 第四条两区政府在每年第一季度编报下一年度棚改项目计划和棚改项目概算,市住建局汇总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等对年度计划以及概算进行评审,形成“年度棚改计划(建议稿)”,经市区棚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政府报市人大审议。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棚改计划”,编制年度筹资计划,报市区棚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并将筹资任务下达至各有关单位。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一、棚户区改造简介 (一)?棚户区由来 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 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棚户区改造拆除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棚户区改造拆除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施工组织总体安排 组织管理:我公司将全面负责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每旬或半月,公司主要领导在现场召开办公会议,解决、协调、平衡工程进度过程中有关技术、资金、劳动、机械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快速优质顺利进行。坚持“三级监督,全过程控制”的质量控制标准,消灭返工现象,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2、施工部署施工部署是进度保证的重要措施,我公司采用一个项目经理部,统一指挥、调度,实施流水施工。 3、合理的劳动力安排是施工进度的有力保证 劳动力的安排管理是重中之重。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各工种损伤人员陆续进场、退场,并须挂牌操作。 建立施工现场经济承包责任制与激励机制,把工期、质量、成本效益指标落实到人,使施工现场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管,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效益盈亏自负,责任自担,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安排专人与各部门取得联系,解决车辆昼夜通行和扰民等各项工作。 4、保证进度的过程措施 施工中以总工期为目标,以阶段控制计划为保证,运用企业内外部的有效条件,采取动态管理,使施工组织科学化、合

理化,确保计划的如期或提前完成。. 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周工作七天,没有节假日休息,职工轮流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进行分班制工作,如碰到下雨天等不好天气进行穿插施工,确保总工期的完成。为加快施工速度,采取措施,合理安排穿插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统一安排,并需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具体的进度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科学的、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工期。加强机电设备检修、保养,保证机械完好,正常运转。做好停电应急措施。 建议甲、乙方联合例会制度,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检查一周计划的实施情况,安排下周计划及解决影响工程的关键问题,保证月进度计划的实施。每月或半月,公司主要领导在现场召开办公会议,解决、协调、平衡工程进度过程中有关技术、资金、劳动、机械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快速优质顺利进行。采取切实有效的季节施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气候对工程的影响。坚持质量控制标准,消灭返工现象,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附表:施工进度图

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09-2012) 索取号:DA107010500201012001 内容分类:规划计划发布文号:DA107010603201012005 发 文日期:2010-1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淮府[2008]10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淮南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淮南、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利用四年时间(2009-2012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约564万平方米,全市计划开工建设4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39亿元人民币,拟规划面积868万平方米,拟拆迁面积295 万平方米,拆迁约6万多户,使19.7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根据现有总量,具体每年改造计划如下:2009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1个项目。其中田家庵区4 个改造项目,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八公山区7个改造项目,

大通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14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224.19万平方米,拆迁近5万户,人口15.9万人,拟规划建设602.38万平方米。 2010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7个项目。其中八公山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4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35.57万平方米,拆迁近0.7万户,人口2.2万人,拟规划建设143万平方米。 2011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其中谢家集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20.4万平方米,拆迁近0.3万户,人口0.92万人,拟规划建设54.1万平方米。 2012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其中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14.7万平方米,拆迁0.2万余户,人口0.6万人,拟规划建设69万平方米。 三、棚户区改造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发挥市、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市协调、区落实,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2、坚持“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的原则。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改造难度大、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居民区,列入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由各区统一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工程减免收费明细

棚户区改造工程减免收费明细 一、政府性基金项目(免收)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8.05元/㎡×9900㎡=178695.00元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2元/㎡×9900㎡=11880.00元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元/㎡×9900㎡=99000.00元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收) 1、城市占道费:2元/㎡×9900㎡=19800.00元 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2元/人×20=40.00元 3、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费:500元/栋×3=1500.00元 4、征地管理费:20000.00元 5、用地管理费:2元/㎡×9900㎡=19800.00元 6、土地变更登记费:0.5元/㎡×9900㎡=4950.00元 7、超标排污费:3520元/栋×3栋=10560.00元 8、水资源费: 9、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10、人民防空四项建设费: 11、补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28元/㎡×9900㎡×3%=335016.00元 12、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1.805元/㎡×9900㎡=17867.00元 13、防雷设施检测费:60元/点×18点=1080.00元 14、建筑物内部防雷装置四系统(SPD)检测费:

15、工程定额测定费: 计:720188.00元 三、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 1、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40000000元×0.55%=220000元 2、环卫有偿服务费: 3、工程预算审查费: 4、环境影响咨询费:40000000元×0.8%=320000.00元 5、房地产评估费:40000000元×5‰=200000元 6、有线电视管线建设费:15元/㎡×9900㎡=148500.00元 7、房产测绘费:2.72元/㎡×9900㎡=26928.00元 8、房屋交易手续费:3元/㎡×9900㎡=29700.00元 9、土地评估费:40000000元×4‰=160000元 10、土地测绘费:8000元 11、信息系统防雷质量检测费:1.2元/㎡×9900㎡=11880.00元 12、防雷装置施工图审查费:40000000元×0.5‰=20000元 13、自来水支线管网建设费: 14、自来水表安装费: 15、供热设计费: 1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40000000元×0.15%=60000.00元 17、测图费:10元/㎡×9900㎡=99000.00元

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一、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锦荣路东,富贵路南,文通路西,祭城路北。 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计划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栋、套,共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年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封顶,正在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等手续,其余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三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汇路东,九州路南,紫寰路南,琼花路北。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整体在进行主体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控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后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惠街后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地块内建筑未拆迁完毕,至今尚未动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手续,其他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区社区合村并城项目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归月路南,纬四路北,韩砦路西,雁鸣大道东(东安置区);归月路北,月明路南,伴月路东,雁鸣大道西(西安置区),属于合村并城项目。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列入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套。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已开工套,其中套已基本建成、套正在主体施工、套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浙江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序言 (3)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4)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4)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4)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8) 一、规划依据 (8) 二、指导思想 (9) 三、基本原则 (9) 四、规划期限 (10) 第三章、规划目标 (11) 一、总体目标 (11) 二、分期目标 (11) 三、年度计划 (11) 四、各市计划 (12) 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14)

第四章、实施要求 (18)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8) 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19)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9) 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19) 第五章、保障措施 (20)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二、强化要素保障 (20) 三、加强监督检查 (21) 四、健全法规政策 (21) 附件一:全省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 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四: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表(略)附件五: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略)

序言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老旧、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包括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非成片的危旧房、城市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足、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础性工作。 为有序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开展城市棚户区现状调查和编制改造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了全省城市棚户区现状,根据今后五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求,提出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

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自评报告

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自评报告县民生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定x项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8〕xx号)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自评报告如下: 一、综合考核 (一)组织和制度建设 3月份我局成立了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的日常事务。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3月份制定了《xx县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xx政办秘〔2018〕x号),对棚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二)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1700户(套),截止9月底开工1700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任务500户(套),截止9月底完成540套、基本建成率108%。新建幸福家园小区和鸿路橘子洲小区,已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40%。项目地建立了民生公示牌,内容完整规范。 (三)信息报送 今年我局共上报25篇棚改信息,被xx县人民政府网采用3篇,拆迁相关信息被刊登5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被转载数篇。 (三)图看民生

今年共上报棚改照片xx余张,由于棚改工程属于跨年度项目,月更新较慢,顾光从照片体现不出实际进度。 (四)群众话民生 根据xx县民生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民生工程“图看民生”和“群众话民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8〕cc号)文件要求,为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我局协同县安居办积极组织群众回访工作。今年我县一共上报棚户区改造群众话民生5篇。 (五)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我局提前积极与相关部门(园区管委)对接,收集相关资料信息,每月均能按时上报系统数据,上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报表报送情况 为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及时,我局每月均会提前积极与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对接,确定上报数据之后才会将报表上报县民生办。均能做到按时、按质、按量上报。 (七)专项工作 根据xx县民生工程领导组《关于进一步落实2018年民生工程专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民生办〔2018〕8号)通知,我局积极制定了xx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方案并按时上报县民生办。今年4月、10月我局积极参与民生部门开展的“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散发棚改宣传单、明白纸,接受咨询1000人次,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今年九月我局制定并主动上报了2018年度民

棚户区改造合作协议书模板

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____ 城市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同市城中村改造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达成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见位置图(见附件)。 地块为规划建设用地(以双方确认的图纸为准)。位于 _________ 北侧, ________ 路南侧,__________路东侧__________ 路西侧。该地块为 ________ 用地,约________ 亩,其中已批准规划建设用地约—亩。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根据 _________ 改造政策,将该地块列入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规划中,手续由甲(乙)方办理。 2.项目手续 甲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市棚户区改造资格。 3.规划条件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力争使________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综合容积

率争取为3。 3.回迁概况 甲方保证_____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回迁户数不高于 _______ 户。对甲方现有的小学、幼儿园、村委会可纳入统筹规划的范围之内,并给 二、开发主体资格认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唯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单位,乙方享有唯一的开发权及根据—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定的所有权益及优惠;甲方负责解除其先期所有的就此项目与其他开发商签署的一切协议。 三、合作模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组成项目小组联合办公,负责项目土地用途的变更、规划方案的设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等相关手续。涉及项目所有地块的公告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对于项目的开发,甲乙双方采取分工合作的模式,甲方负责棚户区的拆迁、村民关系的协调,以便于双方共同办理开发土地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等;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全部资金的筹措投入、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施工等。 3、甲方村民住宅回迁安置用地和乙方商品房开发用地,按下列 方式进行分配:

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及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经政府授权从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项目拆迁阶段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的贷款。贷款不得用于借款人缴交土地出让金。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指经政府授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旧城区、城中村等区域内原有建筑物拆除,并由其开发建设商品房的过程。 第三条发放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项目所在城市必须已具备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政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具备该项业务开办资格的分支机构办理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区级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有权部门)授权其从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文件。 (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或所有者权益20000万元(含)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为5000万元(含)以上,且其控股股东须符合上述规定。 (三)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与我行合作多年,具有良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四)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 (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六)具有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贷款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已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批准文件。 (二)已与95%(含)以上建筑面积的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确保能够获得房屋拆迁许可文件。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成本的30%,并须在贷款发放前投入使用。 (四)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预计销(预)售前景较好,盈利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充足。 (五)拆迁完成后应由借款人在项目地块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并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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